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人事招聘錄用及薪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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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產公司人事招聘錄用及薪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和使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公司原有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本公司自身特點和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人員編制第二條 公司組織機構設置由綜合管理部提出方案,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總經理簽批,呈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第三條 公司人員編制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提出計劃或方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呈報公司董事會審核。計劃內的人員編制變動,由公司總經2、理辦公會審核,總經理批準;超出計劃的變動,需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第三章 招聘與錄用第四條 各部門/單位依據人員編制,提出增員申請,由部門經理填寫員工增補申請表,報綜合管理部核查,經主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核準后,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組織招聘。第五條 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初試:面試人員填寫工作申請表,由綜合管理部門和申請部門經理共同主持,由申請部門經理在面試評估表填寫面試意見,并以如下規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A、拒絕錄用;B、存檔備用;C、參加復試。復試:對初試合格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經理級或重要崗位人員應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面試。綜合管理部和申請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3、甄選,并確定待聘人選。第六條 對于決定錄用人員,綜合管理部根據用人申請部門確定的上崗時間,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最高學歷正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職稱復印件;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張;上一家公司職級證明;體檢合格表;離職證明;駕照復印件;上崗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暫住證復印件;其他必要的文件。第四章 聘任管理第七條 高、中級管理人員的任命(一)公司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后,由董事長聘任;(二)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副總監和總工程師由總經理提名報公司董事會審批、聘任;總會計師由董事長提名報公司董事會審批、聘任。(三)部門經理、副經理4、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審核,董事長批準聘任;(四)經營性公司(如物業公司)的經理、副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核,董事會審議,董事長批準聘任。第五章 轉正第十二條 試用期從辦理完入司手續后上崗之起計算,期限原則上為三個月,另有批準的除外。如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需要延長試用期的,可適當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總長度不應超過六個月,如試用六個月后仍無法達到崗位要求的,則予以辭退。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經理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表現、工作績效,填寫轉正審批表,對員工進行考評并簽署轉正意見,經綜合管理部審核,主管副總審批,總經理簽字給予轉正。第十四條 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75%發放,轉正后薪資按全額發放,5、另有批準的除外。職務試用員工(其試用期原則上為三至六個月)轉正后的薪資按新職務進行調整。第六章 薪資福利第十五條 公司遵循個人收入保密原則。除公司總經理和綜合管理部授權的主要管理者外,任何員工無權得知其他員工的收入。員工如對本人當月收入發生質疑,可向綜合管理部或財務部主管查詢。禁止相互打探、傳告和議論收入情況。公司有權開除違反收入原則的員工。第十六條 員工月收入的構成工資 =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 + 崗位工資 + 績效工資)+ 通訊補助 + 誤餐差補 缺勤扣薪 個人應繳納各項保險(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所得稅應發工資三要素比例是:員工是基本工資40%;崗位工資40%;績效工資206、%。 經理是基本工資40%;崗位工資30%;績效工資30%。第十七條 工資級別員工的工資按照不同職位分成AG七個職等,每個職等分7個職級,共計49級。決定員工工資級別的因素:(一)入司時員工工作的職位、職務,及具備的與應聘職位有關的資質,包括基本素質、學習經歷、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技能。(二)員工入司試用期滿后,試用期考核結果不同,工資的級別也會在相應的一個范圍內有所區別。(三)入司后員工歷年的工作業績。第十八條 誤餐補助+通訊補助(一)公司的誤餐補助標準為300元/月; (二)公司的通訊補助標準依據崗位確定數額。第十九條 工資計算時間及支付日期工資的計算時間自上月24日起至當月23日止,工資應7、不晚于當月最后一日前支付。第二十條 新員工、離職員工的工資(一)新進、離職員工的工資:按其該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被錄用后未滿5個工作日(含5日)被公司辭退或未滿5個工作日(含5日)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二)離職員工的工資,一律于下月隨同公司其他員工一起結算,特殊情況需綜合管理部與財務部門主管簽字、經上級主管批準方可提前支付。 