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配套小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造價控制方案(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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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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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塘鎮東部交通樞紐配套小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造價控制方案目 錄一、工程概況2二、各階段造價控制原則2三、設計階段造價控制4四、施工階段造價控制8五、結算階段造價控制11六、合同價款支付13 一、工程概況項目用地面積約24014.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24845.5平方米,擬配置36個班,每班學生45人。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3幢、午休宿舍樓1幢、報告廳/多功能廳1幢、綜合樓1幢、200米運動場1個、籃球場3個、7人足球場1個、排球場2個、羽毛球場2個、游泳池1個,配套車庫、地下室等配套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統,并配套建設紅線內道路與廣場、綠化、圍墻以及配套安全設施、安防管理系統等設施。(招2、標人有權按實際設計情況微調工程建設規模或建設標準,工程具體實施規模及建設內容最終以經職能部門審定的施工圖為準)。二、各階段造價控制原則(一)納入招標范圍的內容包括: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含臨水臨電費,下同)等總承包費用以及按上述費用之和的8%計取預備費(注:預備費按文件規定費率為5%-8%,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復雜程度選擇,且投標階段不作競爭)。總承包費用屬承包人可支配費用,預備費屬發包人可支配費用。(二)招標控制價:在完成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手續后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的,以不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估算投資額對應的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3、和臨時設施費、預備費作為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16662萬元,包括工程勘察費140.57萬元、工程設計費365.40萬元、建安工程費(不含食堂餐廚設備、教學設備、電梯、弱電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以及乒乓球臺、籃球架網球架、單雙杠等體育設施)14774.07萬元、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147.74萬元、以及按上述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費用之和的8%計取預備費1234.22萬元(最終根據概算預備費率確定,且投標階段不作競爭)。(三)中標價:中標人在投標時對招標控制價的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建安工程費報投標下浮率,預備費不下浮直接按控制價金額填入。合同結算價須按照投標下4、浮率執行。中標價為簽約暫定合同價,并作為限額設計的依據。(四)概算造價:概算由承包人負責編制,不另外計取編制費用。承包人編制概算后,由發包人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審核,審核完成后按相關程序報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工程總概算原則上不得超過可研報告估算總投資,工程總承包可支配范圍的費用不得突破評審概算中的對應費用。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概算超出可研報告估算總投資,或項目實施過程由于不可預見原因或發包人原因超概算的,則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立項調整手續或概算調整手續。(五)預算造價:預算不再單獨編制評審,概算建安費經下浮后即為預算價。在評審概算中以暫估價開項的建安費,如外水、外電、管道燃氣等,需5、以相關部門批準同意的施工圖單獨編制施工圖預算,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審核后納入項目預算。(六)結算造價:除合同約定情況外,工程勘察費結算價、工程設計費結算價、建安工程費結算價、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結算價不得超出經評審概算中的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下浮后的造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不可預見原因或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變更引起合同價款增加的,則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工程變更手續。 三、設計階段造價控制(一)方案深化設計階段前期方案設計階段對造價影響最為關鍵,承包人必須在該階段結合工程中標價對工程的結構選型、基礎選型、材料選型等進行綜合比選、優化設計6、,統籌控制造價。(二)初步設計階段 1. 初步設計階段,承包人在滿足項目的設計需求書(包括設計任務書、設計指引、各部位的施工標準等)、各區間部位的裝修標準(適用于房建、裝修項目)、主要材料設備推薦品牌(適用于房建、裝修項目)及發包人各項要求的前提下,必須嚴格控制概算總價不得超過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總投資,否則概算將不被批準(特殊情況除外),初步設計需重新優化。