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規程(1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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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61507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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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規程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規程編號頁號修訂狀態1實施日期2017-5-21.目的為了加強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強化員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識,規范正確的使用方法,特制訂本制度。2.范圍所有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使用的各類吊索具均適用于本規程。3.定義吊具:起重吊運作業的剛性取物裝置。索具:吊運物品時,系結勾掛在物品上具有撓性的組合取物裝置稱為索具或吊索。索具的組成:一般由高強度撓性件(鋼絲繩、起重環鏈、人造纖維帶等)配以端部環、鉤、卸扣等組合而成。吊索具的極限工作載荷:指單支吊索在一般使用條件下垂直懸掛時允許承受物品的最大質量(重量)。吊索具額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條件下,垂直懸掛時2、允許承受物品的最大質量(重量)。最大安全工作載荷:除垂直懸掛使用外,吊索吊點與物品間均存在著夾角,使吊索受力產生變化,在特定吊掛方式下允許承受的最大質量。稱為吊索的最大安全工作載荷。4.職責4.1生產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使用的吊索具建立使用檔案;負責對吊索具的使用情況、日常檢查及狀態檢查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批準各部門吊索具購買計劃及發放;有權對不符合標準的吊索具提出報廢;負責審核吊索具供應商的資質。負責對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規程的起草與修訂。負責處理已報廢的吊索具;42采購部負責按計劃采購符合安全標準要求的吊索具;負責提供供應商的資質。43物流部倉庫負責常規吊索具的庫存管理及按領用計劃進行吊索具的發3、放。44各使用部門負責根據本部門生產特點提出吊索具采購要求;按吊索具的使用規范正確使用吊索具;負責對吊索具的日常維護保養及保管;負責在用吊索具的日常安全檢查做日常點檢;負責在部門內建立本部門的吊索具管理臺帳并報安全環境部備案;5、管理及使用規程5.1吊索具主要分為金屬吊索具和纖維吊索具兩大類。金屬吊索具主要有:鋼絲繩吊索類、鏈條吊索類、吊鉤類、卸扣類、吊鉗類、磁性吊具類。合成纖維類主要有:以錦綸、滌綸、丙綸、高強高聚乙烯纖維為材料的繩類和帶類吊索具。5.2吊索、吊具的獲取(1)必須采購專業的、按國家標準規定生產、檢驗、具有合格證和維護、保養說明書。(2)在產品的明顯處標有額定起重量、生產編號、4、制造日期、生產廠名。(3)承包商自帶吊具的管理和使用應遵守本規程的要求。(4)各部門如因生產的需求需要自制吊索具,應將要求及數據提交到技術部、工藝部,由技術部確認許可后方可制作,并在投入使用前進行試驗后方可使用。