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員工離職形式、手續與工作交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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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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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公司員工離職形式、手續與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目的:42.適用范圍:43.相關人員職責:44.相關定義:44.1.員工辭職:44.2.協商離職:44.3.自動離職:54.4.公司辭退:54.5.正常解除勞動合同:54.6.公司裁員:55.離職手續:66.工作交接規定:67.離職薪酬結算:78.離職規范:79.相關表格及文件810.附則81. 目的:規范全體員工離職管理工作,保持公司日常工作的連續性,明確業務部門及職能部門在公司員工離職管理中的職責, 規范公司管理秩序,特制訂本2、制度。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所有員工。3. 相關人員職責: 人力資源部為員工離職手續的主要辦理部門,負責員工離職手續的辦理。 各業務部門配合完成員工離職相關手續的審核與辦理。 財務部負責員工款項的核算與支付。4. 相關定義:公司員工的離職形式分為員工辭職、協商離職、自動離職、辭退、正常解除勞動合同及公司裁員等。4.1. 員工辭職:員工辭職指員工不適應本職工作或本人不愿意繼續在公司工作而主動提出終止勞動關系。試用期員工辭職:在試用期內提出離職的員工,需提前3 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屬部門負責人提交員工辭職申請表,取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照相關手續辦理。正式員3、工辭職: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屬部門負責人遞交員工辭職申請表,部門負責人表示同意后按照相關手續辦理。4.2. 協商離職:協商離職即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員工和公司也可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協商一般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力資源部在與員工達成一致意見,將意見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以書面形式形成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具體內容并簽字確認。4.3. 自動離職:自動離職時指員工未遞交辭職申請就擅自離崗、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自動離職按考勤請(休)假管理制度【曠工規定】進行處理,并由員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4、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提出賠償要求。員工的直接主管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將出現曠工、有可能產生自動離職情況的員工及時報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延期匯報或隱瞞不報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將被視情節嚴重按公司員工行為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給予處分。4.4. 公司辭退:因員工在工作期間被證明符合以下條件者公司予以辭退: 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符合員工行為管理規范及公司相關制度中的辭退條件,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作辭退處理; 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公司認為其不能從事工作者。試用期員工辭退:試用期員工的辭退,由用人部門予以辭退的,用人部門需將5、員工試用期管理表及其他相關資料提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核實材料并出具初步處理意見上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3日之內辦理離職手續。正式員工辭退:正式員工的辭退,由用人部門予以辭退。部門須匯總其相關材料上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核實材料并出具初步處理意見上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30日之內辦理相關離職手續。4.5. 正常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且與公司沒有續約意向的,可按照規定報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按照員工離職手續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4.6. 公司裁員:在公司戰略或組織結構調整、崗位冗余、經營困難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下,公司有權參考員工的工作能力和6、為企業服務年限,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裁員。5. 離職手續:離職均須由員工本人或者部門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寫員工離職審批表,按照員工聘用權限交予相關領導審批。員工離職申請獲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將意見反饋給離職者本人,離職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并填寫員工離職手續辦理表。員工被辭退者,由人力資源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本人簽字確認。離職者應在人力資源部規定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員工的離職面談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負責,在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完之前完成。離職面談應當秉著誠懇、坦率的方式進行,并需登記員工離職面談表,由雙方簽字確認。6. 工作交接規定:離職者在離職申請獲準后的填報工作交接表7、,并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內容包括: 工作資料移交:原在職期間所產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資料(含電腦資料)、技術資料、項目資料、方案、計劃、檔案以及遺留工作事宜等; 資產移交:公司配置的辦公用品;從公司或其他部門借出或領用的物品(勞動工具、公司各種證件等);其他應歸還公司的物品; 財務移交:包括應收應付賬款清單,往來客戶清單,稅務發票情況,業務合同情況,公司領借款情況等; 除上述內容外的其他應該移交事項。移交期限:離職申請獲準后,離職者在雙方約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試用期員工一般在3天之內,正式員工在30天之內,如有特殊情況,由離職者和公司協商來確定。移交規定:離職者辦理移交時由直接上級指定接替人接受8、;無指定接收人時先由直接上級接收,待人選確定后再轉交;涉及財務類轉交須有相關財務人員參與,并經財務經辦人員和財務部負責人簽字確認。監交規定:移交時應指定監交人,監交人對移交過程作全程監督;部門總監以上人員移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交;其他人員由直接領導監交;特殊崗位人員根據崗位特性由總經理指定監交人。7. 離職結算:離職者各類移交手續辦妥后,方可由財務部進行離職當月的工資結算,人力資源部進行社保公積金結算。離職者領取工資:按員工離職當月的實際工作日和法定計薪日結算工資。 離職日為最后工作日。并于次月5日-10日公司統一發薪日打入工資卡中。社保公積金繳納:當月15號之后離職,當月的社保公積金正常繳納9、;16號之前離職,公司不負責當月的社保公積金的繳納,如需公司代繳,在經過相關審批后,所有費用由離職者本人承擔。8. 離職規范:員工離職手續由離職者本人親自辦理,遇重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時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辦理,但需出具書面委托書,相關責任由離職人負責。各級審核人要把好離職移交的審核審批關,人員離職后發現物品、資料或財務事項有虧欠未清的,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離職者不按規定辦理移交或毀損、刪除電腦資料、藏匿、偷竊公司資料,按員工行為管理規范及相關制度處理。員工離職后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不法等行為的,公司保留繼續追討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接收人、監交人玩忽職守、知情不報,給10、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員工行為管理規范及相關制度處理。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調轉人事關系、檔案及社保、公積金退保等相關手續,由財務部辦理薪酬結算等事宜。所有離職員工都必須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后方可離職。必要時,對與經濟直接相關的人員在離職崗位前,由總經理指定專人做離職(離任)審計。9. 相關表格及文件員工離職審批表 表格編號:員工離職面談表 表格編號:工作交接表 表格編號:員工離職手續辦理表 表格編號:離職證明 表格編號: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 文件編號:10. 附則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相關領導審核后試行,總經理批準后正式執行。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