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省高品質住宅設計導則(征求意見稿)(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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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25609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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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福建省高品質住宅設計導則(試行)(征求意見稿)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4年04月前 言為適應住房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提升住房品質,推動“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有關單位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并吸收先進經驗做法,結合福建省實際情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福建省高品質住宅設計導則(試行)。本導則的主要內容:1.總則;2.綠色低碳;3.環境宜居;4.健康舒適;5.安全耐久;6.智慧便捷。主 編 單 位:XXX主 要 起 草 人:XXX主要審查單位:XXX主要審查人員:XXX目 錄1 總 則12 綠色低碳222、.1基本要求22.2節水節能22.3先進技術23 環境宜居33.1 建筑風貌33.2綜合交通43.3景觀環境53.4配套設施64 健康舒適84.1公共空間84.2套型設計94.3 室內環境104.4 設備設施115 安全耐久135.1 結構構造135.2 部品部件146 智慧便捷166.1 智慧通信166.2 數字家居166.3 智慧物業171 總 則1.1 為適應住房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我省高品質住宅開發建設,構建美好居住環境,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制訂本導則。1.2本導則適用于福建省新建高品質住宅的設計,既有住宅改建、擴建為高品質住宅項目的可參照執行。1.3 高品質住宅應符合3、高質量發展要求,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體現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住宅設計理念,以綠色低碳、環境宜居、健康舒適、安全耐久、智慧便捷為核心,優化小區規劃、戶型設計、配套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引領美好居住生活發展方向。1.4 高品質住宅設計除符合本導則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 綠色低碳2.1基本要求2.1.1 應符合福建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T 13-62的要求。2.1.2 應達到福建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DBJ/T13-197二星級及以上標準。2.1.3 應用新型綠色建材,且應用比例不應低于50%。2.1.4 宜設計超低能耗建筑,滿足福建省超4、低能耗建筑技術導則等標準要求。2.2節水節能2.2.1 應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2.2.2 生活熱水系統宜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設備選型和系統布置應安全可靠、經濟合理、低碳環保、節能高效,并應保證用水點冷水、熱水供水壓力平衡。2.2.3 衛生器具和配件應采用節水型產品,產品的性能參數應符合福建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T13-62附錄K規定。2.2.4 空調制冷及供暖應采用電驅動的熱泵型空調方式。2.3先進技術2.3.1 采用裝配式建筑的,應符合福建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DBJ/T13-426 的要求,單體裝配率不低于60%。