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國際醫院工程群塔施工方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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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醫科大學空港國際醫院一期群塔施工方案編制: 審核: 審批: 發布日期: 2021年7月20日 執行日期:2021年7月25日目 錄編制說明11 編制依據12 施工方案發放范圍1第一章 工程概況2第二章 現場塔吊布置原則及安裝要求31 塔吊布置原則32 現場塔吊布置3第三章 群塔作業管理組織機構51 組織機構52 多塔管理組織機構管理職責及分工5第四章 塔吊的使用與管理71 群塔安全運行的管理措施72 塔吊管理流程123 塔吊的使用注意事項12第五章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1 編制依據142 應急組織機構143 應急處理流程15編制說明1 編制依據1.1已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其編制依據1.2已2、審批的施工圖、設計交底、圖紙會審紀要及工程變更文件1.3本工程所涉及的國家或行業規范、規程、技術法規、標準、圖集,地方標準、圖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11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5144-200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33-200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46-2005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 JG/T100-99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DB44/516-2008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 JGJ196-20101.4塔吊租賃廠家提供的塔吊技術參數1.5公司相關管理辦法2 施工方案發放范圍分公司:技術部;工程部。項目部:項目經3、理;生產經理;技術經理;商務經理;機電經理;安全經理;工程部;技術部;質量部;安全部;機電部;物資設備部;商務合約部;綜合辦公室。 第一章 工程概況本工程為空港經濟區2021年頭號工程,工程名稱為天津醫科大學空港國際醫院一期工程,是一所三級甲等非盈利性醫院。由天津醫科大學和空港經濟開發區政府共同投資,共分兩期,總建筑面積為10.5萬。其中地下面積為23965;地上面積為81240。一期工程共分三個部分,醫技部為地下1層、地上1層;門診樓地下1層、地上4層;住院部地下1層、地上10層。結構形式為框架、框剪、鋼結構相結合。為滿足工期和工作量安排,特在現場布置7臺塔吊,其中:QTZ6313塔吊一臺,4、QTZ6010塔吊三臺,QTZ5610塔吊三臺。根據工期和體量,在住院部2臺,門診樓3臺,醫技部2臺。第二章 現場塔吊布置原則及安裝要求1 塔吊布置原則1.1滿足作業需要。1.2塔吊相互之間不干涉(不碰臂)。在充分考慮各樓塔吊的部署滿足上條時,同時在全局上亦應考慮各塔吊之間的相互影響,各塔塔臂與塔身不能相碰,以消除由此帶來的消極影響。1.3塔吊拆除方便。1.4根據工期和每臺塔吊日工作量的要求,本工程的垂直運輸量的大,使現場不產生窩工現象,因此在現場布置7臺塔吊。2 現場塔吊布置本工程施工場地廣,工程體量大、工期緊,垂直和水平運輸量大,對機械設備垂直和水平運輸要求高,吊運任務繁重,為滿足工程需要5、,現場共布置7臺塔式起重機,其中1#塔和2#塔為附著式塔吊。其中,QTZ6313塔吊一臺,QTZ6010塔吊三臺,QTZ5610塔吊三臺。(具體布置情況詳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因此,對工程機械運轉操作安全要求高。塔吊參數表 塔吊型號塔吊參數QTZ6313QTZ6010QTZ5610數量1臺3臺3臺編號6#1#,2#,3#4#,5#,7#廠家山東國弘泰州騰發(3#徐工建機)泰州騰發臂長63米60米56米最大起重量8t6t6t塔尖起重量1.3t1t1t平衡重5塊3.5t,1塊2.8t5塊2.3t,1塊1.8t5塊2.3t,1塊1.8t標準節(m)3*2*22.8*1.6*1.6(2.5*1.7*16、.7)2.5*1.6*1.6自由高度504140.08注:塔吊平面布置及編號見附圖。塔吊編號主要負責單體第一次安裝高度最終安裝高度1住院部14.7m60m2住院部20.3m65m3門診樓13.5m33.9m4門診樓18.5m38.9m5門診樓13.532.2m6醫技部27.527.5m7醫技部19.619.6m每次頂升保證相連兩塔之間的高度差距不低于5米。其中1#與2#、7#塔相交,高度差分別為5.6m,4.6m;2#與3#、6#塔相交高度差為6.8、7.2m;3#與4#、6#塔相交高度差為5、12m;4#與5#、6#塔相交高度差為5、9m;5#與6#塔相交高度差為14m;6#與7#塔相交高度7、差為7.9m。第三章 群塔作業管理組織機構1 組織機構針對多塔運轉操作安全要求高這一特點,項目部施工現場設置群塔施工指揮小組,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生產經理為副組長、施工員與安全員為組員的指揮管理小組,每臺塔吊設一至兩名專職信號員,以確保塔吊在運行過程中無安全發生。并設置多塔作業專門管理組織機構(設備物資部)進行設備日常管理。每臺塔吊操作人員基本固定,便于熟悉機況及配合默契。 多塔作業管理組織機構圖2 多塔管理組織機構管理職責及分工2.1項目經理:對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群塔作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組織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領導組織施8、工現場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生產中不安全的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發生事故,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2.2生產經理:協助項目經理組織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生產中不安全的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發生事故,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9、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2.3現場施工員與安全員:對塔吊進場到退場各階段加強管理,實行驗收和交底制;協調塔吊使用過程中各工區之間的矛盾;建立群塔管理制度;對塔吊施工每日日檢,每周周檢,每月月檢;加強對勞務隊伍,塔吊作業組之間的意見收集,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問題。2.4設備物資部:監督設備租賃單位定期對塔吊進行檢修、維護,對施工中出現的題上報;要求塔吊作業人員按照塔吊使用的相關技術、安全、設備維護保養規程規范作業;對相關勞務隊輔助吊運作業人員認真交底,提出具體的相關的輔助吊裝作業要求;加強安全教育,加強對服務意見的收集,完善自身服務。2.5信號工和塔吊司機2.5.1起重機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10、或通過。嚴禁用非載人起重機載運人員。