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絕緣材料公司安全生產考核及“三違”管理辦法(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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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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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絕緣材料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辦法匯總
1、安全生產考核及“三違”管理辦法1 總則1.1目的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職業病防治法之規定,參照生活用紙行業、屬地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檢查、考核、獎懲辦法,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1.2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和個人違章行為的考核。1.3 原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評和獎懲,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1.4依據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規定依據屬地人民政府2、下達的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內部治安案件控制指標。1.5考核頻次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每月進行一次,由生產部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考評,生產部負責執行,考核結果與部門責任人和個人安全風險抵押金掛鉤。1.6事故的定性、定責以公司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規定,或以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上級安全部門的認定為準。2考核辦法2.1考核的主要內容a)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因工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被盜、被騙案件,資金安全事故,設備事故,中毒事故,內部網絡安全事故,環境不良影響事故,職業危害事故)。b)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設;c)員工培訓教育;d)安全檢查;e)安全會議的開展;f)安全隱患的整治;g)個人違章行3、為及綜合治理等。2.2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細則2.2.1火災事故: 2.2.1.1發生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含30萬元)及其以上的火災事故,扣罰直接責任人員10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800元;扣罰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600元。并納入責任部門年度目標考核。2.2.1.2發生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30萬元(不含30萬元)以下的,扣罰直接責任人員8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600元;扣罰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400元。2.2.1.3發生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10萬元(不含10萬元)以下,扣罰直接責任人員6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400元;扣罰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4、200元。2.2.1.4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5萬元(不含5萬)以下,扣罰直接責任人員4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300元;扣罰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200元。2.2.1.5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扣罰直接責任人員3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200元;扣罰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100元。2.2.1.6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扣罰直接責任人員2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100元;扣罰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50元。2.2.2因工傷亡事故: 2.2.2.1在生產活動中發生職工因工死亡責任事故,屬否定指標,納入責任部門年度目標考核。扣罰主5、要責任人500元;扣罰次要責任人300元。2.2.2.2如因管理人員失職導致在生產活動中發生職工因工重傷責任事故,扣罰主要責任人500元;扣罰次要責任人300元。2.2.2.3如因管理人員失職導致在生產活動中發生職工因工輕傷責任事故,扣罰主要責任人300元;扣罰次要責任人200元。2.2.3車輛交通事故(僅限于公司公務車,責任認定按公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為準): 2.2.3.1車輛發生重大事故負主要責任的,扣罰駕駛員600元;扣罰車輛管理部門領導400元;扣罰分管安全工作的相關領導300元。 2.3.3.2車輛發生重大事故負同等責任的,扣罰駕駛員500元,扣罰車輛管理部門領導300元;扣罰分管6、安全工作的相關領導200元。 2.3.3.3車輛發生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扣罰駕駛員400元,扣罰車輛管理部門領導200元;扣罰分管安全工作的相關領導100元。2.3.3.4車輛發生一般性事故負主要責任的,扣罰駕駛員300元,扣罰扣罰車輛管理部門領導100元;分管安全工作的相關領導50元。2.2.4 被盜、被騙案件:發生被盜(扣除保險賠付后),被騙案件(物品按進價或出廠價核算)2.2.4.1 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3萬元(包括3萬元)以上的,扣罰主要責任人400元,扣罰相關領導200元。2.2.4.2 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1萬元(包括1萬元)以上3萬元(不包括3萬元)以下的,扣罰主要責任人200元,7、扣罰相關領導100元。2.2.4.3 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1萬元(不包括1萬元)以下的,扣罰主要責任人100元,扣罰相關領導50元。2.2.5 設備事故: 2.2.5.1 發生設備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元(包括3萬元)以上的,扣罰主要責任人(臺班)人均300元,扣罰相關領導200元。2.2.5.2 發生設備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包括1萬元)以上,3萬元(不包括3萬元)以下的,扣罰主要責任人(臺班)人均200元,扣罰相關領導100元。2.2.5.3 發生設備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不包括1萬元)以下的,扣罰主要責任人(臺班)人均100元,扣罰相關領導50元。2.2.6 內部網絡安8、全事故: 2.2.6.1 發生損壞計算機及網絡導致數據丟失無法恢復或網絡癱瘓的,扣罰設備使用人100元。2.2.6.2 發生網絡中斷半天未上報或者出現計算機病毒壹天未上報的,扣罰責任人50元。2.2.6.3 發生瀏覽色情、暴力等非法網站的,扣罰責任人100元。2.2.6.4 利用黑客工具等軟件進行公司局域網內、網外端口掃描及攻擊或者故意制造、傳播計算機病毒的,扣罰責任人200元。2.2.7 綜合治理: 2.2.7.1在生產工作場所,發生打架、斗毆和尋釁鬧事的,扣罰責任人2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100元。2.2.7.2 在生產工作場所,發生無理聚眾鬧事、罷工事件,造成生產、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扣9、罰責任人2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100元。2.2.7.3由于部門不作為,導致職工違反信訪條例發生群體上訪5人以上或非正常上訪事件,扣罰責任人200元,扣罰責任部門領導100元。2.2.8 生產服務過程中發生職業危害事故: 2.2.8.1 由于主觀原因造成作業環境粉塵、噪聲、輻射超過國家標準的,扣罰責任部門責任人100元。2.2.8.2 特殊作業環境,不采取個人防護措施的,一次扣罰責任部門責任人50元。2.2.9 環境不良影響事故: 2.2.9.1在生產服務過程中,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不按規定進行回收處置造成不良環境影響事故的,扣罰責任部門責任人100元。2.2.9.2對固體廢棄物或廢液不按10、規定進行回收處置的,扣罰責任部門責任人50元。