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修編(2024-2035年)(19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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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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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2035目目錄錄第一章 規劃背景.1第二章 規劃總則.3第三章 規劃目標.5第四章 水資源調查評價.6第五章 水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價.7第六章 需水預測.9第七章 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10第八章 水資源優化配置.13第九章 水資源長效保護.14第十章 水資源剛性約束.161第一章第一章 規劃背景規劃背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提出了開展水資源綜合規劃編制的要求,明確了水資源綜合規劃的戰略地位。為有效開發利用有限的水資源,支撐廣州市社會經濟發展,廣州市組織編制并于 2009 年頒布實施了廣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2001-2030)(下稱 09 版規劃)。09 版規劃分別從廣州市水資源開發、利用2、節約、保護、配置和管理等角度出發,對廣州市水資源進行了較詳細的謀劃,指導了十余年廣州市水資源的綜合利用,取得了較大成效。09 版規劃實施以來,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水資源管理發生了新的變化。2014 年 3 月,習近平總書記就保障水安全發表重要講話,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代治水思路。2019 年 9 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提出“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2023年4 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環北部灣廣東水資源配置工程時指出,廣東要把水資源優化配置抓好,推動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盡早造福廣3、大人民群眾。2022年 10 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全面節約戰略,推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等要求。2012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提出了“三條紅線”管控要求,并下達了“十三五”“十四五”用水總量控制指標。2為更好的貫徹總書記新時代的治水思路,落實黨二十大報告的新要求,適應水資源管理的新目標,以更好的指導解決水資源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等問題,為廣州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水資源保障、供水安全保障,強化頂層設計,廣州市組織開展水資源綜合規劃修編工作。3第二章第二章 規劃總則規劃總則一、指導思想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4、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基本方略,堅持生態就是生產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全面節約戰略,牢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保護要求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思路,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統籌規劃、科學論證、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序實施、有效保護。二、基本原則二、基本原則(1)立足全局,頂層設計。堅持全市一盤棋,立足長遠、適度超前,從廣州國際大都市、國家中心城市等城市定位出發,統籌全市布局,頂層謀5、劃廣州市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堅持規劃先行,科學制定水資源開發、利用、配置、節約、保護、治理的有關措施,立足區域和流域整體,系統解決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問題。(2)人水和諧、綠色發展原則。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全過程。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生態與發展、流域與區域、當前與長遠的關系,持續改善水生態水環境,維護河湖生態系統完整性,實現人水和諧共4生,促進可持續發展。(3)節水優先、空間均衡。嚴格落實節水優先方針,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深入6、實施節水行動,全面推進城鎮節水降損、工業節水減排、農業節水增效。把節水作為水資源綜合規劃的重要基礎,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科學合理規劃水利工程布局,優化水資源空間配置,提高重要區域水資源承載能力,促進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相均衡。(4)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原則。根據廣州市水資源狀況和經濟社會條件,確定適合本地實際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模式,提出水資源開發、利用、配置、節約、保護、治理的要點和重點。