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大氣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方案(2021-2025年)(2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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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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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大氣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為保護舟山市“十四五”時期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浙江省空氣質量改善“十四五”規劃舟山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9-2025)舟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本規劃。一、形勢與挑戰(一)“十三五”主要成效“十三五”期間,舟山市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高標準打贏藍天保衛戰,率先實現“清新空氣示范區”全域覆蓋,全面推進產業、能源、運輸和用地四大結構調整優化,狠抓揮發性有機物整治、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等重點任務,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1.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十三五”期間,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率逐年提升,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明顯下降。2020年,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7.8%,與2015年相比,環境空氣優良率上升7.0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17g/m3,與2015年相比,年均濃度下降了39.3%。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連續七年保持全國第三、全省第一,“舟山好空氣”金名片閃耀全國。2.四大結構持續調整優化。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舟山市積極推動綠色能源發展,大力發展風力發電、光伏發電以及潮流能發電產業,到2020年,全市風力裝機容量達到了64.9萬千瓦,光伏裝機容量16.3萬千瓦,潮流能裝機3、容量0.298萬千瓦;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基本完成淘汰改造,3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產業結構持續調整,大力推進落后產能淘汰,壓縮過剩產能,至2020年,完成落后產能淘汰涉及企業69家;實施“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完成20家涉氣“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任務;推行產業布局調整,實現我市建成區無鋼鐵、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大氣重污染企業。運輸結構不斷完善,積極推進江海直達(聯運)船隊建設、優化江海聯運物流組織、推動江海物流集散合作等形式,實現港口貨物吞吐量穩步增長;積極推廣清潔運輸,至2020年,清潔能源出租車700余輛、清潔能源出租車占比高達97%,清潔能源郵政車輛604、輛,清潔能源郵政車輛占比60%;制定機動車排放檢驗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完成6家I站和56家M站建設。用地結構不斷優化,嚴格落實施工揚塵管理,積極創建文明工地,實現施工揚塵治理6個100%;開展露天焚燒秸稈專項治理,遏制露天焚燒秸稈違法行為,發現并處置露天秸稈焚燒1088起;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新建市級農村秸稈加工利用示范點兩處,2020年全市農村秸稈利用率高達98.48%;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完成在采礦山治理26宗,廢棄礦山治理40宗。3.工業廢氣治理深入推進。以工業涂裝、船舶修造、橡膠等行業為重點,通過源頭削減、過程管控、末端治理等方式,深入推進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至5、2020年,全市共完成45家重點企業VOCs治理。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全市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嚴格實施行業規范和涉各類工業爐窯的環保、能耗等標準,積極推動工業爐窯燃料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或深度治理,至2020年,完成49臺工業爐窯綜合治理。首創行業標準,制定綠色修船規范和船舶修造企業綠色工廠實施指南,推進船舶修造業綠色制造標準化建設,打造綠色修船中國樣板。針對魚粉行業的臭氣異味擾民,從嚴制定實施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率先出臺魚粉行業整治提升驗收技術規范,強化整合治理提升,促進魚粉加工綠色轉型。4.大氣環境監測監控能力不斷加強。圍繞提升問題發現能力,大力推進陸海統籌、天地一體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推進環6、境空氣自動監測逐步向工業園區、鄉鎮、農村延伸,基層大氣環境監測能力顯著增強,建成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6個,清新空氣自動站13個,鄉鎮(街道)小微空氣站12個,工業園區空氣自動站2個,物流大通道空氣自動站2個,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180余套、高清視頻監控系統500余套;綠色石化基地周邊6個空氣自動站已完成站房建設,50個排放口在線監測系統完成“裝樹聯”;建成5套黑煙抓拍和1套固定遙感監測系統建設,配備便攜式機動車尾氣檢測儀器6套及一輛移動遙感監測車,可在全市域內隨機檢測;組織開展新形勢下舟山生態環境監測能力提升研究課題,為進一步提升我市生態環境監測能力開展頂層設計和科研支撐。(二)存在的主要問題當前7、,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取得積極成效,但持續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仍面臨以下問題:1.