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置小區(qū)BIM設計與造價算量聯(lián)動建模標準(11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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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機場三期安置區(qū)BIM設計與造價算量聯(lián)動建模標準2022-6-201 總則1.1 為實現(xiàn)BIM正向設計與造價算量聯(lián)動,BIM模型為工程量計算提供數(shù)據(jù)支撐,制定本標準。1.2 本標準制定原則為規(guī)范化BIM模型建模規(guī)則,使其同時滿足BIM正向設計、BIM算量兩方面的要求。1.3 BIM正向設計與BIM算量在模型組織方面要求有所不同,將BIM設計模型用于BIM算量時,應根據(jù)本標準要求對模型作出整合處理。1.4 各階段BIM模型深度、信息細度需滿足廣東省、廣州市相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本標準不再詳細列出。1.5 本標準基于Revit軟件制定,Revit版本為2018-2021版。2 BIM模型組織架構2.2、1 用于算量的BIM模型,地上部分應以樓棟為一個整體單元,地下室部分應以單個地下室為一個整體單元。為配合設計,地下室可按施工圖分割范圍。底層商業(yè)部分如果連接多個樓棟,參照地下室做法。2.2 每個整體單元的土建模型與機電模型應分開不同文件,并通過統(tǒng)一樓層與坐標鏈接完整。2.3 土建模型、機電模型均宜整體提交;如通過鏈接方式提交,應避免附著的方式多重嵌套,僅保留一層嵌套關系,同時確保主文件與鏈接文件的構件之間沒有重疊、交叉關系。說明:如果建筑專業(yè)與結構專業(yè)合模提交,可通過Revit“連接”命令,對構件進行扣減操作;如果建筑專業(yè)與結構專業(yè)分開模型提交,則需要事先處理好模型,避免構件之間重疊或交叉,影3、響工程量計算。2.4 提交模型前應整理模型文件,清理多余構件、臨時視圖、無關鏈接文件。2.5 模型中的構件不允許有妨礙數(shù)據(jù)提取的加密處理。3 通用建模規(guī)則3.1 各專業(yè)BIM模型應完整表達設計文件中的各類構件及系統(tǒng),同時確保圖模一致。3.2 模型中不應有多余的構件、重疊的構件。3.3 構件幾何信息、位置、標高、所屬樓層等參數(shù)應與實際相符。3.4 構件應按圖紙正確設置材質。3.5 對于墻體、樓板等帶有附加構造層的構件,其主體構件應獨立建模;附加構造層如通過幾何計算可得出工程量,可不建模。3.6 各類構件均應使用其對應的構件類型進行建模。對于通用構件類型(如“常規(guī)模型”),應在其族名稱中注明所屬類4、型。3.7 不同類別的構件組合原則上應分開不同構件建模,并通過類型名稱注明其部位。如設計需要同一構件建模,應采用嵌套族方式制作,并設置嵌套族共享,使其可以分類統(tǒng)計。說明:如凸窗構件中的頂板、窗臺板、側壁等不屬于窗類別的構件,應單獨建模,類型名稱參考:凸窗頂板_鋼筋混凝土_50;或采用“嵌套族+共享族”的方式制作,并且正確設置材質,使其可以清晰分類提量。下圖示意了“嵌套族+共享族”的做法。在主模型文件中,設置了共享的嵌套族可以同時顯示在族列表中,同時可以通過明細表進行統(tǒng)計。4 各專業(yè)BIM模型內容要求4.1 初步設計階段BIM模型內容完整性要求:專業(yè)模型元素建筑內外墻(非承重)、柱(非承重)、門5、窗、衛(wèi)浴潔具、樓梯、坡道、欄桿扶手、室內設施樓地面、屋頂雨篷、挑檐、裝飾構件外飾層幕墻(如有)結構基礎、墻(承重)、柱(承重)、梁、樓板、坡道、集水坑給排水管道給水、排水、中水、消防、噴淋等各系統(tǒng)干管管道及其管件設備水泵、儲水裝置、壓力容器、過濾設備、污水池等暖通空調風管各系統(tǒng)風管干管及其風管管件、風管附件、保溫層水管空調水管干管及其管件、管道附件、保溫層。