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培訓職責分工、計劃編制與實施細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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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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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公司培訓職責分工、計劃編制與實施細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X科技有限公司培訓管理制度為使員工的技術和管理素質不斷適應崗位要求和企業發展需要,不斷增強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勞動生產率,給公司的培訓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的準則和重要依據,根據XX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辦法。公司所有與培訓相關的制度、活動和行為都必須遵照并服從于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制度的實施宗旨與目的:(1) 加強人事管理,不斷提高員工素質,改善公司人才結構;(2) 2、激發員工求知欲、創造力,奠定公司人才基礎;(3) 給公司的培訓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的準則和重要依據。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培訓,指提高員工業務技能,開拓思路而進行的有目的訓練。包括出國考察、各種展覽會、技術研討會、外聘講師來公司進行培訓、外培機構的專業知識培訓、由公司承擔費用的各類自修及其他特殊崗位的實習。按培訓的性質劃分包括三種: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實施培訓管理的責任部門。人力資源主管負責具體的業務;各部門制訂專業培訓計劃、課程及相關的教材。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普通工人、后勤員工、技術工、普通職員、基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公司高管等。第二章3、 職責與分工第五條 總經理、執行總經理負責培訓計劃的批準。第六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負責培訓工作的總監控,對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第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崗前培訓工作,負責外聘講師培訓和外出培訓事宜,負責特殊作業人員的崗位資格認可,負責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和專項培訓計劃的編制,并監督、指導各部門培訓計劃的實施和對培訓效果的評估,負責培訓資料、案例的收集并指導有關部門正確使用。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培訓工作的總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培訓工作的監控,包括月度培訓計劃、各周培訓計劃的制定,檢查所管轄部門的培訓工作的實施并給予指導,對本部門的培訓效果負責。第九條 財務4、部負責公司全年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核,以及參與收費標準的確定,并監督培訓費用的開支及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第十條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人力資源部的安排,負有對全公司督導層人員培訓的職責。第三章 培訓計劃的編制第十一條 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十一月份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員工根據自身的培訓需求提出申請,由部門統一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情況,結合公司經營管理需要及日常質量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以及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調查、了解員工的培訓需求,進行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分析并據此于每年的十二月底之前編制好年度培訓計劃上報公司領導審核。第十二條 公司月度培訓計劃:依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人力5、資源部于每月二十日發出下個月的培訓計劃并跟催各部門的報名情況及部門培訓計劃,于每月三十日匯總報名情況及各部門下月培訓計劃。第十三條 培訓反饋:凡重要的專項培訓(如:新員工入職培訓等),結束時均應做好每位學員的培訓反饋,并將學員考核成績及反饋意見傳遞到各相關部門。第四章 培訓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新員工培訓(一)培訓內容公共部分。含公司概況、消防安全、企業文化、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崗位業務技能培訓。含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崗位涉及到的溝通關系、應知應會、崗位專業知識、操作技能、行為規范、崗位設施設備及常用工具的使用等。(二)培訓形式講授法、案例法、操作示范法、視聽教學法等。(三)培訓實施每位新員6、工均必須參加公司舉辦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從而對公司情況有整體的了解,適應公司文化及價值觀,統一思想,規范行為,讓新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達到上崗要求。新員工入職培訓是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的共同責任,部門要按照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培訓計劃督促新員工參加培訓,不得以值班或加班為理由延誤新員工培訓,人力資源部有責任對不參與培訓的新員工所在部門做出考核。公司新員工入職培訓在每月度的中旬組織實施,若當月或前期新入職員工累計不超過5人,可順延至下一月度。至少每季度應組織一次新員工培訓。人力資源部培訓前編制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培訓人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由主管以上人員擔任。培訓結束后,新員工均應通過考7、核,若未通過需跟隨下一批新員工重新進行培訓考核,若補考仍不合格者,建議部門不予錄用。人力資源部將對每位新員工的培訓情況進行評估,并將結果反饋給部門。培訓過程中如有請假缺課超過三課時的將不予考核,待下期培訓時補完相應課程后再進行考核。未經過新員工入職培訓的員工,不得參加試用期轉正考試,成為公司正式員工。新員工的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由用人部門具體負責。可采用的形式有:指定專人、以老帶新或將新員工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納入部門的日常培訓,統一組織。實行分階段培訓、分階段考核。經考核不合格的可退回人力資源部。第十五條 在崗員工、轉崗員工培訓(一)培訓內容部門應知應會內容,主要為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二)培訓8、形式講授法、案例法、操作示范法、視聽教學法和討論法等。(三)培訓實施1、凡在本公司試用期滿且正式錄用的員工,為提升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必須接受在崗培訓,每位員工都最大程度地掌握應有的專業知識,也使公司的每個崗位上都有最適合該工作的員工,做到人盡其才。