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方案(2023-2035年)(26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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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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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云和云和縣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 公示稿公示稿 云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06 目目 錄錄 第一章 規劃總則.1 第 1 條 指導思想.1 第 2 條 規劃原則.1 第 3 條 規劃依據.1 第 4 條 規劃范圍.3 第 5 條 規劃對象.3 第 6 條 規劃期限.4 第二章 規劃目標.4 第 7 條 總體目標.4 第 8 條 分期目標.4 第 9 條 規劃指標體系.5 第三章 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劃.6 第 10 條 源頭減量目標.6 第 11 條 源頭減量措施.6 第 12 條 源頭污染防治要求.6 第四章 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規劃.7 第 13 條2、 收運模式.7 第 14 條 分類收運.7 第 15 條 收運設施設備.8 第五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規劃.8 第 16 條 直接利用.8 第 17 條 資源化利用.9 第 18 條 建筑垃圾處置.9 第 19 條 建筑利用及處置設施.10 第六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規劃.10 第 20 條 存量工作機制.10 第 21 條 存量治理計劃.11 第 22 條 存量治理要求.11 第七章 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12 第 23 條 管理制度機制建設.12 第 24 條 部門職責分工.13 第 25 條 全過程數字化治理建設.15 第 26 條 突發應急預案.16 第八章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發展規3、劃.17 第 27 條 規劃目標.17 第 28 條 產業發展重點.18 第 29 條 產品質量管控.18 第 30 條 產業支持策略.19 第九章 近期規劃實施計劃.19 第 31 條 近期工作規劃.19 第 32 條 近期項目規劃.19 第十章 規劃實施保障措施.20 第 33 條 政策保障.20 第 34 條 組織保障.20 第 35 條 資金保障.20 第 36 條 土地保障.21 第 37 條 技術保障.22 1 第一章第一章 規劃總則規劃總則 第第1條條 指導思想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統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4、,貫徹新發展理念,秉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導向,結合“無廢城市”建設,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頭產生、分類投放、中間收運、末端處置的全過程管控體系,加強全過程執法監管保障提升數字化治理水平,打造更加優美的城鄉人居環境。第第2條條 規劃原則規劃原則 全面調研,深入分析;目標導向,補齊短板;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全程謀劃,推進分類;強化銜接,充分論證;系統推進,綠色低碳。第第3條條 規劃依據規劃依據 1、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 (5)5、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6)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7)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8)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9)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其他相關法律法規。2、政策規范(1)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27 號);(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247 號);(4)關于“十四五”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381 號);(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6、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標202253 號);(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 號);(7)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14 號);3 (8)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2號);(9)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浙建202310 號);(10)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11)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項目規范GB 55012;(12)建筑垃圾處理技術規范CJJ/T17、34;(13)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編制導則;(14)其他相關政策與標準。第第4條條 規劃范圍規劃范圍 本規劃范圍為云和縣所轄全部行政范圍,總面積 989.6平方公里。其中包括浮云街道、元和街道、白龍山街道、鳳凰山街道 4 個街道和崇頭鎮、石塘鎮、緊水灘鎮、赤石鄉、安溪畬族鄉和霧溪畬族鄉 6 個鄉鎮管轄范圍。第第5條條 規劃對象規劃對象 規劃對象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4 第第6條條 規劃期限規劃期限 本規劃期限為 2023-2035 年,基準年為 2023 年,近期至2030 年,遠期至 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規劃目標規劃目標 第第7條條8、 總體目標總體目標 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健全建筑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和保障體系,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和環境防治制度,形成建筑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投放、中端收運、末端處置和再生產品利用的全流程管理體系,實現云和縣建筑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第第8條條 分期目標分期目標 到 2030 年底,全縣建筑垃圾產消能力基本平衡;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分類管理模式,基本建立源頭減量、規范處置、監管閉環、整體智治的數字化治理體系;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 90%以上。