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合同及人事流程項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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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員工合同及人事流程項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前 言歡迎您加入 公司。您在本公司受聘期間,我們將盡全力為您做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由于本制度是勞動合同的有機構成部分,請您仔細閱讀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員工”系為與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總則1、 為規范公司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2、 公司涉及員工管理的工作,均依照本制度執行。3、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細則一、員工入職(一)錄用原則l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l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2、,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二)、流程l 面試合格通知入職;l 入職前體檢;l 了解新員工基本情況;l 入職前需要的相關材料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臨時用工協議;l 在指定時間到用工部門報到。(三)、入職需要準備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4張;3、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復印件1張;4、戶口本原件、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各1張。(四)、需要填寫下列表格(公司提供):1、本公司員工履歷表;2、其它相關的信息數據采集表。(五)、需要簽署下列文件(公司提供):1、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2、本公司規章制度;3、需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3、二、員工試用及合同續簽1、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一律實行試用,試用期按如下規定執行:欲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以下的,試用期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到3年的,試用期2個月;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2、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凡不符合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3、合同續簽實行雙向選擇。公司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到期員工,表達續簽的意思,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續簽勞動合同。三、人事管理(工資、保險、考勤、請假規定)(一)、工資1、員工在正常到崗并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工資的支付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和考核情況按月發放;4、2、員工的工資采取現金形式發放;3、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員工每月取得的工資是扣除下列部分后的金額:l 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l 由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l 因員工個人原因給用工單位或本公司造成損失并已確定的須賠償部分;l 依據用工單位考勤制度應扣除的部分;l 其他應由員工個人支付的費用。(二)、保險1、 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一律按規定參加社會養老、失業、 醫療、生育、工傷等強制執行的社會保險;2、 本公司在員工工資里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應負擔的各項保險費部分。(三)、 考勤1、 員工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的考勤規定,嚴格執行用工單位的請假制度;否則將按照用工單位的有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2、5、公司人員標準工作時間l 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為9:0018:00;l 午餐及午休時間為12:0013:00;3、公司人員簽到、簽退管理l 公司員工每個工作日早9:00前簽到;每個工作日18:00后簽退,員工未在規定簽到時間之前簽到視為遲到,未在規定簽退時間之后簽退視為早退;l 公司員工每個工作日早9:00前簽到;每個工作日18:00后簽退,員工未在規定簽到時間之前簽到視為遲到,未在規定簽退時間之后簽退視為早退;l 員工只能本人親自到指定地點簽到、簽退,不允許代替他人或請他人代替簽到。 4、公司人員休息日規定l 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l 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公司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6、可與員工協商臨時安排員工加班,加班的員工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加班報酬;5、遲到、早退、曠工管理l 遲到、早退2次以下(含2次),口頭警告一次;l 遲到、早退2次以上書面警告一次;l 遲到、早退30分鐘,不足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的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并給予嚴重警告;l 曠工。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或者請假未獲批準而擅離崗位均視為曠工。(四)、 請假制度1、員工請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獲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和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并至少提前1天交到人力資源部。如遇突發事件需臨時請假,須在第一時間和部門主管取得聯系,并告知原因,待假滿返崗后第一時間補填請假申請單。2、公休假l7、 員工依法享有法定假期,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國際勞動節、中秋節、和國慶節;l 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3、事假l 員工因私事需要請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l 事假期間無薪酬。4、病假l 病假原則上需事先申請,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須第一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事發第二天中午12:00前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l 病假須向人力資源部出具市級醫院診斷病歷卡、休息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5、婚假l 符合法定年齡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享受連續3天帶薪假期;l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如屬國家規定之晚婚年齡時8、結婚,則可獲得連續10天帶薪晚婚假期(該十天包括節假日、休息日)。l 申請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1年內提出,并且一次性連續休假,不得分段休假。 6、產假l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難產的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l 產假屬于帶薪假,產假結束后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l 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均按病假處理。