第二十一條 工資調整(一)日常員工工資的變動,應由員工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并陳述理由,報公司綜合管理部審定,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二) 職位變動的工資調整,員工工資隨職位變動而變化,薪資標準按所任職務上、下調整。 第二十二條 福利的構成(一)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包括養8、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二)每個工作日中午免費提供工作餐;(三)為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根據自身盈利情況,設立專門的娛樂與慰問基金(包括生日金、喪葬撫恤)。基金項目適用范圍金額(人民幣)喪葬撫恤所有正式員工300生日金所有正式員工100(四)有薪假期(包括年假、婚假、孕檢假、產假、陪產假、喪假等)。 (五)為離家遠的員工免費提供住宿。第六章 人員異動第二十三條 人員異動包括人員調轉、職務晉升或降低。人員調轉是指員工跨部門的崗位變動。職務晉升或降低是指跨部門的職務變動。第二十四條 人員調轉需填寫調動審批單辦理調轉審批手續,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被調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調入部門報到9、上班。如因職務變動需跨部門調動,則須憑職務變動的依據(如任命、決定、決議等)辦理調動手續,與原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原職務為副經理及以上級別的人員還需進行離任審計。第七章 員工考勤 第二十五條 工作時間。(一) 公司作息制度: 1、正常班作息時間: 8:3012:00 13:00-17:30 2、各部門經理可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適當安排值班、加班和倒班,制定崗位作息時間。同時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二)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第二十六條 考勤管理。 (一)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每天上下班時各打一次,以考勤卡上記錄的信息作為員工出勤情況的依據。新員工自上班之日開始打卡。(二)員工因公外10、出或忘記打卡,可填寫考勤情況說明審批表,經部門經理確認后,于本月考勤記錄截止日即23日前交到前臺。(四)員工請病假,應及時上交區級以上(含區級)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如病情緊急未能事先履行病假手續的,應須當日用電話或其他有效途徑通知所在部門和上級主管,并于上班當日補辦請假手續。病假扣除日薪二分之一,全年不得超過20天,超出部分按事假核算。員工病假期滿尚未痊愈,須及時上交有效病休證明申請續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病休期間遇節假日、公休日時,不順延。(五)請假未滿半天,以半天計算,每一天以8小時計算,累計8小時為一天。(六)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視為曠工:1、 員工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11、以上(含3次);未按公司的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離崗;2、 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休假,或未經批準延長假期的;3、 當班時擅離職守;4、 騙取、涂改、偽造請假證明。(七)一個月內曠工時間累計達到3天者(含3天),等同于自動離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有關其個人和公司的后果由其個人負責。曠工扣款額 = 應發日工資 曠工天數2(八)其他假期規定:名稱給假天數給假原因應繳證件說明年假7天/10天入司滿一年正式員工1 3年(不含3年)7天;3年以上10天。遇公休日、節假日順延。(病事假可沖減年假)婚假3天本人結婚結婚證明遇公休日、節假日不順延。喪假5天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父母死亡證明其他親屬之喪,如有必要,另請12、事假。產假90天本人生產醫療證明其他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資按基本工資的100%發放。陪產假3天愛人生產醫療證明孕檢假4小時/次懷孕的已婚女員工共10次,共計40小時(九)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以及年假期間,不享受各種補貼。 (十)公司員工加班,需填寫加班審批表,由部門經理核準確認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不發加班工資,只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需補休時要填寫調休申請表辦理審批手續,方可補休。倒休時間可以累計,員工離職或年底可按一定數額結算為現金。第八章 員工檔案 第二十八條 人事檔案管理(一)公司員工人事檔案存放地點是:北京市通州區人才交流中心。 (二)員工在辦理13、完轉正審批手續后,應根據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辦理檔案調動手續。從綜合管理部領取商調函十日內,從原人事檔案存檔部門取出密封的人事檔案,交由綜合管理部到人才中心辦理存檔手續。 (三)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存檔費由公司承擔。 (四)員工辦理完離職手續后,可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將人事檔案調出。逾期未調出,應按月支付存檔費用。 第二十九條 基本檔案管理 (一)歸檔范圍:應聘資料(工作履歷、一張1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等)、工作申請表、轉正審批表、調動審批單、勞動合同、獎懲記錄、任免記錄、績效考核表、薪資調整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相關資料。 (二)員工重要資料,須及時將辦理14、完畢或經批準的資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交綜合管理部歸檔。 第三十條 基本檔案保管和借閱(一)員工基本檔案應有專人、專柜管理,忠于職守,遵守紀律,保守秘密。(二)查詢、借閱員工基本檔案,須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字批準,并辦理借閱登記方可進行。第九章 員工離職第三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偽造個人資料或工作時間記錄,欺詐公司;(二)泄露公司業務機密;(三)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刑事處罰;(四)挪用公款、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回扣;(五)有意破壞團結、損人利己、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六)一年內屢被告誡仍無悔改誠意;(七)兼營或兼職受雇于其它企業;(八)其他與上述相當程度的劣行。