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城市建筑垃圾處理規劃方案(2017-2030年)(2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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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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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陰市城市建筑垃圾處理規劃(2017-2030)規劃文本(征求意見稿)江陰市城市管理局北京國環清華環境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十二月目錄第一章總則1第一條編制目的1第二條規劃期限及范圍1第二章規劃原則及目標2第三條指導思想2第四條規劃依據2第五條規劃原則4第六條規劃目標與指標5第三章產生量預測6第七條產生量預測6第八條處理量預測6第四章收集運輸體系7第九條基本要求7第十條體系建設7第十一條收運設施設備7第五章處理利用體系9第十二條處理方案9第十三條處理設施布局9第六章實施計劃11第十四條工程建設11第七章保障措施13第十五條保障措施13第十六條機構設置13第十七條制度建設15第十八條信2、息化建設15第八章附則17第十九條規劃法律地位17第二十條規劃變更要求17第二十一條規劃生效日期17第二十二條規劃解釋17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編制目的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印發的通知(蘇發201647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江陰市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容貌、環境衛生和交通秩序,推進城鄉文明建設,保證江陰市建筑垃圾得到規范收運和無害化處理,促進江陰市建筑垃圾規范管理有序推進,科學指導江陰市建筑垃圾收運、處理工作,完善健全建筑垃圾的監督管理體系,按照江蘇省城市建筑垃圾處理規劃編制綱要(試行)要求,特編制江陰市城市建筑垃圾處理規劃(23、016-2030 年)。第二條規劃期限及范圍規劃期限:2017-2030年,近期為2017 -2020年,遠期為 2021-2030年,規劃基準年為2016年。規劃范圍:城市總體規劃中確定的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范圍,包括澄江、城東、南閘、云亭等4個街道和臨港開發區,東至江陰市界、云亭街道-周莊鎮界線,南至江陰大道-云亭街道,西至臨港街道-璜土鎮界線,北至長江,總面積約340平方公里(不含長江水域面積),城市建設用地163.85平方公里。對中心城區外各鎮、街、園進行指導性規劃。第二章規劃原則及目標第三條指導思想遵循“規劃引導、科學定點、統一管理、分級處置、合理收費、規范運輸、綜合利用”的工作思路,按4、照“統籌規劃,政策引導,市場運作,規范管理”的原則,著力構建“全程許可管理、綜合資源利用、統一平衡消納”的建筑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管理、屬地負責”的統籌管理體系,充分發揮政策的扶持和引導作用,實現建筑垃圾的無害化,資源化,產業化處理,促進全市市容、空氣和水質狀態的進一步優化,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為全力推進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強富美高”新江陰建設提供機制保障。第四條規劃依據(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主席令第 74 號,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號,2016年11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5、防治法(主席令第31號,2015年8月29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 139 號,2005 年 3 月 1 日)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1992年6月28日,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10號,2003年12月19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2年1月12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改。)(2)規范性文件 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蘇政發201635 號) 江蘇省城市建筑垃圾處理規劃編6、制綱要(試行),蘇建城(2014)567號文)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管理的實施意見(澄政辦發201459號)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蘇發201647號) 無錫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實施意見(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10月11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城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錫政辦發201235號) 江陰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市城管局2014) 江蘇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蘇政發201769號)(3)標準及規范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2003) 混凝土和砂漿用再生細骨料、GB/T 