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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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61517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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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培訓教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公司領導、管理人員、全體員工及進入公司的外來施工、參觀、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第二條 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通過實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公司領導和基層管理人員具備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違章指揮;員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業規程、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違章作業;外來人員在公司活動期間能提高安全意識,了解現場風險,服從現場管理,實現人身安全。第二章職責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安2、全教育培訓制度,督促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支持,負責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督促落實。(一)安全環保處 1、負責每年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2、負責對新入廠員工公司級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公司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組織開展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重新上崗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3、負責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并記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情況。4、負責對各單位開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動的檢查考核。5、負責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建立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臺賬,3、建立外來學習、承包商等培訓管理臺賬、檔案。(二)人力資源處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技能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對員工的安全作業技能培訓和對各單位開展經常性安全作業技能培訓的監督考核。(三)總調度室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藝安全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工藝安全培訓,教育員工了解工藝系統危害,采用正確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藝傷害發生。當工藝技術、工藝設備發生變更時,對操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變更內容的培訓。(四)各車間(部門) 1、負責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規定和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目標和要求。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并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2、組織4、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安全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當教育培訓計劃變更時,負責記錄變更情況。3、負責對新入廠、轉崗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負責對班組級安全教育的管理。4、負責建立本車間(部門)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第三章培訓方式和內容第四條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分管生產安全副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環保處負責協助當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 ,接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管理培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并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培訓內容有:(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二)安全生產管理的5、基本知識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知識;(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的有關規定;(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第五條 其它副經理、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安全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二)安6、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三)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四)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五)事故現場勘驗技術及應急處理措施;(六)應急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七)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八)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九)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十一)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的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第六條 班組長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培訓主要內容有:(一)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7、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 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班組三基管理及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六)在崗的班組長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第七條 公司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再培訓不得少于20學時。第八條 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一)新入廠員工(以調入、招收、分配、復轉等形式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和實習培訓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8、。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二)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公司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定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和氣體防護常識等;3、公司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生產的性質、安全生產的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4、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作業紀律;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新員工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車間或其它部門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三)車間級安全教育:車間級9、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車間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1、車間的安全生產概況; 2、本車間的職責范圍、應知應會;3、本車間的安全生產職責; 4、本車間的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個人防護用品、消防、氣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訓;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新員工經車間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四) 班組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班組級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1、詳細培訓本崗位的生產原理、介質特性、流程;2、崗位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3、生產10、控制的主要指標;4、生產控制的要點;5、事故防范措施等;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班組培訓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崗位,必須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訓合格。(五) 公司新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培訓教育考核情況,應留存相關培訓記錄。第九條 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教育從事電氣作業、金屬焊接、起重吊裝、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氣瓶充裝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特殊安全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培訓。具體執行公司關于規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意見。對危險化學品運輸11、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管理臺賬。 第十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編制相應安全操作規程(法),對有關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第十一條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各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第十二條 日常安全教育:(一)安全環保處根據年度計劃組織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動計劃,各單位(部門)、車間、班組應按照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二)管12、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2學時。(三)班組安全活動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企業負責人應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2、班組安全活動主要內容應包括: (1) 學習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及標準;(2) 學習有關安全文件、通報、和操作技術規程等;(3) 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查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演練;(5) 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6)開展安全文化活13、動,開展安全技術討論;結合事故通報等安全學習材料,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7)其它安全活動等。(四) 安全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1次對班組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并簽字。(五)安全活動日教育,每周一以班組為單位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六)安全環保處、黨政辦、人力資源處等應通過員工政治學習、利用錄像、電影、宣傳畫、事故展覽等多種形式,廣泛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七)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八)設備大修和重點項目大修,安全環保處配合主管部門和檢修單位,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九)對重大危險性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14、,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開始作業。(十)公司所有職工每年再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每年由安全環保處牽頭,各單位具體組織一次全員的安全考試,成績記入安全操作證。第十三條 復工、轉崗人員安全教育(一)公司內工作轉崗、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和班組兩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并留存相關記錄。(二)員工違章以及重大事故責任者,本部門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提出處理意見的同時,要進行離崗安全教育,離崗教育由車間具體實施,學時不少于8學時,并留存好相關記錄。第十四條 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并留存培訓記錄。第十五條 對承包商作業人員由15、安全環保處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由武保部發放入廠證,安全環保處保存廠級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進入作業現場前,作業現場所在基層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基層單位保存基層單位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第四章監督與考核第十六條 安全環保處負責對各單位開展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考核,考核結果納入月度安全生產獎罰內容。第五章附則第十七條 相關記錄(一)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記錄;(二)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及變更記錄;(三)培訓教育效果評價記錄;(四)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五)公司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及培訓檔案;(六)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臺賬;(七)危險化學品運輸有關人員管理臺賬及資格證;(八)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培訓記錄;(九)廠級承包商、基層單位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HSE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2008年6月下發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