2、在崗培訓主要包括人力資源部每個月舉辦的各項專題培訓和各部門組織的崗位技能培訓。3、在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或各部門擬定培訓計劃,并按計劃由人力資源部或各部門的相關講師執行,以期達到最佳效果。4、轉崗員工新崗位的業務技能培訓由所在部門負責,轉崗后每月由人力資源部與部門對其共同考核,超過二個月仍達不到新崗位要求的,退回原崗位。部門對轉崗員工培訓不到位的9、,人力資源部做出考核。5、具體培訓內容根據培訓需求而定。第十六條 基層管理人員培訓(一)培訓內容角色認知、溝通技巧、團隊管理、時間管理、授權管理、情緒管理、面試技巧、自我更新、領導能力、班會的召開、工作計劃的制定等。(二)培訓形式講授法、案例法、討論法、自學法(發放資料)、管理游戲法、外出培訓學習等。(三)培訓實施1、人力資源部每年至少舉辦六期對督導人員的培訓,授課人為部門經理以上人員。2、每位督導級人員必須接受培訓,全年參與培訓不足三分之二課程的人員將給予降級或降薪處理。3、每位受訓人員均必須參加相應的考核,考核未通過可以有一次的補考機會,經過一次補考仍未能通過者管理處將建議部門給予降級或調10、職處理。4、負責授課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必須認真準備書面(或電子)教案,并在培訓前將教案交人資部送總經理或執行總經理審核批準后講授。第十七條 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一)培訓內容1、本職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和相關知識。2、本部門運行與管理、組織、控制、指揮能力的培養,尤其是溝通技巧和督導技巧。3、其它部門的一般知識。4、本部門員工的發展和培養。(二)培訓形式講授法、討論法、案例法、管理游戲法、外出觀摩、外出培訓學習、脫崗進修等。(三)培訓實施1、人力資源部每年組織管理人員內訓不得低于四次,外出培訓不得低于20人次。2、各管理人員對于公司指定的培訓不得推諉或拒絕參加。3、參加培訓人員在培訓結束后,應11、在三日內將培訓總結交至人力資源部,對于綜合性培訓課程,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人員在相應范圍內進行授課。第十八條 外派培訓(一)培訓實施1、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的規劃及各部門的業務之需要,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派員工外出參加培訓。2、 培訓費用:指參加外派培訓由公司支付的所有費用,如派送至外地的含食宿、交通等費用。3、 參加外派培訓的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相應的培訓協議書,經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能在財務部借出資金,執行相關的培訓。4、 對有考試任務(公司要求必須通過考試)的外派培訓,受訓員工必須在培訓結束的第一時間參加考試。若該考試涉及到額外的考試費用,則費用處理方式如下:(1)第一次考試由公司承擔所12、承諾的考試費用;(2)若第一次考試未通過,受訓員工必須參加補考的,補考的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一半;(3)若受訓員工在參加培訓后,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考試的,則該次培訓的所有費用由受訓員工承擔。5、 公司員工參加各類外派培訓除應遵守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外,還應遵守培訓單位的有關規定,維護本公司的良好形象,力爭取得優異成績。6、 公司員工參加外訓取得的各種證書和成績單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7、 公司員工參加主要由公司出資的學習、培訓應視具體情況同時辦理合同變更,培訓結束后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或崗位調整。8、 關于外派培訓協議期限:凡公司出資的外派培訓,按培訓費用的額度定協議期限。(1)費13、用總計在1000元(含500元)以內的,協議期為一年;(2)費用總計1000-2000元(含1500元)以內的,協議期為兩年;(3)費用總計在3000元以上的,協議期為三年。(4)費用總計在5000元-6000元的,協議期為4年,6000元以上,每增加1000元協議期增加一年。9、 違約賠償:(1)員工如在培訓協議期內(以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培訓協議為準)自動辭職,或公司按公司規章制度提前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系的,員工應賠償公司的培訓費用,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為: 培訓期間公司支付的所有費用 培訓協議期的月份數 協議期未履行完的月份數賠償金額= (2)員工在學習培訓期間因違反本制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14、該負相關的賠償責任。10、外派員工在培訓結束后,返回公司,需在三日內寫出總結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培訓報告要針對培訓專題,結合公司實際,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以促進學習成果的轉化。人力資源部對其培訓成果做出評估。培訓效果不理想的,下次外派不予考慮。第十九條 外聘講師培訓(一)培訓實施1、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的規劃及各部門的業務之需要,選擇合適的培訓機構,聘請專業講師來公司培訓。2、 人力資源部負責向培訓講師(機構)介紹公司概況,進行企業文化方面的溝通與交流,確保培訓導向與企業文化相一致。3、 人力資源部在組織過程中,要對培訓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等方面進行落實。4、 參訓人員要保證培訓出勤15、,各部門不得隨意召回培訓人員,需配合保證培訓質量。5、 培訓結束后,參加培訓人員需在三日內寫出總結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培訓報告要針對培訓專題,結合公司實際,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以促進學習成果的轉化。人力資源部對其培訓成果做出評估。6、 員工在培訓期間因違反培訓制度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五章 培訓的考核公司員工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同時參加培訓也是每個員工的義務。員工對于參加的每項培訓,都需要認真對待,按時參加,公司也會進行嚴格考核。第二十條 考勤要求公司安排的各類培訓,受訓人員一經確定,須按時到場,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請假,經部門經理同意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獲批準后方可缺席。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程序請假,將按曠工處理。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項目,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參訓人員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簽到。對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項目,由部門負責考勤,培訓結束后將培訓出勤情況向人力資源部通報。第二十一條 考核要求培訓結束后,視實際需要進行培訓效果考核,受訓員工按照要求獨立完成測試,達不到要求者給予相應處理。受訓人員按要求填寫培訓評價反饋表,并進行培訓總結。對于參加外派培訓的員工,返回公司后1周內應提交培訓資料和培訓報告。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