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優級食用酒精技術改造升級項目多塔作業施工方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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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44580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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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 塔 作 業 施 工 方 案 目 錄1. 工程概述22. 編制依據:23. 塔吊選型及位置確定及塔吊使用參數34. 多塔作業措施35. 安全措施56. 安全職責:7第1頁 共10頁第10共10頁1.工程概述 本工程為xx省xx酒精有限公司特優級食用酒精技術改造升級項目; 建設單位:xx省xx酒精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xx省輕工設計研究院; 監理單位:xx工業大學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公司; 施工單位:xx省xx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本工程位于xx市雙城區站北工業區xx酒精有限公司院內,主要建筑物包含:精餾工段、DDGS車間、酒精罐區。 1.1.1.精餾工段結構形式:框架結構,層數:二層(局部2、一層),長70.5m,寬17.4m,高度20.39m,落地面積1249.5,室內0.000標高相當于總圖絕對標高168.95m,室內外高差-0.2m。 1.1.2. DDGS車間結構形式:框架結構,層數:五層,長度73.44m,寬39.7m,高度27.5m(不含屋面女兒墻高度),室內0.000標高相當于總圖絕對標高169.35m,室內外高差-0.2m(無詳圖,參照精餾車間)。 1.1.3.酒精罐區建筑面積4500(局部使用型號QTZ63塔吊即:2#塔吊)2. 編制依據: 2.1.xx酒精有限公司二期年產15萬噸特優級酒精擴建項目施工總平面圖 2.2.塔吊使用說明書 2.3.施工場地位置及現場作3、業條件 2.4.基礎平面布置圖3. 塔吊選型及位置確定及塔吊使用參數 根據施工總平面布置和現場實際需要,塔吊布置在F/15軸位置,塔吊型號為QTZ40(簡稱1塔吊),塔吊最大自由高度30m,起重臂旋轉半徑45m(后期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設備高度大于30米,改為QTZ63吊車)。根據現場實際需要在A/1-2軸位置,設置一部塔吊,塔吊型號QTZ63(簡稱2塔吊),塔吊最大自由高度40m,旋轉半徑50m。因1#塔吊安裝位置與相鄰2#塔吊中心間距為77.4米,同時運行不能保證臂桿回轉半徑的安全距離,在同一位置作業時會發生相互碰撞,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采取以下措施:4多塔作業措施 隨著施工使用的需求,1#塔4、吊施工運行與2#塔吊運行存在同時作業。塔吊大臂交叉影響,施工作業時如果協調不好會出現不安全因素,所以施工作業時要求: 4.1 相鄰兩塔安裝時保證兩塔之間的高度差不小于5m,即2#塔吊比1#塔吊高5m。 4.2 兩塔臂桿在交錯方向作業或回轉時,吊鉤要控制在回轉半徑30米內以防止1#塔吊與2#塔吊臂桿相碰或兩塔所吊物件相碰撞。兩塔司機在操作臂桿回轉時,在到達同一方向前應鳴鈴提醒對方注意。 4.3 工地設多塔作業總指揮,專職安全員統一負責協調現場塔機的使用和保養工作。 4.4 塔吊司機必須服從工地的統一指揮,服從信號,不得各行其道。 4.5 由于兩臺塔吊相距較近,且多臺塔吊同時使用,必須服從以下原則5、: 4.5.1 當一臺塔機運行時,在轉臂之前要先觀察另外與自已交叉作業塔機的運行情況,然后再進行操作。 4.5.2 動塔讓靜塔:在塔吊大臂交叉作業區域內,在一臺塔機大臂無回轉,吊鉤無運動,而另一臺塔機有回轉或有小車行車時,動塔應讓開靜塔。 4.5.3 后塔讓先塔:在塔機大臂的工作交叉區域內作業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應避開先進入該區域作業的塔機。 4.5.4 輕車讓重車:在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開有荷載塔機。 4.5.5 客塔讓主塔:當一臺塔機(客塔)大臂進入對方塔機(主塔)工作區域時,則客塔應主動避開主塔,待主塔作業完畢或先行作業后,客塔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作業。 4.6 安裝兩塔作6、業時除需考慮兩塔高差外,還需注意絕對避免碰撞相鄰塔機的大臂拉條、平衡臂拉條和塔身。 4.7 當塔機暫停作業時,變幅小車應靠近在大臂根部,塔機大臂要轉到適當位置停放,避免與另一臺塔機碰。大臂應順風向停放,吊鉤上如有重物應及時卸下,關上電源總開關,闡箱落鎖方可離開。 4.8 信號指揮要充分考慮到兩塔交叉作業的可能,因此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相對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換班時要做好交接記錄,信指人員在指揮塔機動作時必須遵守以上原則,不得私自更改。 4.9 各信指人員在指揮本塔作業時,還需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必要時發出安全提示語或旗語,以告誡塔司注意安全操作。 4.10 各種限位裝置不得隨意更7、改,嚴格按規定要求執行,防雷接地必須經常檢測。 4.11 掛鉤工要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安全規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扎捆。 4.12 如遇大風(六級以上)、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不準吊物,天氣過后要加強檢查,有隱患及時排除。 4.13 起吊重物小車不準跨過場地圍墻。5安全措施 5.1 塔吊自身安全措施: 5.1.1 首先確保所立塔吊相互之間不打塔身,在塔吊轉達動半徑內無障礙物。 5.1.2 對塔吊自身做好防雷接地。 5.1.3 嚴格執行塔吊施安全規定,堅決做到“十不吊”。 5.1.4 塔吊電源線要順塔吊理直、理順,電源柜上鎖。 5.1.5 塔吊應安裝警示器、以及限8、位裝置系統。 5.1.6 塔吊自身做到三保險、五限位。 5.2 塔吊在施工中安全措施 5.2.1 塔吊操作人員施工中,必須聽從塔吊指揮指令,在無指令的情況下不得隨意起吊任何東西。 5.2.2 塔吊在吊零碎物、部件時必須用預吊藍裝好,否則塔吊指揮人員有權拒絕。 5.2.3工程項目周期比較長,又是全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因此塔吊起了主導作用,塔吊能否正常運轉是確保工期的關鍵所在。 5.2.4為了確保塔吊能夠正常運轉,所有施工現場人員都必須配合塔吊管理人員的安排,統一協調安排做到忙而不亂。 5.3 塔吊的安全及技術措施 5.3.1 司機必須按照所駕駛塔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進行作業。 5.3.2 機9、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裝置運轉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 5.3.3 司機必須在配有指揮信號袖標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手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應急措施。 5.3.4 起重量,起重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5.3.5 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5.3.6 操作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一米。 