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綜合開發項目基坑監測服務合同(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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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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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綜合開發項目(二期工程)基坑監測服務合同 項目名稱:XX綜合開發項目(二期工程) 項目地點:XX 委托單位(甲方):XXXX有限公司 委托單位合同編號 : 受托單位(乙方): 受托單位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XX市XX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通信地址: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為建設XX綜合開發項目(二期工程),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該項目的基坑監測服務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根據(20191號)和XX綜合開發實施方案會議紀要(云府工作紀要201920號),本工程的代建服務單位為XXXX有限公司,在本合同中受XX市XX區住房建設2、和交通局委托履行相應職責和權利,委托關系按雙方簽訂的代建服務合同執行。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同意與XX市XX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簽訂三方補充協議。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單位進行技術服務內容如下1. 技術服務的目標: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4款的規范要求進行XX綜合開發項目(二期工程)基坑監測服務各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監測結果,滿足工程建設實際需要。2. 技術服務的內容: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其中:(1)圍護墻頂水平位移觀測、圍護墻頂豎向位移觀測、深層水平位移觀測;(2)支撐內力監測;(3)立柱沉降觀測、管線沉降及周邊地表沉降監測;(4)地下水位觀測監測等;(具體見附件3-監測費工程量清單),監測內容需經3、質量監督部門審批相應方案后,才能開展監測工作。第二條 受托單位應按照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 技術服務地點:XX市XX區。2. 技術服務期限:從收到開始監測通知之日起,直至基坑回填完畢為止,非因受托單位原因導致監測期限延長的,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體開始監測時間以委托單位的通知或要求為準。 3. 技術服務進度:(1)受托單位在委托單位通知后,3個日歷天內提交監測方案;(2)監測方案經質量監督部門審批后,1個日歷天內進場;(3)完成現場監測后,3個工作日出具初步監測報告,且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正式監測報告。未經委托單位單位書面同意,上述時間要求不得調整。4. 監測依據:依據本項目設計文件的要求4、,本次招標監測技術服務須達到但不限于下列現行主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省、市或行業的監測技術標準或規范的要求。各文件或規范的要求、標準存在不同的,以較高要求或標準為準,但委托單位另有要求的除外。(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文件匯編(XX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編制);(2)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 GB20497-2009;(3)工程測量規范 GB50026-2007;(4)城市測量規范CJJ/T8-2011;(5)建筑變形測量規范 JGJ8-2007;(6)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7)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備案號J1412-2012);(8)廣東省5、建筑基坑支護工程技術規程DBJ-T15-20-97;(9)XX地區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定GJB02-98;(10)國家其他監測規范、強制性標準;(11)觀(監)測服務方案與相關設計文件要求。5. 技術服務質量要求:(1)各項監測按前述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受托單位應自行配備足夠、合格的監測儀器設備。監測儀器設備必須在檢定/校準有效期內,并在檢定/校準有效期滿后進行檢定/校準,各監測儀器設備都必須嚴格按要求標有明顯的標志。受托單位應對監測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2)受托單位應根據委托單位的通知,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監測。(3)受托單位應根據合同約定及委托單位的要求及時提交技術服6、務報告。 6. 受托單位根據行業標準和委托單位單位的要求編寫技術服務結果報告,在委托單位要求的時間內提供符合委托單位單位要求的技術服務結果報告一式十份,電子文件二份。7. 各方同意委托單位指定 XX有限公司 對受托單位的現場監測作旁站式監督。第三條 受托單位責任1. 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資質和能力,按時提出具體的監測條件要求和方案。2. 提供監測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負責儀器設備等安裝及場內中轉、進退場、維護及保管,保證檢測計量器具在計量檢定有效周期內。3. 保證監測人員具備監測資格,保證持有的資質證書滿足XX市管理要求及履行本合同要求。4. 保證監測的公正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保7、證監測工作符合合同約定的規范要求。5. 保證按委托單位的要求準時到場監測并按委托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同意的監測技術方案實施并完成監測。6. 如在監測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等現象,受托單位應即時通知委托單位,并出具可操作性的實施報告。7. 未經委托單位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權利義務。8. 負責監測設備范圍內的監測設備移位等監測所需的準備工作。9. 受托單位對本合同的具體內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的委托單位單位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單位單位的商業秘密、任何技術性資料、以及委托單位單位為完成本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資料并且在提供時未說明是公開信息的)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委托單8、位單位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次合作及本合同的具體內容及委托單位工作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自行在本合同范圍外使用,否則受托單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并另行應賠償委托單位單位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無論本合同是否切實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變更、解除、終止、失效等,本條款均始終有效。