酒水銷售公司人事考勤、服務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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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7534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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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水銷售公司人事考勤、服務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促進管理效率,提高全員士氣,并使其依據及遵守,特制定此公司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均遵照執行。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包含試用期人員。第三條本公司屬專業銷售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共同投入以實現銷售為目的,以做大做強為宗旨,積極表現個人榮譽感和責任心。第四條未在公司管理制度章程上簽名者,不得列為公司正式員工。第五條本公司對所有在職員工的升遷、加級、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該員工的平時表現與業績為主要依據,包含員工的服務意識,競爭意識2、,經營意識,榮譽心,責任感等。第二章 人事制度第一條 新進人員經公司錄用開始上班日起,前三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并購買社保。第二條 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可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得低于一個月;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第三條 須辦手續(手續齊全后法方可上崗)。1、填寫員工崗位申請表2、繳學歷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照兩張。3、請領公司制度,并實施在職教育。 4、業務、出納、庫管需提供擔保書。 第四條 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十天內為新人培訓觀察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第五條未經相關領導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3、,視同曠工,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者予以開除。第六條若因工作不適或因其他個人因素而想自行離職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公司批準后方可離職,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未經核準而自行離職者,視同自愿放棄任何未領工資獎金,公司不再發放其未領工資獎金。第七條 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口頭呈報不予承認,不得生效。第八條 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處理。第九條 離職員工之當月薪資,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交結清楚后到公司發放工資之日時結算。第十條 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4、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者,可予以直接開除,扣除所有未領薪金。第十一條 離職員工交接重點:1. 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2. 原服務客戶各項余額,資料檔案及后續服務重點移交。3. 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票據移交。4. 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工作及其情況予接管人員。 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后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經公司相關領導同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第十三條 為不動搖團體士氣,將“員工請辭”列為公司機密。已辦理離職手續人員不可到處宣揚,或到處表態及表現出不合作的態度,經查實一律立即開除,取消當月一切福利。第十四條 員工無論到職時間長短,表現優異者,可直接升級或跳級。員工表現極5、差者,須實施在職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辭退。第十五條 員工的裁減或增加,須以部門業績表現而改善,淘汰劣質員工,保留優質員工。第三章 出勤管理制度第一條 公司職能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早8:30午12:00;午13:30晚17:30)的標準工作時間制;業務人員、駕駛員實行早上報到(8:30分上班)下班不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第二條 考勤工作由公司總經理指派專人統一管理,各員工監督實施。第三條 因公司業務及部門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絕,否則若因此而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績效工資。第四條 員工因公事外出須進經相關領導批準,在一定時間內須回公司正常作息。私自外出2小時以內扣6、薪半日,2小時以上以曠工論處。第五條 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者,每次罰款10元。 第四章 請、休假制度第一條 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事假當日扣除工資。第二條 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第三條一般事假應于兩天前辦完相關手續(急事經核準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單,由相關領導批準后交考勤員存檔。第四條 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另罰三日綜合薪資。第五條 請任何病假皆須正規醫院開具證明,并在48小時內報公司,否則以事假論處。若因傷重住院或臥床無法行動,2日內公司皆全薪付給,2日后暫停正薪部分,并留職備核,待正常上班后7、開始恢復正常。第六條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會前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第五章 假期第一條 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第二條 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帶薪(視為上班)假日。第三條 婚假 :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第四條 產假: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第五條 男員工護理假:按集團總部制度執行。第六條 慰唁假: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第七條 年假 :按集團總部標準執行。第六章 加班、調休管理制度第一條 本制度不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及業務人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及本職工作。第二條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8、班,如因個人問題故意拖延加班的,不算作加班。因公司業務及部門需要而必須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絕,否則若因此而影響公司運作者,扣個人績效工資。公司職能人員平日19:00后仍在工作的可算做加班。 第三條 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路途以一小時計算 ): 1、平日加班。平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2581.5倍加班時間2、雙休日加班。周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工科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2582倍加班時3、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 加班工資= 平時工資(全勤) 2583倍加班時間 第四條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第五條凡需加班者9、,均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算做加班;加班完畢后填寫加班記錄情況,經相關領導驗審后送考勤員留存。第六條加班員工不享受加班費可以調休代替,周日加班按2倍時間調休,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倍時間調休。第七章 服務規章第一條工作場地禁止吸煙,工作時間嚴禁喝酒。第二條 不得于上班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吃零食,做與正常工作上無關的事。第三條員工隨時保持親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屬范圍內遇有陌生人,無論認識與否,皆應點頭問好,注重禮貌、耐心解釋第四條使用電話時,語言盡量簡短,禁止電話聊私話。在工作繁忙時,暫勿接聽親朋好友的私人電話。第五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彼此間不得大聲嬉笑或吵鬧及其他有失儀態行為。第六條10、 公司各部門皆有權責劃分,員工堅持自己崗位,并毫無條件的支援其他部門。第七條公司實行“個人責任制”在公司資產列報,個人環境衛生業務業績等,皆由個人負責到底,因人為原因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第八條 公司內部一切訊息,資料,檔案,記錄等,嚴格保密,一律不得外泄、外借或攜帶出公司,否則將予處罰及要求賠償。第九條 公司內部員工禁止談戀愛。備注: 凡違反上述各項條例者,主管可直接進行處分,并報總經辦備案作為月度/年度考核依據。第八章 獎懲制度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11、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第四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7 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獎勵以紅星記載,累計三顆紅星獎勵現金100元; 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第五條 員工違規違紀及過錯公司將嚴格實行問責制:處罰則分口頭警告、黃牌警告、紅牌警告、辭退、開除五類;累計三張黃牌將予以紅牌警告一次,處罰現金100元;12、累計兩張紅牌將予以辭退;被開除員工取消一切工資獎金;年終紅牌沒取消,將取消年終獎。特別說明:一顆紅星可抵一張黃牌。有下列行為但不僅限于下列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1違反公司服務規章的;2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工作日記、工作總結、銷售報表)、無故不參加公司培訓、會議;3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4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躺臥、睡覺;5 因人為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6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7 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使公司蒙受損失; 8說假話欺騙上級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9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13、,謀取非分利益;10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11 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12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票據;13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14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15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16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17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18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19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20 故意泄漏公司經營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21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不接受監督檢查,影響經營秩序、工作秩序的;22 工作不負責14、任,損壞設備、產品、浪費原材料、資源的;23 利用公司平臺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24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25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26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公司或他人名譽、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27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28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2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公司秩序;30 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31服務不及時造成客戶不滿或投訴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32. 業績下滑嚴重,經指出仍沒改進的;33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 備注: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接受公司處罰,還需賠償公司損失。對于公司以上制度之規定,任何員工都要認真閱讀細心領會尊照執行。XX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