到 2035 年底,全縣建筑垃圾處置能力充足,數字化綜合監管水平顯著提升,基本形成鏈條完整、環境友好、良性發展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體系,建筑垃圾9、污染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 95%以上。5 第第9條條 規劃指標體系規劃指標體系 規劃期內指標體系詳見下表。表表 1 云和云和縣建筑垃圾規劃指標表縣建筑垃圾規劃指標表 序號 指標類別 指標內容 近期目標 遠期目標 備注 1 減量化 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噸/萬平方米)300 約束性 2 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噸/萬平方米)200 約束性 3 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35 40 約束性 4 資源化 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90 95 約束性 5 渣土泥漿資源化再生利用率(%)20 310、0 預期性 6 工程、拆裝、裝修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60 80 約束性 7 無害化 建筑垃圾收運率(%)100 100 約束性 8 建筑垃圾密閉化收運率(%)100 100 約束性 9 建筑垃圾無害化處置率(%)100 100 約束性 10 數字化 建筑垃圾運輸車船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率(%)100 100 約束性 11 工程項目視頻監控接入率(%)100 100 預期性 12 建筑垃圾消納場所視頻監控接入率(%)100 100 預期性 13 建筑垃圾電子轉移聯單閉環率(%)95 98 約束性 6 第三章第三章 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劃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劃 第第10條條 源頭減量目標源頭減量目標 11、根據相關規劃及導則要求,科學制定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目標。近期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5%,遠期不低于 40%;近期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不高于 300 噸/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不高于 200 噸/萬平方米。第第11條條 源頭減量措施源頭減量措施 規劃通過完善建筑垃圾源頭分類、減少建筑垃圾源頭產量、強化職能部門源頭監管等措施,促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第第12條條 源頭污染防治要求源頭污染防治要求(1)施工工地實行圍擋封閉,主要路段、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圍擋高度應符合相關規定,圍擋內側應設置環形貫通排12、水溝,確保泥漿、污水不外溢出圍擋。(2)施工現場周圍應當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擋,施工現場圍擋率 100%。各類腳手架或外露性臨邊防護構架的外立面,應使用安全網封閉圍護或包裹,并應嚴密、牢固、平整、美觀,其封閉高度應符合相關規定。7 (3)施工工地應配備相應的灑水設備,及時灑水,應按規定及時清運建筑垃圾,減少粉塵對空氣的污染。(4)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雷雨天氣,應及時進行覆蓋、做好排水措施。(5)在施工工地車輛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并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防止車輪等部位將泥沙帶出施工工地造成揚塵污染。第四章第四章 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規劃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規13、劃 第第13條條 收運模式收運模式 規劃云和縣的建筑垃圾采用直運模式。依托信息化管理技術與平臺,建立覆蓋建筑垃圾收運處置全過程的電子聯單跟蹤系統,實現閉環監管。第第14條條 分類收運分類收運 建筑垃圾的收集應加強源頭控制,逐步實現分流與分類,節約建筑垃圾收運和處理費用,降低后續處理難度。建筑垃圾收運、處理全過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垃圾和危險廢物。建筑垃圾進入收集系統前宜根據收運車輛和收運方式的需要進行破碎、脫水、壓縮等預處理,應根據其種類 8 和資源化利用要求分類收集,分類堆放。第第15條條 收運設施設備收運設施設備 針對裝修垃圾的收集,規劃設置裝修垃圾收集點。有物業管理的已建小區,可14、設置方便居民投放的固定或臨時的收集點;對于老舊小區或無物業管理的小區,根據實際情況,可由所在社區負責選取場所,統一設置集中收集點。新增小區裝修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應同小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有條件的小區,可引入裝修垃圾“智能化箱體”,能一拖即走,做到垃圾不落地。裝修垃圾收集點用地面積不宜小于 80 平方米,同時應做好收集點場地地面硬化,四周做好排水設施,增加上水設施,裝卸垃圾時應灑水降塵。針對鄉鎮和村莊產生的建筑垃圾,規劃采用直運的形式,不單獨設置建筑垃圾轉運調配站。鄉鎮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確需涉及到渣土臨時調配的,施工方應自行協調臨時堆放用地,堆放及處置過程應符合縣有關部門的要求15、。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規劃建筑垃圾利用及處置規劃 第第16條條 直接利用直接利用 直接利用是指將建筑垃圾直接用于土方平衡、林業用土、環境治理、路基填墊、山體修復、堆坡造景、綠地覆土等的 9 利用方式。結合云和縣實際情況,規劃直接利用方式主要采用施工場地回填、綠地覆土、路基填墊等。第第17條條 資源化利用資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是指將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作為主要原料,生產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或者可利用原料的利用方式。結合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規劃,規劃資源化利用方式可采用制造再生骨料、制造再生建材、環保燒結等方式,補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短板,拓寬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使用渠道。