251762017、0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2010 再生骨料應用技術規程JGJ/T 2402011 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12) 建筑垃圾處理技術規范(CJJ134-2009)(4)相關規劃及其他資料 江陰市城市總體規劃綱要(2011-2030) 江陰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6-2020) 江陰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江陰市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修編)(2011-2030) 江陰統計年鑒(2016 年) 其他基礎資料第五條規劃原則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原則:規劃應立足眼前,著眼長遠,合理統一規劃布局,明確建設時序。既要滿足現狀需求,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考慮各8、區域的發展需求,注重彈性,留有余地。控源減量、利用為先原則:政府牽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筑垃圾處理,在政策配套、管理到位的前提下源頭減少處理量、推進資源化利用。區域統籌、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市、鎮街兩級管理構架,從江陰市統籌的角度考慮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集約建設處理設施,各管理片區按照市級要求,做好轄區內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分類管控、長效管理原則:對不同產生源的建筑垃圾分類管控,同時聯合住建、交通、城管、環保等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形成聯動機制,協作推進,達到長效管理的目的。第六條規劃目標與指標規劃目標:建立建筑垃圾源頭到處置的全過程管理體系,加強源頭分類,規范運輸處置流程,促進資源化利用,配置托9、底保障設施,完善機制和制度建設,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建筑垃圾長效管理機制,提升城市整體環境質量。具體規劃指標見表1。表1建筑垃圾處理規劃指標序號內容近期遠期1省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比例(%)(規模以上在建工地中達到省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的比例)20502建筑垃圾密閉化運輸率(%)(建筑垃圾密閉化運輸車輛占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比例)1001003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量占全部產生量的比例)1001004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拆遷廢料綜合利用率(%)(拆遷廢料綜合利用量占拆遷廢料總產生量的比例)8090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率(%)(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的量占工程渣土總產生量的比例)608010、裝修垃圾綜合利用率(%)(裝修垃圾綜合利用量占裝修垃圾總產生量的比例)20605運輸車輛車載衛星定位系統安裝比例(%)(安裝車載衛星定位系統的車輛占全部渣土運輸車輛的比例)10010021第三章產生量預測第七條產生量預測近期,江陰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產生量為244萬噸/年,其中工程渣土182.2萬噸/年,新建建筑垃圾33.3萬噸/年,拆遷廢料6.6萬噸/年,裝修垃圾21.9萬噸/年。遠期,江陰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產生量為155.5萬噸/年,其中工程渣土108.7萬噸/年,新建建筑垃圾23.8萬噸/年,拆遷廢料4.7萬噸/年,裝修垃圾18.3萬噸/年。江陰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產生量詳見表2。表2江陰市11、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產生量預測表項目2020 年2030 年(新建)建筑垃圾產生量(萬噸/年)33.323.8(拆建)建筑垃圾產生量(萬噸/年)6.64.7裝修垃圾產生量(萬噸/年)21.918.3工程渣土產生量(萬噸/年)(考慮重點工程)182.2108.7建筑泥漿產生量(萬噸/年)1510合計(萬噸/年)244.0155.5第八條處理量預測近期,江陰市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量要達到244萬噸/年,綜合利用量要達到119萬噸/年。遠期,江陰市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理量要達到155.5萬噸/年,綜合利用量要達到103萬噸/年。第四章收集運輸體系第九條基本要求在建設施工場所根據建筑垃圾的性質和種類,進行源頭分12、類及堆放;建筑垃圾全部采用密閉運輸,運輸車輛定期進行全面清洗;所有車輛按照規定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申報,按照其指定的區域、路線、時段進行運輸;全面推行居民小區裝修建筑垃圾袋裝轉運,有效抑制建筑垃圾遺撒產生污染,部分建筑垃圾經過轉運分選后分類運至相應的處理處置場;建筑泥漿利用車船運至泥漿預處理廠脫水處理后,轉至填埋場填埋。第十條體系建設工程渣土實行市場化運輸,由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審核確定的承運單位至施工工地將渣土運至審核確定的渣土處置點。拆遷廢料和新建建筑施工垃圾實行市場化運輸,由建筑垃圾處置許可審核確定承運單位至施工工地將垃圾運至資源化利用場所,先進行資源化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統一運至建筑垃圾填埋13、場。