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關貨場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項目深基坑監測施工方案(12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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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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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東關貨場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項目工程基坑監測方案 編制: 審核: 審批: 目 錄1、編制依據.12、工程概況.13、建設場地巖土工程條件及基坑周邊環境狀況.24、沉降觀測目的、原則及觀測點布置.25、監測內容、項目及預警值.46、監測方法及精度.47、監測期和監測頻率.58、監測報警及異常情況下的監測措施.59、監測數據處理與信息反饋.610、監測人員的配備.611、監測儀器設備及檢定要求.712、作業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7附件一.9附圖二.10一、編制依據1、大東關貨場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項目設計圖紙及施工合同;2、大東關貨場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項目施工組織設計;3、大東關貨場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2、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報告4、現行施工規范及標準: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16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高層建筑砼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建筑基坑工程檢測技術規范GB50497-2009二、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大東關貨場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項目;建設單位:XX置業有限公司;設計單位:XX研究院監理單位:XX有限公司;施工單位:XX有限公司。本工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大東關街以北,太鐵佳苑以南,寶林寺及同蒲鐵路以東,規劃路以西,項目凈用地面積約16133、6,總建筑面積約為64170,包括1#樓地下1層,地上27/31層,剪力墻結構,總建筑高度95.4m;2#樓地下1層,地上15層,剪力墻結構,總建筑高度51.3m;3#樓地下1層,地上14層,剪力墻結構,總建筑高度49.7m;換熱站1層及部分商業2層樓,地下車庫。本方案的沉降觀測主要包括基坑施工期間的沉降觀測。本方案為施工單位所進行基坑沉降監測。業主將委托有資質專業單位進行基坑沉降變形監測以及從基坑邊緣向外基坑深度2倍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的變形進行檢測。三、 建設場地巖土工程條件及基坑周邊環境狀況3.1巖土工程條件:依據勘察報告,范圍內場地組成巖性主要為雜填土、素填土、粉質粘土、粉土等組成。4、勘探深度范圍內揭露場地地下水類型為潛水,含水層為主要第層粉土、第層粉質粘土,主要補給來源為大氣降水入滲補給及側向徑流補給。3.2周邊環境:基坑南側為大東關街,東側為規劃路,本工程地下室外墻線距道路邊約6.5m;北側為太鐵佳園小區,高層建筑(25F-30F,有地下室,樁基礎,基礎標高為810.9),本工程地下室外墻線距太鐵佳園圍欄邊最近處約5.0m,距太鐵佳園地下車庫外墻線約16.0m,距太鐵佳園小區2#樓約26.0m;西側為寶林寺,本工程地下室外墻線距寶林寺圍墻最近處約7.0m。西面為同蒲鐵路,貫穿山西省中部的南北鐵路干線,也是溝通晉陜兩省的交通大動脈,經過8市31縣市區,共有車站108處,為5、國家I級鐵路干線。3.3該基坑支護:基坑南側及東側南部設計深度7.92m8.12m,基坑支護采用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加一排預應力錨索。基坑東側中部設計深度7.22m;基坑支護采用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加一排預應力錨索;基坑東側北部設計深度9.22m;基坑支護采用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加一道鋼管支撐;基坑北側東部設計深度10.22m;基坑支護采用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加一道鋼管支撐;基坑北側中部設計深度11.97m;基坑支護采用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加兩排預應力錨索;基坑北側西部設計深度12.42m;基坑支護采用雙排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基坑西側北部靠近1#樓部分設計深度7.92m;基坑支護采用自然放坡;基坑西側靠近寶林寺部分6、設計深度7.92m;基坑支護采用雙排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止水帷幕采用850三軸水泥攪拌樁,降水采用坑內管井降水,坑外回灌。