設備冷熱源設備(如冷水機組、冷卻塔、蒸發(fā)式冷氣機、鍋爐、熱泵)空調設備(空調機組、風機盤管)通風設備(通風機、凈化設備)泵送設備電氣輸配電器材封閉母線、電纜橋架或線槽的主要干線供配電設備配電成套柜、配電箱、控制箱變壓器及配電元器件、發(fā)電機、6、備用電源、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輔助裝置4.2 施工圖階段BIM模型內容完整性要求:專業(yè)模型元素建筑內外墻(非承重)、柱(非承重)、門窗、衛(wèi)浴潔具、樓梯、坡道、欄桿扶手樓地面、屋頂雨篷、挑檐、裝飾構件外飾層、隔斷、室內設施預留孔洞、套管幕墻(如有)設備基礎(也可在結構模型中建模)結構基礎、承臺、地下連續(xù)墻墻(承重)、柱(承重)、梁、樓板、集水坑預埋件、預留孔洞、套管給排水管道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干管模型外,應補充各系統(tǒng)所有管道及其管件、管道附件,含小市政給排水管道控制與計量設備閥門、水表、流量計等消防設備消火栓、噴頭、滅火器,含室外消火栓排水部件地漏、清掃口、小市政檢修井暖通空調風管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干管模7、型外,應補充各系統(tǒng)所有風管及其風管管件、風管附件、保溫層水管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干管模型外,應補充所有空調水管及其管件、管道附件、保溫層閥門、末端及其他部件閥門、通風口(如散流器、百葉風口、排煙口等)、消聲器、減震器、隔振器、阻尼器等部件設備除初步設計模型中的設備模型外,應補充補水裝置(膨脹水箱或定壓補水裝置)、水泵冷熱源設備(如冷水機組、冷卻塔、蒸發(fā)式冷氣機、鍋爐、熱泵)空調設備(空調機組、風機盤管)通風設備(通風機、凈化設備)泵送設備電氣輸配電器材封閉母線、電纜橋架或線槽,及其配件照明設備照明配電箱、照明燈具及其附件、通斷開關及插座、照明配電橋架(線槽)等部件弱電系統(tǒng)設備弱電系統(tǒng)(包括消防自8、動報警系統(tǒng)、安防系統(tǒng)、通訊系統(tǒng)、自動化控制系統(tǒng))設備及其附件、弱電系統(tǒng)敷設橋架(線槽)等部件供配電設備配電成套柜、配電箱、變壓器、發(fā)電機、備用電源5 土建專業(yè)BIM建模規(guī)則5.1 從初步設計開始,應保證BIM模型在各個階段的完整性,如管井、扶欄、結構柱帽等細部模型均應建模。5.2 混凝土構件材質設置不區(qū)分混凝土等級;混凝土等級通過專門設定的共享參數(shù)進行區(qū)分。共享參數(shù)名稱建議使用:“混凝土等級強度”。說明:構件本身的材質不區(qū)分混凝土等級,是為了出圖時構件截面能融合在一起。5.3 土建構件之間應正確設置連接及扣減關系,扣減優(yōu)先級為:結構柱/結構墻 結構梁 結構樓板 建筑填充墻 建筑樓板5.4 應正9、確設置建筑填充墻與結構樓板、建筑樓板之間的關系,建筑填充墻應砌于結構樓板之上,而非建筑樓板之上。建筑樓板應以房間墻體為界。5.5 墻、板、梁處的后澆帶可通過使用墻、板、梁構件或使用常規(guī)模型構件進行創(chuàng)建,均需在類型名稱或族名稱中注明“后澆帶”信息,方便工程量提取工作。5.6 梁與梁、墻與墻等構件之間應處理好連接關系。5.7 墻、柱等豎向構件應分層建模。5.8 承臺基礎與樁基礎應分開建模。5.9 電梯應按施工圖電梯選型表賦予構件相應參數(shù)。5.10 建筑專業(yè)各類構件建模規(guī)則:構件類別建模規(guī)則墻(非承重)l 墻體應根據(jù)墻體厚度、材質和內外屬性等條件進行區(qū)分命名。如:外墻_加氣混凝土砌體_200l 外墻10、面層(含填充層、飾面層)應單獨建模;初步設計階段外墻內側及內墻兩側的面層可不建模。l 飾面層類型名稱應包含“面層”或“外飾層”字樣。如:外飾層_仿石貼磚_50l 創(chuàng)建隔斷時應按照隔斷的材質進行區(qū)分命名,如:塑料隔斷、玻璃隔斷。(如果隔斷門材質與隔斷材質相同,可不創(chuàng)建隔斷門)l 施工圖階段需額外在欄板、反檐等構件的類型名稱或其他參數(shù)中補充欄板、反檐的高度(包括其伸入砌體內部分)。樓板l 一個樓板邊界不應包含多個區(qū)域。l 樓板開洞可用編輯樓板邊界或用“豎井”命令開洞。l 創(chuàng)建衛(wèi)生間回填構件應在類型名稱中與其他構件區(qū)分開。l 創(chuàng)建挑檐、雨棚等構件時應在類型名稱添加挑檐、雨棚等字樣。l 創(chuàng)建設備基礎時11、應在類型名稱添加設備基礎字樣并注明其材料強度等級。門窗l(fā) 門窗的族名稱中應注明其材質,以及單扇、雙扇門或其他。如:鋼質防火門_雙扇l 門窗的類型名稱需嚴格按照門窗表進行命名。如:FM乙1521l 門聯(lián)窗構件中的門和窗應分別使用“門”和“窗”的族進行創(chuàng)建。l 凸窗構件中的頂板、窗臺板、側壁等不屬于窗類別的構件,應單獨建模,或采用“嵌套族+共享族”的方式制作,并且正確設置材質,使其可以清晰分類提量。