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廠有限公司工業項目低效工業用地改造方案(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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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31125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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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鎮xxxx紡織廠有限公司工業項目低效工業用地改造方案根據現行控制性詳細規劃,xx鎮人民政府擬對位于xx市xx鎮xx路、xxxx紡織廠有限公司的低效工業用地進行改造,由產權人xxxx紡織廠有限公司進行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地塊基本情況(一)總體情況改造地塊位于xx鎮xx路,北至宏基管樁廠用地,西至河堤,東至xx路,南至道路,用地面積6.5333公頃(65333平方米,折合約98畝)。(二)權屬情況改造地塊屬國有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為工業,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經確權、登記,土地證號為中府國用(2006)第020815號,為土地產權人xxxx紡織廠有限公司自2006年122、月開始使用。(三)土地利用現狀情況改造范圍內現有21棟建筑物,為xxxx紡織廠有限公司自2006年12月開始使用。已按規定辦理規劃報建等手續,現有建筑面積34490.8平方米,現狀容積率0.53,作工業用途。該地塊目前未拆除現狀建筑物,改造前年產值為300萬元(折合約3.06萬元/畝),年稅收為25.9萬元(折合約0.26萬元/畝)。經研究,認定屬于低效工業用地。改造地塊不涉及閑置、抵押、查封、歷史文化資源要素等情況。(四)規劃情況改造地塊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中,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屬建設用地0.4627公頃(4627.06平方米,折合約6.94畝3、),非建設用地6.0706公頃(60705.94平方米,折合約91.06畝);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屬城鎮建設用地6.5333公頃(65333平方米,折合約98畝);在xx鎮升輝北路以西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中府函201595號)及xx市xx鎮工業用地規劃條件論證報告(中府函2022317號)中,一類工業用地4.5538公頃(45537.76平方米,折合約68.31畝),規劃容積率1.0-3.5,建筑密度35%-60%,綠地率10%-15%,建筑高度50米,公園綠地用地0.5391公頃(5390.91平方米,折合約8.09畝),農林用地0.9712公頃(9711.91平方米,折合約14.574、畝),道路用地0.4692公頃(4692.42平方米,折合約7.03畝)。改造地塊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管控要求;改造地塊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的部分用地,按照非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二、改造意愿情況改造范圍涉及xxxx紡織廠有限公司1個權利主體,xx鎮人民政府已按照法律法規,就改造范圍、土地現狀、改造主體及擬改造情況等事項征詢涉及所有產權人改造意愿,同意將涉及土地、房屋納入改造范圍。三、改造主體及擬改造情況根據有關規劃要求,改造項目嚴格按照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管控要求實施建設。在規劃中屬非建設用地部分及在城鎮開發邊界外的部分用地按照非建設用地進行管控;涉及到壓占市域藍線部分,5、按照相關市域藍線規劃進行管控,在后續規劃建設過程中做好退讓,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建筑物及妨礙行洪構筑物,確需占用河道管理范圍的,需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水行政許可手續;在詳細規劃中屬道路和綠地等公益性用地部分,日后屬地政府需按規劃開發建設時,應無償將用地交給屬地政府使用。改造項目擬采取土地產權人自主改造方式,由xxxx紡織廠有限公司作為改造主體,實施全面改造。改造后將用于生產紡織業及上下游企業產品,在符合詳細規劃的基礎上,容積率不小于3.0,總建筑面積不小于201679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568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積不小于201679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5680平方米),不保留原建6、筑物。項目相關情況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xx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xx市涉揮發性有機物項目環保管理規定。改造后年產值將達到42000萬元(折合約428.57萬元/畝),年稅收將達到1800萬元(折合約18.36萬元/畝)。四、 資金籌措項目改造成本為50000萬元,由改造主體擬投入資金50000萬元,其中自有資金6000萬元,銀行借貸44000萬元。五、 開發時序項目改造周期為4年,擬分三期開發(以實際報建為準)。一期開發時間為2024年6月,擬投入資金22500萬元,擬建建筑面積不小于91558.46平方米(不含不計容建筑面積),主要實施建設1#廠房;二期開發時間為2025年6月,擬投入資金24000萬元,擬建建筑面積不小于97238.46萬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5680平方米),主要實施建設2#廠房、地下車庫、地下水池及泵房;三期開發時間為2026年6月,擬投入資金3500萬元,擬建建筑面積不小于12882.08平方米(不含不計容建筑面積),主要實施建設3#生活配套樓。六、實施監管詳見項目監管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