2.5.2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2.5.3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5.4塔式機重機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達臂桿及其他作業。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2.5.5當風速超過六級時塔吊應停止使用。2.5.6作業前嚴禁飲酒,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做好工作計劃,各人明確自己任務,并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合乎要求。第四章 塔吊的使用與管理1 群塔安全運11、行的管理措施1.1管理制度1.1.1建立統一協調機制。建立群塔作業統一管理組織和管理網絡,配備足夠的人員,明確領導、施工組織及駕駛、指揮和維護保養人員職責,對現場使用和管理進行統一安排、使用和指揮,并完善群塔作業操作規程,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所有人員按程序進行操作指揮。1.1.2在施工前,制定好作業預案措施。塔機安裝前應編制作業指導書,對塔機的安裝、使用和管理進行統一策劃,對群塔作業可能出現的各種危險因素進行分析,確定危險等級,并針對不同危險因素制定各項預案措施,確保各項技術措施經批準后實施。1.1.3合理進行施工組織。根據現場生產需求和風向氣候情況以及每臺塔機的維修保養情況,合12、理安排塔機的使用,盡可能減少同步作業,并及時向操作和指揮人員下達協調作業通知單。1.1.4健全報告檢查制度。對施工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檢查,及時通報,并合理安排維修保養,確保所有塔機經常性處于完好狀態。1.1.5加強聯絡、通訊管理。群塔作業應對每臺單機進行統一編號,確定每臺單機組操作及信號指揮人員,并保持固定。現場應為塔機組操作及相關指揮人員配備數字化對講設備,每臺機組對講頻率必須單獨鎖定,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改變人員組合,不得擅自改變對講機頻率,不得擅自指揮。1.1.6加強指揮管理。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應先呼叫被指揮塔機編號,待塔機操作人員應答后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同13、時,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及吊物,塔機運行過程中指揮人員應環顧相近塔機及其他設施,及時指令;安全指令應明確、簡短、完整、清晰。塔機長時間暫停時,吊鉤應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順風位置停置。1.1.8“十不吊”原則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扣件不吊 (9)鋼(鐵)水包過滿不吊 (10)棱刃物體沒有襯墊不吊1.2 群塔運行基本原則1.2.1單臺塔吊在界定的施工區域內規范運行。1.2.2相鄰塔吊作業“輕車讓重車;后塔讓先塔;動14、塔讓靜塔;高塔讓低塔;交替升降”。1.2.3輕車讓重車:當兩塔同時運行時,空載塔機應避讓有載荷塔機。1.2.4后塔讓先塔:塔機在重疊區運行時,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優先運行,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應該避讓。1.2.5動塔讓靜塔:各塔機重疊運行時,運行塔機應避讓該區停止塔機。行走式塔機應避讓固定式塔機。1.2.6高塔讓低塔:一般高塔的視野較廣,可全面觀察周圍動態,高塔進入重疊區前應觀察低塔運行情況后再運行。1.2.7客塔讓主塔:另一區域塔機在進入他人塔機區域時應主動避讓主方塔機。1.2.8交替升降:所有塔機應盡可能在規定時間內交替升降。以滿足群塔立體施工協調方案的要求。1.2.9統一進行調度、指揮,協調15、管理的原則。1.3 防碰撞安全管理措施1.3.1根據塔吊布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范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于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范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范圍后,方可繼續運轉。1.3.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范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鉤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筑物、吊鉤與建筑物、吊鉤與吊鉤之間的碰撞。1.3.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鉤)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16、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鉤)。 1.3.4群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鉤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凈空2m以上。1.3.5頂升時,先頂高塔,后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項目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后降高塔,由項目安全環境部審批,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1.17、3.6為了提高塔司、信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信號旗。1.3.7每月召開1次以上塔司、信號指揮工安全操作專題會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和改進工作方法和工作安全責任心,強化安全操作規程,提高防范能力,制訂相應的懲罰獎賞制度,與承租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和定期檢查制度,雙方共同管理,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1.4合同保障措施1.4.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臺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1.4.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設備,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18、塔吊司機。1.4.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津市經濟委員會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信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1.4.4各塔吊信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臺,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置頻道時,需設置不同的頻道,且每臺塔吊的信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制度,不允許擅自調換。