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設計疑難問題處理研討會(100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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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5202
2021-04-16
1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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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防火設計疑難問題 交 流 講 座 主辦: 建設部教育培訓中心 主講: 公安部四川消所研究所 研研 討討 內內 容容 “高規”于“高規”于2005.10.12005.10.1實施;實施; “建規”于“建規”于2006.12.12006.12.1實施。實施。 通過本次對兩部規范的修訂, 減少 了原來存在的矛盾,統一了一些條文, 更有利于理解和執行,本次擬講下述 兩項專題: 一 “高規高規”與與“建規建規” 共性條文對比分析 二 “高高 規規” 個性條文疑難解析 溫溫 馨馨 敬敬 告告 本幻燈片版權屬中國計劃出版社, 謝絕拷貝。不便之處懇請原諒。 目前網上出現的利用本人講稿收費 網站屬侵權行為2、。 對于各位同行所感興趣的疑難問題 解答擬整理成小冊子供諸位參考批閱 一一 “高規”高規”與與“建規建規” 共性條文對比分析共性條文對比分析 1. 適 用 范 圍 建 規: 高 規: 1.0.2 本規范適用于本規范適用于 下列新建、擴建和改下列新建、擴建和改 建的建筑:建的建筑: 1 9層及層及9層以下的層以下的 居住建筑居住建筑 ( 包括設置包括設置 商業服務網點的商業服務網點的居住居住 建筑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建筑高度小于等 于于 24m的公共建筑的公共建筑; 1.0.3 本規范適用于本規范適用于 下列新建、擴建和改下列新建、擴建和改 建的建筑建的建筑及其裙房:及其裙房: 1.0.3、3.1 十層及十層十層及十層 以上的居住建筑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包括 首層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設置商業服務網 點的點的住宅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建筑高度超 過過24m的公共建筑的公共建筑; 問問: “高規高規”1 1. .0 0. .3 3. .1 1條條: : 十層十層 及及 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 ( (包括包括首層首層設設 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而而2 2. .0 0. .1717 條中卻允許在住宅底部設置不超過條中卻允許在住宅底部設置不超過 二層的商業網點二層的商業網點。請問:請問: “高規高規” 對二層的商業服務網點適不適用對二層的商業服務網點適不適用? 問:問:“建規” 1.0.2 1所說的 “ 9層及9層以下的居住建筑( 包括 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居住建筑居住建筑)” 指 的是哪類居住建筑?包不包括小旅 館、大旅館、賓館、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