空氣質量改善壓力激增隨著大氣污染防治的深入,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逐步出現“邊際效應”,需要付出雙倍甚至是幾倍的努力才能顯現出較小的改善效應,需要每一微克去摳、每一天去爭取,攻堅克難,久久為功。“十三五”期間,每年臭氧(O3)都是我市首要污染物出現頻率最高的物質,是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關鍵因子,而且在2020年O3濃度出現抬升勢頭,與2015年相比,濃度升高了4.6%。在出現“邊際效應”和O3污染問題凸顯的雙重不利影響下,我市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將面臨速度減緩,壓力激增的局面。2.主要污染物減排困難較大“十四五”8、期間,舟山市將深入實施PM2.5和O3“雙控雙減”,持續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將VOCs和NOx協同減排作為治理PM2.5和O3污染的重要途徑。但作為落實國家及省重大戰略的舟山綠色石化基地、國際油氣儲運基地、舟山綠色石化基地拓展區等項目的推進實施將使得在“十四五”期間舟山市的VOCs和NOx排放量有較大幅度的增加,較難在舟山市內部進行平衡,減排任務的實現存在較大困難。3.移動源污染治理待強化雖然我市開展了老舊營運貨車及老舊落后船舶的淘汰工作,運輸結構得到進一步的優化,但汽車保有量增長趨勢未曾改變(民用車輛保有量從2015年的17.64萬輛增至2019年的22.28萬輛,增幅為26.33%),船舶數9、量雖然增長不多,但水運客貨運輸量及客貨運輸周轉量卻保持較高的增長速率(2019年較2015年,客貨運輸量平均增幅為49.53%,客貨運輸周轉量平均增幅為35.01%)。在我市移動源排放貢獻中,船舶及柴油貨車為最大兩類貢獻源,船舶及柴油貨車強化整治迫在眉睫。4.產業結構優化壓力增大一者,以船舶修造、水產品加工等為主的傳統支柱行業存在技術突破缺乏、治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存量變革”阻礙重重,亟需尋求新路徑推動綠色升級改造。二者,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對區域經濟支撐性作用相對不足,尚無法做到“增量崛起”。三者,舟山綠色石化基地及其拓展區的推進,雖然為區域帶來經濟體量,但也帶來了大量的能源消耗、污染物排10、放以及碳排放,與“減污降碳”的總要求不協調,將對大氣環境質量提升帶來挑戰。二、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全面助力“四個舟山”建設、奮力打造“重要窗口”海島風景線,以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海上花園城市為目標,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PM2.5和O3協同控制為主線,抓好VOCs和NOx協同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空氣質量改善取得新成效,高質量建設美麗舟山。(二)基本原則1.堅持依法治氣。對照新修訂的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格依法監管、依法治11、理、依法處罰;堅持達標防控和幫扶指導相結合,加強政策宣傳和技術服務,引導企業自覺守法、減污增效。2.堅持精準治氣。結合不同區域的大氣環境問題,運用多種科技手段,摸清污染源頭,實施差異化的目標任務和針對性的治理措施,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污染源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做到精準施策,提高大氣污染治理成效。3.堅持協同治氣。加強減污降碳協同,對減污降碳一體化謀劃,同頻同效同路徑、同時同步同目標推進;加強部門協作,形成治氣合力,協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區域協同,深化環杭州灣地區、甬舟一體化、上海大都市圈區域治氣協作;加強社會協同,廣泛動員協會、企業、媒體、公眾共同參與,壯大治氣力量。4.堅持數字12、治氣。積極引入互聯網技術與管理思維,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的科學化、智能化水平;強化數字賦能,建立健全數字治氣工作體系,加強大氣監測監控新技術、新裝備的應用,加強重點區域監測,完善數字治氣的“神經末梢”。(三)目標指標1.空氣質量提升目標推動PM2.5和O3濃度穩中有降,促進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提升,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氣,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全國領先,持續鞏固全域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成效。2.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下降,完成省下達的NOx、VOCs減排目標以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目標。表1 舟山市“十四五”大氣環境保護主要指標類別序號指13、標名稱指標數值空氣質量提升目標1設區城市PM2.5年平均濃度完成省下達的目標2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完成省下達的目標3設區城市O3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136g /m3以下4設區城市PM10年平均濃度31g /m3以下5設區城市NO2年平均濃度16g /m3以下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1NOx排放量削減比例完成省下達的目標2VOCs排放量削減比例低碳發展目標1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三、重點任務(一)優化調整能源結構1.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做大清潔能源產業規模,加快構建具有海洋特色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聚焦發展風能、光伏、氫能、LNG綜合利用、海洋能等清潔能源,推動清潔能源14、成為能源供給主體;加快探索清潔能源的應用示范場景,研究推動建筑屋頂太陽能熱水器和光伏發電系統一體化應用,大力發展LNG冷能利用產業以及LNG發電產業,發展氫燃料電池發電和供熱應用裝備,聚力發展氫燃料電池船舶,開展孤島能源綜合利用示范以及六橫島氫能全產業鏈示范。到2025年,風電總裝機或開工容量達到250萬千瓦以上,光伏總裝機容量達到110萬千瓦以上,LNG接收能力1700萬噸/年,非化石能源、清潔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穩步提升。2.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持續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力度,保證“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順利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任務。