欄桿扶手l 欄桿扶手構件需按其使用位置或功能進行區(qū)分命名。(如:衛(wèi)生間扶手、樓梯欄桿、護窗欄桿等)梁l 過梁、圈梁、反坎、門檻和壓頂?shù)榷螛嫾?chuàng)建時應進行區(qū)分命名并注明其材料強度等級。房間l 房間構件需12、創(chuàng)建在封閉的房間區(qū)域內,若墻柱構件無法形成封閉區(qū)域時可使用房間分隔線。l 避免生成沒有房間面積的多余房間。l 陽臺、豎井、電梯井等均應設置房間。l 地下車庫無需設置房間。l 房間高度設至上層樓板底或吊頂。坡道l 坡道應采用斜樓板或編輯樓板子圖元的方式建模,以便提取其工程量數(shù)據(jù)。樓梯l 樓梯面層可用整體樓梯構件建模,但應注明面層厚度以便提取樓梯面層工程量數(shù)據(jù)。l 樓層處的樓梯平臺應與樓梯分開,用樓板構件建模并在類型名稱上應注明其屬于樓梯平臺。幕墻l 當采用整體幕墻作為門窗時,幕墻的名稱、尺寸應嚴格按照門窗表的名稱和尺寸進行建模。l 當采用幕墻嵌板作為門窗時,門窗嵌板的名稱應嚴格按照門窗表的名稱,13、且需要注意嵌板的面積是否與門窗實際面積一致。室內裝修l 在初步設計的估(概)算模型中可不創(chuàng)建室內裝修構件。衛(wèi)浴潔具l 可采用三維或二維構件表達。5.11 結構專業(yè)各類構件建模規(guī)則:構件類別模型補充要求結構柱l 結構柱族名稱應按照矩形柱和異形柱分開命名。l 結構柱不應采用結構墻拉伸建模。l 創(chuàng)建梯柱時應在類型名稱上注明其屬于梯柱。結構墻l 結構墻應按照內墻、外墻進行區(qū)分建模。l 人防墻、水池側壁等專用墻體,應區(qū)分不同類型進行建模。l 結構墻的類型名稱中應包含墻體厚度。如:外墻_鋼筋混凝土墻_200樓板l 一個樓板邊界不應包含多個區(qū)域。l 樓板開洞可用編輯樓板邊界或用“豎井”命令開洞。l 結構樓板14、應以梁、墻、柱內邊線進行建模。如樓板覆蓋多跨,應用其他結構構件對其剪切。l 結構樓板應按不同板厚進行分開建模,并在類型名稱中反映。如: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樓板_100;預制板_60l 樓層處的樓梯平臺應與樓梯分開,用樓板構件建模并在類型名稱上應注明其屬于樓梯平臺。結構梁l 梁跨分段應與結構設計一致,每跨對應一個梁構件。l 創(chuàng)建梯梁時應在類型名稱上注明其屬于梯梁。5.12 裝配式構件建模規(guī)則:構件類別模型補充要求樓板l 預制板和后澆混凝土板應分別采用樓板進行建模。l 裝配式陽臺板的類型名稱上應注明其屬于裝配式陽臺板。樓梯l 裝配式樓梯的類型名稱應與現(xiàn)澆樓梯區(qū)分開。墻l 裝配式墻板不應使用常規(guī)模型進行建15、模,因為常規(guī)模型無法提取裝配式墻板對應的面積。l 裝配式墻板應根據(jù)其材質的不同進行區(qū)分命名。如:ALC墻板_200常規(guī)模型l 使用常規(guī)模型進行預制構件建模時,應在其構件屬性中注明構件材質、材料強度等級等信息。5.13 房間通過共享參數(shù)設置其裝修做法,參數(shù)名稱建議:“頂棚做法”、“內墻面做法”、“樓地面做法”、“踢腳做法”。參數(shù)值可用裝修做法表中的編號代替具體做法,結合裝修做法表完成工程量統(tǒng)計工作。5.14 車庫應按設計放置充電樁模型,或通過專門的充電樁車位進行標識及統(tǒng)計。6 機電專業(yè)BIM建模規(guī)則6.1 施工圖階段機電專業(yè)模型應包含設計文件中的所有機電系統(tǒng)類別,包括設備、管線、閥門、末端,也包括所有立管。電氣線管、線纜不要求建模。6.2 設備管線及其連接件、閥門、末端要求連接正確,形成完整系統(tǒng)。如因建模或制圖原因局部斷開,不應影響工程量計算。說明:原則上不允許 “假連接”,即幾何體有連接但邏輯上沒有連成系統(tǒng)。但如果由于分區(qū)、分層等原因實際需要采用“假連接”做法,不應影響工程量計算。6.3 管道系統(tǒng)應按設計圖正確設置管段材質。6.4 有坡度的管道應正確設置坡度。6.5 有保溫層的管道、風管應正確設置保溫層。6.6 機電設備應通過共享參數(shù)列出主要屬性參數(shù),并在模型文件中列表統(tǒng)計,包括設備的名稱、性能參數(shù)、計數(shù)單位、數(shù)量,備注使用運轉說明(宜按子項分別列出)。
地產商業(yè)
上傳時間: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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