2.3.2 鼓勵進行個性化、定制化、集成化的精裝修5、設計,應全裝修交付,宜使用裝配式裝修 。2.3.3 應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實現項目在設計、施工、運維等階段全過程數字化應用和管理。183 環境宜居3.1 建筑風貌3.1.1 建筑肌理、界面、風格、高度、體量、材質、色彩、景觀等空間要素應與城鄉規劃相協調,滿足城市設計控制要求。3.1.2 充分考慮與周邊環境、建筑的關系,控制建筑高度、面寬、街道寬度比例等數據及體型復雜度,形成高低錯落、變化豐富的優美天際線輪廓。3.1.3 沿快速路、主次干路沿線的建筑宜適當加大退讓距離,留足城市開放空間。建筑宜采取靈活的布局形式,城市界面應通透疏朗,避免形成“一堵墻”。3.1.4 充分利用場地內外的自6、然景觀資源,合理考慮豎向關系,合理布局規劃空間,營造優美宜居環境,實現內外部資源利用最大化,建筑朝向最優化,居住生活環境人性化和多樣化。3.1.5 建筑風格宜結合總體風貌控制設計,體現地域和文化特色。立面簡潔通透,避免過度裝飾,宜采用綠色節能材料,注重材料的環保性、耐久性和防腐性,鼓勵因地制宜選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3.1.6 沿城市主干道兩側住宅建筑陽臺應封閉設計或半封閉設計。3.1.7 建筑立面上的附屬設施應統一美化處理,空調室外機位、太陽能挑板等室外設備設施應結合里面風格統一考慮,排水立管、太陽能管及空調冷凝水管等應隱蔽設置,避免出現外露管線,保證整體效果。3.1.8 建筑色彩協調統7、一,不宜超過三種主色,色彩搭配與城市風貌、周邊建筑相協調。3.1.9 注重山墻面及第五立面的設計。3.2綜合交通3.2.1 小區出入口數量設置合理,位置主次得當,與城市道路形成無障礙銜接,并綜合考慮周邊公共交通站點、配套服務設施等要素,方便業主出行。3.2.2 小區主要出入口應設進深不小于10m、面積不小于200的緩沖空間,預留落客區、訪客車位、快遞車位、搬家車位、急救車位、智能快遞存放區域等功能。3.2.3 小區應進行“人、車、非機動車”分流設計,合理規劃地上人行歸家流線和地下車行歸家流線,考慮出行、搬家、急救、快遞、垃圾清運等不同車輛的動線,減少相互干擾。鼓勵打造避雨防曬歸家流線。3.2.8、4 機動車停車位應主要設置在地下停車庫內,停車庫出入口應靠近小區車行出入口設置,且與小區人行出入口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機動車就近進入地下車庫,不應進入小區內部。機動車庫出入口不宜采用敞開式坡道,坡道應采取有效的防滑與降噪措施。當設置地面停車位時,應沿外圍車行道路布置,不得與人行道路交叉。3.2.5 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樁、充電槍等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電動汽車充電停車位配置數量、快充停車位配置數量不低于福建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要求,且低壓電纜分支箱、計量電表箱、干線及分支電纜應同步建設到位。3.2.6 非機動車宜結合小區出入口就近集中布置,設置非機動車停車棚,或設9、計獨立分隔的地下或半地下非機動車庫,并應設置電動自行車專用充電設施,設置比例應不低于非機動車位的 50%。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排煙設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3.2.7 科學合理設置垃圾分類收集點,應布置在小區下風口及邊緣便于清運的位置,盡量縮短垃圾車清運流線。住宅單元出入口附近宜設置垃圾收集箱,并與建筑保持3m以上的衛生距離,宜設置洗手臺。3.2.8 小區內道路應與住宅單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地、小區綠地無障礙聯通,并應與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聯通,形成無障礙步行系統。3.2.9 住宅單元出入口均應為平坡入戶,搬家、急救等車輛應方便到達每個單元出入口。3.2.10 應設置便于識別、10、使用和導視性強的交通標識系統。3.3景觀環境3.3.1 景觀設計應與小區規劃相協調,與小區出入口、住宅單元出入口及慢行系統相結合。應符合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3.3.2 綠地率應符合城鄉規劃要求,合理選擇綠化方式,植物應喬、灌、草多層級搭配,注重季相和色葉變化。植物種植應適應當地氣候和土壤條件,選擇無毒害、易維護、易存活的植物,鄉土植物選用達到70%以上。種植區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應滿足植物生產需求,并應采用復層綠化方式。