使用前應到安全環境部進行備案。5.3使用新型吊具前必須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并按照執行,同時遵守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規程。5.4每次使用吊具之前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確認各功能正常、完好時,再投入使用;如有缺陷立即停止使用并且報告安全環境部。吊掛前,應確認重物上設置的起重吊掛連接處是否牢固可靠:提升作業前應確認綁扎、吊掛是否可靠;作業中不得損壞吊重物品與吊具、索具、必要時應在吊重物品與吊具5、索具間加保護襯墊。吊具、索具應與所吊運物品的種類、環境條件及具體要求相適應。5.5安全環境部根據各部門的吊索具檔案,對在用吊索具每三個月進行定期專項檢查,以點檢表形式表示出檢查時間,對于未進行標識的吊索具視為非法吊索具。安全環境部有權停止使用非法吊索具。5.6吊索具上應標示出吊索具的規格、管理部門等信息。由安全環境部統一規定,部門自行制作。吊索具應有明顯的噸位標識,不得超過負載使用吊索具(負載=吊物重量+吊具重量),吊索具使用時承重必須均衡。5.7吊具的吊環要掛在吊車吊鉤的有效受力部位使用,吊具不得打結,更不得繞到吊鉤上使用。確認所有吊耳、吊索是否到位。5.8任何吊具嚴禁私自焊接,嚴禁私自對6、吊索具進行改造。當從零下10度的環境中取回的吊具,與使用環境溫度相差20度時,應將吊具放置兩天,方可使用。5.9吊索具分支之間的夾角一般應在6090之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120度使用。索具(吊鏈、吊帶、鋼絲繩)類禁止直接掛載荷。5.10載荷放下之前應確定吊具能順利取出,必要時要加支撐,避免吊具被壓的現象發生。取下吊物時必須確認吊具是否完全脫離載荷。5.11吊車使用結束后應取下吊具,將吊鉤停放在吊車一端(通道黃線以外),并高出地面米的位置上。禁止在地面拖拽吊索具。6.使用吊索具選擇原則板類、H型鋼、工字鋼等吊裝搬運時應選用合適的鋼板橫吊鉗或鋼板豎吊鉗。角鋼、槽鋼、棒料、圓管吊裝搬運時應選7、用合適的吊鏈或纖維吊帶進行捆綁吊裝。無支撐架或無法蘭邊的風筒吊裝搬運時應選用合適的吊鏈、鋼板橫吊鉗、鋼板豎吊鉗進行吊裝。有撐架或帶法蘭邊的風筒吊裝搬運時應選用合適的吊鏈、鋼板橫吊鉗進行吊裝。板類型材焊接件吊裝搬運時應選用合適的鋼板橫吊鉗或吊鏈采用捆綁方式進行搬運吊裝。角鋼、槽鋼、棒料、圓管類型材焊接件吊裝搬運時應選用合適的吊鏈采用捆綁方式進行搬運吊裝。所有風筒、風機支架、型材焊接件等的翻轉作業必須使用吊鏈或纖維吊帶采用捆綁方式進行翻轉作業。7.各種吊索具的使用要求7.1鋼板橫吊鉗鋼板橫吊鉗(以下簡稱橫吊鉗)的使用方法橫吊鉗主要適用于鋼板類/工字鋼類型材的吊運。在吊運長度較長的鋼板、型材時應配合8、平衡梁使用。橫吊鉗使用前應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是否能夠正常工作。橫吊鉗如果通過平衡梁連接,組成兩對橫吊鉗使用,橫吊鉗的安全工作載荷是指一對(兩只)橫鉗的載荷。吊裝前必須檢查鋼板的重量和板厚是否與橫鉗匹配。實際使用時,鋼板與底面應留有間隙,所留間隙應大于橫吊鉗底部的厚度。手動搬開橫鉗的鉗舌至最大開口;把橫鉗卡在鋼板上,并把鋼板插到橫鉗的底部,起吊前應最后檢查,鋼板的重心位于幾個吊鉗組成的多邊形的形心。吊起鋼板后,鋼板應該水平,當鋼板與水平夾角大于7度時,則應重新調整橫鉗位置。不使用橫梁而使用在同一吊環(吊鉤)上的四根吊鏈連接四個橫鉗時,必須降低載荷使用,一般規定兩對角的吊鏈之間的夾角不得大于459、度,在夾角為45度時,起重載荷要降低一半;夾角為30度時,起重載荷為原起重載荷的倍。注意事項橫吊鉗不得使用于調運鋼板及工字鋼類型材以外的物體。根據鋼板及工字鋼類型材的重量和厚度選擇合適的吊鉗,嚴禁超載使用。