7、喪假l 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去世,可享受3天帶薪喪假;l 員工的旁系親屬去世,可享受1天帶薪休假;l 喪假需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四、培訓(一)、培訓1、培訓目的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工9、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2、上崗培訓(指員工到崗后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l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l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l 崗位應知應會;l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l 本公司規章制度。3、在崗培訓l 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l 在崗培訓可采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l 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評核的依據。五、紀律及處罰規定為維護公司紀律及保證任務的完成,并強化員工敬業精神,特制定10、本獎懲辦法。(一)、一般違紀行為 員工如犯有一般違紀行為2次,將受到口頭警告,并要求其簽收口頭警告記錄:l 一個自然月內無故遲到、早退2次;l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輕微;l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l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l 攜帶公司規定不得帶入工作場所之物品進入工作場所,情節輕微;l 因個人過失致工作發生錯誤,情節輕微;l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l 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情節較輕;l 隨便吐痰、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l 未經批準使用不屬自己使用范圍之外的儀器設備等;l 工作態度不認真,發生輕微責任事故;l 下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l 著裝、儀表、禮11、儀、言行不符合員工行為規范;l 不按工作時間表或分派的任務進行工作;l 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其他行為。(二)、較重違紀行為員工如犯有較重違紀行為將受到書面警告,并要求其簽收書面警告記錄:l 一個自然月內無故連續遲到、早退2次以上或曠工1次;l 托人簽到或代人簽到;l 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情節嚴重;l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處理嚴重不當且未申報正當理由;l 在工作時間內未經主管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較重;l 未經申請許可擅自安排外人進入辦公區;l 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l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l 未經上級主管同意,12、擅自換班、調班;l 工作時間喝酒;l 未經允許動用公司車輛辦私事;l 陽奉陰違,故意消極怠工;l 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種鑰匙,即使未造成損失;l 故意不服從上級的指示;l 提供虛假的醫療證明;l 在一年內,員工如犯有二次一般違紀行為。(三)嚴重違紀行為 如犯有嚴重違紀行為,員工將被勒令暫停工作二日,在此期間工資不發,公司將于調查后作出最終決定。如經過公司調查,員工的嚴重違紀行為無正當理由,公司將立即辭退員工,并不支付任何賠償金,并根據不同情況要求其賠償:l 全月累計曠工4次或連續曠工2日者;l 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者;l 散布謠言,致使公司蒙受嚴重不利者;l 惡言中傷其他員工、在公司范圍內爭13、吵、罵架、聚眾鬧事、互相毆斗者;l 污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上級、同事者;l 拒絕主管人員合理調遣、指揮并有嚴重侮辱或恐嚇之行為者;l 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l 利用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l 工作時飲酒滋事,攜帶毒品者;l 在公司內有傷風化行為,情節嚴重者;l 隱瞞或偽造履歷,致公司誤信而受損者;l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被公安司法部門拘留審查有罪或被判有期徒刑者;l 偽造、編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l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做任何有損公司權益,情節嚴重者;l 有利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或收受賄賂,經查明屬實者;l 偷竊或非法占有公司或其他員工的財物,無論價值多少;l 向公司的競爭者或其他14、任何機構泄漏保密信息;l 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攜帶槍支、炸藥或其它危險物品;l 偷竊、涂改、偽造公司檔案、資料、各種原始憑證、原始記錄及重要文件者;l 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他人財物者;l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影響公司聲譽或利益,或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l 在一年內如犯有二次一般違紀行為和一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者;l 在一年內犯有二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者。(四)、處罰程序l 任何違紀處分,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進行;l 口頭警告,由部門主管決定,并填寫“違章違紀單”,交人力資源部存檔;l 書面警告,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決定,并填寫“違章違紀單”,交人力資源部存檔;l 辭退決定,由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作出,由15、總經理批準;l 最終處分決定一旦作出,員工必須在處分決定上簽字確認,如員工不簽字,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人員將以掛號信或其他法定形式送達員工,處分自送達之日起生效;l 任何處分決定均須歸入員工在企業的內部檔案中,并可根據員工的表現決定是否歸入人事檔案。六、辭職與解聘(一)、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以上,以書面形式申請。試用期內的員工辭職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申請。(二)、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并且符合辭退標準時,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后,可以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其支付經濟補16、償金:l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l 非試用期內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l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四)、交接員工無論何種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均應辦理移交手續。逾期不交接或交接不清導致公司財物缺少、損壞,以及使公司蒙受其他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及違紀責任。員工在離職前應就下列事項分別辦理交接,并填寫離職審批單、工作交接單交人力資源部:l 所經營的公司財物(含公司發給個人的裝備和工具等);l 向公司借取的個人預支款;l 應辦未辦及己辦未了的事項;l 所經辦業務項目之辦事細則;l 所經辦業務之各項資料(包括公文、圖書、技術資料等);附則 (一)、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二)、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有限公司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