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萬㎡高層公共建筑塔吊運行作業方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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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19077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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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萬㎡高層公共建筑工程全過程施工方案匯總
1、XXXX工程塔吊運行作業方案編制單位: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編制時間:XXXX年XX月XX日目 錄第一章 編制依據1第二章 工程概況11.1 總體概況11.2 塔吊概況2第三章 塔吊布置33.1 塔機平面布置圖33.2 塔吊布置影響因素3第四章 組織機構44.1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44.2 救援分工5第五章 塔吊作業施工55.1 作業前準備工作55.2 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定65.3 塔吊司機操作規定75.4 塔吊指揮操作規定75.5 塔吊運作注意事項8第六章 塔吊運行應急措施10附件: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指揮資格證第一章 編制依據1、XX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2、XX市建設工程現2、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3、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4、塔吊基礎施工方案、安裝方案,群塔作業防碰撞施工方案,塔吊運行應急救援預案。5、現行的相關規范、標準和塔式起重機說明書,如下表所示:主要引用的規范、規程、標準、圖紙及塔吊說明書類別名稱編號國家標準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JG/T100-199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196-2010施工圖紙建筑總平面布置圖塔吊說明書中聯TC6010-6型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第二章 工程概況1.1 總體概況工3、程名稱: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勘察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XXX項目位于XXX省XXX市,主要包括1#、2#、3#、4#樓工程,總建筑面積為114704.83。本工程1#樓規劃用地面積930.18,建筑面積約27241.4;2#樓規劃用地面積884.52,建筑面積約30861.03;3#樓規劃用地面積930.18,建筑面積約27241.4;4#樓規劃用地面積816.14,建筑面積約23840。本工程建筑性質類別屬于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地下室總建筑面積約5521,建筑層數:地下1層。本工程建筑層數33層,建筑高度99.35米;本工程建筑0.000相當于絕對標高+7.950。建筑工程等級4、為級,耐火等級為級,屋面防水等級為級。本工程建筑場地類別為類,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結構抗震等級為三級。本工程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體系,基礎采用柱下樁基礎+筏板基礎。1.2 塔吊概況本工程需要安裝2臺中聯TC6010-6塔吊,自編號1#塔吊、2#塔吊;1臺徐州建機QTZ160(7015-10)塔吊,自編號3#塔吊。塔吊特編制此應急救援預案作為我公司安保體系的一部分。為了確實加強安全生產、預防或減少潛在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造成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進行預防和控制,保證施工人員和物品的安全及維護企業的內部安全穩定,及時排除設5、備在安/拆/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重大安全隱患時,在最短時間內能采取科學,有效地解決方案并付與實施,而不至于發生安全事故,并依據國家、市、部關于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要求本公司特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第三章 塔吊布置3.1 塔機平面布置圖3#塔吊2#塔吊1#塔吊3.2 塔吊布置影響因素1、本工程用地面積大,影響塔吊安裝因素較多,具體如下:(1)考慮塔吊覆蓋范圍內的樓座棟數、單棟建筑面積、進度要求選定機型,滿足使用要求。(2)群塔作業需考慮各相鄰的塔吊自由安裝高度、最終安裝高度相互錯開。(3)各臺塔吊覆蓋范圍內無已建建筑及其他塔吊主塔,確保塔吊360度旋轉。(4)各塔安裝位置和大臂朝向需保證拆6、除時無建筑物阻擋。(5)需根據結構圖提前確定好附墻位置,附墻角度和長度必須滿足說明書要求。(6)塔吊基礎未對結構基礎造成不利影響。2、塔吊中聯TC6010-6作業面覆蓋03地塊2#樓,選用安裝臂長為60米,塔機設附著五道,1#塔吊與2#塔吊存在交叉作業情況,1#塔吊最終安裝高度為118.9m,2#塔吊最終安裝高度為124.5m,1#塔吊的安裝高度低于2#塔吊。2#塔吊吊勾底與1#塔吊起重臂相差2.4m,具體安裝位置和立面如下圖所示:1#-2#塔吊最終安裝高度第四章 組織機構4.1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為了應對2#塔吊運行安全事故,項目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小組主要成員如下:組 長:副 組 長:成 7、員: 4.2 救援分工1、預警:由機械管理員彭海負責,做好事故、臺風、暴雨等預警工作,發現險情立即報告預警。2、搶險:由顧國均負責,由彭海、張靈組成。負責及時掌握事故、災情,及時通報開展事故、防風信息,做好風險評估等工作,組織進行搶險救災和有關搶險救災的協調工作。