四、沉降觀測目的、原則及觀測點布置4.1、沉降觀測目的4.1.1根據監測結果,發現可能發生危險的先兆,判斷工程的安全性,防止工程破壞事故的發生,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4.1.2以基坑監測的結果指導現場施工,進行信息化反饋優化設計,使設計達到優質、安全、經濟合理、施工快捷;4.1.3為設計人員提供準確的現場監測結果使之與理論預測值相比較,用反分析法求得更準確的設計參數,修正理論公式,不斷地修改和完善原有的設計方案,以指導下階段的施工,確保地下施工的安全順利進行,同時也能為其它工程7、的設計施工提供參考。4.1.4通過對基坑的現場監測,驗證基坑工程保護方案的正確性,及時分析出現的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證基坑工程、周邊構筑物及周邊環境的安全.4.2、編制原則4.2.1 深基坑開挖及支護施工過程中,每個分步開挖的空間幾何尺寸和開挖部分的無支撐暴露時間,與周圍墻體、土體位移即三維空間的各種變化存在一定的相關性,這就反映了基坑開挖中時空效應的規律。4.2.2 基坑開挖是基坑卸荷過程,由于卸荷而引起坑底土體產生以向上為主的位移,同時也引起圍護墻在兩側壓力差的作用下而產生的水平方向位移和因此產生的墻外側土體的位移。基坑變形包括圍護墻的變形、坑底隆起及基坑周圍地層移動等。本方案只進行圍8、護墻豎向沉降觀測及地下水位監測,監測能否滿足施工、安全及規范要求。4.2.3加強監測工作可以可靠而合理地利用土體自身在基坑開挖過程中控制土體位移的潛力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在深基坑施工中是具有現實意義的。4.2.4基坑施工土體變形影響范圍(一般約為2倍基坑開挖深度)內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和基坑本身及周邊建筑物作為本工程監測及保護的對象。4.3、基坑監測點布置:詳見附圖二4.4、觀測路線:依據標號順序一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1形成閉合環。五、監測內容、項目及預警值5.1根據規范規定及業主提供的相關設計圖紙資料,9、本基坑工程的監測由建設方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對基坑工程實施現場監測。監測單位應編制監測方案監測方業應經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認可,監測方案應包括工程概況、監測依據、監測目的、監測項曰、測點布置、監測方法及精度,監測人員及主要儀器設備、監測頻率、監測報警值、異常情況下的監測措施、監測數據的記錄制度和處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饋制度等。開工前監測單位要收集基坑周邊建筑、管線、道路等周邊環境各監測對象的原始數據和使用觀狀等資料,進行現場測試取得有關資料,必要時可采用拍照、錄像等方法保存有關資料。5.2施工單在施工,前要認真了解周邊地下管線設置情況,并在不受基坑變形影響的位置設置水準基點及變形監測基點10、,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妥善保護,并排專人巡查周邊環境及地面變化。本工程設置3個水準點,分別布置在堅固不易破壞的馬路牙子兩個J2J3和西大門J1,形成閉合三角形.詳見附圖二.5.3施工單位監測點內容冠梁頂部豎向沉降的監測:在冠梁頂面基坑邊設共20個位移監測點,在基坑施工期間進行沉降觀測,控制沉降速率和累積變形量,保證基坑的安全。5.4地下水位監測:在降水井內-9.95處設置水位觀測點,作為水位深度警戒值。監測水位變化。5.5基坑報警取值表:六、監測點布置、監測方法及精度6.1檢測點布置及保護:1、 布置:利用測區外的3個基準高程控制點及測區內的20個監測點,對各段的監測點采用幾何水準的方法進行監測。11、變形監測點分別設置在不易破壞冠梁頂端,用紅油漆做醒目標志,1520m設置一點及轉角處。位置詳見附圖二2、 保護措施:深基坑四周監測點不得設置堆料場地,監測點位置設置明顯標識標牌,必要時設置鋼管搭設硬防護。場內作業時保護好各導線測點、地表沉降、水位孔監測點,水位孔監測點頂部設防護蓋,避免雨水進入影響觀測結果。開挖作業時,保護好冠梁頂部各監測點,開挖監測點附近土方時,機械臂不得碰觸監測點,并及時將散落在觀測點的土方清理干凈。6.2其測量方法如下:采用本工程沉降觀測使用水準儀(DAL 32LB),水準尺采用鋁合金標尺。觀測路線要求閉合,以保證測試數據的精確。6.3地下水位監測:下水位測量是采用大鋼尺12、測量地下水為高程,即水深;在降水井口設置基準點,鋼尺吊一重物下方,直至重物進入到水面以下,讀取數值與鋼尺被水浸濕線的差值。誤差控制在1mm。七、監測周期和監測頻率7.1根據設計要求,委托第三方的由第三方做具體方案。施工單位監測階段為:從基坑降水施工前開始,直至地下室回填完成。7.2檢測時間:降水開始前每15d檢測一次;降水開始4d檢測一次,專人巡邏1次/8h(3次/日)。在基坑開挖期間:按每段的施工進度,當開挖5m時,每2天監測一次,專人巡邏1次/6h(4次/日);當開挖5m澆好底板時,每1天監測1次,專人巡邏1次/3h(8次/日);當基礎底板澆筑后14d內,每2天監測1次,專人巡邏1次/4h13、(6次/日);澆好底板14d后,每4d監測1次,專人巡邏1次/8h(3次/日)。基坑回填后停止監測。7.3監測頻率可在上述基本次數基礎上按監測結果及工程要求進行協調。八、監測報警及異常情況下的監測措施8.1基坑工程監測必須確定監測報警值,監測報警值應滿足基坑工程設計、地下結構設計的控制要求。8.2異常情況監測: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下列一些異常情況,應加強監測。 (a)雨季:加強圍護安全監測和巡視必要時在土方開挖放坡面增設邊坡位移監測點。 (b)圍護滲漏:加強坑外地下水位監測、滲漏處圍護安全監測和巡視。 (c)地面裂縫:加強對裂縫處沉降監測、裂縫附近圍護安全監測和巡視。(d)監測數據持續報警14、:加強監測頻率,出現異常時及時通知相關單位。8.4應急預案(a)達到報警值的50%,在監測日報表上作預警記號,口頭報告項目負責人員; (b)達到報警值的80%,除在監測日報表上作上預警記號外,由技術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上報建設單位。 (c)達到報警值的100%時,除在監測日報表上作預警記號外,寫出書面報告和建議外,應通知有關人員立即到現場調查,召開現場會議,研究應急措施。九、監測數據處理與信息反饋9.1監測初始數據在設置觀測點后觀測2次記錄作為參考值。每次觀測都需對基準點校合。9.2本方案采用閉合環觀測方法。9.3觀測數據不能隨意涂改。9.4結合沉降觀測特點,操作時采取固定儀器,固定人員,固定15、觀測路線,固定觀測時間,減少系統誤差,增加各次觀測成果的可比性。9.5每次觀測后應及時進行數據處理,發現異常,立即進行分析或復核,以保證觀測數據可靠準確。9.6各監測項目變形量或測量值接近報警值時,及時報警,并提醒業主及有關單位注意。9.7監測數據的提交分日報表、月報表、最終監測報告;量測數據及時用微機整理,打印成表格一式兩份在下一次量測前交給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分析使用,同時提交電子檔監測記錄。9.8對發現的異常現象及達到設計單位所定的預警指標時,可以先口頭通告建設、監理等有關方面,當天隨即及時提供整理完成的書面通告并提交量測數據,以備有關方面采取工程搶險措施和處理基坑開挖對鄰近建筑物影響時參16、考使用。十、監測人員的配備10.1組織機構:本監測項目將設置管理,技術和質量負責人崗位,由技術負責人對全面的負責,儀器設備,技術標準等問題負責。測量人員需持證上崗。所用儀器必須在校訂合格期內。10.2設立“巡邏組”負責日常基坑周圍及周邊建筑物裂縫巡邏,記錄在案,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項目總工。10.3為確保基坑監測的工作質量及時準確地為有關方面提供檢測數據與信息,保證基坑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本項目部組織了既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開展監測工作,專人進行監測。十一、監測儀器設備及檢定要求 11.1為了確保各項監測項目的精度,投入的儀器必須在計量認證的有效期內,并按規定內容檢查標定其主要技術指標17、,儀器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做記錄歸檔。遇特殊情況(如受震、受損)隨時檢查、標定。不合格儀器堅決不能投入使用。11.2儀器設備:水準儀、大鋼尺。十二、作業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12.1安全生產與文明生產12.1.1嚴格執行公司的管理手冊、程序文件。12.1.2加強安全教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12.1.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分工明確,不準串崗操作;強調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防護鞋;時刻注意空中、腳下,不得在天吊、塔吊的吊物下通過,注意腳下安全;在基坑邊緣行走時,如無防護欄則應佩戴安全帶,確保監測人員的安全。12.1.4儀器設備進入工地后,監測人員不得離開儀器,確保儀器的安18、全。12.1.5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安全要求。12.1.6項目負責人定期對安全進行檢查,安全部不定期對安全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責命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不得進行監測工作。12.1.7文明生產(a)遵守現場文明生產的有關要求;(b)文明施工,積極配合相關施工單位施工人員工作,確保施工正常進行。12.2質量保證12.2.1監測方案需經有關單位進行評審,評審通過才可執行。12.2.2儀器設備應經計量部門檢定。12.2.3監測過程中,從測點埋設及保護、測線布置、原始數據采集、數據處理、成果提交等所有過程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技術規程、規范。12.2.4監測報表提交前,需經現場監測人員應自檢19、,項目負責人復檢,檢核無誤方可提交。12.2.5監測工作期間,現場應有人值班,配合施工進度。12.2.6現場實際負責監測工作實施的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專業素質。12.2.7準時參加工地各項會議,積極加強與各參建單位的聯系和溝通。12.3監測工作管理制度12.3.1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遵守崗位責任制;12.3.2項目部每月對監測技術人員以及巡邏人員進行一次內務學習。12.3.3各部門之間必須加強團結、互相配合,提高辦事工作效率,以促進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12.3.4監測人員監測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a)服從工作分工與安排;(b)認真做好各項目的監測工作,按時完成任務;(c)原始記錄必須清晰、完整、準確,必須妥善使用儀器設備;(d)尊重監測過程中所接觸的有關單位人員,秉公辦事,禮貌待人附圖一 施工監測(控制)流程附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