嚴控新增耗煤項目,新、改、擴建項目實施煤炭15、減量替代。持續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禁止建設企業自備燃煤設施。完成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燃煤鍋爐和低效燃煤小熱電關停整合。加快純凝機組、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和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供供熱能力。3.加強鍋爐綜合整治。鞏固“禁燃區”建設成果,全面完成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改造,按要求淘汰其他燃煤或高污染燃料鍋爐。推進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加強生物質鍋爐日常監管,嚴禁摻燒煤炭等其他物料。繼續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全面完成1噸/小時以上用于工業生產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鼓勵民用和其他用于工業生產的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新建16、或整體更換的燃氣鍋爐排放濃度原則上穩定在30 mg/m3以下。以溫室氣體減排和空氣質量提升雙贏為目標,在電力、建材等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二)優化調整產業結構1.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大力培育發展海洋電子信息、新能源、生命健康等低碳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重點圍繞船舶電子產業、六橫島氫能全產業鏈示范試點、新能源設備制造產業等,加快形成一批低碳新興產業集群。以鑄造、建材、石化、化工、制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印染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流程清潔化、低碳化改造,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以“星級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清新園區”建設為抓手,開展新一輪園區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引導產業轉17、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實施循環經濟“991”行動計劃升級版,加快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實現園區綠色循環低碳發展。2.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耗能、安全等法規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鑄造、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和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禁止建設生產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加大水泥、燒結磚瓦、化工、印染、煉化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控制化纖、橡膠、塑料等行業產能。3.深化涉氣企業集群整治。開展涉氣企業集群排查,建立整治清單,按照“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18、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原則,推進涉氣企業集群提升改造,全面提升企業集群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水平。著力引領小微企業園高質量建設發展,至2022年,全市累計建成各類小微企業園數量20家。優化涉氣企業布局調整,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加強“三線一單”在落實產業布局的應用。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集中噴涂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綠島”項目建設,實現車間、治污設施共享,推進區域VOCs高效治理。(三)優化調整運輸結構1.調整優化運力結構。做大做強江海聯運船隊,加快構建以綠色運輸為主的港口集疏運體系,推動客貨無縫對接和貨運多式聯運。深化江海聯運數據中心建設,加強物流數據交互共享,提19、升大數據分析能力,以數字化賦能航運發展,促進航運智慧化發展。深化長江港口合作,加快江海直達船型推廣應用,建成規模化江海直達運輸船隊,培育散貨準班輪化運輸,開辟“江進海”散貨班輪航線;聯動長江鐵水聯運樞紐,推動大宗商品“散改集”多式聯運。大力推進甬舟鐵路建設,盡快補齊鐵路短板。實施快遞業“兩進一出”工程,推動舟山高鐵站郵政快遞物流場站等規劃建設。大力實施高品質船舶“10、20”行動計劃,引領船舶品質升級,打造“高保障、高檔次、高顏值”的運力梯隊。到2025年,舟山港域港口貨物吞吐量力爭突破7億噸,江海聯運貨運量達到3.6億噸,城鄉公交一體化率達到85%以上。2.推進車船結構升級優化。全面實施重型20、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大力淘汰老舊車輛,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推進國四及以下標準營運柴油貨車的淘汰。大力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公交、物流配送、環衛等車輛清潔能源優先替換行動。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運輸船舶,加強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船舶探索應用,全面實施船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深入落實綠色港口建設,加快現有碼頭設施改造,加強岸電設施建設利用,新建碼頭(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和船舶應按要求同步建設岸電設施。鼓勵造船企業進行技術革新,優化船舶設計,在滿足船舶適用性的同時盡可能地減少油耗和污染排放。到2025年,完成國四及以下老舊營運貨車更新淘汰830余輛,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比例達到3.6%;21、市區城市公交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化的比例達到90以上;沿海五類專業化碼頭岸電設施覆蓋率達到100%,累計完成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船舶50艘。3.提高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化水平。