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學校區改建工程項目工程安全旁站監理細則(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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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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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小學xx路校區改建工程項目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安全旁站監理細則監理細則)內容提要:專業工程特點監理工作流程監理工作要點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項目監理機構(章): 專業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錄一、 工程概況:1二、建筑概況:1二、監理依據2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理工作流程圖4四、 安全生產風險分析5六、地基基礎工程:7七、降低地下水位10八、模板工程安全監理:11九、高空作業安全監理12十、搭設高度超過24m以上鋼管式落地腳手架安全監理13十一、起重吊裝工程(塔式起重機械安、拆)過程中的安全監理:14十二、搭設腳手架高度25-50m及50m以上安全監理12、6十三、卸料平臺搭設基本要求17十四、懸挑式腳手架基本要求18十五、電動吊籃安裝、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監理19十六、龍門架物料提升機安全監理19安全旁站監理細則一、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第三小學xx路校區改建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建設單位:xxxx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監理單位:xx勘察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地址:xx區永陽街道第三小學xx路校區二、建筑概況:項目位于xx市xx區永陽街道第三小學xx路校區,項目用地面積25722.79平方米,本項目位于城市老區,為原有校址拆除重建。地塊形狀不規則,周邊建筑物形態、色彩及風格多樣,且周邊道路狹窄不利于通行等因素,我方將結合項目具體情況,以學生為3、原則的設計理念,為業主單位呈現出一個以公共教育建筑為背景,現代化多元性的xx區第三小學(xx路校區)。項目建筑面積為32811.3平方米,其中地上22272.2平方米。地下面積10539.1平方米,主要功能為普通教師、功能教室、圖書館、報告廳、辦公用房、食堂、乒乓球館、風雨操場以及室外塑膠跑道等。二、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江蘇省建筑業管理條例xx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4、11)及省廳實施意見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高處作業吊藍安全規則高處作業吊藍其他規范性文件及規程建設工程安全有關法規、規章、規定和有關施工安全的工程建設標準、規范;1、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文件;2、 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建設項目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所編制的施工方案應經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審查批準簽字后,5、方準實施。監理單位項目監理部應對專項工程或施工作業的安全施工實施安全監理,并對旁站監控進行詳細紀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的工程包括:深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整體提升(懸挑)腳手架搭設、拆除,起重吊裝工程和30米及以上高處作業的工程、大型機械安、拆工程、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等。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要求施工單位的專職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技術人員對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將檢查后的結果報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專業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承包單位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監督和協調。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理工作流程圖四、 安全生產風險分6、析條件及部位 風險因素:1、 人的行為 無證上崗;不服從領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安全意識淡薄;心存僥幸;爭強好勝;缺乏責任心;盲目自信;獨立行動無協作等。2、 機械設備 機械設備質量不合格;性能不能滿足施工需要;安裝不合格;超負荷運行;缺乏維護保養;帶病工作;零部件損壞;裝置失靈等。材料 材料質量不合格;材料性能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造成安全隱患等。施工方案 項目組織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3、 安全保證體系不健全;現場混亂;材料堆放不規范;季節氣候變化;“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到位;危險部位未設警示牌;作業區、生活區、辦公區分布(隔離)不規范;消防器材配置不規范等。