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有限公司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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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36521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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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法(xx版)1 總則1.1為做好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局)的科學技術管理獎勵工作,提高局科技技術管理水平,調動全員科技創新的積極性、主動性,增強過程管理意識,實現局科學技術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在執行xx科技管理手冊和xx科技管理手冊的基礎上,特制訂本辦法,以增加可操作性和實效性。1.2本辦法適用于局總部、局子公司、直營公司、相關部門的獎勵,相關目標納入經營業績考核范圍,執行經營業績考核與兌現制度。 1.3本辦法對局科技技術創新、創獎等作出明確的獎勵規定。1.4本辦法中所說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科學技術獎、科技示范工程、優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法、專利、科技論文、2、標準規范、軟件著作權。2 獎勵類別和范圍2.1局級科技成果2.1.1科學技術獎1.在工程建設領域,包括工程承包、規劃設計、工程研發、海外工程、房地產投資與開發、建材和建筑機械等生產活動中開發研制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和軟件等科技成果; 2.在企業生產經營、企業技術改造、重大裝備研制過程中有組織有措施進行大規模推廣應用的科技成果;3.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先進成熟科學技術成果,并在推廣應用中再創新,為提高整個工程建設領域科學技術水平,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成果; 4.為工程建設服務的標準、規范、科技信息、科技檔案數據庫等基礎性科技研究成果; 5.采用科技創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項目; 3、6.為促進企業和行業的整體發展,提高科學決策和管理水平,提出和研究的,并經實踐證明有效的軟科學研究成果。2.1.2優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獎1.為近兩年內竣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并具有示范作用;2.在施工程的施工方案如參加評選,其施工方案必須是已經通過工程實施完成的技術成果。2.1.3優秀工法1.已評為局級工法的;2.工法的關鍵技術屬于先進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尚沒有相應的國家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其關鍵技術必須經過鑒定、查新;3.工法經過多項工程應用,有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的。2.1.4優秀專利1.在評審年前一年期間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2.發明創4、造水平高,已經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3.不存在專利權屬糾紛、發明人或設計人糾紛。2.1.5優秀論文1.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獲得發表;2.論文課題新穎,撰寫內容齊全,編制格式規范。2.2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2.2.1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 包含當年度獲得的國家級科學技術獎,住建部組織的“華夏杯”科學技術獎、中建總公司及省科學技術廳組織的獎項。2.2.2省部級及以上工法包含當年度獲得的國家級工法,及中建總公司級工法、各省住建廳評定的省級工法、公路協會評定工法。2.2.3住建部科技示范工程當年度通過驗收的住建部科技推廣示范工程(包含科技示范工程、綠色施工示范工程)。2.2.4標準規范擔任國5、家、行業、地方標準的主編單位,且該標準規范在當年度出版發行。2.2.5軟件著作權當年度企業獲得的軟件著作權。3 獎勵設置3.1局級科技成果設置等級及數量3.1.1局級科技成果獎一般每年度組織申報與評審一次。3.1.2申報要求和條件參照中建總公司相應辦法執行。3.1.3科學技術獎1.科學技術獎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屆授獎數量原則上一等獎不超過3項、二等獎不超過5項、三等獎不超過10項。2.單項科學技術獎授獎人數一等獎不超過10人、二等獎不超過7人、三等獎不超過5人。3.1.4優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獎1.優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獎分設金獎、銀獎,每屆授獎數量原則上優秀施工組織設計6、獎金獎不超過3項(按項目類別),銀獎不超過8項;優秀施工方案獎金獎不超過4項(按方案類別),銀獎不超過12項;2.單項優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獎授獎人數不超過8人。3.1.5優秀工法1.局級工法每屆評定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0項,每年會在獲評工法中綜合評定12項為局優秀工法,優秀工法分設金獎、銀獎,每屆評定金獎原則上不超過4項,銀獎原則上不超過12項。2.單項工法主要完成人不超過5人。3.1.6優秀專利1.優秀專利分設金獎、銀獎,每屆評定金獎原則上不超過4項,銀獎原則上不超過12項,金獎必須為發明專利。2.優秀專利主要完成人應與專利發明人保持一致。3.2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3.2.1當年度獲評7、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工法、住建部科技示范工程、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軟件著作權均可參評,獲獎年份以證明材料落款時間為準。3.2.2該獎勵不限定獎項數量。3.2.3科技成果不得重復參加評選。4 評審程序4.1成果完成單位主管部門組織申報-局科技設計部組織網評-局科技設計部組織會評-擬定評審意見-評審結果公示-局主管領導審批-發文4.2網評評委由各二、三級單位總工程師/資深工程師擔任。4.3會評評委由局科技工作委員會專家擔任。4.4獲獎成果公示期為十天,對獲獎結果有異議的可反饋局科技設計部,報局主管領導處審批。5 獎勵標準及獎勵經費5.1局級科技成果獎勵標準5.1.1科學技術獎一等獎3萬元/項、8、二等獎2萬元/項、三等獎5000元/項5.1.2優秀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獎金獎5000元/項、銀獎2000元/項5.1.3優秀工法金獎5000元/項、銀獎2000元/項5.1.4優秀專利金獎10000元/項、銀獎2000元/項5.2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標準5.2.1科學技術獎1.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50萬元/項、二等獎30萬元/項;2.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住建部、中建總公司及省科學技術廳組織的獎項):一等獎5萬元/項、二等獎3萬元/項、三等獎1萬元/項;3.當地各協會的科學技術獎由各公司自行決定獎勵額度,獎勵標準每項不低于5000元,不高于5萬元。5.2.2工法1.國家級工法3萬元/9、項。2.省部級工法1萬元/項。5.2.3 科技示范工程通過驗收的住建部科技示范工程和綠色施工示范工程2萬元。5.2.4標準規范1.國家技術標準主編8萬元、參編3萬元。 2.行業技術標準主編4萬元,參編1萬元。5.2.5軟件著作權當年度獲得軟件著作權獎勵1萬元/項。5.3獎勵經費來源與發放5.3.1科學技術獎勵費用由局支付。5.3.2局科學技術獎勵資金按專項預算管理。5.3.3由局獎勵的科學技術成果,各二級單位原則上不得再另行獎勵。沒有涵蓋的獎項,由各公司參照局獎勵標準另行確定獎勵。5.3.4局科學技術獎勵由局科技設計部提交費用申請報告,經局分管領導審核,報局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按照財務規定程序支付。5.3.5各單位應按成果完成人的貢獻大小分配獎金,獎金分配明細應報局科技設計部備案。5.3.6局獎勵標準按單項成果最高標準下發,不重復發放。5.3.7獎金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6 附則6.1本細則經局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施行,如需增加新獎項獎勵,提交局董事會研究決定。 6.2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xx年度及以后獲獎項適用本細則。 6.3本細則由局科技設計部負責解釋和修訂。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