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用工及人事工作規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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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勞動用工及人事工作規范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則2第二章 員工聘用3-4第三章 考勤管理4-5第四章 試用與轉正6第五章 勞動合同7第六章 離職管理7-10第七章 社會保險及暫住證10第八章 休假 10-12第九章 招調管理 12-13第十章 附則 13附件 14-18第一章 總則一、為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利,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促進公司的發展,根據國家勞動法和深圳市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三、公司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規,依法2、實施勞動用工管理,與員工建立正常、和諧的勞動關系。第二章 員工聘用及辭職辭退四、公司聘用員工,堅持以下原則:(一)精簡、高效的原則:在合理設置機構,做好定崗、定員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聘用員工,避免盲目濫聘,出現人浮于事的現象;(二)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高標準選取人才,聘用有敬業精神、專業技能、實踐經驗的員工,把德能兼備的人員安排到管理崗位,建立起一支能適應市場競爭需要的員工隊伍;(三)激勵機制原則:對員工實行考核、獎懲與晉升制度,并為優秀員工落實招調指標,解決戶口問題。五、招聘計劃的提出(一) 公司副總以上含副總人事任免應由董事會商討決定。(二) 部門經理級別招聘計劃由主管副總提出報3、總經理審批。(三) 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招聘計劃應根據實際情況由本部門經理提出,由主管副總審批。(四) 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對在職員工進行考核考評。根據考核考評情況提出對員工的待遇調整,職務升降或免除。六、公司招聘員工時,必須進行素質考評與專業技術考核。七、招聘員工分初試、復試兩次進行:(一) 初試:由行政部主管或陪同招聘部門經理(主管)進行;(二) 復試:由各部門經理(主管)陪同總經理進行,做出考核及評定。八、員工的錄用權屬總經理,各部門經理(主管)有建議權。九、應聘人員經面試及體檢合格后,按照公司錄取通知確定的日期、地點、親自辦理入職手續,并提交下列資料:(一) 本人最近一寸彩色照片兩張;(二)4、 區級以上醫院的入職體檢表;(三) 學歷證書、身份證、職稱或資格證書,交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四) 職位有深戶要求的,需同時交驗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五) 職位要求有擔保的,擔保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在辦理入職手續當日來公司辦理擔保手續;(六) 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或離職交接手續證明;十、員工入司時必須如實填報人事資料,不得瞞報或虛報,并簽名以示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十一、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時間自入職之日起計算;十二、試用期及轉正 擬錄用員工需要經過試用期,一般不應超過3個月,試用期內由人事部和就職部門出具考查報告,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十三、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5、完成如下相應交接后方可離職:(一) 業務交接包含電子資料、紙介資料,一般應由其直接主管負責接管,接管后再由部門經理分配至其他業務人員。(二) 辦公用具及文檔交接,由行政部負責接管核對。(三) 賬務交接,辭職人員需在離職前清償所有公司賬務。如業務人員辭職,存在客戶未收貨款的,擬離職人有義務在保證貨款的安全后方可離職,當存在不確定性的回款的情況時,公司有權利采用延緩發放薪資或其他所得等手段,做出適當質押。(四) 對于辦理完相應辭職手續的員工,未發放工資將按照公司統一規定的工資發放日發放,其在職期間主導的業務提成將在貨款回收后安排發放。第三章 考勤管理 十四、本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6、午工作。具體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周六上午9:0012:00工作。因故需要調整時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十五、員工每日必須在考勤表上簽到,不得找人代簽,不得弄虛作假。 十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內到崗者,不必計算遲到,超過5分鐘(不含5分鐘),15分鐘以內的按遲到論處,每次罰搞衛生一天,遲到時間超過15分鐘(不含15分鐘)的按事假扣工資; 十七、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經理(主管)批準。未經批準,不到公司報到即外出辦理業務的,根據具體情況遵照以上規定處理; 十八、工作時間終止前下班者,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視為早退; 十7、九、早退者,不到半天的以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的以曠工1天計; 二十、請假的程序及審批按如下辦理: (一)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交相關領導審批,經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方視為有效,特殊情況無法辦理的,須至少提前2小時電話向領導申請,并于上班后2小時內補辦手續; (二)員工請假需提前申請,請假兩天以下(含兩天)的,須提前1-2天申請,請假兩天以上五天(含五天)以下的,須提前3天申請,請假五天以上十天(含十天)以下的,須提前一周申請,請假十天以上的,須提前十五天申請,特殊情況無法按規定提前申請的,須向有關領導說明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三)員工請假兩天以下(含兩天)的由部門經理(主管)8、批準,請假兩天以上須由部門經理(主管)審核,交總經理審批; (四)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的請假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五)因事必須本人親自處理的情況下方可請事假,辦理病假的請假手續須提供醫院開具的請假單,辦理有薪假期的請假手續須提供有效的證明資料(如結婚證等),不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的,一律以事假扣發工資; (六)經審批的請假單交由行政部備案,以作考勤統計之用;二十一、未按上述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無故缺勤的,一律以曠工計扣工資; 二十二、除產假外,若請病假連續時間超過1個月后,仍無法上班的,必須說明原因并提供病歷及醫院開具的證明,才予請假; 二十三、一年內請事假連續一個月或累計兩個月以上者9、,一律做自動離職處理; 二十四、員工工資扣減規定參照工資分配方案執行。 