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doc(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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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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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西XXXX有限公司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總則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1、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1、特種設備使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1.2、企業落實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1.3、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企業、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 技術文件的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2、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1.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1.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1.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3、不得上崗。 1.9、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10、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堆積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報告。 1.12、安全管理員或者車間主任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1.13、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2、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2.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4、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2.1.2 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1.3 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2.1.4 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2.1.5 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2.1.6 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2.1.7 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2.1.8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是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2.2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25、.2.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2.2.2 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2.2.3 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2.2.4 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2.2.5 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2.2.6 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2.2.7 對特種設備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2.2.8 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2.2.9 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6、的實施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2.2.10 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2.11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2.2.12 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2.2.13 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2.2.14 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2.2.15 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2.3 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2.3.17、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2.3.2 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執行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2.3.3 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2.3.4 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2.3.5 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 2.3.6 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2.3.7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2.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2.4.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2.4.28、 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2.4.3 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2.4.4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2.5 車間(部門)領導職責2.5.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指揮。2.5.2 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2.5.3 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2.5.4 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北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2.5.5 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校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2.5.69、 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2.5.7 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2.5.8 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應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2.5.9 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2.5.10 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2.6 班組長職責2.6.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操作規程。2.6.2 組長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2.6.3 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2.6.4 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10、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2.6.5 設備發生故障是,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2.6.6 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2.6.7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2.7 操作人員職責 2.7.1 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2.7.2 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2.7.3 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2.7.4 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2.7.5 設備發生故障11、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2.7.6 按規定做好交接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2.7.7 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2.7.8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3、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3.1 總則3.1.1 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3.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3.1.3 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3.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12、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3.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3.1.6項目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3.1.8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3.1.9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13、社區求援。3.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3.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靳登宇 成員:蔣安明、陳志國、王和平、張金川、平捷、王國華、韓磊、張月飛、王東平。3.2.2項目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3.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3.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3.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3.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3.2.3 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3.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3.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14、。3.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3.2.3.4安質部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3.2.3.5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3.2.3.6設備部門、物資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3.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3.2.3.8物資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3.2.3.9辦公室(醫療)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3.2.3.10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3.2.3.11物質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3.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3.15、2.3.13各施工隊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3.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3.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3.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項目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項目生產副經理,再由公司生產副經理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3.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3.2.4.4項目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16、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3.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3.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3.2.5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3.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3.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3.2.5.3演練前應知會與17、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3.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3.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3.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3.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3.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3.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3.2.5.10檢查規定:項目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18、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3.2.5.11項目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項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三淅高速TJ12標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迅速有效地處理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 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 本預案適用于在項目范圍內使用19、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第四條 項目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第二章 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 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部、安質部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安質部、設備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第六條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 事故發生的隊伍;2、 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3、 事故發生地點;4、 發生事故設備名稱;5、 事故類別;6、 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7、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第七條 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部、安全部20、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公司安全質量部。第三章 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隊伍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第九條 設備部、安全部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1、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2、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3、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21、小組提出請示建議。第十條 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1、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2、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3、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4、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5、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6、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22、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7、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8、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第十一條 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第十二條 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23、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第十三條 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第四章 事故調查處理第十四條 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第十五條 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項目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項目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部、安質部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第十六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1、 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24、狀況;2、 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3、 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4、 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5、 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6、 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7、 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第十七條1、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2、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3、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第十八條 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25、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1、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3、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4、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第五章 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條 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由設備管理科負責解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名單組 長:副組長:成 員: 二0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