起吊時,幾個吊鉗的位置應對稱放置,鋼板的重心應位于幾個吊鉗所組成多邊形的形心上。即吊起后各吊鉗、吊鏈受力應基本一致。鋼板與水平面的夾角不得大于7度。尤其注意沒有棟梁的情況,此時鋼板與水平面夾角不得大于5度,否則必須重新安裝。起重作業時,必須將橫鉗插到底,直至鋼板接觸到橫鉗的內側壁方為到位。鋼板起吊時應保持水平。在起重作業中,需要避免吊運的鋼板及工字鋼類型材受到碰撞沖擊。橫吊鉗出現如下情況之一10、時,禁止使用,應予以報廢:鉗牙有兩齒部分崩忍或一個齒全崩忍;吊鉗的鉗牙磨損量達到原高度的1/3。鉗軸或其它軸的磨損量達原尺寸的%;任何部位變形量超過原尺寸的2%。吊鉗鉗軸孔的磨損量達到原尺寸的5%時。吊鉗整體活動不靈活,經過各滑動部位加潤滑油后依然不靈活時,應更換部件或報廢。7.2吊鏈起重鏈條稱作吊鏈,又稱圓環鏈、鏈條索具。種類代碼(S)。按使用通常分為:通用型(S),捆綁型(B),特殊型(T);按結構通常分為:單肢,雙肢,三肢,四肢。注意事項鏈條不允許錯扭、打結、相鄰連環活動應靈活。注意吊具、吊環、吊鉤受力的位置和角度。嚴謹隨意縮短或加長吊索具。應在額定荷載范圍內正確使用,嚴謹超載使用。起吊11、貨物時升、降、停要緩慢平穩,注意被吊物的重心平衡,嚴謹使用沖擊力,并不得長時間將重物懸掛在吊鏈上。捆綁吊裝時注意棱角處要采取措施,以防止損壞吊鏈。吊鏈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禁止使用,應予以報廢:吊環發生塑性變形,伸長量達原有長度的5%時;鏈環之間或鏈環與端部配件接觸部位磨損到原公稱直徑的80%,其他部位磨損至原公稱直徑的90%時;存在裂紋或高位拉應力區的深凹痕、銳利橫向凹痕時(檢查方法:裂紋可用20倍放大鏡或用表面控傷)。鏈環嚴重扭曲變形,嚴重腐蝕的。端部配件的危險斷面磨損減少量到原尺寸的10%時。有開口度的端部配件,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時。不正確的使用方式合成纖維吊裝帶為防止吊裝帶極限工作12、載荷標記磨損不清發生錯用,吊裝帶本身以顏色區分:紫色為1000kg,綠色為2000kg,黃色為3000kg,銀灰色為4000kg,10000kg以上位橘黃色。7.3吊鏈吊裝帶色卡:吊裝帶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項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吊裝帶,如同時使用幾支時,應盡可能是負荷均布在幾支吊裝帶上。不允許將軟環同任何可能對其造成損壞的裝置連接起來,軟環連接的吊掛裝置應是平滑、無任何尖銳的邊緣,其尺寸和形狀不應撕開吊裝帶縫合處。在移動吊裝帶和貨物時,不要拖拽。不要使吊裝帶打結、打擰,不允許吊裝帶懸掛貨物時間過長。不允許使用沒有護套的吊裝帶承載有尖角、棱邊的貨物。當貨物停留在吊裝帶上時,不得將吊裝帶從承載狀態下抽出來13、。如果在高溫場合或吊運化學物質等非正常環境下使用吊裝帶,應按照制造商的指導、建議進行時用。吊裝帶弄臟或在有酸、堿傾向的環境中使用后,應立即用涼水沖洗干凈。吊裝帶應在避光和無紫外線輻射的條件下存放,不應把吊裝帶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熱源附近。吊帶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禁止使用,應予以報廢吊帶表面(含外保護套)不應有橫向、縱向擦破或割斷,出現類似情況應予以報廢。繩表面纖維嚴重磨損,局部繩徑變細或任一繩股磨損達原繩股的1/4;繩索內部繩股間出現破斷,有殘存碎纖維或纖維顆粒;纖維出現軟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纖維極易剝落,彈性變小,強度減小;繩索發霉變質、酸堿燒傷、熱熔化或燒熔焦;編接處破損:繩股拉出,索眼損壞14、。