在居住區或建筑垃圾集中產生點設置裝修垃圾收集點,由產生單位或物業委托環衛部門或有資質的運輸企業將裝修垃圾運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所進行堆放和分揀,可利用的再進行加工利用,不可利用的裝修垃圾再統一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第十一條收運設施設備近期:197個建筑垃圾分類試點居民區設置裝修垃圾臨時收集點,服務各居民區;建設城區建筑垃圾中轉點,位于斜涇村,服務中心城區,建筑垃圾中轉量200噸/日;建設澄東街道、云亭街道、南閘街道、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建筑5個街道垃圾中轉點,布置于各轄區內,服務各街道,每座占地約10畝。遠期:建筑垃圾分類和居民區裝修垃圾分類推廣到全市范圍,居民區均設置裝修垃圾臨時收集點;各14、鎮、街道建設建筑垃圾中轉點共11個,服務各鎮、街道。收運車輛:建筑垃圾應密閉運輸,車廂蓋宜采用機械密閉裝置,車輛容貌整潔、標志齊全,配置北斗、GPS兼容車載終端。工程渣土、拆建垃圾運輸車輛由企業自行配置,環衛部門近、遠期分別需配置10噸載重的裝修垃圾運輸車共計24和30輛。第五章處理利用體系第十二條處理方案建筑垃圾應按照其類別進行源頭分類和堆放,再進入不同的處理渠道:工程渣土主要采取就地渣土回填,在施工場地內臨時堆放回填或作為綠化路基解決,剩余的渣土可根據市場信息調配使用,對就地處置和市場調配后剩余的渣土,黏土可運送至外地制磚或筑路修壩,雜土進入處置場填埋;拆建垃圾可運送至秦望山建筑垃圾資源化15、利用廠生產環保型磚塊和加工成再生骨料,剩余沒有利用價值的部分進入建筑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裝修垃圾中木材、金屬等有價值的物質進入廢品回收體系,剩余沒有利用價值的部分進入建筑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建筑泥漿干化后進行固化和減量,運送置垃圾填埋場填埋。同時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成品住宅,從源頭上實現建筑垃圾的減量化;建立政策支持鼓勵體系,培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鏈,鼓勵和支持從事建筑垃圾管理規劃和資源化企業,吸引私人投資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實現建筑業全產業鏈生產方式的轉變。第十三條處理設施布局近期:建立城區施工工地出入車輛沖洗制度:確保中心城區內所有建設工地必須按規定設置圍擋,硬化出入口路面,配置16、沖洗設備等防污染措施,并落實工地周邊路面的保潔措施;建筑垃圾儲運、中轉場所實行屬地化建設和管理。各街道、鎮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儲運中轉場所并保證其正常運行,各街道、鎮環衛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儲運、中轉場所的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儲運、中轉場所的建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具備良好的道路環境,適合重型車輛的進出;(2)設置清洗臺及相應的污水處理及排放設施,進出口通道硬化,嚴禁運輸車輛帶泥上路;(3)配備大型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擴建土地山建筑垃圾填埋場裝修垃圾填埋區,位于新城東街道洪流村與周莊鎮稷山村、張家港南沙占文村交界處,主要服務主城區,輔助填埋附近鎮、街、園,處理規模800噸/日;建17、設秦望山建筑垃圾填埋場,位于秦望山,主要服務全市,規模500噸/日,占地45 畝;建設秦望山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一期工程,位于秦望山,利用建筑垃圾制磚和生產骨料,服務全市,處理規模約800噸/日。遠期:建設秦望山建筑泥漿處置場,占地10畝;建設秦望山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二期工程,擴建至處理規模約1600噸/日,服務全市。第六章實施計劃第十四條工程建設江陰市近期需新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1座、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場1座、擴建現有建筑垃圾填埋場1座、完成建設建筑垃圾中轉點6個,項目建設投資為6000萬(不包括征地費用),用地面積135畝。遠期,完成建筑垃圾分類試點推廣項目1項,建設建筑垃圾中轉點11個18、,需擴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1座,新建建筑泥漿預處理廠1座,項目建筑投資為6700萬(不包括征地費用),用地面積為150畝。總計,規劃設施建設總投資約為12700萬元(不包括征地費用),總用地面積為285畝。表 4 工程建設匯總表規劃期設施名稱位置設施規模(噸/日)用地面積(畝)投資(萬元)竣工時間(年)近期土地山建筑垃圾填埋場裝潢垃圾填埋區擴建工程位于新城東街道洪流村與周莊稷山村、張家港南沙占文村交界處800噸/日,庫容550萬m3,利用裝潢垃圾填埋場現有場地,依托北側山體,建設東側擋墻。無需新增3002018城區建筑垃圾中轉點澄江街道斜涇村,斜涇路南側。占地10畝,建筑垃圾中轉量100噸/19、日。102002018秦望山建筑垃圾填埋場南閘街道與月城鎮交界500噸/日455002019秦望山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一期工程南閘街道與月城鎮交界800噸/日3040002019街道建筑垃圾中轉點澄東街道,云亭街道,南閘街道,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建設5個,占地10畝/座,兼具初步分揀功能。5010002020遠期建筑泥漿預處理廠南閘街道與月城鎮交界占地10畝,進行脫水預處理。105002021秦望山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二期工程南閘街道與月城鎮交界800噸/日3040002030鎮建筑垃圾中轉點11個鎮、街道中轉站。建設11個,占地10畝/座,兼具初步分揀功能。11022002030規劃設施建設20、車輛配置和信息化建設總投資約為2900萬元。