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監管,對56千瓦以上的國二和國三建筑、市政、交通等工程機械和場內機械開展尾氣達標治理。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積極推進高能耗、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置換或清潔化改造,港口、機場和企業等場內56千瓦以下中小功率機械完成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替代。(四)深化VOCs綜合治理工程1.大力推進VOCs源頭替代。在船舶修造、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領域,推22、廣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加大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力度,引導技術和工藝創新,促進源頭減排。原則上不再新建制生產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全面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源頭替代項目。提高汽車修理底色漆、本色面漆,以及室外構筑物防護和道路交通標志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的比例;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等使用量下降比例達到省要求。2.不斷提高廢氣收集效率。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23、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嚴格按照行業排放標準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要求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其他企業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應開展LDAR工作。到2025年,定海區、岱山縣(舟山綠色石化基地)全面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3.有效提高廢氣處理效率。推動企業合理選擇治理技術,逐步淘汰低效處理設施,積極推進建設規范高效處理設施。到2025年,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省要求。逐步取消非必要的VOCs排放系統旁路,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旁路在非緊急情況24、下保持關閉,并通過鉛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流量計等方式加強監管。加強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開停車、檢維修等非正常工況下的大氣環境管理,制定非正常工況VOCs管控規程,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處理設施;火炬系統要安裝溫度監控、廢氣流量計、助燃氣體流量計等,鼓勵安裝熱值檢測儀。加強油品儲運銷和船舶修造行業VOCs治理。到2025年,完成40家低效VOCs治理設施改造升級,石化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70%以上,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五)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工程1.有序開展超低排放改造。持續推進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和治25、理水平,提升清潔運輸水平。有組織廢氣堅持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并重,統籌實現全流程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嚴格控制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無組織排放,實施大宗物料清潔運輸。到2025年,全市獨立粉磨站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2.全面推進深度治理。全面深化磚瓦、鑄造等行業深度治理,對標先進治理技術,形成一批深度治理先進示范項目。穩步推進使用煤、煤矸石、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磚瓦燒結窯、石灰窯等污染治理設施轉型升級,配套高效末端治理設施。嚴格控制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3.大力推行清潔低碳改造。進一步深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深挖工業爐窯用能清潔低碳化26、潛力,使用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用能轉型。堅持增氣減煤、以電代煤,充分利用工廠余熱、電廠熱力等進行替代。到2025年,基本完成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爐窯清潔燃料替代改造。(六)開展移動源排氣污染治理工程1.嚴格新車、新機械環保監管。開展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監管,對新注冊登記柴油車開展排放檢驗,探索推進新銷售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編碼登記,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嚴懲生產、進口、銷售不達標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行為。落實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制度。2.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完善汽車排放檢測與維護(I/M)制度。27、推進重型柴油車遠程排放在線監管和機動車遙感(黑煙抓拍)建設,推動機動車超標排放非現場執法,加強大數據在超標溯源等方面的分析應用。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監管模式。3.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監管。岱山縣、嵊泗縣依法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加強在禁止使用區域內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的監管。