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2022年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11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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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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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巴林左旗2022年棚戶區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為了加快城市建設步伐,改善人居環境,經旗委、旗政 府研究決定,實施巴林左旗2022年棚戶區改造工程。根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國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赤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與補償實施方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方法,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維護公共利益,保障 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方案。一、房屋征收主體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二、房屋征收部門巴林左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巴林左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林東鎮人民政府、東城街 道管理辦公室、西城街道管理辦公室。四、2、房屋征收范圍(二)本方案發布后,不得在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改 建、擴建、裝修房屋和改變房屋、土地用途等增加補償費用 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三)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和領取補償款時,被征收人必 須親自辦理,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書面 委托書,或者出具在征收部門或實施單位工作人員見證下的 書面委托書,由被委托人代為辦理。(四)對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賃關系的或設有抵押權的, 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人自行解除租賃或抵押 關系,征收部門不承當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 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五)被征收房屋發生的水、電、暖、有線電視和網絡 等相關費用由被征收人自行結清。(3、六)如被征收人為享受相關政策而弄虛作假的,一經 查實,立即取消所享有的優惠政策,并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 任。(七)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由自 然資源部門進行收儲和管理。(A)房屋征收部門將對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戶所持有 土地及房屋權屬信息(包括性質、面積、用途及歷史來源、 變更情況)及生產經營等情況進行查檔核實。各有關單位和 部門應積極予以配合,并將查詢結果及時反應給房屋征收部 門。(九)本方案未盡事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 補償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 例和赤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法有關 規定執行。特殊情況,可由旗政府召集相關部門研究決定。(十4、)本方案由旗政府委托巴林左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解釋。(一)桃花島片區:東至北塔路,南至賽罕街,西至皇 城路,北至北山防護林。(二)北塔周邊片區:東至上京路,南至振興大街,西 至北塔路,北至北新街。(三)井子溝片區:東至富河路,南至林東八小,西至 迎賓路,北至振興大街。(四)皇城古鎮片區:東至上京路,南至沙里街,西至 皇城路,北至契丹大街。(五)清河街及乾德路片區:東至北塔路,南至清河街, 西至皇城路,北至振興大街。其中桃花島片區、北塔周邊片區、井子溝片區和皇城古 鎮片區是往年棚戶區改造遺留工程。五、簽約期限和搬遷期限簽約期限: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期限為評估結 果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5、。搬遷期限:自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15日內。六、房屋、土地及未登記建筑的認定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性質、用途和面積一般以權屬證書 和登記檔案的記載為準;權屬證書與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 的,除有證據證明登記檔案確有錯誤外,以登記檔案為準。房屋征收范圍內出現未經產權登記的土地和房屋等特 殊情況的,由旗政府組織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 林東鎮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和住房保障中心等有關部門成 立房屋征收補償認定小組,按照尊重歷史、結合實際的原貝L 參照歷年棚改征收工作的認定程序及處理方法,依法依規進 行調查、認定和處理。七、住宅房屋及其他補償(一)有證房屋補償有證房屋是指被征收房屋在房屋權屬登記6、機關依法登 記的,房屋權屬證書用途欄內標明為住宅的建筑物。1 .貨幣補償按有證房屋同等建筑面積、類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場價格 予以補償。被征收房屋室內裝修裝飾補償金額由房地產價格 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補償標準按房屋登記建筑面積計算,不 超過300元/nf。2 .產權調換(1)由平房調換至高層住宅按照有證建筑面積LL3 的比例調換;由平房調換至多層住宅按照有證建筑面積 1: 1.2的比例調換。有證房屋安置面積內互相不找差價,但 被征收人需繳納樓層差價。被征收人增加安置房面積的按市 場價結算。(2)回遷安置地點期房房源:位于北新街西段路北三峽中學東側,具體戶 型、建設面積等房源信息由征收部門在選房前公布7、。(3)樓層差價步梯安置樓房樓層差價:以2層、5層為基礎價,3層、 4層每平方米增加100元。電梯安置樓房樓層差價:以2層為基礎價;3至11層(不 含頂層)每層每平方米遞增80元,12層以上(不包含頂層) 以11層價格為準。一層及頂層樓層差價根據規劃設計情況 另行通知。(4)選房方法及補償款結算被征收人按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先后順序選擇安 置房屋的房號,并在選房完成后根據選房情況一次性結算補 償款。(二)附屬房屋補償征收個人住宅房屋,房屋登記面積以外的已建建筑按其 重新建造的本錢價值折舊評估補償。確定房屋征收范圍后突 擊搶建的不予補償。(三)有證房屋以外的土地補償土地使用權來源合法或經認定的8、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有 證房屋以外的國有土地補償400元/平方米、宅基地范圍內 集體建設用地補償580元/平方米。