第第18條條16、 建筑垃圾處置建筑垃圾處置 工程垃圾和裝修垃圾處置需政府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如打包進行特許經營,或是將裝修垃圾的處置與大件垃圾處置、再生資源的回收等收益高的內容統籌考慮。拆除垃圾處置遵循“能用盡用、特許經營、監督規范、市場運營”的原則解決。政府可通過采取政策和制度的設計,統籌優化資源化利用設施布局,引導規范資源化利用設施的運營,扶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健康發展。工程渣土規劃采取回填覆土、資源化利用技術相結合的處置方式。工程泥漿采用無害化填埋處置方式為主,同時,逐步引進資源化利用企業,拓寬工程泥漿資源化利用途徑。10 第第19條條 建筑利用及處置設施建筑利用及處置設施 結合建筑垃圾產量預測,規17、劃保留現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并新建 2 處渣土消納場。近期建設龍門工程渣土消納場,項目選址于緊水灘鎮,占地 36008 平方米,規劃庫容為 48.8 萬立方米。遠期建設梅壟工程渣土消納場,項目選址于鳳凰山街道梅壟村,占地 83456 平方米。待上述設施建成后,基本滿足云和縣近遠期建筑垃圾處理及利用需求。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規劃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規劃 第第20條條 存量工作機制存量工作機制(1)政府主導、部門協作 政府主導:依托云和縣政府牽頭的建筑垃圾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總體規劃和協調。明確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建設、交通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部門協作:生態環境部門負18、責監測和評價建筑垃圾治理的環境影響;建設部門負責建筑垃圾的清運和處置;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建筑垃圾產生源的監管;交通部門負責運輸管理。(2)公眾參與、社會監督 11 通過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舉報和監督渠道。第第21條條 存量治理計劃存量治理計劃 近期將逐步開展存量建筑垃圾整治工作,主要以轉運填埋為主,分為三步:一是將現狀堆積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的建筑垃圾進行整治,可采用防塵網將堆體進行覆蓋,并加強執法巡查和管理,待龍門工程渣土消納場建成后,將無法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進行填埋消納。二是對鄉鎮積攢的建筑垃圾進行專項整治,督促及時清運,待清理完成后,進行場地19、平整,現場復綠;三是加強巡查和聯合執法工作,打造建筑垃圾規范處置的良好氛圍。第第22條條 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1)全面排查、分類處理 全面排查:對存量建筑垃圾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建立建筑垃圾臺賬,明確數量、分布和成分。分類處理:根據建筑垃圾的成分和利用價值,進行分類處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優先進行資源化處理;難以利用的建筑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2)監管與執法 嚴格監管:加強對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全過程的監管,依 12 托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實時監控和數據共享。依法執法: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非法傾倒、違規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和處罰,維護治理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第七章第七章20、 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建筑垃圾監督管理規劃 第第23條條 管理制度機制建設管理制度機制建設 規劃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理。嚴格執行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處置),督促各類工程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加強施工工地源頭監管,督促建設、施工單位規范處置建筑垃圾。規劃加強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嚴格執行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清運),加強運輸企業和車輛日常管理,規范運輸市場管理。規劃加強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研究出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相關補貼和產品推廣的扶持政策,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產業穩定發展;積極推進建筑垃圾末端處置設施建設,并予以用地保障;落實數21、字化改革要求,建筑垃圾末端處置場所相關視頻監控等接入浙江省建筑垃圾綜合管理服務 13 系統。第第24條條 部門職責分工部門職責分工 1.縣住建局縣住建局:負責牽頭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協同監管工作機制,指導、協調、監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工程源頭管控,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和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應用;負責標化工地管理標準的細化、實施;負責做好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和備案工作;負責牽頭推廣浙江省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應用;負責推進標準化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2.縣綜合執法局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職責權限查處建筑垃圾違法行為;負責牽頭加強22、建筑垃圾執法工作,定期開展建筑垃圾治理聯合執法行動,加強縣域外建筑垃圾偷倒執法。3.縣委宣傳部縣委宣傳部:加強對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宣傳,強化對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曝光。4.縣委政法委縣委政法委:負責協調政法部門依法打擊建筑垃圾違法犯罪和黑惡勢力。5.縣發改局縣發改局:負責配合做好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項目的立項工作。縣經商局:負責制定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建材有關政策,引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培育行業骨千企業。