二十五、員工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時,不進行考勤; 二十六、公司正式通知時間的會議、培訓及集體活動等進行考勤管理; 二十七、代他人簽到的,雙方均以曠工1天扣發工資,并做辭退處理; 二十八、員工上班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達十次(含十次)以上的,除每次扣薪外,做辭退處理; 二十九、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除每次扣薪外,做辭退處理; 三十、提供虛假醫療證明者,一經查明,做辭退處理;第四章 試用與轉正三十一、公司對被錄用的員工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開始三天內須提交試崗小結,試用期開始一周內進行10、培訓考核,并由部門領導簽署考核意見;三十二、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及業務能力特別優秀或顯著的,可縮短試用期,具體由部門經理(主管)申報,行政部審核,總經理審批;三十三、員工在試用期間不能達到工作要求,但本人愿意延長試用期的,可由員工本人申請,部門經理(主管)及行政部審核,總經理審批;三十四、試用期延長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三十五、員工試用期結束前,可按如下流程辦理轉正:(一) 員工須試用期結束之前七個工作日向部門經理(主管)提交書面“轉正申請報告”,并填寫“轉正申請表”(見附件一),交部門經理(主管)審批;(二) 各部門經理(主管)須認真對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及態度做出評定,并在“轉正11、申請表”簽署意見,最遲于該員工試用期結束之前五個工作日將“轉正申請表”交行政部;(三) 行政部須對員工在試用期的行為規范、績效考核等做出說明,并簽署意見,最遲于該員工試用期結束之前三個工作日將申請表交總經理;(四) 總經理對員工是否可以轉正簽署審批意見,于試用期結束前一個工作日將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案;(五) 行政部負責將申請結果反饋給員工;三十六、公司于轉正到期之日與獲批準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須按行政部要求在五個工作日內提交照片、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以便行政部及時為員工辦理社保、暫住證等;三十七、轉正申請未獲批準而同意延長試用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的,員工于延長試用期結束前按上述流程申請轉正12、;三十八、轉正申請未獲批準,且未同意延長試用期的,公司將做辭退處理;三十九、轉正申請表由行政部負責保管,與員工的人事檔案一同存放。第五章 勞動合同四十、被錄用的員工必須與公司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四十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四十二、勞動合同期滿,即告終止。如雙方需續簽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進行。四十三、勞動合同分兩種:具有深圳市戶口的員工采用深圳市勞動合同,非深圳戶口的員工采用深圳市勞務工勞動合同。四十四、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一至兩年,關鍵崗位或深圳市戶口的員工,可適當延長,通過公司13、招調解決戶口的員工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應超過三年。四十五、肩負公司重要職務,或熟知公司經營秘密的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同時與公司簽訂公司保密協議第六章 離職管理四十六、本制度規定的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及終止合同;辭職:員工自愿解除勞動合同并辭去有關職務;辭退:指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終止合同:指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雙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并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四十七、辭職申請:(一) 正式員工(包括普通員工及部門主管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辭職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辭職的,公司有權扣除其一個月工資;(二) 試用期員工(包括普通員工及部門主管以上級別14、的管理人員)須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視其具體工作情況安排交接工作;四十八、員工因求學、考取國家公務員或出國定居等,可以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應予批準,但仍需按本制度中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四十九、除以上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員工在合同期內不得隨意辭職,公司必須嚴格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及員工隊伍的穩定性。