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精密軸承制造公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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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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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精密軸承制造有限公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編制人:審核人:批準人:xx精密軸承制造有限公司2021年7月30日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和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通知(魯政辦字201636號)、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魯安發201616號)、聊城市安委會關于印發的通知(聊安委辦發201616號)、臨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通知(臨政辦字201617號)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2、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第三條 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3、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4、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第八條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第九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全5、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第十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的責任。第十一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 隱患分級分類第十二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6、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第十三條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地方政府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B級:難度較大,安全負責人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C級:難度大,車間解決不了,須由部門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班組、車間、安全負責人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7、患。第十四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公司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節、維修。第二節 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第十五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崗位、班組、車間、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流程圖上報公司安全負責人車間排查專業排查車間負責人確認車間評價等級班組上報車間班組排查班組上報車間上報班組崗位排查公司安全負責人評價等級公司安全負責人確認級別公司安全負責人登記建檔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中的A、B、C級上報公司公司級排查公司總經理組織評價等級公司總經理組織確認級別公司登記建檔事故隱患檔案事故隱患治理流程圖一般事故隱患中的C、D級一般事8、故隱患中的B級重大隱患一般事故隱患中的A級安全負責人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安全負責人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上報公司(方案內容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2.采取的方法與措施。3.經費和物資落實。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負責人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上報公司安全負責人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上報公司安全負責人確定整改單位和責任人按公司要進行整改落實安全負責人審批確定公司組織驗收安全負責人按照“五落實”確定整改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整改落實 不合格安全負責人組織檢查驗收進行整改落實 不合格公司組織驗收進行整改落實 不合格安全負責人組織檢查驗收 合格不合9、格 合格 合格 合格申請公司組織驗收 不合格 合格銷檔第十六條 各部門應結合實際和專業特點,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第十七條 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公司各車間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科室、車間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相關業務科室和安全科備案;班組每班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好備查記錄。第十八條 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向安全科、公司和有關部門匯報。第二十條 科室、車間對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10、誰驗收、誰負責”工作制度,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第二十一條 班組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消除或處置,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車間和安全科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第二十二條 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號,安全科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第二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要經常了解各領域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11、改。對安全隱患項目按月度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經理、安全負責人落實,明確公司各部門整改負責人,各部門根據相關車間、科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科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由部門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相關部門、科室組織驗收。各專業部室必須負責監督落實,并現場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銷號,安全科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部門負責落實,由分管副經理明確職能科室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崗位、車間、部門負責整改落實。第二十四條 公司及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的12、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業務保安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第二十五條 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第二十六條 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各車間、科室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車間、室組織驗收、銷號。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察。第二十七條 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各部門應對治理情況13、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相關部門及安全科。第二十八條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公司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第二十九條 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第五章 信息報告14、第三十條 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科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第三十一條 各部門及專業部門、車間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4日前報公司各專業部室及安全科;各車間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匯總,于次月4日前發送至安全科;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第三十二條 每季、每年對本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15、日前報公司,由安全科匯總分析并分別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報公司安全科和有關部門。統計分析表應當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第三十三條 公司安全科,每月負責對各部門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由安全科向公司提交書面報告。風險預控管理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公司生產系統和作業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公司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16、確保: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2、辨識范圍覆蓋本公司的所有活動及區域;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或LS法,從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值),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 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管領導, 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科室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生產科室、車間負責人。4、每年年底各單位都要根據下年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公司編制風險預控手冊,車間及部門編制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公司領導及職能科室17、管控風險預控手冊、車間及班組 管控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系統重新進行系統方面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生產科室、車間等基層生產單位重新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單。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8、公司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二、危險源監測公司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并確保:1、危險源監測方法適宜18、,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2、危險源監測設備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3)危險源監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三、風險預警公司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四、風險控制公司應執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19、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節符合PDCA(p計劃d執行c檢查a處理四個階段八個步驟)的運行模式;(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4)編制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五、信息與溝通公司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單位應確保:(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20、(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六、財政保障公司應根據下年度存在的風險制定安全措施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2)對公司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記錄齊全;(3)對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七、評審公司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1、每年年底安全負責人組織各車間、部門對各車間及部門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次年的風險預控手冊;2、每月各系統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本系統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3、每月各職能科室組織人對各基層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4、班組每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 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