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花園住宅小區群塔作業防碰撞施工方案(11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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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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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錄第一章 編制依據2第二章 工程概況22.1 工程概況22.2 地理位置22.3 建筑工程概況22.4 塔吊設置概況32.5 工程特點3第三章 群塔管理機構42.1 組織機構網絡圖42.2 組織管理4第四章 群塔防碰撞措施54.1 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54.2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54.3 塔吊交叉作業高度、回轉角度的控制6第五章 安全保證措施85.1 起重、信號工操作規程85.2 運行控制措施95.3 安全措施11第一章 編制依據本方案主要依據佛山市順德區天元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的佳兆業金域花園八期工程項目施工圖紙及以下規范和參考文獻編制:1、塔吊起重機設計規范(GB/T13752、0-xxx)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3、中聯TC5613自升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2006)第二章 工程概況2.1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佳兆業金域花園八期(23#、24#、28#、30#、31#、32#、配電房、地下室)建設單位: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質監單位:質量安全監督站安監單位:質量安全監督站佛山佳兆業金域花園位于佛山市順德區容桂鎮高黎村,由23#、24#、28#、30#、31#、32#、配電房、地下室建筑物及附屬設施,總用地面積約為27714.17平方米,其中八期建筑物為7棟高層商3、住綜合樓,1座配電房,并設有一層地下室(共用),基坑面積約20889.06平方米,擬采用樁基礎;擬采用樁基礎;各建筑物規模、結構特征及工程重要性等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和建筑抗震設防類別如下表1.1所示:2.2 地理位置佛山佳兆業金域花園位于佛山市順德區容桂鎮高黎村,。2.3 建筑工程概況各建筑物建設規模及其工程等級評定一覽表 表1.1建筑物名稱占地面積(m2)建筑層數建筑高度(m)建筑結構形式工程重要性等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抗震設防類別地上地下23#住宅樓483.222-15154.0+1.4框剪二級甲級丙類24#住宅樓483.222-15154.0+1.4框剪二級甲級丙類28#、29#商住樓14、594.441-25175.7+1.4框剪二級甲級丙類30#、31#商住樓1537.071-25175.7+1.4框剪二級甲級丙類32#商住樓758.421-25175.7+1.4框剪二級甲級丙類配電房五225.7011/框架三級丙級丙類地下室20889.06/11.4框剪三級乙級丙類2.4 塔吊設置概況本工程共設置3臺塔吊用于施工現場垂直運輸,1#、2#塔吊設于北側地下室外墻以外、底板面以上,3#、塔吊設于南側地下室內,基礎面平地下室底板面,具體參數如下:1#塔吊中心交點為7軸偏左4450交dD軸偏上3870mm,型號為TC5613,臂長55.0m,最大起重量8t,額定功率48.2KW,安裝5、高度90m。2#塔吊中心交點為17軸偏左4150交dD軸偏上4195mm,型號為TC5613,臂長55.0m,最大起重量8t,額定功率48.2KW,安裝高度90m。3#塔吊中心交點為7軸偏左3800交H軸偏下2205mm,型號為TC5613,臂長55.0m,最大起重量8t,額定功率48.2KW,安裝高度90m。2.5 工程特點1、塔機數量多。為了滿足施工進度和吊裝無盲區的需要,整個現場共布置3臺塔機。2、制約條例多,施工難度大。本工程群塔作業中,塔機的布置、運行,拆除受多方面條件的制約。3臺塔機群塔作業,要求各相鄰塔機塔臂的高度必須有高度差,且滿幅回轉不得碰及相鄰塔身或起重鋼絲繩。3、相互影響6、大、運行易碰撞。在塔機確定位置后,各塔的塔臂回轉區域相互重疊。在塔機運行時,極易發生塔機大臂或吊勾及重物與相鄰塔機配重碰撞的情況,特別是在夜間,碰撞更易發生。針對上述難點,項目部必須按建設部、江門市政府等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和標準,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分析,深入研究和總體部署,采取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確保塔機安全運行。第三章 群塔管理機構2.1 組織機構網絡圖總指揮副總指揮1#塔吊對講機頻道12#塔吊對講機頻道23#塔吊對講機頻道34#塔吊對講機頻道4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塔吊司機塔吊指揮注:相關人員操作證見特種工備案冊。2.2 組織管理1、為了確保本工程施7、工期間各塔機合理使用、安全作業,發揮塔機的最大效能,滿足施工進度的需要,特成立項目部群塔作業指揮中心,由張貴生任總指揮,廖傳福、汪凌云、朱家慶任副總指揮,具體由廖全福全面負責。2、首先明確管理職責及維修、頂升和運行工作塔機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塔機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日常維護,檢查評比等項工作,并向塔機指揮中心匯報情況,服從塔機指揮中心的指揮。3、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并服從張新時的統一指揮。4、加強對塔機司機的管理。嚴把人員關,選派責任心強,有較長駕齡,技術較全面的司機擔任塔機駕駛;塔機司機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定,嚴謹自律,一絲不茍,禁止8、各行其是。5、加強對信號指揮人員的管理。江門義烏小商品批發城工程系群塔水平交叉、立體多層次的特殊作業現場,塔機司機視野有限,因此,信號指揮人員至關重要。要求必須選派有實際工作經驗,責任心強,能夠照顧全面的信號指揮人員擔任現場的信號指揮工作。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江門市經濟委員會統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起重類、信號指揮、司索工)后方可上崗指揮。6、加強對起重工的管理。所有起重工在進入江門義烏小商品批發城工程現場作業前,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教育,明確江門義烏小商品批發城工程施工中特有的管理規定,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第四章 群塔防碰撞措施4.1 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塔吊9、在現場的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兩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相應塔吊臂長5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2006)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4臺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4.2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4.2.