五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須提前通知,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的;(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四)不服從公司對其工作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的;(五)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有偷竊行為的;(六)工作態度惡劣,嚴15、重損害公司聲譽的;(七)對待工作及公司不誠實,個人誠信度差,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八)泄露公司經營秘密,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的;(九)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和信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十)有非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十一)提供一切虛假資料的;(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五十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應支付員工一個月的補償金:(一)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仍未痊愈或已痊愈但不能從事原有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的;(二) 不能勝任工作,效率低,屢出事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16、勝任工作的;(三) 公司因經營困難而出現富余人員需裁員的;(四)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五)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五十二、有下列情形的,公司應發給員工經濟補償金:(一) 由公司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二) 依本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的;五十三、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一) 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發。(二) 月工資以勞動合同解除前三個月的平均值計算;(三) 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五十四17、員工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準或暫不準辭職或調出本公司:(一)從市外招聘、調入本公司并遷入戶口后服務不滿3年的;(二)從市內調入本公司并與公司簽訂了固定勞動合同的;(三)任職期間擔負著公司重要職務,辭職或調出會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四) 其它原因不宜辭職和調離的。五十五、終止合同:(一) 終止合同公司無需給員工發放經濟補償金;(二) 屬終止合同的情況員工仍須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五十六、員工的辭退與辭職,均需辦理離職手續,做好業務工作和有關資料的交接工作,清還財物、證件等。五十七、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一) 員工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單”(見附件二),獲部門經理(主管)及總經理批準,辦理交接18、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二) 部門經理(主管)根據員工的工作繁簡程度及責任大小確定其離職生效日期(即辦理交接手續的日期),并交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的直接交總經理審批;(三) 經部門經理(主管)及總經理審批后的“離職申請單”交還員工本人,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員工須將“離職申請單”交還行政部,行政部負責存檔保管;(四) 離職申請人于離職生效日期當日憑經審批的“離職申請單”辦理離職交接手續,離職生效日之前,員工仍需在本崗位盡職工作,服從領導安排,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五) 交接順序須按申請單中的排列順序進行,特殊情況可提前辦理;(六) 交接部門經辦人須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仔細填寫交接情況,19、無交接情況的應在申請單中填寫“無”;五十八、社會保險:員工于每月15日(含15日)前離職的,當月不予繳交社會保險15日之后離職的,當月仍予繳交社會保險費,其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中扣除;五十九、檔案:(一) 普通員工的檔案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調出,公司不為其保管檔案,有特殊情況需寄存公司的,經總經理同意,最多可為其保存不超過90天;(二) 對于肩負著公司重要職務,熟知公司經營機密或通過公司招調解決戶口的員工,必須在離職六個月后才能調走檔案,但最多不超過一年;六十、工資:(一)“離職申請單”內所有內容填寫完畢,方視為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公司準予發放工資,未交接完畢而私自不上班者,不予發放工資,且公司有20、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除名處分;(二)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須將招商銀行卡號提供給公司財務部,財務部負責將工資于離職的次月工資發放之日存入銀行卡。(三)離職員工有提成的,其提成部分在財務部確認貨款回收,訂單無違規操作后可計提,于離職的次月工資發放之日存入銀行卡。第七章 社會保險及居住證六十一、公司聘用的員工,均要依法辦理用工手續、暫住手續。六十二、凡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必須依法)為其辦理用工手續、居住證及社會保險手續。六十三、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分個人繳交部分及公司繳交部分,屬個人繳交部分的應在員工的月工資中扣除;六十四、辦理社會保險需提交的資料:(一) 未在深圳地區參保,無社??ǖ?1、需提交:1、個人最近一寸彩色照片一張;2、身份證復印件;(二) 已在深圳地區參保并持有社??ǖ闹恍鑼⑸绫L柦恍姓考纯桑涣濉⑥k理居住證需提交的資料:(一) 專用居住證照片一張;(二) 身份證復印件一張;(三) 女員工需提交計劃生育證;第八章 休假六十六、員工可享有國家法定假日六十七、國家法定假日的休假及調休根據國家安排及公司情況另行通知;六十八、全體員工可享受有薪受災假期如下:(一) 因臺風、火災、住宅財物被盜失較大者視情況給予0.5-5天;(二) 因臺風、暴雨、交通停頓而造成無法上班者視情況給予數小時-1天;六十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期:(一) 年假: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按照國家規22、定享受年假;(二) 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七天(含周六、周日)的有薪假期;(三) 產期:1、生育:(1)女員工可享有三個月的有薪分娩假。