鼓勵對進入禁用區作業的工程機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遠程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改造,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繼續推進施工工地、港口、機場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和上牌。有效實施交通運輸部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28、實施方案,落實排放控制區內各污染物排放的要求,深化船舶污染治理,開展船舶排放和油品質量監測,探索開展船舶尾氣遙感監測。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使用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4.不斷提升燃油品質。加強對生產、銷售環節油品質量的監督抽檢,加大儲油庫、加油(氣)站抽查頻次。加強車用油品、車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監管,建立達標監督檢查制度和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動加油車。至2025年,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5.推進油氣回收治理。持續開展加油站、儲油庫、原油和成品油碼頭、船舶油氣監控和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腦油等裝29、船作業碼頭、儲油庫和加油站按要求安裝油氣回收設施。新造油船應按要求配備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在用油船通過改造具備碼頭油氣回收條件。2023年底前,萬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碼頭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治理。(七)實施大氣面源污染治理工程1.加強國土綠化和生態修復。嚴格落實礦山生態修復主體責任,督促礦山企業履行“邊開采、邊治理”義務,嚴格執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開展59個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著力打造定海-普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修復海島樣板。推進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將露天礦山粉塵防治情況納入“雙隨機”監管,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平臺深度應用,探索礦山粉塵在線實時監測系統建設,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再提升30、行動。對長期停產停建、復工復產無望、資源接近枯竭、城市周邊、航道附近等礦山企業建立逐步退出機制,全面完成關閉礦山的恢復治理工作,確保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抓緊抓實。2.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落實“七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控長效機制,加強自動沖洗、自動噴淋、霧炮、灑水等揚塵防控作業,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揚塵在線監測與聯網。督促建設單位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施工工地揚塵治理與施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等掛鉤,落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揚塵防控責任。重點區域道路、水務等線性工程進行分段施工。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保潔質量標準,大力提升環衛機械作業化水平,加強各類道路清掃保潔與高壓清掃車、灑水車聯合防控精細化作31、業,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及城市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全部實現機械化清掃。推進城市道路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建設并聯網。加強港口、碼頭、堆場揚塵綜合管控,推進港口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堆場、干散貨碼頭物料堆放場所防風抑塵設施建設。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3.加強農業面源治理和露天禁燒。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進一步優化利用結構。以高速、東西快速路和機場周邊為重點,建成覆蓋全市的露天焚燒高空瞭望監控并聯網,鼓勵利用現有部門視頻監控設施,及時發現和處置火點。加強生態環境、綜合執法、農業農村部門聯動,建立健全露天禁燒工作機制,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禁燒專項巡查32、,落實鄉鎮(街道)法定責任。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摸清重點排放源,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減排。到2025年,農藥使用量比2020年減少2%,化肥使用量與2020年相比零增長,化肥利用率穩定在40%以上。(八)加強協作共享,全力打好兩大攻堅戰1.打好夏秋季O3污染阻擊戰。強化季節性O3污染污染應對,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為重點行業,以4-9月為重點時段,完善VOCs強化減排正面清單,分區分類分時精準采取強化減排措施,將有關VOCs強化減排要求依法納入排污許可證。道路瀝青鋪設、建筑外立面裝飾、市政設施維護、交通標志標線等油漆作業盡量避開O3污染易發時段。加大涉VOCs企業治理33、情況專項檢查力度,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多部門聯合執法監管。建立健全O3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和處置機制。2.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加強污染天氣監測預報和應對,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突出水泥、鑄造等重點行業治理和揚塵污染防控。以施工揚塵、工業鍋爐、工業爐窯、柴油貨車等為重點,開展多部門聯合、異地交叉執法、督查督辦等形式的專項執法檢查、巡查。3.推進區域大氣污染協同治理。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大氣治理協作機制,落實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年度計劃、目標、重大措施。