10. 受托單位承諾,在提供本合同服務時,不得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亦不得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委托單位因受托單位的上述行為而提供的成果等進行了確認、同意、接收,受托單位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委托單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后果均由受托單位承擔。若受托單位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委托單位遭受第9、三方的侵犯指控時,受托單位應當承擔委托單位應訴等行為和承擔其他不利義務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委托單位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等責任的,有權向受托單位追償,上述訴訟費用和侵權賠償等可以從受托單位的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要求受托單位另行賠償。11. 受托單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所有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委托單位所有。受托單位不得使用或者授權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成果及相關信息,否則相關收益歸委托單位所有。12. 受托單位工作人員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或者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受托單位承擔全部責任,給委托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13. 其他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第四條 為保證受托單位有10、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委托單位應當向受托單位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1. 提供技術資料:應受托單位要求提供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2. 提供工作條件: (1)負責安排施工單位負責現場測點保護工作;(2)現場不無償提供水、電供應。3. 委托單位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進場日期前一周。第五條 監測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1. 監測服務費用按綜合單價包干含材料費、安裝費、觀測費、設備儀器進退場(包括受托單位設備儀器多次進退場)、設備移位等費用、利潤及各項稅費,工程數量按實結算,實際工作量以委托單位單位審核確認為準。各項監測工作綜合單價見附件3工程量清單。 2. 暫定合同總價為大寫:人民幣 (11、小寫:¥ 元),實際工作量以監理單位、委托單位審核確認為準。3. 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監測工作開始前的15個工作日內,委托單位支付暫定合同價的20%作為預付款。(2)監測工作開始后,每兩個月請款一次。按監理單位及委托單位確認的實際完成工作量乘以綜合單價后的70%支付監測服務費進度款。(3)監測工作全部完成的當月進度請款:受托單位提交十份正式監測報告及二份電子文件并經委托單位確認無異議后15個日歷天內,按監理單位及委托單位確認的實際完成工作量乘以綜合單價后的70%支付監測服務費用,但累計支付不超過合同價的90%。(4)結算及支付:0.000以下結構工程完成,基坑土方全部回填后辦理本合同結12、算。結算方式按中標綜合單價乘以經監理單位和委托單位確認的實際完成工作量,扣減應扣除的款項后,委托單位一次性付清結算款。(5)結算限制:若監測服務費用結算價大于合同價的,受托單位須提供經委托單位審批同意增加工程量的依據文件,才能辦理增加部分的結算。合同結算價不能大于合同價的110%,若大于合同價的110%,則按合同價的110%作為結算價進行結算;若小于或等于合同價的110%,則按實結算。(6)為配合委托單位辦理中間驗收時,受托單位應無條件提供監測報告2份。(7)本工程屬財政投資,所有款項均須遵守財政集中支付制度。因此,付款的具體時間以財政部門批準為準,因審批導致支付時間延長,不屬于委托單位的違約13、,委托單位不承擔責任。4. 受托單位在每次收款前3個工作日內向委托單位提供等額有效的正式發票,否則委托單位有權拒付款項,并不視為違約。5. 受托單位指定如下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號開戶名: 開戶銀行:賬 號: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僅表示委托單位完成自身支付審批手續的時間,后續支付時間按財政資金支付程序執行。監測服務費因辦理付款手續未及時支付,不視為違約。受托單位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義務。第六條 增減工程量及費用補償1. 工程量清單沒有而新增的項目,監測服務費綜合單價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簽訂補充合同。(1)工程清單已有的項目單價套用相應的項目單價;(2)工程清單有相近的項目的單價采用換算方式14、套用;(3)不屬上述情況的新增工程項目,單價按有關收費標準下浮15%計算確定;2. 合同簽訂后,委托單位減少或增加監測工程量,合同綜合單價不作調整。3. 監測過程中,應委托單位要求中止監測的,按雙方確認的實際完成工作量辦理結算。4. 委托單位需要調整合同的,應當在受托單位進場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測費用暫不計算。如該通知在受托單位進場后送達,監測工作已完成的,監測費按正常完成計算;監測只完成部分工作的,等同為應委托單位要求中止監測,監測費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計算。5. 對于委托單位確定的新增工程,受托單位不得推諉。第七條 本合同有關本項目技術服務內容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第八條15、 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1. 在受托單位進場后因委托單位自身原因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委托單位按合同綜合單價以雙方確認的受托單位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技術服務費。2. 因財政審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支付技術服務費的,不視為違約,受托單位不得以此為由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3. 在技術服務過程中,受托單位不得隨意更換項目負責人,如需更換應書面征求委托單位意見,委托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更換,且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資質、素質、能力不得低于原項目負責人。否則委托單位有權終止合同,且受托單位應向委托單位支付合同總價50%的違約金,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4. 受托單位不按委托單位單位要求的進場時間、監測時間和出16、具技術服務報告時間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的5向委托單位支付違約金。逾期達到15天的,委托單位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單位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委托單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受托單位應當繼續履行,但不免除其違約金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若受托單位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委托單位提出后仍沒有改正的,委托單位有權解除合同,并由受托單位承擔賠償等違約責任。