運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技術方法和規劃思想,科學配置水資源,解決面臨的主要水資源問題,用先進的技術和手段管理水資源,提出高水平的、具有廣州特色的水資源綜合規劃。三、規劃范圍三、規劃范圍本次規劃修編主要范圍為7、廣州市全市,包括越秀、海珠、荔灣、河、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共 11 個轄區,總面積為 7434.4km2。四、規劃年限四、規劃年限現狀基準年為 2021 年,近期水平年為 2027 年,遠期水平年為2035 年。5第三章第三章 規劃目標規劃目標本次水資源綜合規劃修編以全力支撐廣州市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城市,保障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維系全域水資源安全及維護河湖生態環境健康為核心,以打造“系統化、高效化、多元化、優質化、精細化”的水資源高質量保障體系和“多源互濟、多廠互連”的供水保障體系為目標,以廣州市水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為基礎,推動實施水資源節約集約、優化配置、長效保護8、剛性約束四大任務,為廣州市今后一定時期內水資源開發利用以及制定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戰略提供依據,為廣州市建設國際大都市,奮力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提供堅實的水資源支撐和保障。到 2027 年,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雙控”指標達到省考核要求,水資源剛性約束進一步增強、水資源節約集約水平進一步提高;建成運行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南沙段)、北江引水工程,地表水類及以上優質水源比例提高至 50%,應急備用供水保障率提高至35%,自來水廠綜合生產能力達到 1000 萬 m3/d,水資源配置格局進一步優化;重要河湖生態流量 100%達標,水功能區達標率滿足省考要求,水資源保護能9、力進一步提升。到 2035 年,“五源濟羊城,六脈引甘泉”的新水源格局全面形成;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資源優化配置、供水安全保障三大關鍵能力顯著提升;構建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水資源安全保障體系,支撐廣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6第四章第四章 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調查評價一、降水與蒸發一、降水與蒸發廣州市多年平均(19562016 年)降雨量 1868mm,合計 134.91億 m3;多年平均(1980-2016 年)蒸發量 1032mm,合計 74.54 億 m3。二、水資源量二、水資源量廣州市多年平均(19562016 年)徑流深 1038mm,地表水資源量合計 74.97 億 m310、;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 13.64 億 m3;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 75.90 億 m3;多年平均入境水量 1856.1 億 m3;多年平均出境水量為 1916.21 億 m3。7第五章第五章 水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價水資源開發利用調查評價一、水利設施情況一、水利設施情況廣州市共有蓄水工程 453 宗,包括水庫 298 宗,人工湖 47 宗,山塘 108 宗,蓄水工程總庫容為 11.01 億 m3。引水工程包括壩、渠道和水閘,主要分布在白云區、從化區、花都區、黃埔區、增城區,以水閘引水為主,日最大取水能力 1675.57 萬 m3/d。提水工程主要為泵站和虹吸管,日最大取水能力為 2377.71 11、萬 m3/d。調水工程僅有東江北干流調水工程,日最大取水能力為 125.9 萬 m3/d。地下水工程日最大取水能力為 5.06 萬 m3/d,地下水開采利用主要集中在從化區和增城區。二、供用水情況二、供用水情況廣州市 2021 年總供水量為 61.99 億 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為 61.48 億 m3,占供水總量的 99.18%;地下水源供水量為 0.16 億m3,占供水總量的 0.26%;其他水源供水量 0.35 億 m3,占供水總量的 0.56%。地表水資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為 2.46 億 m3,占地表水總供水量的 4.00%;引水工程供水量為 10.02 億 m3,占地表水12、總供水量的 16.30%;提水工程供水量為 44.12 億 m3,占地表水總供水量的 71.76%,調水工程供水量為 4.88 億 m3,占地表水總供水量的7.94%。廣州市 2021 年用水結構以火電用水為主,其次是居民生活用水。廣州市 2021 年用水總量為 61.99 億 m3,其中,火電用水量達 19.758億 m3,占廣州市總用水量的 31.86%;居民生活用水量為 15.81 億 m3,占比 25.50%;農業用水量為 11.83 億 m3,占比 19.08%;城鎮公共用水量為 8.62 億 m3,占比 13.91%;一般工業用水量為 4.84 億 m3,占比 7.81%;生態環境13、用水量為 1.14 億 m3,占比 1.84%。9第六章第六章 需水預測需水預測預測至 2027 年,廣州市全市總需水量(50%來水頻率)為 61.83億 m3,其中:生活需水量 14.25 億 m3,占比 23.0%;生產需水量(包括農業、工業和城鎮公共需水量)46.31 億 m3,占比 74.9%;生態環境需水量 1.28 億 m3,占比 2.1%。至 2035 年,全市總需水量(50%來水頻率)65.63 億 m3,其中:生活需水量 14.84 億 m3,占比 22.6%;生產需水量 49.33 億 m3,占比 75.2%;生態環境需水量 1.46 億 m3,占比 2.2%。