(2)男員工給予5天(含周六、周日)的產期看護假。2、人工流產:經醫院證明自手術之日起可享有1-7天(含周六、周日)有薪假期;3、節育措施:去醫院進行節育手術或是上環等,經醫院證明自手術之日起可享有1-7天(含周六、周日)有薪假期。(四)喪假:為父母、配偶、祖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服喪:1-3天(含周六、周日,省外不包括路程)。 七十、員工休假(含有薪假、病傷假、事假)期間的人員替補機制:(一) 銷售部:1、業務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商務工作(指報價、談價)23、由其部門主管領導負責處理,其他詢價下單、做銷售單、送貨單及銷售合同等工作由客服專員負責協助處理,審批流程不變; 2、銷售部主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商務工作(指報價、談價)由銷售部經理負責處理,其他詢價下單、做銷售單、送貨單及銷售合同等工作由客服專員負責協助處理,由總經理負責審批;3、銷售部經理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商務工作(指報價、談價)由銷售部主管負責,其他詢價下單、做銷售單、送貨單及銷售合同等工作由客服專員負責協助處理,由總經理負責審批;(二) 采購部:1、采購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所有工作由采購部主管進行處理,審批流程不變;2、采購部主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所有工作由采購員進行處理,審批工作由總經24、理負責;(三) 財務部:1、財務部主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所有工作由會計進行處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協助,審批工作由總經理負責;2、會計人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所有工作由財務部主管進行處理,審批流程不變;3、倉庫主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工作由倉管員及司機共同處理,財務部主管及總經理助理負責提供協助及管理,審批工作由總經理負責;4、倉管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工作由倉庫主管及司機共同處理,審批流程不變;5、司機休假期間,根據實際情況另做安排;(四) 行政部:1、行政部主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工作由總經理助理進行處理,行政文員負責協助,審批工作由總經理負責; 2、行政文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工作由行政部主管進行處理25、,審批流程不變;(五) 客戶服務部:1、客服專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工作由同部(IC部或LED部)的其他客服專員進行處理,若無其他客服專員在職,則由客服主管或公司指定的負責人(銷售部經理)負責處理,審批流程不變;2、技術支持人員休假期間,其負責的工作由同部的工程師進行處理,客服主管或銷售部經理負責協調與管理工作,審批流程不變; 3、客服主管休假期間,其工作由客服專員及技術支持人員共同處理,銷售部經理負責協助部門管理工作,審批工作由總經理負責(六)總經理助理:休假期間,其所負責的事務性工作由行政部主管及財務部主管共同處理,其負責的系統管理工作由總經理處理,審批工作由總經理負責;(七)總經理:外出期26、間,由總經理助理行使對公司所有事務的審批權及文件簽署權;第九章 招調管理七十一、招調對象:(一)入司工作兩年以上,德、能、勤、績符合公司要求的在職員工;(二)公司發展所急需的高級人才;(三)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為公司創造了一定經濟利益的人才。七十二、招調時必須與公司簽定至少3年期限的勞動合同。七十三、招調時按規定必須向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如增容費等)由員工自負。七十四、凡要求公司招調的員工,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見附件四)及承諾書(見附件五),交部門經理(主管)及行政部審核,總經理審批。七十五、公司行政部全面負責招調工作,有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精通國家及深圳市勞動管理法規,嚴格執行招調工紀律,27、做好招調工作。第十章 附 則七十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并監督其實施效果。七十七、本制度未盡事項,依照國家勞動法和深圳市有關勞動法規、法令處理。七十八、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附件一:轉正申請表 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部 門職 位入職時間申請情況: 轉正 延長試用期部門經理(主管)意見: 簽字:行政部意見: 該員工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工資為 元,轉正工資應為 元。 簽字:總經理審批意見: 自 年 月 日起工資按 元/月發放。 簽字附件二:離職申請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姓 名部 門入 職 日 期預定離職日期離職原因: 辭職 原因: 辭退 終止合同部門28、經理(主管)意見離職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總經理審批意見工作交接情況交接部門交接情況經辦人簽署員工本部門(須附交接清單)財務部借款:貨款回收情況:其它:行政部辦公用品:人事檔案:其他:社會保險繳至 年 月工資結算至 年 月 日附件三:交 接 清 單項目: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交接人: 接交人: 部門經理/監交人:日期: 日期: 日期:附件四:戶口指標申請表部 門姓 名年 齡入職時間職 位學 歷申請招調形式 招工 調工 其他申請理由:(工作業績、工作表現)部門經理(主管)意見:行政部意見:總經理意見:附件五:承諾書本人 (身份證號: ),由于向公司(XXXXX公司)申請將戶口調入深圳,現作出承諾如下:1、戶口調入后,本人將在公司繼續工作至少三年以上;2、若戶口調入后,本人在公司服務未滿三年,每提前一年辭職,本人支付5000元做為對公司的補償金,不滿一年按一年計,不滿半年按半年計;3、本人在職期間,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所有條款;4、辦理招調時所需向相關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如增容費、辦證費等)由本人自行承擔;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公司與本人各持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