2. 當發生以下特殊情況時:發包人調整項目規模,建筑面積比可研報告增加超過3%;遇溶洞等嚴重不良地基(由專家組論證是否屬于嚴重不良地質);物價變化,承包人采購材料和設備的,應約定主材材料、設備價格變化的范圍或幅度。發包人的實際需求或7、標準超出可研和合同要求(按本項目定位標準應有的基本需求和標準即使可研和合同沒明確,也不認為是超出可研和合同的要求,最終由發包人組織專家會認定是否超出要求,承包人應無條件接受),即使減少原有的需求或降低標準也導致費用大幅增加。承包人應先對設計方案進行優化,合理降低工程造價,概算編制按以下方式處理:2.1 經評審概算總承包費用下浮后不超合同對應項目費用,則合同價款將不作調整。2.2 經評審概算總承包費用下浮后超過合同對應項目費用,但未超對應項目可研報告估算價,須經發包人同意并按程序調整合同價款。2.3 經評審下浮后概算總價突破項目可研報告估算總投資,在承發包雙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低概算中預備費費率(8、注:根據文件規定預備費費率是5%-8%之間,應根據項目的復雜情況確定預備費費率,建議不低于文件規定的5%)和降低其它費用,控制下浮后概算總造價不超可研報告估算總投資。2.4 上述涉及合同價款調增事項應按基本建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調整手續。3. 在方案深化設計或初步設計審查階段,如有部分特殊材料設備不能定價或明顯高于市場價時,首先由項目業主組織開展專家論證工作,再根據專家意見予以明確是否采用特殊工藝、特殊材料、特殊設備。項目業主(含代建或項目管理單位)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造價部門、監理、咨詢、造價控制、設計、行業專家以及工程總承包單位,成立材料(設備)核價專家小組研究確定。4送審概算評審圖紙原則上達9、到施工圖深度。概算中若有部分材料或設備規格參數未能具體確定,導致價格不能確定時,可按暫估價處理。暫估價應列估算清單,原則上不得高于概算估計的暫估價。 5. 承包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天內編制完成初步設計圖紙,2天內組織完成初步設計技術審查,3天內按初步設計技術審查意見完成修改并取得初步設計批復。即取得中標通知書后1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圖紙并取得初步設計批復。(三)施工圖設計階段1. 承包人在在初步設計圖紙按初步設計技術審查意見修改的同時,同步編制施工圖設計圖紙。5天內編制完成施工圖設計圖紙,2天內配合完成施工圖設計技術審查,3天內按施工圖設計技術審查意見完成修改并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即取得初步10、設計技術審查意見后1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圖紙并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2、在施工圖設計圖紙按施工圖設計技術審查意見修改的同時,同步編制概算書。5天內按施工圖深度(按施工圖設計技術審查意見修改合格后的圖紙)編制完成概算書并送發包人審核,2天內由發包人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審核并出具初步審核意見,3天內發承包雙方進行對數確認且概算定稿送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即取得施工圖設計技術審查意見后10天內完成概算定稿并送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因承包人概算送審延遲或對數造成概算送審時間延誤產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擔。3、在概算經行業主管部門初步評審后,承包人對初步評審若有異議則進行對數。原則上承包單位須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的11、概算評審單位在5天內完成概算審核,因承包單位對數等原因造成概算最終確定時間延誤產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擔。4、承包人在施工圖審查及概算評審完成后開展施工圖預算編制,并結合投標下浮率計算。當預算造價超過評審的概算中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時,承包人應優化施工圖設計,優化內容須經發包人批準,并調整預算造價,直到預算造價不超過概算中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下浮后的造價為止。5. 承包人的中標價為工程的簽約合同價,發包人進行施工圖預算審核。施工圖預算審核時,工程量按有關規范計算,清單單價除非項目內容、技術參數發生改變外,原則上按經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的概算清單單價結合投標下12、浮率下浮后即為施工圖預算清單單價。若經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概算中沒有的單價或開項則按有關計價依據組價并結合投標下浮率下浮。施工圖預算中的各項費率參照經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概算的各項費率。6.承包人在施工圖審查及概算評審完成后5天內完成預算編制并送發包人審核,由發包人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審核。發包人在收到完整預算送審資料起3天內完成初步審核,出具初步審核意見,承包人對初步審核若有異議,則雙方進行對數。原則上,2天內發承包雙方完成對數,審定施工圖預算。因承包人預算送審延遲或對數造成預算審核時間延誤產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擔。7.施工圖預算可作為建設單位審核工程進度款13、的依據和工程結算的基礎性資料。 四、施工階段造價控制(一)新增工程、設計變更等項目審批原則1. 工程變更審批實行事前控制、事后監督的動態管理。2. 工程變更審批應包括技術審核、造價審核、綜合審批。