表表 1各行14、政區需水預測成果(各行政區需水預測成果(P=50%,億億 m3)行政區2027 年需水總量2035 年需水總量越秀區2.362.41海珠區2.892.95荔灣區2.372.59天河區3.734.30白云區5.806.50黃埔區14.3414.88花都區3.373.50番禺區5.335.58南沙區12.0913.15從化區2.822.87增城區6.736.90全市61.8365.6310第七章第七章 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一、推進城鎮節水降損一、推進城鎮節水降損推進供水管網改造,減少管道物理漏損。通過加強使用新型供水管材,推進供水管網探漏技術,加強對管網的運行管理,合理調度供水管網15、壓力、流量等參數,減少供水管網“跑冒滴漏”和“爆管”等情況的發生,合計改造管網長度 670km。激發節水內生動力,完善居民用水階梯水價。進一步深化研究廣州市城鎮水價改革方案,基本建立科學、規范、透明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政府投入機制。推廣普及節水型器具,開展節水型載體建設。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加大力度研發和推廣應用節水型設備和器具。對標節水標桿和節水典范,加快推進城鎮公共生活領域節水載體建設,實現節水載體年建設任務 100%完成。二、加強工業節水減排二、加強工業節水減排推行高耗水行業循環化改造,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推進火電、鋼鐵、紡織、造紙、石化和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行16、業實施以節水為重點內容的綠色高質量轉型升級和循環化改造,加快節水及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促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嚴格高耗水、高污染產業準入條件,加大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力度。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制定嚴格的產業準入目錄,完善國家和省鼓勵類、淘汰類工業用水工藝、技術和設備目標。強化工業節水技術創新應用,開展節水型標桿企業創建。根據工業產業結構及用水特點,樹立一批行業內有代表性、產品結構合理、11用水管理基礎較好、用水指標達到行業領先水平的節水標桿企業典范,引導其他企業向標桿企業對標達標。三、抓實農業節水增效三、抓實農業節水增效實施節水灌溉工程,推動灌區節水技術改造。推進17、全市中型及以上灌區節水改造,實現 2035 年中型及以上灌區全部建成節水灌區。大力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新技術、新設備,完善農田水利設施,提高防汛抗旱、灌溉能力加快推動渠系改造,完善配套渠首和田間量測水設施。推動塘料總灌渠灌區、右灌渠灌區等涉及的渠系改造工程。對新近批準的灌區或灌溉工程項目,要求其工程配套進行斷面標準化改造,配套量水設施、設備,建立用水計量制度并實施,以便為持續有序地進行用水計量打下基礎。實施農業綜合水價改革,激發農業用水戶節水積極性。根據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完成形成切合廣州實際的農業水價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節水和農田水利體制機制創新、與投融資體制相18、適應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四、推進非常規水源利用四、推進非常規水源利用推進再生水利用。推進廣州恒運東區熱力有限公司、恒運集團白云燃氣發電廠、華潤熱電有限公司、廣州中電荔新熱電有限公司實施再生水利用。推進黃埔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建設,形成先進適用成熟的再生水利用配置模式,為其他區提高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提供經驗借鑒。加快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加快管網及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再生水梯級循環利用,充分調動經營者和用水戶再生水利用積極性。加快雨水資源化利用。推進小區內部雨水調蓄設施建設,鼓勵小區雨水回用于綠化灌溉、道路沖洗;規劃近期推進東山湖公園、海珠12湖及海珠濕地、荔灣湖公園、花都湖公園、生物島水墨園、從19、化區風云嶺(口岸路點)、荔星大道口袋公園等雨水示范利用項目;推進恒運電力和珠江電廠雨水收集與利用設施的建設。加快海水開發利用研究。研究建立具備使用海水淡化條件的工業園區和企業名錄,鼓勵高耗水工業企業使用淡化海水,加強淡化海水利用技術創新與研發。13第第八八章章 水資源優化配置水資源優化配置一、水源格局一、水源格局在規劃期內,統籌當地水和外調水,以西江、北江、東江、流溪河和新豐江水庫為主要水源,以西江引水工程、北江引水工程、南洲水廠水源工程、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南沙段)、東江引水工程、新豐江水庫引水工程等為骨干引調水工程,構建“五源濟羊城、六脈引甘泉”的供水水源總體格局。二、水廠格局二、水20、廠格局通過關停一批水廠、新建一批水廠,進一步優化全市水廠分布格局?,F狀水平年全市共有水廠 36 座,綜合生產能力 850.27 萬 m3/d;2027 年水廠減少為 35 座,綜合生產能力提升至 1051.67 萬 m3/d;2035年水廠進一步精簡至 30 座,綜合生產能力提升至 1430.80 萬 m3/d。針對飲用水水源、原水工程、供水水廠、管網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等五大環節,分析可能影響供水安全的突發事件類型,構建安全預警模型,識別各個風險工況發生前的特征指標閾值,模擬各種應急情景下的風險情況,編制面臨各類風險時的聯合調度方案,建立“一廠一策”,提高應急調度能力。三、供水分區格局三、供水21、分區格局全市共劃分為六大供水分區:主城區、番禺區、南沙區、花都區、從化區和增城區。規劃推進供水分區內部水廠互連互濟、供水分區之間水廠互連互補,構建“內部互通、外部互濟”格局,提高供水輸配和應急調度能力。14第第九九章章 水資源長效保護水資源長效保護一、生態流量保護措施一、生態流量保護措施優化調度管理措施。