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各塔吊間有較大的交叉作業區,因此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10、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位于低位塔吊超重臂工作區間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部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了合理的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部配備了有合格操作證和有豐富施工經驗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六級,相當于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拉接固定措施,以防止塔機受側向風力自由回轉撞擊臨近塔吊。另外,塔機租賃公司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吊司機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11、,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走到起重臂根部。4.2.2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為此,塔吊安裝時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5米,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桿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證低塔起重臂拉桿上端距大臂下端的距離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2006)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本工程塔吊安裝采用標準節高低布置,即2#塔機比1#塔機12、高二個標準節,2#塔機比4#塔機高二個標準節,4#塔機比3#塔機高二個標準節。4.2.3 塔吊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防碰撞措施塔吊初次頂升要超過臨近的建筑物,還要注意周邊情況尤其是現場工人和車輛;避讓附近電力及通訊設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或破壞。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塔吊的施工環境是比較復雜的,只有按照相關規范操作,并全面考慮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施工環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塔吊的頂升,才能實現安全、有序施工,提高施工效率,為高效優質的完成施工工期奠定堅實的基礎。4.3 塔吊交叉作業高度、回轉角度的控制4.3.1 使用過程控制1、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上崗前,項目部應重點就交叉作業防碰撞措施對其進行交底(13、與臨近項目發生塔吊交叉作業時,應協調召開專題研討形成書面共識后,簽字交底)。2、熟悉各自塔機的吊運范圍。3、塔機前臂必須設置數牌、警示電笛、障礙燈。4、夜間施工應配置充足的照明,并開啟所有障礙燈,確保前臂障礙燈的工作正常。5、每班作業前,應認真檢查吊鉤及吊索完好情況,并對起吊性能進行空載試車,檢查各主要限位開關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6、當各塔吊進行回轉操作時,應鳴聲提示;塔吊在小車超過20米行走時,應鳴聲提示;夜間行駛前必須打開障礙燈。7、在首次起吊重物時,應吊離地面50厘米進行制動性能試驗,確保制動性能可靠。8、塔吊與相鄰塔吊前臂相對運行水平距離10米,應減速并采用1檔運行,且相鄰塔吊小車須后14、退20米范圍之內進行避讓。9、塔吊操作時吊鉤及吊索應盡可能保持距離10米范圍內操作,如須在10米范圍外操作時,應減速啟動,緩慢謹慎操作,并確保吊重物端部與臨近建筑物的距離大于3米。較長重物應采用拉結溜繩保護。在起吊過程中,重物不得擺動、旋轉。10、注意塔吊每次停機操作前,必須將塔機吊鉤或吊鉤索底端距離建筑物3米以外。11、起重作業時,不得超載作業,將起重范圍外的重物納入吊運范圍內。4.3.2 相鄰塔吊操作要求1、群塔的運行原則為:低塔讓高塔 、后塔讓前塔、動塔讓靜塔、輕車讓重車。2、后塔讓先塔。在兩塔吊吊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3、動塔讓靜塔。在兩塔吊吊15、臂交叉區域內作業時,在一塔吊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吊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吊應避讓靜塔吊。4、輕車讓重車。在兩塔吊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吊應避讓有載荷塔吊。5、客塔讓主塔。以不同單位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吊工作區域時,本工程高位塔吊為主塔,低位塔吊為客塔,塔吊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按以上排列順序原則執行。6、塔吊長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到最近點,大臂按順風向停置。7、塔吊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動頻率,且要做到專機專用。14頻道依次為14#塔吊專用頻道,5頻道為各個施工員聯絡公用頻道。信號指揮人員16、應與塔吊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8、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吊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塔吊的編號,待塔吊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吊動作指令。9、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與被吊物。塔吊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環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10、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則,根據工程進度統一確定塔吊頂升高度和到位時間,各塔吊必須按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或延時。