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檔案材料送交歸檔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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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事檔案材料送交歸檔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各單位送交人事檔案材料時需填寫收集干部人事檔案度材料登記冊,詳細填寫送交材料的單位、干部姓名及材料名稱、形成時間等信息。如送交工資材料時,需在干部姓名及材料名稱一欄中寫明送交材料為調整崗位工資表或調整薪級工資表。2、人事檔案材料送交歸檔范圍(1) 、履歷材料:各單位新招錄、調入人員時均需要填寫干部履歷表。(2) 考察、考核、鑒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發事件和重大任務中的表現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記表,援藏、援疆、掛職鍛煉等考核材2、料;工作調動、轉業等鑒定材料;后備干部登記表(提拔使用后歸檔)等材料。(3) 、學歷學位材料: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中專畢業生登記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黨校、軍隊院校報考登記表,入學考試各科成績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記表,專家推薦表;學生(學員、學籍)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授予學位的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黨校學歷證明;選拔留學生審查登記表等參加出國(境)學習和中外合作辦學學習的有關材料;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授權單位出具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等。(4) 、職業(任職)資格材料: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或職業(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材料3、。(5) 、評(聘)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材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申(呈)報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等材料。(6) 、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整黨工作、黨員重新登記工作中民主評議黨員的組織意見,黨員登記表,黨支部不予登記或緩期登記的決定、上級組織意見;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組織審批意見及主要依據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材料;退黨、自行脫黨材料;恢復組織生活(黨籍)的有關審批材料;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愿書; 加入或退出民主黨派的材料。(7) 、表彰獎勵材料:縣處級以上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等予以表彰、嘉獎、記功和授予榮譽稱號的4、審批(呈報)表、先進人物登記(推薦、審批)表、先進事跡材料;撤銷獎勵的有關材料等。(8) 、涉紀涉法材料: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意見,上級批復,核實(調查、復查)報告及主要依據與證明材料,本人對處分決定的意見、檢查、交待及情況說明材料;解除(變更、撤銷)處分的材料;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法院刑事判決書、裁定書;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沒收違法所得、收繳非法財物、追繳違法所得等的行政處理決定等。(9) 、招錄、聘用材料:錄(聘)用審批(備案)表;選調生登記表及審批材料,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應征入伍登記表,招工審批表;取消錄用、解聘材料。安置、退(離)休材料:干部任免審批。(105、) 、任免、調動、授銜、軍人轉業(復員)表及相應考察材料;干部試用期滿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公務員調任審批(備案)表,干部調動審批材料;援藏、援疆、掛職鍛煉登記(推薦)表;授予(晉升)軍(警)銜、海關關銜、法官和檢察官等級審批表;軍人轉業(復員)審批表;退(離)休審批表等材料。(11) 、辭職、辭退、罷免材料:自愿辭職、引咎辭職的個人申請、同意辭職決定等材料,責令辭職的決定,對責令辭職決定不服的申訴材料、復議決定;辭退公務員審批表、辭退決定材料;罷免材料。(12) 、工資、待遇材料:新增人員工資審批表、轉正定級審批表,工資變動(套改)表、提職晉級和獎6、勵工資審批表或工資變動登記表,工資停發(恢復)通知單;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材料;解決待遇問題的審批材料。(13) 、其他材料: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派遣證),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公務員申訴處理決定書(再申訴處理決定書、復核決定),再生育子女申請審批表等有參考價值的材料。(14) 、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中涉及的其它材料。3、 人事檔案材料送交歸檔要求(1) 、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制作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機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并履行送交手續。 (2) 、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審核歸7、檔材料,重點審核歸檔材料是否辦理完畢,是否對象明確、齊全完整、文字清楚、內容真實、填寫規范、手續完備。(3) 、歸檔材料填寫不規范,手續不完備,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和入黨時間等與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門應當重新制作,補辦手續,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改(或出具組織說明)并加蓋公章。(4) 、歸檔材料一般應當為原件。證書、證件等特殊情況需用復印件存檔的,必須注明復制時間,并加蓋材料制作單位公章或干部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4、在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工作中,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和干部本人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并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任何借口涂改、偽造檔案材料。 (2)不準將應歸檔材料據為已有或者拒絕、拖延歸檔。 (3)不準將本規定所列歸檔范圍之外的材料擅自歸檔。 (4)不準將虛假材料和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歸入檔案。 (5)不準私自、指使或者允許他人抽取、撤換或銷毀檔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