2.1 技術審核是指對工程變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質量、進度等要素進行評審,評定工程變更是否滿足技術上可行、可靠,不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滿足使用功能要求和安全儲備,對竣工后的使用和管理無不良影響,盡可能滿足對工期、施工條件無不良影響并保證工程連續施工。2.2 造價審核是指根據合同約定,對工程變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及價格的增減進行審核,評定工程變更是否增加工程投資及其經濟合理性,評估工程變更對合同總價、工程結算價14、項目總投資的影響。變更項目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合同單價及新增單價計算規則按合同規定執行。2.3 綜合審批是指在技術審核及造價審核的基礎上,根據合同約定,綜合考慮合同、工程目標等各方面因素,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決策。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變更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窩工、返工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4. 工程變更在完成申報審批程序(發包人審批同意)后方為有效。5. 設計變更項目實施過程發生工程設計變更的,由建設單位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報批。(二)新增工程、設計變更等項目單價確定原則1. 已評審或審核的施工圖概(預)算分部分項清單內有的項目,按清單的綜合單價計算;分部分項清單內沒有相同但有類似的項目,15、參照清單內類似的項目進行換算;分部分項清單內沒有類似子目的按合同專用條款中概(預)算編制依據計價報監理人、項目管理人和發包人審核。2. 發包人應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嚴格控制所有新增工程、設計變更價款。(三)合同價款調整方式1. 由于下列因素出現,影響合同價款調整的,應由發包人承擔:1.1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國家、地方的行業標準、規范發生變化;1.2 按合同約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人、材、機費用的變化;1.3 用于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1.4 發包人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監測檢驗費用,組織竣工驗收時發生的工程質量鑒定費用,如開挖和修復隱蔽工程等16、;1.5 概算送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后發包人原因造成變更;1.6 應由發包人承擔的工程簽證;1.7 合同約定發生調整合同款的特殊情況;1.8 其它合同約定由發包人承擔的合同價款調整情形。2. 調價依據和調價方式參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的規定,按照合同約定的事項調整合同價款。調價基準時期為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對應的季度(或月份)價時期。2.1施工期間的人、材、機費用的調整以同期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對照投標截止時間前28天時期(對應的季度(月份)的上述價格文件,當漲落超過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承包人風險幅度時,超出部分全部按實調整(17、含規費及稅金,并下浮)(承包人每月份需將上月份完成的工作量進度報經監理人及發包人確認作為調價依據)。其中:材料價格風險幅度為5%,機械使用費風險幅度為10%;人工價格調整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的3.4.2條款“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調整,但承包人對人工費或人工單價的報價高于發布的除外”執行。2.2僅限于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中的人、材、機費用增減幅度達到2.1所述方可以調整。且可調價材料僅指構成施工實體的主要材料,次要材料、輔助材料、攤銷材料等不作調整。 五、結算階段造價控制(一)本工程采用經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定概算下18、浮后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包干(合同約定調整的除外,如施工期間人工價格、材料價格、機械使用費變動超出約定范圍),若概算中沒有的單價或開項則按有關計價依據開項組價并結合投標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經初步設計方案確認的施工圖及合同約定的應由發包人承擔工程變更按實結算。措施費、其它項目清單費以概算的費率按實結算,有單價的措施費、其它項目清單費項目以概算的綜合單價包干并結合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實結算。承包人結算時須下浮后方予結算。(二)預備費為承包人不可支配費用,由發包人支配使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國家、地方的行業標準、規范發生變化;2. 按合同約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發布19、的人、材、機費用的變化;3. 用于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4. 發包人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監測檢驗費用,組織竣工驗收時發生的工程質量鑒定費用,如開挖和修復隱蔽工程等;5. 概算送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后發包人原因造成變更;6. 應由發包人承擔的工程簽證;7. 合同約定發生調整合同款的特殊情況;8. 其它合同約定由發包人承擔的合同價款調整情形。(三)綜合單價按審定概算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包含措施費中的綜合單價)。