5.3.7 起重機在停機休10、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吊在半空中 5.3.8 塔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大臂順風向停機。6安全職責: 61 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6.1.1項目經理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方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6.1.2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6.1.3組織制定和實施施工作業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6.1.4經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活動,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整改、消險,確保施工作業安全; 6.1.5督促工廠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以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預防事故的防護能力。 6.1.6發生事故時,要及時上報11、領導,并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預防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6.1.7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 安全員安全職責:安全員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6.2.1貫徹執行本條例及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 6.2.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6.2.3及時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 6.2.4對違反本條例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告; 6.2.5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6.2.6應當在有較大危險銀色的場所、設施和設備上,設置明顯12、的安全警示標志; 6.2.7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 6.2.8施工現場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通暢的出口; 6.2.9施工現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6.2.10監督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2.11參加工傷事故分析,協助編制預防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 6.3、指揮的職責: 6.3.1認真學習、貫徹上級和本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程和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3.2工作前要認真檢查所用場地,索具等安全防護用品及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工作中時刻注意自己和他13、人的安全,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做到手勢準確,標志明顯,抵制一切違反操作規程的施工作業; 6.3.3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養個執行“先安全、后指揮;不安全、不指揮”的原則。作業中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停止施工,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映解決; 6.3.4應當掌握指揮的塔吊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的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6.3.5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為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6.3.6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為方法及構件中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重量。 6.3.7正確的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格14、的鋼絲繩。 6.3.8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6.3.9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6.3.10具備指揮單機、雙機作業的指揮能力。 6.4 塔吊司機安全職責: 6.4.1塔吊司機必須經撞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6.4.2塔吊司機必須說明自己是否健康,并達到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它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4.3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有無閑散人員,障15、礙以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品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6.4.4大雪、大風、大霧及風力5級以上(含5級)等劣質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 6.5 塔吊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6.5.1所操作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6.5.2起重機的安全技術規程、制度。 6.5.3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定性的關系。 6.5.4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與安全系數的選擇。 6.5.5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器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6.5.6鋼絲繩的穿結(卡接、插接)。 6.5.7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6.5.8操作中能及時發現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必能采取有效措施。 6.5.9制動器突然失效能做緊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