14 6.縣公安局縣公安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道路通行管理;負責運輸企業建筑垃圾運輸時間、路線的核準;負責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中的黃標車、非法改裝、無證駕駛、無牌套牌、超限超載運輸等23、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負責對有群眾反映或巡查發現有亂倒、偷倒建筑垃圾行為的,通過監控視頻系統鎖定違法車輛后,抄告相關部門查處;負責健全完善行刑銜接機制,以“嚴管、嚴控、嚴查”的高壓態勢,依法打擊建筑垃圾違法犯罪和黑惡勢力并偵辦案件。7.縣財政局縣財政局:負責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等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資金保障;負責落實稅收優惠政策。8.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籌建筑垃圾處置用地保障工作;負責縣土地儲備中心自行實施前期開發相關工程源頭管控;負責建立收儲土地管護和相關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及時發現并制止儲備土地上的亂倒、偷倒建筑垃圾行為;負責配合做好建筑垃圾消納場所建設工作;配合綜合24、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在耕地上違規傾倒建筑垃圾的查處和處置工作。9.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負責指導做好建筑垃圾中分選出的危險廢物規范處置工作;負責依職責權限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工程源頭管控以及營運貨車、水運接駁監管;負責指導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在交通建設領域的應用推廣;負責運輸公司資質審核及道路運輸許可,加強運輸公司及駕駛員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依法查處在公路上 15 運輸造成路面損壞、污染或影響公路暢通,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無道路運輸證或未攜帶道路運輸證,超載、超限(限載、限高、限寬、限長)等違法運輸行為。10.縣水利局縣水利局:負責水利工25、程源頭管控,指導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11.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工程監管,指導工程渣土在農業和農村領域內的可再生綜合開發利用;負責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12.縣稅務局縣稅務局:負責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大再生產品的市場抽檢力度。13.縣林發中心縣林發中心:負責配合做好建筑垃圾消納場涉及林地占用的審批:配合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建筑垃圾傾倒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的查處和處置工作。14.縣法院縣法院:負責配合做好建筑垃圾違法犯罪和黑惡勢力相關案件的審理工作。15.縣檢察院縣檢察院:負責建筑垃圾污26、染環境公益訴訟;負責配合依法打擊建筑垃圾違法犯罪和黑惡勢力。第第25條條 全過程數字化治理建設全過程數字化治理建設 推進智慧化平臺建設。落實省委數字化改革要求,突出多跨協同,通過匯集、展示和共享各類數據信息,實現建筑 16 垃圾從源頭產生、分類投放、中間收運到末端處置等全過程數字化閉環監管。落實“電子聯單”系統。工地、運輸企業、處置場所、中轉站、中轉碼頭等設施利用“浙江省建筑垃圾綜合監管服務系統”平臺建立“電子聯單”,實時獲取作業進度,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高監管效率。加強信息化監管。落實數字化改革要求,各部門要督促管轄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及其委托的清運單位按照省、市建筑垃圾信息27、化監管平臺的要求,進行規范操作和管理。第第26條條 突發應急預案突發應急預案(1)應急組織體系 建立由縣政府領導、建設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綜合執法部門等組成的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分工。組建專業的應急響應隊伍,包括建筑垃圾清運隊、環境監測隊和醫療救援隊,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行動。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借助建筑垃圾處理過程中的監控系統,實時監控關鍵環節,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2)應急響應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封鎖現場,組織相關部門和應急隊伍到達現場,進行初步處置。17 根據事件類型,采取相應的緊急處理措施,如控制垃圾擴散、滅火、污染物隔離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28、,迅速疏散現場及周邊受影響的人員,設置臨時避難場所,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3)應急培訓演練 定期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意識和處置能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模擬突發事件發生的全過程,檢驗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及時調整和完善預案。(4)后期恢復評估 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及時開展恢復工作,包括垃圾清理、環境修復和設施修復等,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過程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提升整體應急管理水平。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發展規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發展規劃 第第27條條 規劃目標規劃目標 規劃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生產29、質量提升和推廣應用,強化政策支持,完善標準體系,打通建筑垃圾產生、資源化利用、產品應用的各個環節,構筑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體系,不斷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水平,促 18 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第第28條條 產業發展重點產業發展重點 結合云和縣發展實際,規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業的發展重點主要包括技術創新與研發、政策支持與標準制定、產業鏈建設與市場推廣、人才培養與科研合作。