3.3.3 采用屋頂綠化、空中花園、墻面垂直綠化等多種方式,形成多層次、立體的綠化景觀效果,營造宜居的住區環境。3.3.4 樹種選擇應科學合理,苗木搭配應考慮對低層住戶的采光11、視野的影響,做到錯落有致,保證住戶景觀視野的通透性。3.3.5 綠化灌溉應采用高效節水技術,宜設置土壤濕度感應器、根據氣候變化的調節控制器等節水自動化控制措施。3.3.6 宜對交通干道的噪聲采取設置聲屏障或利用景觀綠化帶等降噪措施,優化場地聲環境。3.3.7 室外景觀和樓體亮化等照明應避免對戶內產生光污染。3.3.8 小區出地面風井、管網柜、井蓋等市政設施應以隱蔽化、小型化、景觀化為原則,結合景觀綠化合理布置。室外檢查井不應設置在主要人行、車行通道上。地下室及設備用房的廢氣排放口應遠離人員活動空間,必要時應進行高空排放。3.3.9 圍墻應以通透式為主,宜采用柵欄式圍墻。沿街道路的圍墻宜采用透12、綠圍墻或垂直綠化,避免對行人產生壓抑感。3.4配套設施3.4.1 住區應按照地塊出讓條件及規劃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并在公共空間嵌入功能性設施和適配性服務,鼓勵增設圖書室、咖啡廳、棋牌室、健身房、游泳池等設施,為業主提供養老托育、社區助餐、家政便民、體育健身、文化休閑、兒童游憩等服務。3.4.2 公共服務設施應重點考慮“一老一小”服務需求,優先在低樓層布置。家政便民、文化休閑、體育健身等功能可根據實際情況利用地下、半地下、建筑屋頂等空間資源合理配置,并與社區現有服務設施統籌兼顧,實現共建共享。3.4.3 鼓勵建筑首層架空或局部架空作為公共活動空間。3.4.4 應結合集中綠地、景13、觀小品設置健身步道、全齡活動場地,布置相應的休閑座椅、健身器材等設施。3.4.5 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應符合下列規定:1 兒童游樂場應設置不少于3件(套)的娛樂設施,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應設置供活動人員休息的座椅。2設置完善的無障礙設施,滿足適老化、適兒化需求。3 活動區域綠化空間要視線通透,場地地面應平整、防滑,應設置夜間照明設施和安全防范設施,保障活動區域人員安全。4 活動區域應有充足的日照條件,同時考慮引導夏季自然風和阻擋冬季寒風。5 活動區域宜配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為老年人、兒童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3.4.6 充分考慮變配電室、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配套設施與周邊建筑的關系14、,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3.4.7 小區的配電站房、備用發電機房等應設置在地面一層及以上,其室內地面高程應高于當地防澇用地高程,且其總平選址不應設在地勢低洼和可能積水的區域。3.4.8 小區主要出入口、單元門廳或鄰近小區主要通道等位置附近設置智能信報箱、快遞柜,并預留電源。4 健康舒適4.1公共空間4.1.1 建筑物出入口應采取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安全防護措施,樓座周邊應設置防止高空墜物的緩沖區、隔離帶。4.1.2 首層門廳、地下大堂通向電梯廳的通道凈寬度不宜小于1.50m。4.1.3 公共走廊的凈寬不應小于1.20m。應考慮欄桿扶手、墻體保溫、墻面裝修等對樓梯梯段、公共走廊、室內走廊凈寬的影響15、。4.1.4 住宅建筑開敞外廊應設置防飄雨結構板、地漏等防雨、排水措施。4.1.5 最高入戶層為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一臺電梯,且轎廂深度不應小于1.40m,寬度不應小于1.10m。入戶層為四層及以上或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0m的住宅建筑,每單元應至少設置一部可容納擔架的電梯,候梯廳深度不應小于多臺電梯中最大轎廂深度,且不應小于1.80m,候梯廳應設置扶手。高層住宅電梯還應滿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層住宅電梯設計的通知(閩建科201915號)要求。4.1.6 電梯轎廂內應設置通風設施。4.1.7 住宅樓梯、走道、電梯廳等公共區域的照明節能自熄開關應16、采用人體感應、雷達感應等非接觸控制型產品。4.1.8 地下車庫主車道凈高不宜小于2.40m,宜形成環線,主車道上方宜做辨識度高的頂棚處理。應設置連貫、清晰的標識系統,增加停車區域的辨識度。地坪面層應采取防止地面開裂的措施。消火栓箱及其他管線的設置不應影響車位使用,集水坑不宜設置在車道及車位范圍內。