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和處理調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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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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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和處理調查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及時報告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門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進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報告和處理,并對其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第二章 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可分以下等級2、: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第三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第四條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3、任何部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第五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第六條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第七條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第八條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公司概況或項目概況;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三、事故的簡要經過;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4、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五、已經采取的措施;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第九條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第四章 事故應急響應與救援第十條 公司相關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第十一條 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5、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第五章 事故調查第十二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公司有關部門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第十三條事故調查過程中,應主動提供以下方面資料一、公司有效證件(一)營業執照;(二)資質證書;(三)稅務登記證;(四)安全生產許可證;(五)組織機構代碼證;(六)管理體系認證書;(七)省外施工隊伍入域登記表及施工許可證書;(八)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文件(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三)施工組織設計(施6、工方案);(四)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評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五)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記錄;(六)安全生產檢查記錄;(七)其他相關文件(勞動保護、保險等方面的資料)。三、企業安全培訓資料(一)培訓教材;(二)“三類人”、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培訓、考核資料1、證件;2、考核試卷;3、考勤表;4、成績單;5、其他相關資料。四、主要負責人簡歷(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簡歷;(二)、項目部經理簡歷;(三)、主管項目負責人簡歷;(四)、直接(現場)責任人簡歷;(五)、項目負責人資質證及安全員證件。五、合同、協議文本(一)、甲、乙雙方簽訂的項目合同書;(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生7、產協議書;(三)、從業人員勞動合同書;(四)、其他與事故相關材料。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后,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第六章 事故處理及法律責任第十五條事故發生后,主要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接受政府主管部門處罰;構成犯罪的,由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后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或檢察機關的處理結果或意見依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進行公司內部紀律處分: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第十六條主要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8、發生,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接受政府主管部門處罰;構成犯罪的,由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后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或檢察機關的處理結果或意見依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進行單位內部紀律處分:一、發生一般事故的;二、發生較大事故的;三、發生重大事故的;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第十七條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社會影響惡劣的事故,國務院或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認為需要調查處理的,遵照相關意見依照本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八條公司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相關的批復,對公司內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按照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進行處理。第十九條事故發生后,公司及各部門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第七章 附則第二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屬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