第第29條條 產品質量管控產品質量管控 建構產品質量體系。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質量標準體系,指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嚴格落實產品質量檢驗管理制度,確保生產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市30、場品質需求。提升產品競爭力。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研發適銷對路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合理確定產品價格,建立完善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售后服務體系,不斷提升資源化利用再生產品的競爭力。加強產品質量檢測。生產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等建筑材料的企業使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生產單位應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按照原材料檢測的相關標準要求進行質量和應用性能檢測,確保各項指標符合要求。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產的相關產品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行業或者地方標準規定的質量檢測報告。19 第第30條條 產業支持策略產業支持策略 規劃通過強化項目建設保障、大力推進分類利用、積極拓寬應用領域、做好31、各方協同推廣、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持續強化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策略,保障建筑垃圾處置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第九章第九章 近期規劃實施計劃近期規劃實施計劃 第第31條條 近期工作規劃近期工作規劃 近期加快建設工程渣土消納場。到 2030 年,完成 1 個工程渣土消納場,以補齊工程渣土處置缺口。同時,積極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培育和提升,實現建筑垃圾產消能力基本平衡。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分類管理模式,基本建立源頭減量、規范處置、監管閉環、整體智治的數字化治理體系,力爭到 2030 年實現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 90%以上。第第32條條 近期項目規劃近期項目規劃 根據云和實際需求,近期組織建設 1 32、座工程渣土消納場。表表 2 規劃近期建設項目一覽表規劃近期建設項目一覽表 序號 設施名稱 數量 位置 規模 類型 1 龍門工程渣土消納場 1 云和縣緊水灘鎮 48.8 萬立方米 新增 20 第十章第十章 規劃實施保障措施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第第33條條 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制定建筑垃圾轉運站、資源化處理廠和消納場等設施的運營管理方案,規范完善垃圾治理流程及配套實施細則。出臺建筑垃圾治理監督激勵機制,對各級部門的工作可執行“一月一調度,一季一排名,半年一通報,一年一考核”的管理制度。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構建建筑垃圾的管理閉環。第第34條條 組織保障組織保障 成立云和縣建筑垃圾常態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33、籌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建筑垃圾處置的規劃、建設、監管。專班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結合職責分工工作,明確目標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責任清單等。把深入開展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當成當前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好落實,確保工作順利推進。第第35條條 資金保障資金保障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所涉垃圾收集、轉運與處置設施、設備的采購、發放、配置、安裝費用,及由于垃圾分類增加 21 的人員培訓、宣傳督導、獎勵補助及設施設備運行成本應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縣發改局、縣財政局應安排建設項目及財政性建設資金,并34、會同縣綜合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分局根據建筑垃圾處理運營成本、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科學制定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和差別化收費的原則,不斷完善建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逐步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部分建筑垃圾的收運處置都具有市場屬性,可通過市場化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管理中應拓寬融資渠道,積極采取多渠道、多種模式、多層次的融資。發揮財政投入的撬動作用,完善稅收優惠引導作用,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引進競爭機制,推進市場化。此外,在加大資金投入之前,政府部門應對相應的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收運和處理設施的建設及運行進行風險評估,確保資金使用效益。第第335、6條條 土地保障土地保障 根據云和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合理規劃布局及建設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將建筑垃圾處理設施規劃選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的詳細規劃中,特別是法定性較強的法定圖則,實行統一規劃、分期建設。22 第第37條條 技術保障技術保障 充實建筑垃圾治理崗位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加強專業學習、技術培訓和信息交流工作。建立一線作業人員的作業技能培訓、作業資格認證、等級評定等制度,保障人員專業操作技能,提高專業化水平。積極參與省內外垃圾治理學術研討、管理研究、技術交流活動,了解省內外建筑垃圾治理動態趨勢,學習省內外先進地區的管理經驗。加強信息技術應用,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時效。搭建覆蓋建筑垃圾的信息化管理平臺,建立起從源頭到終端的全鏈條管理體系。適時開展專項研究,不斷提升垃圾治理的水平與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