對于此類員15、工,公司今后永不再錄用。第三十二條 員工的離職主要有:辭職、辭退、解雇、裁減、開除和其他幾種形式。員工離職須填寫員工離職審批單,按規定辦理離職程序。(一)公司部門經理等職務及以上級別的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二個月向綜合管理部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其他員工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二)員工辭職提出書面申請,經各級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公司正常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員工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通知。(三)部門經理與綜合管理部同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四)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公司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如辭職員工為16、副經理及以上級別或關鍵崗位(如財務、采購等),則還須按公司規定進行離任審計。(五) 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時間為正式離職日期,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辦妥后,。到財務辦理工資結算,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以辦理手續。第十章 工作行為規范第三十三條 工作作風(一)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二)認真及時地做好本職工作和上級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三)對待工作要求細心、仔細,善于訂立工作目標和制定工作計劃;(四)善于分析,勤于思考,力爭主動發現問題,提出改良建議;(五)尊重公司領導,關心、幫助同事,團結互助,不得相互排擠和中傷;(六)工作中敢于承擔責任,17、積極吸取教訓,避免重犯,努力做到更好;(七)工作中不得弄虛作假,偷懶取巧,造成工作的失誤;(八)善于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努力成為公司同仁的典范。 第三十四條 工作紀律(一)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二)上班時間不準大聲喧嘩。工作中不得隨意串崗、相互聊天、長時間(超過3分鐘)打私人電話,影響工作進度和氛圍。辦公區內全天嚴禁吸煙。(三)員工上下班期間均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從事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活動(包括看VCD、玩游戲、上網聊天、上無關網站瀏覽等等)。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將與工作內容無關的軟盤、光盤、VCD等帶入公司并利用公司電腦使用,以防止公司網絡感染病毒。(四)所有員工必須嚴18、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規定,嚴禁私下談論和泄露公司機密,并嚴禁將公司相關資料物品私自帶出公司范圍。參加公司業務會議的人員必須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擴散會議內容。同時對外的宣傳報道稿件一律經公司領導審閱后才能發稿。(五)員工長時間離開本座位或下班時,應認真清理自己的座位,并將桌面物品收拾整齊。下班時必須關閉本座位電腦及其它相關的開關插座。最后離開本辦公區的員工應負責檢查辦公區內的所有電源開關是否關閉。 (六)所有員工不得出賣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職權接受招待、饋贈、回扣或謀取個人利益。員工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在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類似的公司兼職。除辦理本公司的業務外,任何人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進行私人活動19、。 (七)愛護公司財物,不得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將公司財產挪為私用。堅決杜絕浪費。在使用公司辦公物資、水電等方面應樹立勤儉節約的觀念。(八)工必須準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會議。在會議中,不得擅自做與會議無關的事;并且,應將手機、傳呼關閉或調至振動,并在征得同意時外出回電話。(九)所有員工必須自覺維護辦公區及公共環境的干凈整潔,特別是良好使用及維護公用衛生間的整潔。 第三十五條 工作儀容(一)員工上班期間應保證服飾干凈整潔,襯衣常洗常換;(二)員工在上班期間必須保持整潔大方的工作形象,頭發必須梳理整齊;(三)為展示精神風貌,女員工可適當化淡妝,嚴禁濃妝艷抹。第三十六條 待人接物 (一)在公司內部交流20、及對外溝通中,應語言文明,多使用敬語。待人接物要彬彬有禮,耐心、誠懇地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努力去樹立和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二)鈴響三聲之內必須接起電話。接聽電話時,前臺要求應答“您好!恒帝隆”。分機必須應答“您好!部”; (三)客人來訪,公司內員工應注意禮讓,向客人問好,并主動遞交名片; (四)待人接物遵循客人優先、上級優先、長者優先、女士優先的原則。 第三十七條 執行要求(一)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行為規范規定條款。(二)本工作行為規范由公司全體員工共同督促執行。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及綜合管理部均負有監督義務與責任。(三)凡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違反以上條款規定、造成不良影響者,均由綜合管理部向其警告,對違反以上條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參照公司相關獎懲管理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第十一章 附則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 綜合管理部保留隨時根據公司的需要對本制度條款進行變更的權利,并會將變更結果通知公司各部門。如發生內容變更,以變更后的條款為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