表5配套設施匯總表規劃期設施名稱設施內容投資(萬元)竣工時間近期裝修垃圾收運車10t 級24輛1200逐步實施信息化建設工程渣土交易信息平臺、建筑垃圾管理信息系統等200逐步實施遠期裝修垃圾收運車10t 級30輛1500逐步實施注:工程渣土、拆建垃圾、建筑泥漿運輸車輛由企業自行配置。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條保障措施(1)加強管理、組織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和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工作銜接,互通管理信息,做到既各司其職,又協同管理。(2)強化宣傳,嚴格考評。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對建筑垃圾綜合管理和循環利用工作的宣傳。市監察局開展督促檢查,保障并促進各項工作有21、效落實。市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開展考核評價,將結果納入城市環境建設考評體系。(3)政策扶持,財稅優惠。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納入綠色產品目錄和政府采購目錄。政府和社會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積極采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管理部門要在項目立項、規劃,土地審批、環評、監管等環節給與積極支持。市經信、財政、住建、稅務部門要積極幫助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業落實國家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各商業銀行要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項目資金方面給與信貸支持。(4)加大執法,長效管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建立與各管理區行政管理部門結合的,常態化檢查、執法為主的長效管理機制。第十六條機構設置市有關部門按照下列分工22、對建筑垃圾的處置活動實施監管:(1)市城管局為建筑垃圾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建筑垃圾行政審批、處置規劃、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資源化利用等工作;對各鎮、街道、園區(以下簡稱鎮街)等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市城管局下屬事業單位江陰市特種垃圾管理站具體負責建筑垃圾規劃制定、處置許可、運輸管理、調劑流轉、消納平衡等工作。(2)市住建局負責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處置前置管理要求,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建設部門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規范行業行為,推廣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將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納入拆房建筑企業等級評定范圍,督促企業配合有關單位做好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工作。(3)市公安局負責建筑垃圾運23、輸車輛通行證發放和監管;查處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行為;督促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聘用的外市籍駕駛員進行登記報備;對不符合運輸條件的車輛不予年審。(4)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運輸資質的審查及日常檢查工作,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船舶)在公路、航道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5)市發改、財政、規劃、環保、國土、農林、水利、園林、安監、公用事業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制定長效措施,依法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及資源利用等工作。(6)各鎮街負責本轄區內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具體舉措,做好相應的宣傳、教育、制止和配合市各職能部門執法等工作。(7)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住建、公安交通、發改、規劃、國土24、等部門要確定專門人員定期參加聯席會議。第十七條制度建設江陰市實現建筑垃圾的長效管理需建立以下機制和制度:(1)運輸處置行政許可制度建立完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資質許可和車輛準運許可制度,健全外埠運輸企業和車輛進入本市運營管理政策。承運建筑垃圾的企業要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和車輛停放場所等,核發統一標識和準運證件,主管部門嚴格管理,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初步實現全程跟蹤。制定建筑垃圾運輸行業管理規范和服務標準,鼓勵組建綠色車隊,規范運輸行為,減少建筑垃圾運輸遺撒揚塵和亂倒亂卸現象全面推進運輸規范化管理。建設建筑垃圾行政許可辦事大廳,提供高效便民服務。 (2)分類管理制度相關部門加快研究制定房屋建筑(含拆除工25、程、裝修工程)和市政基礎工程建筑垃圾分類存放、分類運輸的標準和分類設施的設置規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分類存放和密閉儲存工作要求納入綠色達標工地考核內容,促進源頭分類。