(四)工程設備品牌、規格按招、投標文件確認范圍采購安裝,未經發包人同意,招、投標文件確認的工程設備不得變更調整。項目實施時必20、須選用主要材料設備推薦品牌庫內產品或與其同檔次、同質量、同規格或優于品牌庫中的產品。發包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對本項目主要材料設備使用品牌進行調整。(五)執行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的主要材料價格,除材料變動超出合同約定的范圍需調整材料價差外,結算材料單價不作調整。(六)使用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以外的主要材料單價結算方式如下:1. 使用材料在概算評審時已有推薦品牌,且實際使用品牌為推薦品牌表中的品牌,材料概算評審價即為最終結算價,結算不作調整;2. 使用材料在概算評審時已有推薦品牌,但實際批準使用品牌非概算評審時推薦品牌表中的品牌,結算時價差按實際價格調整,調增時在預備21、費中支付;3. 使用材料在概算評審時沒有推薦品牌,材料概算評審價即為最終結算價,結算不作調整。(七)工程結算造價以財政評審核結算結果為準。(八)除合同約定情況外,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建安工程費結算價、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結算價不得超出經評審概算中的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和臨時設施費下浮后的造價。除合同約定情況外,上述下浮后的概算價為承包人可支配范圍的封頂價結算。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產生工程變更或合同約定的其它情況造成造價增加超過規定,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工程變更和費用調整手續。 六、合同價款支付(一)預付款1. 施工單位預付款施工單位預付款金額為簽約合同價扣除工程勘察費、22、工程設計費和預備費后的15%。預付款在合同簽訂并遞交預付款保函后予以支付。預付款的扣回在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預備費除外)的30%時開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預備費除外)的60%時全部扣清。R=A(CS*F1)/(S(F2F1)式中R-每次進度付款中累計扣回的金額;A-工程預付款總金額;S-合同價格(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預備費除外);C-合同累計完成金額(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預備費除外);F1-開始扣款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預備費除外)的比例;F2-全部扣清時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23、到簽約合同價(工程勘察費、工程設計費和預備費除外)的比例。上述合同累計完成金額均指價格調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額。在頒發合同工程完工證書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時,預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預付款余額應作為承包人的到期應付款。(二)工程施工進度款支付工程概算未經評審前,建設單位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外)。當完成概算評審,以評審的概算中建安工程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下浮后的造價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1.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經審查符合開工條件支付60%;中間安全評價合格后支付30%;工程完工安全評價合格后支付10%;2.工程進度款按扣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24、措施費用后,每月實際工程量的80%支付(并抵扣預付款),具體支付節點按合同約定;3.當所有款項累計支付達到概算造價(扣除安全生產措施費)的60%時,暫停支付所有款項;當概算未完成審核前,提交預付款保函后,可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概算完成審核并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復后,可按實際進度支付進度款。4.工程達到本項目的總體目標,且獲取結算審核批復后,支付至該項目工程結算造價(已下浮)減去項目總體目標未達標罰款(如有,具體按本工程合同協議書第7條執行)的97%;5.變更工程管理按發包人設計變更管理規定執行。因發包人原因產生的變更工程價款累計達到中標價的10%時應簽訂補充協議,并在下期工程款中支付已完成但未支25、付變更工程款的50%,待工程結算評審后支付至97%。7.施工期間承包人每三個月提交一次人、材、機價差調整的計算稿,經監理單位及發包人審核后作為調價依據,每累計三個月在進度款中支付一次。8.基本預備費使用權在發包人,發包人有權確定使用的范圍及金額的多少。(三)工程勘察進度款支付本工程勘察費參照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勘察費額度按承包人投標時勘察費報價為合同暫定價,經增城區財政局或發包人授權委托單位審定后調整計算勘察費及支付,出現多付或少付的在下期勘察費中抵扣或補付。1.合同簽訂且發包人申請財政撥款到位后15天內,承包人按財政支付程序,申請支付勘察費合同價的1026、%預付款;2.概算批復完成后,承包人按財政支付程序,申請支付至勘察概算審定金額的50%;(若概算勘察費上報時因交地等客觀原因,導致概算勘察費未提供實物工程量作審核,勘察費為暫定價時(下稱“概算暫定勘察費”),則按經發包人審核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至合同勘察費的50%)。3.提交最終勘察成果文件,且基礎工程完成后,按實際勘察費支付至實際勘察費的75%(含預付款)。