進一步完善廣州市重點河湖名錄,分批、分級確定生態流量目標;加強初溪水利樞紐等水利水電工程生態流量調度管理,有效落實生態流量管控措施。完善泄放監控設施。核定正果水閘、初溪樞紐等已建水工程生態流量目標;補、改建和龍水庫、百花林水庫等已建水工程的生態流量泄放和監控設施;新、改擴建水工程(如牛路水庫)22、同步建設。加強生態流量監管。完善南崗河、金紫涌等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斷面和水工程監測站網建設;建立健全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機制;建立生態流量監管、保障責任體系。加強河道外用水管控。落實河道外用水管控要求,嚴格水資源總量強度雙控管理。加強動態調度管理,逐步退還流溪河等重點河流被擠占的生態水量。二、水生態修復措施二、水生態修復措施實施生態緩沖帶建設。對于金坑水庫、木強水庫等受周邊污染影響較重的水庫,在庫尾、重要入庫支流口等位置建設生態緩沖帶等。硬質化河道堤岸改造。對于硬質化河道底質,可考慮采用環境友好型基地進行改造,科學確定鋪設厚度及底質凈化劑密度,以保證水質凈化效果。對于硬質化堤岸,可采用直立擋墻垂直23、綠化、生態植草溝、河岸植被緩沖帶等多種方法進行修復。其他措施。探索研究“降水位、少清淤”的生態修復舉措;參與重點生態區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等工作;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和水功能區劃編制等工作。15三、水源地保護措施三、水源地保護措施提升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能力建設。重點針對新劃定及調整的保護區開展規范化建設工作。強化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將監測。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狀況評估,構建完善水質自動預警監控網。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針對東江北干流劉屋洲等周邊存在污染風險源的水源地,開展水質風險評估、強化污染監控;對于三坑水庫、增塘水庫等受污染較重的湖庫24、型水源地,推進入庫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開展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評估。及時核實處理水源地存在風險隱患,依據廣州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達標方案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做好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相關工作。四、地下水資源保護措施四、地下水資源保護措施加強地表水污染治理。一般情況下,地下水污染是由地表水污染導致的,因此,應加強地表水污染治理、截斷地下水污染源頭和污染途徑,從根本上保護地下水資源。制定地下水控制開采計劃。一是應開展廣州市地下水資源研究分析,針對廣州市地下水的類型、水量、水資源分布及其特點,制定科學的開采利用計劃;二是應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強化用水總量控制。積極開展廢棄井排查登記及封井25、回填工作。一是開展廢棄井排查登記,通過識別污染源、污染通道和敏感受體等,評估廢棄井環境風險等級。二是根據廢棄井環境風險等級,對廢棄井進行封井回填并做好井口處置。16第第十十章章 水資源剛性約束水資源剛性約束一、發揮一、發揮“政府之手政府之手”的作用,科學合理分水的作用,科學合理分水科學做好需水預測與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摸清家底,為下一步“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精打細算用好水資源”、壓減不合理用水、提升用水效率奠定基礎。開展用水總量分配因子與權重優化研究。進一步優化用水總量分配因子,科學確定各因子的權重,在省下達“十五五”用水總量指標后可以快速響應,及時科學分解全市用水總量指標,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26、,助推廣州水務高質量發展。二、發揮二、發揮“市場之手市場之手”的作用,開展水權交易的作用,開展水權交易明晰用水權初始分配。加快推進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作為區域在該江河流域的用水權利邊界;省批復下達的地下水管控指標,作為區域的地下水用水權利邊界;對已建和在建的調水工程,調水工程相關批復文件規定的受水區可用水量,作為該區域取自該工程的用水權利邊界。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機制。鑒于廣州市多個區未來將處于超載或臨界超載的狀態,為避免水資源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因素,建議選取天河、白云、黃埔等超載地區作為試點,探索推進“三權”交易,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對于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備調水條件的行政區域,可采用公開交易或協議轉讓等方式對區域可用水量內的結余或預留水量開展交易。取用水戶通過調整產品17和產業結構、改進工藝、節水等措施節約水資源的,在取水許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額內可以有償轉讓相應的取水權。加強水權交易法制保障和技術支持。制定出臺廣州市水權交易規范性文件及相關技術指引,進一步規范水權交易行為,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依托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立統一、規范的水權交易系統,統一交易規則、技術標準、數據規范,實現全過程公開、透明監管。加強信息資源共享互認,加快推進水權交易平臺與取用水管理系統平臺(如取水許可電子證照)的互聯互通,支撐水權交易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