吊裝帶出現死結,承載接縫綻開,縫線磨斷,帶有紅色警戒線吊裝帶的警戒線裸露。7.4鋼絲繩吊掛繩間的夾角不大于90,如90時允許荷重為鋼絲繩額定載荷的70%,達到120時,允許荷為鋼絲繩額定載荷的50%;超過120禁用。鋼絲繩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禁止使用,應予以報廢鋼絲繩無規律損壞,在6倍鋼絲繩直徑的長度范圍內可見斷絲總數超過鋼絲總數的5%時;磨損或銹蝕嚴重,鋼絲的直徑減小到其直徑的40%時;鋼絲繩失去正常狀態,產生嚴重變形時;索眼表面出現集中斷絲或斷絲集中在金屬套管編接處附近及編接繩子股中時;出現嚴重磨損,在任何部位實測鋼絲繩直徑不到原公稱直徑的90%時。繩端固定連接的金屬套管或插接連接部分滑15、出鋼絲繩熱損壞:由于帶電燃弧引起的鋼絲繩燒熔、熔融金屬液浸燙,或長時間暴露于高溫環境中引起的強度下降因打結、扭曲、擠壓造成的鋼絲繩畸變、壓破、芯損壞,或鋼絲繩壓扁超過原公稱直徑的20;7.5吊鉤吊鉤使用時注意事項吊鉤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禁止使用,應予以報廢:表面有裂紋及破口;鉤尾部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性變形時;掛繩處斷面磨損量超過原高度的10%時;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時;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時。扭轉變形超出10%吊鉤缺陷曾有過焊補或有焊補痕跡。圖7.6卸扣卸扣使用時,螺栓必須擰緊后使用;卸扣使用時,其受力方向不準橫向受力;嚴禁使用其他材料的螺栓替代卸扣配套螺栓;當卸扣任何16、部位產生裂紋、塑性變形、螺紋脫扣、銷軸和扣體斷面磨損達原尺寸35%時應報廢。歐式連接雙環扣(蝴蝶扣)每次使用前應檢查蝴蝶扣中間連接軸是否松動。中間連接軸應轉動靈活無彎曲變形。對于任何部位產生裂紋、塑性變形、中間聯接軸斷面磨損量達原尺寸的35%時應報廢。7.7 吊環螺栓吊環螺栓必須擰緊,吊環螺栓臺肩部分應與工件間的接觸應緊密,如因吊環螺栓長度過長不能緊密接觸時,應加墊片使之緊密接觸;吊鉤或其他吊索具應與吊環螺的吊環部分掛鉤牢靠后方可進行起吊;對出現疲勞損傷的吊環螺栓應及時報廢;起吊方向與螺栓環的方向保持一致,應回避橫向拽拉致螺栓松動或緊固。在使用過程中應按圖示方式進行吊掛使用:錯誤的使用方法7.17、8 永磁吸吊器使用轉動各部位注油孔,每周必須注一次潤滑油;永磁吸吊器每次只允許吊運平整鋼板類,且每次只允許吊運一張鋼板,吸吊器應放置在工件重心處,避免在吊運過程中產生工件傾斜;嚴禁吸吊器超載;使用前必須將磁極面及鋼板表面清掃干凈無渣物,鋼板表面應無油類等易打滑的物質。吊運鋼板時,鋼板與水平面夾角不得超過10度;在吊運鋼板時,嚴禁與周圍物體橫向撞擊。如磁吊晃動過大,應制約其晃動;避免在雨中工作,如出現有水的現象,須進行防銹處理;禁止在工件未完全放穩時卸載工件;禁止被吊工件懸于空中時卸載;接近其吸重能力或吸大而薄的鋼板時,吸料時間應延長幾秒鐘,以利于吸附牢靠。永磁吸吊器在不同的場所下的載荷重量參見下表:夾角10永磁吸吊器負載能力與換算參見下表負載能力及鋼材厚度換算表1鋼材型號鋼材厚度負載能力之比率mmYQ-3000YQ-2000YQ-1000YQ-600YQ-400YQ-100T160100%100%100%100%100%100%T25595%T35090%95%T44585%90%T54080%85%T63570%75%90%T73060%65%80%T82350%55%70%90%T92040%45%60%75%90%T101530%35%50%60%70%T111020%25%35%45%50%70%T12510%15%20%25%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