(若為“概算暫定勘察費”時,則按經發包人審核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至合同勘察費的75%)。4.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后及竣工驗收資料全部備案完成,支付至概算審定金額的100%。(若“概算暫定勘察費”時,則應在上述條件完成后勘察費結算還應經財政評審27、機構審核完成后,支付剩余勘察費)。5.勘察費最終結算價以發包人確認的勘察測量成果報告為結算依據,按照2002年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結合實物工程量計算,最終以財政評審機構核定為準。(結算價原則上不得超過經審核批復后的概算造價并結合投標下浮率計算后造價)。具體如下計算如下:工程勘察費包括巖土工程勘察費、工程物探費(含管線探測)、工程測量費之和。巖土工程勘察費,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按綜合單價最高不得超過150元/米(陸地)、230元/米(水上)進行計算。結算時,巖土工程勘察費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調整,但綜合單價不變。工程物探(含管線探測)費,參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28、0210號),按綜合單價限價4500元/千米。結算時,工程物探(含管線探測)費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調整,但綜合單價不變。工程測量費,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計算,下浮率為20 %。在合同實施期間工程測量費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四)工程設計費進度款支付設計費額度按承包人方案投標時投標書中投標價為合同暫定價,經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定后調整計算設計費及支付,出現多付或少付的在下期設計費中抵扣或補付。1.合同簽訂且發包人申請財政撥款到位后15天內,承包人按增城區財政支付程序,申請支付設計費合同價20%的預付款;2. 完成方案深化設計優化、初步設計29、及概算評審后,支付至實際設計費50%的設計費用;3. 施工過程至完工期間,按施工形象進度比例,最高可支付至實際設計費的70%;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達到本項目的總體目標,支付至結算設計費減去項目總體目標未達標罰款(如有,具體按合同協議書第7條)的100%。七、概算編制依據及主要材料定價方式(一)執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二)執行廣東省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2014)及廣州市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指引(2017年版);廣東省建筑工程計價通則(2018);廣東省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8);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8);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30、定額(2018);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8)及國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門最新發布的有關計價文件規定;(三)執行增城市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工程項目概算編制審核管理辦法(文件中涉及計價定額、清單規范的按上述投標時期最新的定額及清單規范執行);(四)人、材、機費用執行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當廣州地區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綜合價格都沒有的材料設備、機械,則材料/設備、機械的價格由承包人、項目管理人、監理人及發包人(含使用單位)組成詢價小組共同詢價,按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推薦品牌表完成材料/設備實時價格詢價后報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定;如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推薦品牌表未提及的材31、料/設備,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材料/設備品牌建議,經發包人同意后再由詢價小組共同詢價,報招標人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材料/設備詢價的品牌原則上應有3-5個不同廠家(品牌)。若個別滿足設計技術要求的材料/設備供應廠家較少,則視情況調整報送材料/設備詢價的品牌數量。(五)在方案深化設計或初步設計審查階段,如有部分特殊材料設備不能定價或明顯高于市場價時,首先由項目業主組織開展專家論證工作,再根據專家意見予以明確是否采用特殊工藝、特殊材料、特殊設備。項目業主(含代建或項目管理單位)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造價部門、監理、咨詢、造價控制、設計、行業專家以及工程總承包單位,成立材料(設備)核價專家小組研究確定。(六)概算編制時,工程設計費、監理費以建安費為計費基數,勘察費以實物工程量計算。工程其它費計費依據執行廣東省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2014)、廣州市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編審指引(2017年版)及國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門最新發布的有關計價文件規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