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總體策劃管理辦法(8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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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36698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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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工程總體策劃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提升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提高項目開發的整體效益,避免項目在開發過程中過多地出現被動局面,本規定要求xx地產各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項目開發前應編制工程管理策劃方案。編制完善的工程管理策劃方案,可有效減少甚至避免項目施工道路重復修建;避免臨時設施分布不合理;合理規劃項目最終退場及各分區施工路線,避免與展示銷售路線發生交叉;合理安排項目分期計劃;對項目的重點難點提前預判,提出合理的應對措施,減少出現安全質量事故。在編制工程管理策劃方案時,應對項目開發設立明確的管理目標。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開發的項目。第三條 工2、程項目策劃是指項目策劃人員根據項目開發的目標要求,通過對建設項目進行系統分析,對建設活動的總體戰略進行運籌規劃,對建設活動的全過程作預先的考慮和設想,以便在建設活動的時間、空間、結構三維關系中選擇最佳的結合點重組資源和展開項目運作,為保證項目在完成后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而提供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工程項目策劃可分為工程項目總體策劃和工程項目局部策劃。第四條 本管理辦法是針對工程項目總體策劃而制訂的管理制度。第五條 工程項目策劃以講求實效為原則。第二章 職責第六條 項目部負責具體編制項目工程總體策劃方案,工程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工程總體策劃方案進行評審。第七條 公司技術、營銷3、成本、采購、計劃、開發等相關部門對項目總體策劃方案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并參加工程部組織的方案會審,經會簽后上報公司領導審批。第三章 策劃方案的審批及管理流程第八條 項目部在整個項目以及各分期區域啟動前應編制項目工程總體策劃方案,且必行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堅持“先策劃、后審批、再實施”的原則。第九條 管理流程詳見附錄A。第十條 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時,應及時修編項目工程總體策劃方案,并按要求執行審批程序:(一)項目產品定位發生調整;(二)項目開發節奏發生調整;(三)項目規劃布局發生調整;(四)展示區及樣板房的位置發生調整;(五)工程發生重大變更;(六)發生其他需要調整策劃方案的情況。第四4、章 策劃方案的范圍與內容第十一條 項目工程總體策劃方案執行時間應涵蓋從接收土地開始直至整體項目開發結束。第十二條 策劃方案的內容(一)策劃方案的內容應包括項目概況,管理目標的設定,項目部的人員架構;總平面的布置、施工與銷售線路的規劃以及展示區及樣板房布置等相關事宜的規劃;工程質量、進度、成本以及招標采購等方面的管理注意事項以及保障措施。(二)策劃方案在總平面布置、質量管理、進度管理等三方面應滿足以下要求:1、總平面布置的規劃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的規劃:(1)售樓區與樣板房的場地布置、總包單位分區及生活區初步規劃;(2)臨時水電的設置與線路走向,施工期間雨、污水排放系統的規劃;(3)塔吊的數量5、及位置的初步規劃;(4)總體施工順序安排;(5)分期開發場地布置以及場內土方堆放與外運的策劃;(6)工程驗收后退場路線的策劃。2、質量管理的策劃除應包含合同招標質量技術標準的策劃外,還應包含售樓區及樣板房質量保障措施的策劃,防水防滲漏以及防開裂等質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專項策劃等。3、進度管理的策劃應包含與開工、銷售、竣工驗收等相關的關鍵節點的時間設定。項目進度管理策劃應包含項目開發總進度計劃、項目施工總進度計劃以及項目各專項進度計劃。項目各專項進度計劃應包含基坑與土石方工程、售樓區及樣板房工程、0.00以下主體結構工程、0.00以上主體結構工程以及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等方面的專項進度策劃。第五章 附則6、第十三條 本管理規定由工程管理中心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錄A 工程總體策劃管理流程附錄B 內部審批表項目工程總體策劃管理辦法 Q/POLY GC3005-2014附錄A:工程總體策劃管理流程Q/POLY GC3005-2014/L1附錄B:內部審批表Q/POLY GC3005-2014/B1編號:項目名稱項目地址編制人編制日期內容簡述:項目部意見:年月日工程部意見:年月日部門會簽意見計劃部經辦人意見:負責人意見:年月日營銷部經辦人意見:負責人意見:年月日技術部經辦人意見:負責人意見:年月日成本/預算部經辦人意見:負責人意見:年月日開發部經辦人意見:負責人意見:年月日其他部門經辦人意見:負責人意見:年月日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意見:年月日公司總經理審批意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