4.2套型設計4.2.1 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00m。設有戶式中央空調和集中新風系統的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10m。有條件的項目適度加大空間高度,提高至3.30m以上。4.2.2 建筑輪廓規整,建筑凹口的深度與開口寬度之比宜小于1:2,無“深凹槽”。不宜設置四周封閉的內天井。4.2.3 各功能空間的尺17、度應與戶型面積適配。面寬進深適宜,動靜分區、南北通透,居室、衛生間數量適當,房間尺度、流線合理,充分考慮戶型的收納空間。4.2.4 應充分考慮戶型空間的可變性,提倡采用有利于空間靈活分隔的結構體系和墻體,適應未來變化需求,并應考慮適老通用性。4.2.5 鼓勵戶型產品創新。戶型設計應保證住戶的私密性,相鄰住戶之間應避免發生對視,并應避免公共交通空間對套內空間的視線干擾。開發空中花園戶型的,應充分考慮地域氣候特點,并保證其安全性。4.2.6 不同住戶戶門開啟后不應相互影響,應保證至少有600mm的安全距離。戶門開啟不應影響公共部位的疏散。4.2.7 套型入口處宜設置玄關,玄關空間滿足收納、消殺等功18、能,并應為視頻監控、消毒設備、照明一鍵控制開關等預留電源點位。4.2.8 廚房使用面積不宜小于5.0,操作臺總長度不宜小于3.0m,臺前操作空間深度不宜小于1.0m。排油煙機、吊柜的安裝位置不應影響廚房的自然通風和直接采光。廚房內開窗不應影響洗滌池水龍頭的安裝和操作臺的使用。4.2.9 空調室外機位凈尺寸和位置應滿足便捷安裝和檢修的要求,且不形成熱氣短路,不影響機組的能效。排出熱氣、噪音不影響鄰近房間的使用要求。4.3 室內環境4.3.1 充分利用天然光。室內主要功能空間的光環境應保證至少60%面積比例區域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 Lx,且平均時長不少于8h/d,應采取合理的措施控制眩光。4.319、.2 臥室、起居室(廳)、廚房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積比不應低于1/6。4.3.3 主要功能房間隔聲性能良好。分戶墻應采用不小于200mm厚混凝土墻體(或其他能達到50dB以上隔聲效果的構造措施)。分戶墻上不應設置配電箱,不宜設置開關、插座等,當設置時應錯位布置。4.3.4 臥室、起居室(廳)的樓板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65dB(現場測量)。4.3.5 戶內排水管應采用低噪聲管材或包覆吸聲材料等措施。管線穿過樓板和墻體時,孔洞周邊應采取密封隔聲措施。4.3.6 戶門、外窗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臨近交通干線兩側臥室、起居室(廳)外窗的計權隔聲量與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tr)30dB。4.320、.7 有振動、噪音的設備及用房不應緊鄰居室,且應采取隔聲減振措施。電梯井道與住宅戶內除臥室外的其他房間(空間)相鄰時,電梯井壁、電梯設備、電梯機房等均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措施。4.3.8 與臥室相鄰的衛生間,排水立管不宜貼鄰與臥室共用的墻體。4.3.9 住宅建筑東向及西向外窗必須采取建筑遮陽措施,建筑遮陽系數不應大于0.8。 南向及北向的起居室、臥室外窗宜設置可調節的外遮陽措施。4.3.10 住宅應能自然通風,自然通風開口有效面積不應小于房間地面面積的10%。通風設計應處理好室內氣流組織,提高通風效率。衛生間宜為明衛,應設置機械排風系統,避免異味進入人員活動休息區域。 廚房應設置直通屋面的排油21、煙裝置,應有良好的通風并采取措施防止排氣倒灌。4.3.11 住宅室內空氣質量良好,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降低比例不低于20%。4.4 設備設施4.4.1 住宅應預留太陽能或高效空氣源熱泵熱水供應設施的安裝條件。設備平臺尺寸應滿足安裝和維修需求。4.4.2 廚房宜預留洗碗機、廚余垃圾處理設備等排水接口且應預留足夠安裝和維修空間,并采取防止臭氣返溢措施。4.4.3 廚房應設置直通屋面的排油煙裝置,衛生間應設置機械排風系統,避免異味進入人員活動休息區域。4.4.4 衛生間優先采取不降板或小降板的同層排水技術。水電管線不得下穿門檻或在擋水反坎內預埋。4.4.5 陽臺排水應排入污水管道,開敞陽臺的地面及墻面22、應設防水層。陽臺預留洗衣機位置,尺寸滿足安裝要求,并應考慮排水立管的位置。應結合設備設施布置情況預留電源插座,且不少于2個。景觀陽臺應預留綠化給水。4.4.6 二次加壓供水系統設備應選用綠色低碳、節能高效產品,水箱應設置自動清洗消毒設備,宜設置水質在線監測系統。