產生的裝修垃圾要求定點傾倒,統一收運,與生活垃圾分開收運、處置,逐步實現專業運輸車輛清運裝修垃圾,(3)建筑業主為主體的建筑垃圾源頭責任機制各街(鎮)政府根據資源化處置能力,嚴格控制排放總量,落實減排責任,加快研究制定建筑垃圾減量排放相關標準和指導性政策,調整建筑垃圾排放收費標準。建設工程應在規劃設計階段,充分考慮土石方挖填平衡和就地利用,減少建筑垃圾的轉移量。同時,加快工程渣土消納市場化運轉體系建設,促進工程渣土26、的循環利用規范、有序。建設單位要將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和相關費用納入工程項目管理,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應包含建筑垃圾產生量和減排處置方案。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筑垃圾減排處理規定,優化建筑設計,科學組織施工,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減少建筑垃圾產量,鼓勵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鼓勵使用移動式資源化處置設備、堆山造景等方式進行資源化就地利用,減少建筑垃圾排放。(4)污染者付費和政府補貼制度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建設單位承擔建筑垃圾運輸費和排放處置費。建立建筑垃圾運輸費和排放處置費專帳預存和聯單支付制度,遵循“彌補成本、合理盈利、計量收費、促進減量”27、的要求,加快研究調整建筑垃圾運輸費和排放處置費標準,促進規范的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置市場形成。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城管局制定。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實行有償服務,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經政府規劃批準,允許和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參與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地建設。政府投資設立的消納場地收費標準由市物價局核準。經營單位設立的消納場地,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由供求雙方協商確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建筑垃圾處置費,符合政策減免規定的,按程序辦理減免手續。(5)市場準入機制逐步建立、完善運輸市場準入制度,實現建筑垃圾運輸專業化運行模式,使一部分不具競爭力的運輸單位逐步28、退出市場,形成建筑垃圾運輸市場的專業化、規模化、規范化。(6)運輸監督機制市城管局要會同公安、交通、建設等部門建立完善全面覆蓋、資源共享、實時監管的建筑垃圾監管和供需信息平臺,實現建筑垃圾產生、運輸及消納處置全過程的便捷、有效管理,加強市場調節功能,實現建設垃圾的平衡消納,資源最大化。(7)執法檢查制度各街(鎮)城管執法局在建筑垃圾處置、運輸執法監管工作中,應主動加強與轄區公安、建設、環境衛生等部門的協作,以形成監管合力。 (8)投訴舉報制度城管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公眾對建筑垃圾處置違法活動的投訴和舉報,并為投訴人或者舉報人保密。受理投訴或者舉報后,城管部門應當及時到現場檢查處理,并29、在受理投訴或者舉報后15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上級部門轉辦或其他部門移交查處的施工車輛撒漏、亂倒案件,應及時調查處理。查實責任單位的,應書面責成其限時清理,并做好現場取證和后續立案查處工作。暫時無法落實責任單位的,應聯系轄區環衛部門進行清理,及時消除影響和隱患。處理結果應及時回復相關部門或人員。(9)應急機制城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筑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應急預案,建立建筑垃圾應急處置系統,確保緊急或者特殊情況下建筑垃圾正常收集、運輸和處理。建筑垃圾專業處理單位應當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突發事件防范的應急方案,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八條信息化建設在現有環30、衛信息系統建筑垃圾管理模塊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信息系統的投入和應用,提高系統的利用率。對信息系統的完善建設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實現管理部門的互聯互通。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四部門的相關管理信息整合接入信息系統,使各部門獲得的建設、運輸、處置等信息可實現共享。(2)實現運輸車輛的實時監控。及時更新錄入審批通過的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通過監管系統對車輛進行實時監控。推廣使用密閉性能好、信息化程度高的運輸車輛,對運輸車輛運輸軌跡、密閉運輸、處置流向、行駛速度等情況實時監控。(3)實現處置場所的實時監控。在所有儲運場、消納場、綜合處理廠安裝視頻監控和進出信息記錄,實現對建筑垃圾儲運場、消31、納點及綜合處理廠三大類型處置終端的動態監控。(4)實現建筑垃圾的使用調配信息管理。增加建筑垃圾使用調配子系統,提供建筑垃圾產生單位、需求單位的信息,由管理部門根據垃圾量、運輸距離等情況進行調配。該工作需住建部門與城管部門協同完成。第八章附則第十九條規劃法律地位本規劃成果包括文件和圖件,文件包括文本(后附圖件)和說明。文件及其圖件經批準后具有法定效力。第二十條規劃變更要求本規劃經批準后,將成為指導江陰市建筑垃圾規范管理和處理設施建設的法規性文件,江陰市在進行建筑垃圾管理和設施建設活動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本規劃。第二十一條規劃生效日期本規劃經江陰市市政府批準后即行生效。第二十二條規劃解釋本規劃由江陰市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