探索環杭州灣地區、甬舟一體化、上海大都市圈推進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4.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34、單,逐步擴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的實施范圍,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九)構建現代大氣治理體系,推進數字治氣1.強化大氣環境監測能力。加快推進綠色石化基地和海洋產業集聚區、大型港口和物流通道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和鄉鎮小微空氣自動站建設。石化、化工園區推廣建設VOCs特征因子在線監測系統,推動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監控體系。常態化開展大氣環境走航監測,強化已有空氣質量監測站的運行維護,加強O3和PM2.5協同控制監測。加強衛星遙感、無人機、在線監測、便攜式監測儀、遠紅外、走航車等科技手段對大氣污染源的監測應用。探索建立重點區域走航監測常態化機制。2.提高污染源監控能力。逐步擴大污染源在線35、監控覆蓋面,將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覆蓋率不低于工業污染源排放量的65%。構建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基礎,以電流監控、工況監控等為補充的在線監控體系,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計量管理。推進在線監測數據在超標預警、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實施監控信息分級分類預警管理。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推進重型柴油車安裝OBD安裝聯網。3.推進治氣數字集成和應用。以數字化改革為契機,強化整體智治,依托舟山市陸海統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同管理平臺,以及生態環境數據中心“1+4”模式的建設,加強各類大氣環境和污染源監測數據、平臺系統的集成、分析、36、應用和迭代升級,提高預測預警能力、精準發現問題能力,強化部門協同、市縣協同,實現治氣工作和問題處置高效閉環管理。(十)加強其他污染治理1.強化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管理。健全完善ODS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管理、環評、執法聯動,嚴格落實各類ODS企業備案管理,嚴把涉ODS項目準入關,嚴查使用已禁用ODS物質的違法行為,加強部門合作,共享涉ODS企業信息,開展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切實形成監管合力。加強技術支撐保障,積極引入第三方技術力量和相關行業協會參與ODS管理,推動ODS物質淘汰替代。2.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加強水產加工、魚粉加工等行業臭氣異味治理,督促涉臭氣異味企業采37、取原輔材料替代、封閉、加蓋等措施,降低臭氣異味源頭排放,提高臭氣廢氣收集率和處理率,明顯減少工業臭氣異味排放。加強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各環節和畜禽養殖場臭氣異味控制,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惡臭治理水平。嚴格控制餐飲油煙,加大超標排放處罰力度。2021年,展茅區域建立魚粉行業臭氣異味發現與應急處理機制。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預警體系建設,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主體各縣區人民政府是大氣污染防治的實施主體,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充分認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38、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應當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分解落實各項目標任務,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定期評估。(二)加大資金投入,強化政策引領切實增加大氣污染防治的投入,將大氣污染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重點用于工業污染防治、移動源污染治理以及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等。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創新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稅收、物價、信貸、用地等政策措施。(三)加強科技支撐,健全能力建設重點開展傳統產業綠色化轉型、大氣污染協同控制、生態環境智慧化監控等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推進“零碳”科技研39、發應用。加強區域大氣復合污染特征、形成機制、來源分析、傳輸通道、大氣污染預報和治理技術等方面研究。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研基礎能力建設,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夯實科技創新基礎。對環保專家庫進行完善與動態更新,充分發揮環保專家庫的咨詢作用。(四)加大執法力度,完善監管體系積極開展大氣執法檢查,始終保持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嚴厲打擊大氣違法行為。加大對各類廢氣污染源的監管和執法力度,提升固定源、移動源等廢氣排放自動監測監控水平。推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機制創新。嚴格污染源日常監管,推行網格化監管制度,落實網格長的監管職責。(五)強化信息公開,引導公眾參與及時發布更新重點污染源的排污信息,督促重點排污單位落實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導向、引領作用,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知識,不斷增強全社會大氣污染防治意識。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積極參與環保行動,形成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暢通環保投訴途徑,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性,逐步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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