7、4、 深基坑開挖及支護 未按方案組織施工;開挖流程混亂;分層開挖不當;邊坡支護不規范;支護錨桿制作(溢孔、連接)不當;錨桿長度不夠;錨桿斜度(夾角)過大;錨桿注漿水灰比太大;注漿壓力太小;基坑排水措施不到位;墻體鋼筋錨件連接不合格;錨桿間排距不規則;噴射砼強度不夠等;邊坡層下滑;支護沉陷位移坍塌。5、 模板支撐系統 未按方案組織施工;立桿間距過大;立桿底部位未設墊塊;掃地桿、水平拉桿設置不規范;立桿設置不規范;受力橫桿未設保險扣;大小橫桿交叉不規范;未設雙向(縱橫)剪刀撐;扣件螺絲壓力過大或松動;使用不合格材料;板材(枋木)間距、跨度過大;懸挑部位斜立桿斜度過大及水平拉桿松扣;系統失穩彎曲變形8、;施工荷載過于集中等。6、 外腳手架 未按方案組織施工;立桿落地底座未設墊塊;四周排水措施不當;懸挑支點設置不當;反力矩太短;懸挑轉角未設斜拉繩;立桿、大小橫桿、剪刀撐、斜撐、附墻拉結、護欄、籬板鋪設、安全網等搭設不規范;鋼管接頭設置連接不規范;施工順序(搭設、拆除)不規范;搭設進度超遷或滯后;扣件螺絲松扣;防護措施不能同步;不同材料混合使用等。7、 現場設施 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車間;機械操作防護棚;陽臺邊;樓層(面)邊;屋頂(面)邊;外腳手架邊;平臺邊(通道);街邊;基坑(槽、孔)邊;危險區域;機械隔離;夜間關閉與照明等。8、 其他 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臨時用電線路;臨9、時設施(辦公、生活、宿舍、圍墻)等。五、危險性較大工程旁站監控的具體要求:1項目監理部應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七項分項危險性較大工程,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嚴格審查。2監理工程師或其他監理人員應按照工程項目安全監理需要對危險性較大工程進行旁站監控,確保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安全。3負責旁站監理人員應堅守崗位,對每一道旁站施工步驟中所涉及的安全監理控制部位應嚴格把關,并做好旁站記錄。4監理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對嚴重違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監理人員應嚴格執行天津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中相關規定,下發“監理通知單”或“停10、工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六、地基基礎工程:1基坑開挖的安全監理(1)詳細審查基坑開挖施工組織設計和單項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方案,對施工準備、開挖方法、放坡、排水、邊坡支護應根據相關規范要求進行設計,邊坡支護要有設計計算書。(2)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要注意安全距離一般大于2.5m,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3)土方開挖前,應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嚴禁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4)基坑深度超過2m,基坑周圍必須設安全防護欄桿,防護欄桿設置不低于1.2m,人員上下要有采用爬梯,扶梯結構應盡可能是平穩的踏11、步式,超深基坑并應設置帶有防護設施的爬梯。這種形式有利于作業人員隨身攜帶工具或少量材料。(5)運土道路的坡度、轉彎半徑要符合有要求規定。(6)施工機械進場前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允許使用。(7)機械挖土應嚴格控制開挖面坡度和分層厚度,防止邊坡和挖土機下的土體滑動,挖土機作業半徑內不得有人進入,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作業。(8)棄土應及時運出挖掘現場,如需要臨時用土或留做回填土、堆土坡腳至坑邊距離應按挖坑深度,邊坡坡度和土的類別確定,在邊坡支護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堆土附加的側壓力。(9)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擾動,基坑挖好后要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要預留15-30cm厚覆蓋土層,待基礎施12、工時再挖出。(10)擋土墻后填土,應選擇透水性較強的填料。 2基坑支護安全監理:基坑支護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位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根據天津市地方相關文件規定。(1)基坑支護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專項方案執行。未盡設計和專家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支護結構。(2)基坑支護事故的幾種類型(1)水泥土圍護結構失穩,被擠移位等事故;(2)支撐結構強度不足,施工質量差,支撐折斷,圍護整體失穩;(3)擋土結構強度不足,產生嚴重裂縫,工程出現險情;(4)擋土結構嚴重移位,坑外地表嚴重下陷,周圍建筑物、道路、管線受到嚴13、重的威脅;(5)因設計不合理,施工時卸載太快而沒有及時支撐,造成圍護結構整體失穩;(6)由于止水帷幕選用不當或圍護結構質量不能得到保證,造成圍護結構漏水,并出現嚴重流砂現象,使周圍建筑物、道路產生裂縫,管道斷裂。3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1)基坑周邊必須設置固定的防護欄桿;(2)基坑內合理設置上下行人扶梯,扶梯結構應采用平穩的踏步式;(3)基坑內局部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臨時線路架設必須有組織,不得使用老化、破皮或多接頭的舊電線,應使用防水電線。(4)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及特殊支護做法的施工方案等;(5)坑邊荷載檢查,應注意積土、料具堆放與槽邊距離是否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14、要求,防止因積土、料具因離坑邊太近,超荷載而發生滑坡、坍塌事故。(6)大型機械在基坑邊行走、作業應與基坑保持安全距離。