2.3 安全管理工作管理細則2.3.1 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 2.3.1.1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部門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的,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200元。2.3.1.2制度規章不落實,一次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200元。2.3.1.3無月度安全計劃的,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1.4未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公司、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文件要求的,一次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1.5未按公司、職能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要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專題教育、專題活動等,一次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1.6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責任書,一人次未簽訂11、,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1.7使用無上崗證的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一人次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1.8對發生安全事故隱瞞不上報的,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200元。對未在規定時限上報的,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1.9對安全事故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的,一次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2安全教育培訓: 2.3.2.1 新上崗、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復工的從業人員未進行一、二、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的, 1人次扣罰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2.2 對新上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復工的從業人員未進行廠級安全培訓教育的,1人次扣罰生產部和生產部班子12、每人100元2.3.2.3 特種作業人員未經政府職能部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一人次扣罰生產部和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2.4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未定期復審超期使用的,一人次扣罰生產部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班子每人100元。2.3.3 安全檢查: 2.3.3.1 公司未按規定開展月檢、重大節假日檢查的,扣罰公司分管安全生產部長、生產部班子每人100元。2.3.3.2 部門未開展部門周檢的,扣罰部門行政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每人100元。2.3.3.3 部門班組未開展日檢的,扣罰責任班組長每人50元。2.3.4 安全整改:2.3.4.1查出的安全隱患未按要求(目標、時間等13、)進行整改的,扣罰責任人100元。2.3.4.2在同一部門內,出現重復隱患,扣罰部門行政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和直接責任人每人100元。2.3.5安全會議: 2.3.5.1 因工作原因不參加或不按時參加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又未請假的,扣罰責任人100元。2.3.5.2 部門每月未召開安全會議的,扣罰責任部門行政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每人100元。2.4 對個人安全工作和工作行為考核細則2.4.1 個人安全目標考核細則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直接經濟損失、責任的大小,扣罰相關責任人50400元。行政責任追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2.4.2 對個人違章行為14、考核細則(出現重復違章現象的在末次處罰額度的基礎上加倍處罰)2.4.2.1 有下列違章現象之一者扣罰責任人50元: a)未按規定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安全消防器具進行維護保養的;b)擅自拆除設備安全護罩、連鎖裝置的;c)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過肩、穿拖鞋、高跟鞋的;d)擅自拆除或涂改安全標識或導致標識失效的;e)違反廠內交通管理規定及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的;f)不參加職業健康體檢的;g)特種設備不按規定填寫運行記錄的;h)特種作業崗位不持證上崗的;i)電工作業過程中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和不使用專用器具的;j)占用消防器材、設施存放位置的;k)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的;l)作15、業、工作場地衛生、物質工器具擺放違反現場有關管理規定;m)其它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2.4.2.2 有下列違章現象之一者扣罰責任人100元: a)公車私用、私車公用、無證駕駛(無行業上崗證等)、酒后駕駛公車、違章駕駛、未經許可私自將公車交由他人(有駕照)駕駛的;b)挪用消防器材、設備、設施的;c)違反動火規定擅自動火的;d)電器線路安裝違反安全規定的;e)高空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的;f)遇緊急情況不服從指揮的;g)未按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設備、設施操作的; h)違反規定使用電器、設備、設施的或擅自增加電器使用負荷的;i)堵斷安全消防通道的;j)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導致設備運行無人16、監護的;k)安全值班隨意脫崗的;l)生產過程違章指揮的;m)未按規定對三廢進行回收、處理的。2.4.2.3 有下列違章現象之一者扣罰責任人200元: a)損壞安全消防設施設備、報警系統、衛生設施、交通設施的,除照價賠償外,給予罰款;b)出現重復違章現象的;c)廠區內流動吸煙的;d)未經許可搭接線路或線路不符合規范要求的。2.4.2.4 有下列違章現象之一者扣罰責任人300元。a)違反規定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資的;b)在生產車間、庫房等重要防火場所規定吸煙點以外地方吸煙或亂丟煙頭的。2.4.2.5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當事人4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17、責任:a)故意破壞安全消防器具、設備、設施的;b)故意破壞生產設備、盜竊在用生產設備上的零部件的;c)由于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d)未經允許擅自修改設備安全運行參數的;e)作業人員酒后上崗、在作業場所飲酒的。2.4.2.6個人出現違章行為對部門的考核凡個人出現上述違章行為或違反其他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視情況,每次扣罰部門目標工作業績0.11分。3 附 則3.1 生產部門負責公司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及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每月將考核結果匯總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通知生產部執行。3.2違反本管理辦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的,由當事人所在部門填寫處罰通知單,交生產部備案后轉交財務部執行。3.3對安全責任目標完成優秀的部門和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獎勵。同時,作為參評年度公司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依據。3.4 本辦法未涵蓋的其他安全生產事故和違規行為,由公司安全生產委會研究后,進行處理。3.5 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3.6過去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3.7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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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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