(四)附著物及設施補償按赤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法第26 條標準執行。赤峰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法 第26條未包括的其他附著物、設施及遷移費的補償經過評 估后按照評估價予以補償。(五)搬遷費及臨時安置費1 .搬遷費:按有證房屋面積15元/平方米的標準支付, 每戶不低于1000元,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兩次。2 .臨時安置費:按有證房屋面積每月15元/平方米的標 準支付,每月每戶不低于1000元。產權調換的過渡期自被征收戶搬遷完畢之日起至領取 回遷安置房鑰匙之日止。產權9、調換過渡期內按上述標準支付 臨時安置費。選擇貨幣補償的不享受臨時安置費。(六)住宅房屋改為非住宅用途的補償征收范圍內二層以下(含二層)產權性質為住宅,但已 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而改為經營性用房的征收補償,按經營狀 況及納稅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被征收人提供納稅證明材料的,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 人共同委托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結合其經營狀況、凈收益等 因素進行評估確定。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納稅證明或按規定免稅證明材料的, 營業執照與實際經營場所一致的,一次性補償6000至9000O(七)住房保障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積低于50平方米,且僅有該 一套住房的,產權調換面積提高至50平方米,50平方米以 內不找10、差價;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金額按照房地產價格評 估機構確定的類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場價格平均售價購買50 平方米住宅的金額進行補償。(A)住宅獎勵方法1、簽約獎勵:在簽約期限內簽約并在規定的搬遷期限 內搬遷交房的,一次獎勵人民幣3萬元。逾期不簽約的,不 享受簽約獎勵。2、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有證房屋評估價格 的10%予以補助。八、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在棚戶區改造征收范圍內涉及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住 宅可以根據改造需要一并由房屋征收部門進行征收補償,補 償方式、標準參照本方案執行。征收范圍內成片集體非建設用地及地上附屬物,按法定 程序另行征收。九、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與補償非住宅房屋是指被征收11、房屋所有權證用途欄內標明為 ,商業,工業,或,倉儲,等非住宅用途的房屋。非住宅 房屋的價值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非住宅房屋征收采 取貨幣補償安置方式。非住宅征收簽約獎勵參照住宅簽約獎勵方法第一款執 行。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按被征收房屋價 值的3%予以補償。被征收人認為其停產停業損失超過依照上款規定計算 的補償費的,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 效益、納稅憑證、停產停業期限等相關證明材料。由房屋征 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共同委托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對停產停 業損失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結果支付補償費。被征收房屋為生產用房的,搬遷費為房屋評估金額的 1.5%;其他非住宅房屋的搬12、遷費用為房屋評估金額的1%。十、評估事項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在本方案公布之后由被征收人協 商選定,旗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后不再另行選取。自房屋征收 部門公布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之日起10日內仍不能協 商選定的,由被征收人投票選定,得票數超過應投票總數二 分之一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當房屋征收評估工作。假設得 票數均未超過投票總數二分之一,那么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 征收人,采用搖號或抽簽方式確定,并由公證處對搖號、抽 簽過程進行公證。評估機構入戶實地查勘時,需保存影像資料,被征收人 應予以配合并在查勘記錄上簽字或蓋章。被征收人拒絕在實 地查勘記錄上簽字或蓋章的,由房屋征收工作人員、評估機 構工作人員13、和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被征收人拒絕入戶評估的,由征收實施單位通知被征收 人入戶時間等具體事項后,組織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在無利 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下進行實地查勘,出具評估報告,有關 情況在評估報告中說明。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公示7 0O被征收人對評估 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 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向房 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并指出評估報告 存在的問題。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 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 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鑒定費用由申請人承當。鑒定改 變原評估結果的,鑒定14、費用由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當。旗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被征收的房屋價值由選定 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的評估時點進 行評估確定。十一、補償決定及強制拆遷房屋征收部門或者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規定 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 不明確的,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做出補償決定, 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 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予搬 遷且經依法書面催告仍不搬遷的,由巴林左旗人民政府依法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十二、其他規定(一)對被征收戶以土地證或房產證為計戶依據,按“一 證一戶”的原那么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