戶內給水管道應采用不銹鋼管或銅管。4.4.7 戶內宜設置凈水系統,凈水系統前置過濾器和直飲水機安裝位置應便于日常維護,直飲水龍頭宜布置在廚房、餐廳或茶室,并設置“直飲水”標識。4.4.8 空調室內機、新風機組等通風空調設備應選用節能環保、超低噪聲產品。設備管道系統應進行消聲隔振處理。4.4.9 空調制冷及供暖應采用電驅動的熱泵型空調方式23、。室內空調系統的氣流組織應滿足人體熱舒適要求,避免直吹,且不應造成吹風感。4.4.10 住宅戶內應安裝或預留雙向新風換氣系統安裝條件。新風入口注意防污染,應與衛生間、廚房的排風出口保持必要的距離,同時注意室外風向的影響。新風系統應具備除塵過濾功能段,可采用凈化型送風機組或全熱交換機組。機組應便于維護和檢修,過濾裝置應便于拆卸更換。4.4.11 地下車庫不滿足自然通風要求時,應設置機械通風系統。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機械排風的區域應優先采用自然補風,當自然補風滿足不了要求時,應采用機械補風。2 應設置與排風設備自動聯動的一氧化碳濃度監測裝置。4.4.12 設置在住宅地下室內供平時使用的24、通風機房,不宜貼鄰住宅居住用房。當必須貼鄰時,風機應設消聲隔震措施并宜落地安裝,風機房、管井也應做消聲處理。 5 安全耐久5.1 結構構造5.1.1 結的設計工作年限不低于70年,宜提升至100年。5.1.2 結構設計應采用成熟可靠的技術、工藝、材料,滿足綠色發展及可持續性需要,其適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可適當高于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5.1.3 結構設計在滿足福建省住宅工程設計若干技術規定要求的基礎上,應根據結構布置實際情況,對薄弱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強措施,必要時進行性能化設計,對關鍵部位提高抗震性能目標。5.1.4 淺層土為軟弱土層或新近填土時,對無地下室住宅工程,室內地坪應優先采用地面設置25、結構梁板的措施,也可采取換填墊層等處理措施。5.1.5 地下室抗浮計算時,抗浮水位取室外地坪下0.5m、歷史最高水位和地下室設計實際可能產生最不利水位的高值。5.1.6 房間結構梁布置時,臥室及客廳處不宜出現結構梁。梁邊宜露在次要房間,房間重要性次序: 客廳主臥次臥書房走廊廚衛。5.1.7 現澆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20mm,預制疊合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40 mm(梁式懸挑結構的板除外),且須滿足單向板厚度不小于跨度1/30,雙向板厚度不小于短跨的1/35。5.1.8 懸挑陽臺挑出長度大于1.5m時,活荷載取值應不小于屋頂花園的取值。5.1.9 圍護結構和非結構構件應采取與主體結構可靠的連接或錨固措26、施,連接處應預留埋件,并應滿足安全性和適用性要求。如吊柜、熱水器、太陽能水箱等懸掛重物處部位應采用結構加強措施。5.1.10 地下室、衛生間、屋頂等重點部位應采取措施防止開裂及滲漏。5.1.11 屋面、地面、外墻、外窗應采取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內的措施。衛生間、廚房、設有配水點的封閉陽臺、獨立水容器等均應進行防水設計。建筑外廊的總排水能力應不低于50年重現期的雨水量,排水地漏不應設于入戶門口處,外廊應設置防飄雨結構板。5.1.12 室外地面或路面應設置防滑措施,建筑出入口平及平臺、公共走廊、電梯門廳、室內外活動場所、建筑坡道、樓梯踏步等應設置防滑構造措施。5.2 部品部件5.2.1 住宅27、套內給水、供暖、電氣管線宜采用管線與主體結構分離技術,管線分離應用比例不宜小于50%,便于在不損傷住宅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線路改造或維修更換。5.2.2 管道、閥門和配件應采用耐腐蝕、耐久性能好、密閉性能好的材質,連接應安全可靠,閥門位置應便于維護管理。熱水管道及管道附件應采取完善有效的保溫和防燙措施。5.2.3 門窗的抗風性能、氣密性、水密性、保溫性能、隔聲性能,可適當提高標準,確保極端惡劣條件下的使用安全。5.2.4 室內的照明、插座、熱水器、空調回路均應裝設A型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保護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5.2.5 高層住宅公共部位線纜應選用低煙、低毒的阻燃類線纜,消防線纜應滿足28、火災時持續供電的要求。5.2.6 配電箱和弱電配線箱不應暗裝在剪力墻上,且不應裝設在廚房煙囪及衛生間02防護區的墻上,也不應嵌裝在建筑外墻(不包括與陽臺或公共走道相鄰的外墻)上。