信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信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1.5安全技術交底1.5.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19、立即設立沉降觀測點,觀測點設在塔吊小平臺或塔軌上四角(每角一點共四點)。觀測次數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沉降觀測,隨著施工的進展,塔身逐步提高,尤其在雨季時,可能會因塔基下沉、傾斜而發生事故。因此,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對塔基四角進行觀測,檢查塔基下沉和傾斜狀況,以確保塔吊運轉安全,工作正常。隨時了解塔基沉降情況,以便對基槽邊坡失穩,塔吊傾斜等險情進行預測措施。1.5.2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原廠規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長(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要有技術安全員在場監護。同一區域的塔吊高度必須統一協調落差,頂升高度要由專人負責協調。1.5.3塔吊安裝后,在20、空載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不得超過塔身總高的2/1000。1.5.4塔吊設專用臨時配電箱。供電電纜應無破損。1.5.5塔吊使用前,應做好群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有租賃方的技術人員、工長、塔司人員與使用方:技術人員、工長、信號指揮人員的共同交底。1.5.6塔吊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1.5.7上塔帽、吊臂、平衡壁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必須佩帶安全帶。1.5.8塔吊在施工期內,每周或雨后及大風過后都應對塔基檢查,檢查接地避雷等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1.5.9必須加強對塔吊機械的保養工作,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塔吊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之中。1.5.1021、塔吊的大臂和吊鉤,在非工作狀態時鎖扣打開,大臂轉到順風方向,吊鉤提升到離桿頂端23m處。塔吊非工作狀態末班塔司應將塔吊處于風標狀態。1.5.11氣候惡劣時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雪、大霧,應停止吊裝作業。1.5.12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和塔機安全,各塔機需確保駕駛室內在工作時間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紀錄。1.5.13對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要采取塔機臂回轉限制措施。1.5.14統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應插設信號旗和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1.5.15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22、夠看清起重繩為準。1.5.16信號工要嚴格十不吊操作規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固。零散物必須放在規定的容器內,且不得裝載過滿。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生“天女散花”的現象。1.5.17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系統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合法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并定期進行復檢。1.5.18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吊運大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須用卡環。設備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設備運行中嚴禁維護保養。1.5.19旋轉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最小水平距23、離不得小于1.5m,垂直方向最近距離不得小于3m。1.5.20在施工中要考慮整體一致性,制定出塔吊大臂的回轉方向。塔吊在回轉時,要特別注意平衡臂與其他塔吊之間的安全距離。(靜態時不得小于2米,動態時不得小于5米)。1.5.21各塔吊運轉臂所吊物品不得超越現場圍墻。如超過圍墻外作業,塔司有權拒絕信號工指揮。1.5.22塔機作業前應進行空載或試吊,確認無故障后方可進行作業。作業時要有足夠的安全高度,作業面與吊鉤之間不小于10m的安全距離。1.6塔吊在施工中的安全保證措施1.6.1塔吊在正常施工時應保證小車在施工圍擋區域內作業。 1.6.2在塔吊旋轉半徑以內,施工人員比較稠密的地方(鋼筋制作場、木工24、制作場、人行通道),應搭設防砸棚。1.6.3塔吊操作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塔吊指揮的指令,在無指令的情況下不得隨意起吊任何東西;1.6.4塔吊在吊裝定型大鋼模(或其它物構件)時,都應該先進行試吊,確準在能吊的情況下再進行吊裝。1.6.5塔吊在吊零碎物、部件(扣件、卡扣等)時,必須用預制吊籃(箱)裝好,否則塔吊指揮人員有權拒絕。1.6.6為了能確保塔吊能正常運轉,所有施工現場人員都必須配合塔吊管理人員的安排,統一協調安排,做到忙而不亂。2 塔吊管理流程塔吊基礎驗收塔吊進場安裝單位對塔吊自檢塔吊租賃公司對塔機部件維護、保養塔吊安裝塔吊安裝公司檢查當地特種設備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公司組織各單位聯合驗收塔25、吊正式運轉設備出租方對大型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設備使用單位對大型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塔吊頂升附臂塔吊報停塔吊拆除塔吊管理指揮組以塔吊管理程序確定的主要管理環節加強管理,各相關責任單位加強自檢和相互間的檢查驗收,以文字簽證為依據,規范過程管理,及時記錄、歸檔。3 塔吊的使用注意事項3.1塔式起重機司機、起重信號工等操作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3.2塔式起重機使用前,應對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3.3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3.4塔式起重機回轉、變幅26、行走、起吊動作前應示意警示。起吊時應統一指揮,明確指揮信號;當指揮信號不清楚時,不得起吊。3.5塔式起重機起吊前,當吊物與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間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處理措施時,不得起吊。3.6塔式起重機起吊前,應對安全裝置進行確認,確認合格后方可起吊;安全裝置失靈時,不得起吊。