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勞動合同晉升考績退休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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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事勞動合同、晉升考績、退休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勞動人事管理制度一、 總則 1、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督職權,并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并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簽。 二、聘 用1、對缺崗和預算招2、聘名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注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后,由人事部辦理。3、人事部查閱人才信息庫存或發布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歷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于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并注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系。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面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閱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3、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歷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并辦理相關手續。 三、勞動合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制下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或新聘人員4、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須在一周前通知對方。 5、新聘人員試用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試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實、報總裁批準后予以轉正或解聘。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四、 晉升 1、公司對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對擬晉升的聘任人員由人事部根據總裁辦公會意見組織考核鑒定,并將考核結果報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 2、公司對某些空缺的干部崗位適時推行競聘上崗。通過公開崗位、公開要求,推行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專業特長的干部崗位,由人事部根據總裁意見,直接辦理聘任試用手續。 五、 調配 1、調配系指船員在公司所屬船舶內、及船岸之間的調動,5、或船、岸工作人員部門內部的崗位變動。 2、高級船員的調配由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3、普通船員在公司船舶間的調配由主管部門或船舶提出建議,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批準。 4、船岸之間、岸基工作人員的調配由部門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5、調配時應填寫“崗位調配表”。6、人事部根據總裁審批意見下達調配通知。 6 解聘 1、員工有正當理由可申請辭職,要求辭職的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人事部批準后,船舶或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 2、辭職的員工如6、受過公司出資培訓的,需按規定賠償公司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若員工未能按勞動合同規定而擅自辭職,公司不發給任何書面證明并按有關規定索賠一定的損失費。 3、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崗位的員工、以及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用人部門應提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人事部批準后予以辭退。 4、辭職、辭退員工必須在離開公司前交清工作和辦妥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5、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超過國家規定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7、六個月,五年以上的為九個月)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辭退。 6、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七、考績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人事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或平衡,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當月效益系數的發放標準。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統一組織年終綜合考核。 3、年終綜合考核采取個人書面述職(總結)、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本年度評選優秀員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據。 4、對考核不適任的員工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內部崗位調整,如不服從調整或調整后仍不適任應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八、培訓 1、8、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門和船舶定期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不得拒絕參加。 2、船舶應在每年底根據主管機關的規定、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分別向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訓需求,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審核后分別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輪機部、駕駛部、酒店部,及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3、岸基其余部門在每年底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4、人事部根據各部門和船舶的培訓需求編制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報分管總裁和總裁審批后由各部門和船舶實施。 5、船員適任證書和各類專業考證培訓按主管機關的規定執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資的臨時性培訓,各需求部門必須提9、出書面報告,經職能部門和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后方可執行;各部門、三船、人事部均應建立健全培訓臺帳。 九、 退休 1、公司員工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者,應辦理退休。 2、對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經總裁批準,可簽訂“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返聘使用。 十、 臨時工的管理 1、船舶開航期間可聘用少量的臨時工,臨時工的崗位、名額由酒店管理部確定,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 2、駐船經理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確定的名額內提出招收臨時工的報告,并注明擬安排的崗位,經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準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臨時工。 3、駐船經理必須將所招收的臨時工的個人資料、指定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及時報船長、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備案。4、駐船經理必須安排專人對所招收的臨時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員工手冊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以達到上崗標準。 5、公司對臨時工實行定崗培訓、定崗使用,原則上不予調配,以保證人員素質。 十一、 附 則 1、本制度應用中的問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公司在適當時間再作補充規定。 3、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4、對違反本制度者,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視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