3、后勤保衛:由王興文負責,負責組織應急救援人員的飲食、住宿、交通運輸工作以及明確安全路徑和通道、搶救傷員、保護現場,負責處置救災現場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負責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要物資設備的治安防控和保護,協助組織危險地區群眾安全撤離或轉移等安置工作。4、通訊保障:由吳文見負責,負責應急救援中所有通訊器材的配置,保障事故、防風、防汛8、信息及時、準確傳遞;負責通信設施的安全管理,及時采取應急措施,確保事故、防風搶險救災過程中的通訊暢通。5、物資供應:由何元林負責,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6、安全監察:由張靈負責,負責做好事故現場拍照、問訊記錄、勘察、收集信息工作,保持與公安部門的溝通。7、善后處理:由彭海負責,掌握相關災情信息,負責善后處理工作。第五章 塔吊作業施工5.1 作業前準備工作1、塔機在首次投入使用前,需要進行全面的檢查和必要的試驗。對機構和安全裝置進行認真的調試,以保證塔機的使用和安全運行。塔機試驗包括:空載試驗、靜載試驗、動載試驗。2、塔機的司機與起重工必須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有9、關規定進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安全操作必須執行GB6067的有關規定。3、塔機的機械部分包括安全保護裝置應按照塔機使用說明書的檢查項目經常進行檢查、排除。4、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吊環、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5、塔機包括整機以及各傳動機構、金屬結構要及時進行清掃和加油,做好維修和保養工作。6、作業前為2#塔吊司機及指揮配備性能良好的對講機,每天上班作業前,由機械工長負責,檢查各個對講機是否能夠正常使用,以及對講機電源是否充足。5.2 塔式起重機10、操作使用規定1、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2、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3、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4、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m。并且相臨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都必須符合2#塔吊使用說明措施要求;運轉過程中必須有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5、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并且電纜每不大于9m11、進行一次卸荷。6、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7、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8、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9、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10、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1、起重機停止作業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5.3 塔吊司機操作規定112、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良好,無色盲,兩耳無聽力障礙;必須通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2、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2#塔吊的性能構造,按2#塔吊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應熟知機械的保養、檢修知識,按規定對機械進行日常保養。3、塔吊必須有靈敏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須具備有效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駕駛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應有護圈。4、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5、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6、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起吊必須堅13、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規定。7、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8、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9、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10、作業完畢后,2#塔吊小車應停放在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擋,切斷電源,并關門上鎖。11、塔吊在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12、塔吊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14、旋轉。5.4 塔吊指揮操作規定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信號應事先統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2、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環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嚴禁使用。 4、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5、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 6、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相關規定 。