3.7塔吊起吊前,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起吊,當吊具與索具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業。3.8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吊物降落到安全地點,嚴禁吊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3.9遇有風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雨雪過后,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27、方可進行作業。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照明,照明的安裝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要求。3.10塔式起重機不得起吊重量超過額定載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3.11在吊物載荷達到額定載荷90%時,應先將吊物吊離地面200500mm后,檢查機械狀況、制動性能、物件綁扎情況等,確認無誤后方可起吊。對有晃動的物件,必須栓拉溜繩使之穩固。3.12物件啟動時應綁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懸掛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時,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當吊物上站人時不得起吊。3.13標有綁扎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扎。鋼絲繩與物件之間的夾角宜為450-600,且不得小于300。28、吊索與吊物棱角之間應有防護措施;未采取防護措施的,不得起吊。3.14作業完畢后,應松開回轉制動器,各部件應置于非工作狀態,控制開關應置于零位,并應切斷總電源。3.15每班作業應做好例行保養,并應作好記錄。3.16塔式起重機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裝置等應進行性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應有記錄;當發現有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整改。第五章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施工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當發生事故后,為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筑施工企業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編制應急救援預案。29、我項目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關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以及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我項目部施工生產實際,制定這份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的目的和原則: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則,優先保護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面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時采取搶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類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都應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針,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冷靜有序、團結有序、團結協作,遵守快速處置、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應急組織30、機構2.1工地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生產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工程部”。領導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達崗位的,由工地質檢員替補,部門正職人員不能到崗的由副職替補。 2.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職責: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組織和實施對各種傷亡事故,檢查,督促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事故調查和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1)具體分工:組長:組建“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在發生和重大事故時行使總指揮職責及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絡責任。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重31、大事故預防措施的制訂及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組長不在崗時,行使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指揮和聯絡工作。施工員、安全員: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參與對事故的調查分析,負責對事故的具體處置工作及現場保護工作。技術員、質檢員:協助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參與對事故的調查分析,施工員不在崗時,負責對事故現場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材料員:負責做好應急救援物質的準備工作,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道路的暢通,做好醫藥品及應急車輛的準備工作。保衛負責人:檢查、督促做好消防工作,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道路的暢通,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的現場保護工作。3 應急處理流程3.1報告項目經理,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情況時立刻報警,打求助電話)。3.2成立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必要時向社會發出救援請求)。3.3保護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及時排除還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3.4上報有關部門等,善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