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招聘解聘及工資待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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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事招聘解聘及工資待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使本人事作業(yè)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統(tǒng)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jù)本制度辦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3、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guī)定,或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 4、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辦理或修訂之。 二、招聘及解聘12、用人部門根據(jù)需求向人事部提出招聘需求;招聘需求中應詳細說明招聘原因,擬招聘人員的崗位、職責、人數(shù)、能力要求等,報人事部審核確認,審核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由人事部實施招聘。2、人事部對所有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人事部等人參與面試,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人事部負責人初步面試,由用人部門負責對面試合格者復試,主要對應聘者的崗位專業(yè)技能、團隊合作精神等進行考察。對于合格者,核實無誤后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批后,通知被錄用人員前來報到并做入職登記,后通知用人部門接收。3、凡是由內部人員推薦入職者,均需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后方可做入職登記隨后上崗,否則視為入職無3、效,在職或離職均無工資無績效。4、凡是個人原因離職者,均由各部門負責人報人事部審核確認,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由人事部實施解聘。5、凡是經各部門負責人考察確認解聘者,均由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報人事部審核確認,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由人事部實施解聘。6、錄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入職員工登記表。、保密協(xié)議。、其它必要的證件。7、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貪污、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因品行惡劣,曾被執(zhí)法單位和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8、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xié)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9、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三、工作守則 1、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通告及公告。2、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yè)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5、,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yè)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員工在作業(yè)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員工應團結協(xié)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yǎng),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6、歸屬感。 、按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3、公司辦公室工作時間:08:0017:30(冬季) 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設備模具部、后勤部及成品發(fā)貨部工作時間為07:0019:00;生產車間實行兩班倒制度,甲班工作時間07:0019:00,乙班工作時間19:0007:00。4、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5、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6、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遲到、早退。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7、遲到。 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曠職(工)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獎金。 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fā)給資遣費。 四8、工資待遇及福利 1、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yè)的維持與發(fā)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工資組成包括基本工資、崗位補貼及獎金等,具體情況依據(jù)各部門各崗位各工種劃分。3、月薪工資在次月25日左右發(fā)放現(xiàn)金。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4、公司為一般員工繳納社會保障保險,其費用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5、公司可為員工臨時安排住房(外地戶口或市內交通不便者)。 五、請假及休假員工請假和休假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休假情況暫不做說明。六、加班 1、人員加班的認定應以部門負責人認定,以書面形式報經理簽字后確認加班9、,加班時間依照員工打卡時間和書面形式的簽字認定中的加班時間綜合考慮后認定。加班費的計算:需要在以上的書面形式中確定。 2、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3、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七、其他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工作時間做與本崗位無關事務者。、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不按規(guī)定穿著或佩帶規(guī)定上班者。 、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10、殊交辦任務者。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公司明文規(guī)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yè)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一日及以上者。 、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guī)范,影響公司聲譽者。、其它重大違反規(guī)定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yè)務11、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惡劣者。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在公司內賭博者。 、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故意泄露公司營業(yè)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參加非法組織者。 、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其它違反法令、規(guī)則或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公司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