4有支護結構的基坑開挖(1)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尊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2)除設計允許外,挖土機械和車輛不得直接在支撐上行走、操作;(3)采用機械挖土方式時,嚴禁挖土機械碰撞支撐、立柱、井點管、圍護墻和工程樁;(4)應盡量縮短基坑無支撐暴露時間,對一、二級基坑每一工況下挖至設計標高后,鋼支撐的安裝周期不宜超過一晝夜,鋼筋混凝土支撐完成時間不宜超過兩晝夜;(5)采用機械挖土、坑底應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15、并防止坑底土體擾動;(6)對面積較大的一級基坑,土方宜采用分塊、分區對稱開挖和分區安裝支撐的施工方法,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后,立即澆筑墊層;(7)基坑中有局部加深的電梯井、水池等,土方開挖前應對基邊坡作必要的加固處理。深基坑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一般情況下,嚴格要求在支護結構設計先行完成后,應對土方開挖方案提出一些具體的限制條件。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一旦支護結構設計被確認并已施工,土方開挖必須符合支護結構設計的工況要求。七、降低地下水位降低地下水位是基坑工程施工技術中一項非常重要的技術措施。降低地下水位的目的:一是為了疏干坑內土體,改善土方施工條件;二是可固定基坑16、底土體,有利于提高支護結構的安全度。因此,在從事基坑施工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循和掌握基坑降水的一般原則、主要是降水方法和降水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1基坑降水的一般原則(1)掌握粘性土質的基坑開挖深度小于3米時,采用重力排水;開挖深度超過3米時采用點井降水。(2)砂性土質的基坑開挖深度超過2.5米時,采用點井降水。(3)降水深度超過6米時,采用多級真空點井或噴射點井降水,也可采用深井點井降水或在深井點井中加設真空泵的綜合降水方法。(4)放坡開挖或無隔水帷幕圍護的基坑,降水點井宜設在基坑外,有隔水帷幕維護的基坑,降水點井宜設在基坑內等。2降水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1)土方開挖前,必須保證一定的抽水時間,17、一般真空點井不少于7-10d,噴射點井或真空深井點井不少于20d。(2)坑外降水設備的排水口應與坑邊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排出的水回滲入坑內。(3)坑外降水,為減少點井降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應采取在降水與受保護對象之間設置回灌井點或回灌砂井、砂溝等措施等。八、模板工程安全監理: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膜、抓摸、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護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模板工程支護規范標準執行。(1)作業前應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工程作業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應根據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操作和防護,在4m以上或二層及二層以上周圍應設安全網和防護欄桿。(3)支模18、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安裝、拆除模板。(4)冬季施工時,應對操作地點和人行通道的冰雪清理干凈。雨季施工時,對高聳結構的模板作業應安裝避雷設施,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宜進行大塊模板的拼裝和吊裝工作。(5)操作人員上下通道時,不許攀登模板和腳手架,不許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狹窄而無防護欄的模板面上行走。(6)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用馬登操作。(7)支撐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定的立足點。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口蓋沒。(8)拆模時高處作業,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19、支架,并應佩戴使用安全帶。(9)拆下的模板不準隨意向下拋擲,應及時清理。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應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10)模板支撐不能固定在腳手架或門窗上,避免發生倒塌或模板移位。(11)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8米及8米以上、跨度18米及18米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10kN/m2以上,或集中線荷載15kN/m2及15kN/m2模板支撐系統安、拆時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監控。(12)拆模時的作業環境必須合安全要求,重點檢查作業面孔洞及臨邊防護措施是否到位。九、高空作業安全監理1. 高空作業要求施工單位逐級進20、行安全技術教育和交底,對施工單位提供的用于高處作業設施和設備清單,并經檢查確認完好后,方可實施。2高處作業必須搭設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前應按要求拴掛安全平網防護(大眼安全網),防止高處墜落事故發生。高處作業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并定期進行體格檢查。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帶和安全帽,并應持證上崗。3必須經常檢查用于高處作業的防護設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確因作業需要臨時拆除的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后,并采取相應可靠的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4高處作業人員的衣著要靈便,不可赤膊裸體,要穿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從事高處作業活動。