5. 受托單位違反合同其他約定造成委托單位損失的,應予以賠償。6. 由于受托單位提供的成果數據不合格,不符合委托單位的要求,受托單位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或符合要求;若受托單位無能力或拒絕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它單位時17、,委托單位有權直接委托其他監測單位,受托單位應承擔全部監測費用;或因監測成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受托單位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未付的監測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委托單位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委托單位、受托單位商定為實際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的100。7.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8.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則依法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單位指定 為委托單位項目聯系人,其聯系電話 ; 受托單位指定 為受托單位項目聯系人,其聯系電話為 。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本項目有18、關事項的聯系工作;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 發生不可抗力;2. 經雙方同意 ;3. 受托單位發生違約情形,經委托單位催告后仍未修正,或修正未達到委托單位的要求的,委托單位可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1.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捌份,雙方各執肆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但當合同正本與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時,以合同正本為準。2.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19、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及司法文件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后即視為送達。3. 為規范項目建設管理,乙方需遵守甲方參建主體不規范行為與黑、白名單管理辦法(另冊),對乙方行為實行“黑、白名單”管理。如乙方履行合同存在嚴重不履約行為,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本項目監管函每次罰款5000元,收到本項目約談法定代表人通知書每次罰款10000元。乙方連續收到3份約談法定代表人通知書,自第3份約談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0、暫停乙方對甲方后續項目的投標資格半年,并在XX區范圍內通報。后續再每多發出一份約談法定代表人通知書,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自動停標半年,停標時間如有重合,自動順延。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5. 雙方履行完合同的義務并結算清全部監測費用后,本合同即終止。(以下無正文)附件:1. 廉政合同2. 中標通知書3. 工程量清單(本頁無正文,為簽署頁)甲方:XXXX有限公司(蓋章) 通訊地址:XX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電話:乙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電話:開戶銀行:賬號:附件1:廉 政 合 同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國家、省工程建設和廉政建設的有關規21、定,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設,保證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提高建設資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資效益,雙方就加強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設,訂立本合同。1、雙方權利和義務1.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1.2 嚴格執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1.3 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1.5 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應及時給予提醒和糾正。1.6 發現對方嚴重違反合同的行為,有22、向其上級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2、甲方義務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宴請(工作餐除外)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甲方有關的工程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分包單位或23、推銷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購買合同約定外的材料和設備。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伍。3、乙方義務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或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宴請(工作餐除外)及娛樂活動。3.4 乙方不得為甲方購置或提供高檔通訊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4、違約責任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條和第2條規定,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廉政建設規定的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24、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條和第3條規定,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廉政建設規定的處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情節嚴重的,由建設主管部門給予乙方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5、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其上級部門負責監督執行,并由雙方或其上級部門相互約請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為XX綜合開發項目(二期工程)基坑監測服務合同的附件,與該監測服務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頁無正文,為簽署頁)甲方:XXXX有限公司(蓋章) 通訊地址:XX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乙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中標通知書附件3 工程量清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