7、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15、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8、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9、指揮人員必須嚴格遵從“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規定:(1)超過額定荷載時不吊。(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5)歪拉斜掛不吊。(6)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放有活動物不吊。(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帶棱角缺口物未墊好易使鋼絲繩磨損或割斷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10)違章指揮不吊。5.5 塔吊運作注意事項1、塔吊的安裝、拆卸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16、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2、塔吊的使用,應遵照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規程和條例,同時也要遵守使用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3、塔吊的工作環境溫度為-2040,最大工作風壓為250N/m2,最大非工作風壓為1100N/m2。當風速超過6級時應停止使用,在得到風暴警報時,應將2#塔吊暫停,并加纜風繩固定。4、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裝置的靈敏有效,每月應檢查一次。發現失靈的安全裝置,必須及時修復或調整。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妥當后,嚴禁擅自觸動,并應加封(如火漆或鉛封),以防止私下調節。5、塔吊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應與機體牢固連接,每半月要檢查一17、次。6、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配電箱應設置在2#塔吊附近,電源開關應符合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靈活有效,不得拖纜。7、在進行保養和檢修時,應切斷2#塔吊的電源,并在電源配電箱和鐵殼開關上掛“有人工作,不得合閘”警告牌。8、頂升加節注意事項(1)頂升過程中作業高度處風力不大于4級(風速不超過8m/s)。(2)頂升前檢查電纜的放松長度及固定情況,防止頂升時拉斷或擦傷電纜線。(3)頂升前檢查電纜套架兩邊的撐桿,以及塔身上各部位是否影響套架升降。頂升時,必須要有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液壓頂升機構并專人緊固螺栓,非有關操作人員,不得攀上套架操作平臺,更不能擅自啟動泵站開關或其它電器設18、備。(4)頂升作業應在白天進行,若遇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時,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備。(5)頂升過程中,必須隨時注意泵站的壓力值,應不大于20MPa,否則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6)頂升過程必須使回轉機構處于鎖定狀態,嚴禁起重臂作回轉運動。(7)頂升過程中,駕駛室必須設專人 ,其職責是操作將起重臂鎖住并配合安裝人員起吊標準節,觀察頂升過程是否正常。(8)頂升過程中,所有操作人員均應集中精力觀察各相對運動是否正常。有無干涉(如滾輪與主弦桿之間,套架兩邊的支承銷軸與標準節之間,套架與塔身之間)。若套架在上升時,套架與塔身發生偏斜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停止上升,并立即下降。(9)在整個頂升行程中,絕19、不允許套架上的任何一個導向輪超出塔身固定部分。(10)在頂升過程中,若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頂升,未經查明真相和將故障排除,不得繼續進行頂升作業。(11)只有當標準節之間以及標準節與下支座之間用標準節高強度螺栓連接并用高強度螺母緊固好以后,方可進行吊重、回轉和小車變幅幾種操作。(12)若要連續加幾節標準節,則在每加完一節標準節后,用塔機自身起吊下一節標準節前,塔身標準節各主弦桿和下支座之間必須至少有兩件標準節高強度螺栓連接并用高強度螺母緊固(在頂升面)。(13)所加標準節上的頂升耳板應與已有的標準節上的頂升耳板對正。(14)頂升加節完畢,旋轉臂架至不同角度,檢查塔身接頭處各高強度螺栓的擰緊情20、況,即在空載狀態時塔身主弦桿位于平衡臂正下方時,就將塔身主弦桿從下到上的所有螺栓擰緊。9、電氣系統操作注意事項(1)塔機機構電機采用多速電機直接啟動,因此要求電壓波動不超過5%,或電源頻率變化超過1%時,電機的性能參數將發生變化,影響電機的使用。(2)主電機操作變速必須逐級加速,不允許直接從零到高速運行,不允許反接制動,不允許帶載換檔,低速主要用于塔機的起重和慢就位,中速主要用于何載運性,高速只能承擔輕負荷,主要用于空鉤升降。(3)在安裝調速電機時,必須按電機接線圖接線,不可接錯。(4)為保證塔機安全工作,塔機應可靠接地,多次重復接地。(5)頂升結束后,頂升按鈕盒應做好防水工作。(6)各電機、21、電器應保持經常檢修,對主電機經常觀察其溫升情況。10、塔機附著注意事項(1)同一道附著裝置上的各撐桿應安裝在同一水平面內。(2)附著撐桿應保持水平,不得傾斜。(3)附著完后用經緯儀檢查塔身中心線,無風狀態下,最高附著點以下塔身軸線對支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相應高度的2/1000,最高附著點以上塔身軸線對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3/1000。(4)附著裝置應與塔身預緊,工作時隨時調整檢查,若各連接處有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整。具體防碰撞措施,詳見本工程群塔作業防碰撞施工方案。第六章 塔吊運行應急措施一旦發生塔吊運行安全事故,項目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具體應急領導小組、相應應急措施、應急演練詳見本工程2#塔吊應急救援預案。 第10頁 共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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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28
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