5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對于有墜落可能21、的任何物料、工具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十、搭設高度超過24m以上鋼管式落地腳手架安全監理1搭設高度24m以上(1)審核施工單位的專項安全方案。(2)對施工單位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3)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到崗情況。(4)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到位。(5)檢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準備情況是否符合要求。(5)檢查桿件間距:立桿1.2-1.5m;腳手架寬度宜1.3m;最寬不超過1.5m。施工荷載:腳手架上最多有4層腳手架和1-2層作業層。結構架施工荷載按3KN/;裝修架施工荷載按2 KN/。當實際作業層有變化時,可按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重新確定桿件間距。(6)檢查腳手架基礎:立桿22、下部回填分層夯實,按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詳圖,可采用澆筑砼地梁,高度不小于20cm;基礎應有排水打措施。(7)檢查剪刀撐:應沿腳手架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為增加腳手架剛度,沿全長每隔6跨設置一道橫向剪力撐,橫向剪力撐可作成“之”字形,也可以作成“+”字形。(8)檢查連墻桿:連墻桿必須采用剛性,不準采用柔性做法。其強度不低于10KN,連墻桿間距水平為3跨,垂直為2跨,并不天于建筑物高度。連墻桿作法應經過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詳圖。(9)當腳手架高度超過40m時,應在設置水平連墻桿的同時,加設下斜桿與建筑物結構連接,下斜桿水平間距應不大于10m放一根,以抵抗高處風渦流上升的翻流作用。(1023、)檢查密目安全網封閉質量。2搭設高度50m以上當施工需要搭設50m以上腳手架時,應嚴格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進行設計計算。可采用雙立桿,分段搭設或分段卸荷等方法,分段搭設時,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十一、起重吊裝工程(塔式起重機械安、拆)過程中的安全監理:1塔機及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除的管理安全監理(1)要求塔吊及大型起重機械、應有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3)安裝、拆除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并經有關人員審批,要求有拆裝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安拆作業;(4)各項安全裝置、安全防護齊全有效:驗收合格方可使用;(5)塔吊及大型起重機械安裝24、必須平穩牢固,各機構運轉正常無異響,制動可靠,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附墻裝置,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6)吊勾必須設置保險裝置,無嚴重銹蝕損傷。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1)參加塔吊及大型起重機械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2)裝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的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3)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3裝、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1)裝拆塔吊及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必須在統一指揮下進行,設監護人監護塔機裝拆過程。(2)設立警戒區,派專人進行值班。(3)作25、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4)塔吊及大型起重機械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絲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嚴格檢查,如有損壞,立即更換。4塔吊及大型起重機械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1)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2)塔吊及大型起重機械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切斷電源,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3)兩臺或兩臺以上同時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4)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由專人負責,頂升加節后必須經驗收確認,并對塔機的安全裝置進行嚴格檢查。十二、搭設腳手架高度25-50m及50m以上安全監理1搭設高度25-50m(1)桿件間距:26、立桿1.2-1.5m;腳手架寬度宜1.3m;最寬不超過1.5m。(2)施工荷載:腳手架上最多有4層腳手架和1-2層作業層。結構架施工荷載按3KN/;裝修架施工荷載按2 KN/。(3)當實際作業層有變化時,可按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重新確定桿件間距。(4)腳手架基礎:立桿下部回填分層夯實,按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詳圖,可采用澆筑砼地梁,高度不小于20cm;基礎應有排水打措施。