第五章 安全保證措施517、.1 起重、信號工操作規程5.1.1 信號工必須熟知的知識和具備操作能力1、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對講機和手勢、旗語、哨聲(對講機偶然失靈情況下使用)。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4、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格的鋼絲繩。5、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6、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7、具備指揮單機的指揮能力。8、嚴格執18、行“十不吊”的原則。即:(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吊;(2)指揮信號信號不明不吊;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3)吊物上有人或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4)埋在地下物不準吊;(5)斜牽斜掛不準吊;(6)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7)棱刀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8)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9)吊裝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10)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5.1.2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的知識和操作能力1、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2、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制度。3、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定性的關系。4、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與安19、全系數的選擇。5、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6、鋼絲繩的卡接、插接接頭。7、吊裝構件重量計算。8、操作中能及時發現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9、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5.2 運行控制措施1、為了確保工程進度與塔機安全,交班、替班人員末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2、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具體由信號指揮人員控制。3、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改頻率,要專機專用,不得轉借。5、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塔司和信號指揮人員未經總指揮同20、意,不得私自換崗,交班必須當面交接。6、現場所用指揮語言一律采用普通話。指揮語言應規范,防止發生指揮錯誤。7、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的動作指令時,先呼叫塔機的編號,塔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8、指揮過程中,要求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提示語言。安全提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9、信號工要掌握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靠。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生“天女散花”的現象。10、起重工在作業前、作業中21、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不合格的鋼絲繩嚴禁使用。11、加強塔機頂升的管理。與相鄰單位無影響的塔機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確定本塔的頂升高度和頂升時間,同時必須書面上報塔機指揮中心,各塔機必須按塔機指揮中心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或延時。12、回轉控制:樓的施工進度不可避免出現在同一樓面時,兩臺塔吊采用同方向回轉。14、塔司、指揮人員不得疲勞作業,身體狀況、情緒不好時不得進行吊運、指揮。15、為了保證指揮信號的準確、安全,信號工指揮時選用多頻點的對講機,保證每臺塔吊不得串臺。16、在塔吊提升重物時,應嚴格按照先高后低的順序,即高的塔吊先提升,低的塔吊后提升,以免碰撞22、。17、提升的重物平移時,必須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18、作業后,臂桿轉至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自動器,小車及平衡重移至非工作狀態位置(小車退回大臂根部),吊鉤提升以離臂桿頂端2-3米處為宜。21、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塔吊的操作規程,按照群塔作業的要求,嚴禁在同一作業區內進行作業。22、吊運重物必須使用纜風繩,防止重物旋轉撞擊人員或其他設施。23、吊具(鋼絲繩)必須采用插接方式,長短一致,形成定期檢查制度,每月檢查一次,發現斷絲、露芯、斷股等情況立即停止使用,對檢查合格的吊具使用油漆進行標識(單月紅色,雙月白色)。5.23、3 安全措施1、塔機標準節之間的連接銷及其它任何部件之間的聯接銷必須穿開口銷。2、塔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4。3、作業現場必須設置不小于20*20米的安全作業區并符合裝拆規范的要求。4、高空作業嚴禁物體墜落。5、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作業。作業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遇六級以上強風、大雪、大霧、雷天、大雨等禁止吊裝作業,且大臂停止自由狀態必須轉至順風方向且同向。6、拆裝工及帶班工長必須熟悉本塔機安全規程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7、必須對現場架空帶電線路按有關規范進行必要的防護。8、塔司、塔吊拆裝人員及塔吊指揮工必須持有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塔吊司機要經過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準上機。9、未盡事宜,執行相關安全法規、規范、標準與現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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