配電箱內宜采用智能斷路器,實現安全智能保障。5.2.7 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應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定時斷電、充電故障自動斷電、過載、端麗、漏電保護功能,并宜具備充電故障報警、功率檢測、高溫報警等功能。6 智慧便捷6.1 智慧通信6.1.1 小區公共區域、電梯、應急通道、消防通道等主要區域以及地下室無線網絡信號覆蓋率達100%,語音及數據通信暢通。室外4G、5G 網絡應覆蓋95以上區域,且信號強度滿足通信相關技術要求。6.129、.2 小區應100%光纖到戶(FTTH),鼓勵光纖到房間(FTTR),光纖速率達到1000Mbit/s。6.1.3 樓宇內通信管網設計應考慮防滲漏及消防安全,并在封閉的布線通道上設置檢修孔,便于敷纜施工、檢修和維護。鼓勵適度超前設計,預留擴展空間,便于后期智能化系統使用需求。6.2 數字家居6.2.1 鼓勵發展智能家居系統。智能家居系統主要功能包括智能中控系統、智能照明系統、無線WIFI系統、智能安防系統、室內環境檢測系統、多媒體娛樂系統、智能醫護系統等。智能家居互聯互通,具備全屋智能管控功能。6.2.2 住宅套內起居室(廳)、走道等宜采用多點控制照明開關,臥室應采用多點控制照明開關,照明開關30、應采用帶夜間指示燈的寬板翹板開關。臥室至衛生間的走道墻面宜設置感應式嵌裝腳燈。住宅套內上下樓梯平臺與踏步聯結部位宜設置低位感應照明燈。6.2.3 套內宜設有室內環境監測系統,實時監測空氣質量、溫濕度、光照強度等關鍵指標。對環境中的各種污染物進行檢測,如甲醛、苯、二氧化碳、HCHO、PM2.5、室內水質等,并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提供室內空氣質量報告,并可與照明、通風空調等系統聯動。6.2.4 各類生活供水系統分戶水表應采用遠傳計量,廚房及衛生間設置漏水探測裝置,入戶供水管總閥門采用電動閥與之聯動,并將報警信號反饋給物業服務中心以及有關人員的移動終端。6.2.5 供暖空調系統應設置自動室溫調控裝置31、,滿足分室調溫和控制需求;當設置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時,應按主要供暖房間劃分供暖環路,并設置分室溫控調節閥;當采用集中供暖、空調系統時,應設置分戶熱(冷) 量計量或分攤設施。6.2.6 智能煙感系統可24小時監控煙感狀態,并可通過探測器進行報警及故障推送。6.2.7 室內應安裝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燃氣緊急自動切斷閥等安全防護裝置,并具有遠程報警功能。6.3 智慧物業6.3.1 小區應設置智能化安防系統,符合福建省智慧安防小區建設技術導則的先進型配置要求,并具備以下功能:1 小區出入口、單元大堂設置非接觸門禁系統。 2 小區主入口、主要道路、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所、樓座單元(包括室外及地下車庫進入32、樓座單元入口、單元大堂、電梯轎廂)等關鍵部位,宜全面設置高清數字視頻監控,小區周界應設置攝像機或電子圍欄等防護設施。3小區內應設置防高空拋物視頻監控。4 應為首層、二層、頂層住宅套內外窗設置幕簾探頭、紅外探測器等防入侵警報裝置。5 住宅電梯應設置智能監控設備,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6 電梯應設置梯控系統,控制訪客進入,且應與手機 APP、戶內智能控制聯動。6.3.2 室外供老年人及兒童集中活動場所宜設置智慧桿,用于緊急求救及呼應通話。呼應信號可通過安防系統或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反饋給物業服務中心。智慧桿宜支持不同高度求救按鈕、呼叫對講及本地聲光報警,支持監控攝像機、人體行為識別攝像機、背景音樂及廣播等模塊化功能配置。6.3.3 物業服務應以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為支撐,使用互聯網及手機端APP 等設備條件,對小區人行管理、車行管理、安防管理、資產管理、設備運維管理、生活繳費、網上報修等進行智能化管理,提升物業服務效能。采取手機推送、業主群公告、在顯著位置設置顯示屏等多種方式進行信息公告,包括室外空氣質量、溫度、濕度、風級、環境噪音等級及氣象災害預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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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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