(5)剪刀撐:應沿腳手架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為增加腳手架剛度,沿全長每隔6跨設置一道橫向剪力撐,橫向剪力撐可作成“之”字形,也可以作成“+”字形。(6)連墻桿:連墻桿必須采用剛性,不準采用柔性做法。其強度不低于1027、KN,連墻桿間距水平為3跨,垂直為2跨,并不天于建筑物高度。連墻桿作法應經過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詳圖。(7)當腳手架高度超過40m時,應在設置水平連墻桿的同時,加設下斜桿與建筑物結構連接,下斜桿水平間距應不大于10m放一根,以抵抗高處風渦流上升的翻流作用。(8)架體外側用密目安全網封閉,密目安全網應封在外排架立桿的里側。2搭設高度50m以上鑒于腳手架結構和受力的特殊性,腳手架搭設的高度不宜超過50m,當施工需要搭設50m以上腳手架時,應嚴格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進行設計計算。可采用雙立桿,分段搭設或分段卸荷等方法,分段搭設時,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28、十三、卸料平臺搭設基本要求1施工現場的卸平臺是提供施工過程中材料轉運暫存處,必須滿足卸料、存料安全和運料、用料的方便。2卸料平臺的制作、安裝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安裝后、使用前應經施工負責人驗收確認。卸料平臺在使用中,應有專人進行檢查。3平臺可設計成下撐式或吊拉式。平臺的材料選擇及制作和節點作法,應出設計計算確定,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可用鋼管自地面搭起與建筑結構拉結,確保平臺穩定,不準與外腳手架連接。4平臺的施工荷載應按3000N/計算(主要考慮卸料、存料的不均勻性),使用荷載控制在2000 N/以內。5平臺應自成受力系統,其擱支點及上部吊拉點都必須位于建筑結構部位,其任何處均不得與腳29、手架、模板支撐等桿件連接,擱支點或上部吊拉點的工程結構應通過計算復核是否滿足施工期間荷載的安全要求。6平臺底部應采用5cm厚的木板擠嚴、固定可靠,不能有移動和空隙,保證作業安全。7平臺周圍應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欄桿及鋼板網連接牢固,應能承受1000N外力。8在明顯處設標牌,標明使用要求和限載重量。9卸料平臺采用鋼絲繩吊拉和型鋼作挑梁,腳手架鋪滿且固定,周圍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并且密目網封嚴,明顯處設置標志牌和規定要求的及限定荷載。十四、懸挑式腳手架基本要求1搭設懸挑式腳手架的施工方案、搭設方法、設計計算,必須經施工單位相關人員審批。2懸挑梁架體穩定:(1)外挑桿件與建筑結構連接必須牢固。(230、)懸挑梁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3)立桿底部固定要穩定。(4)拉接必須安全、牢固、符合規定要求。3腳手板的鋪設要求滿鋪、擠嚴、牢固、無探頭板,材料選擇必須符合要求。4荷載重量必須符合規范值,堆放均勻,不得超載使用。5懸挑式腳手架的搭設必須按照施工方案進行;分段驗收必須有驗收資料,必須進行安全交底,有記錄。6桿件間距(立桿間距、大橫桿間距)必須符合規定。7架體防護欄桿1.2m高,施工層外側;擋腳板(0.18m高,施工層外側);密目網張掛外側(要求全封閉),網間嚴密。8層間防護作業層要求平網防護嚴密,網上無雜物。9腳手架村質指(管件直徑、型鋼規格、材質)均符合規范要求。10懸挑式肢手架懸挑長度1.31、5m,采用18#工字鋼,首層滿鋪腳手架,采用密目網全封閉。十五、電動吊籃安裝、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監理 1電動吊籃必須由生間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嚴禁使用拼裝或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任何吊籃。2電動吊籃的安裝、拆除應制定施工方案,經有關人員審批,方可實施。3電動吊籃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4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5電動吊籃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電動吊籃使用前,應向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取證后,方可使用。十六、龍門架物料提升機安全監理 1龍門架物料提升機(含高、底架)必須具備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驗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2龍32、門架物料提升機進場,安裝使用必須有設備、安全部門、安裝單位、項目監理的驗收手續。龍門架物料提升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操作。3龍門架物料提升機、安裝和拆除均應編制施工方案、并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有關規范施工。30m以上的高架安裝,必須由具有安、拆資質的施工單位。4龍門架物料提升機按有關規定要求應有備案手續及資料。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證后,方可使用。5卷揚機應符合規定,做到安全完好正常運轉,應安裝在混凝土承臺上,并有排水設施。6卷揚機應搭設機械操作棚,并符合防雨、防曬、防砸、視線良好等要求。7龍門架物料提升機安裝后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垂直度及附墻桿,錨固點和纜風繩的要求,30m以上(含30m)高架嚴禁采用纜風繩,必須采用附墻架。8龍門架物料提升機作業區應設置警示牌,卷揚機棚,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標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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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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