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人事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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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教職工人事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教職工管理制度聘用制度:一、 學校根據核定的編制數額、教師職務結構比例并結合實際工作任務設置工作崗位。二、 被聘用人員必須具備同聘任崗位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和任職資格。三、 聘用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的教育事業。(二)身心健康,能夠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三)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專業知識素質和業務能力水平,有理論和實踐能力。四、 聘任程序(一)提交應聘簡歷和相關資格證明(二)資料審查(三)學校組織試教考核(四)教師受聘或拒2、聘(五)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為加強職員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學校用工行為,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一、勞動合同分類(一)我校合同分為勞動用工合同和公辦教師勞動合同兩種。(二)勞動合同管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地方相關勞動法規為基礎,本辦法未提及事項均遵照上述各項法規執行。(三)所有教職工用工合同均采用統一的格式合同,雙方經協商另立的條款可簽訂補充協議。(四)勞動合同簽訂后作為人事檔案進行管理。勞動合同屬秘密級數據,按照保密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二、勞動合同簽訂(一)行政辦公室是與職員簽定勞動合同的主管部門。(二)教職工入職一個月內時應簽署勞動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三)勞動合3、同續簽:學校與教職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一)經學校與教職工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二)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1教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害或經濟損失;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員本人:1教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學校另行安排的工作;2教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4、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四、勞動合同解除程序(一)試用期間,教職工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主管部門。教職工自動辭職或勞動用工合同期滿不愿續簽的,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其主管部門。凡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學校主管部門的,學校有權扣發其一個月工資作為賠償。(二)勞動合同期滿,學校不愿與教職工續簽的,主管部門須提前三十天通知教職工本人。凡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教職工有權要求學校補發其一個月工資作為賠償。(三)教職工進行工作交接,按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并由本部門負責人、其它相關部門及學5、校領導簽字確認。(四)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離職手續:1學校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該教職工繼續處理,或該教職工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2學校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學校負擔學費參加業余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3接受學校審查,有經濟或其它問題未做結論的;4其它原因暫不宜離職的。考勤制度:一、 嚴格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執行,教職工要在門衛室簽到簽離,嚴禁代簽。二、 實行坐班制。無課的教師和職工(流動性工作除外)一律在辦公室辦公,學校派專人對教師的上課、輔導及教職工坐班情況逐節考勤登記,并對缺勤的教職工予以通報。三、 沒有教學任務從事校外工作的職工早晚上下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確定,并由部6、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考勤登記。四、 學校領導因公出差、辦事、開會等需到行政辦公室作好登記。請假制度: 一、 學校派遣外出辦事、出差人員,需持派遣單到行政辦公室登記,回校后到行政辦公室作回校報到。二、 因病、因事請假者,需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手續為:(一)完整、逐項填寫請假條;(二)請假半天者由部門負責人、副校長批準,并由本人報告教務處登記;班主任需報告學生處,并交接好本班工作;(三)請假半天以上由執行校長批準,并報告教務處登記;班主任需報告學生處,并交接好本班工作;(四)假條交行政辦公室留存備案。三、請假獲準后才能離開崗位(大病、急病除外)。四、請病假需要出示縣級以上醫院的就診證明。五、在請假期未滿7、而提前上班的,要及時到行政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六、假滿后需續假者,先報告學校行政辦公室再由行政辦公室負責人請示學校領導后通知續假的教職工、教務處及學生處。凡假滿后需續假而不辦理續假手續或未能取得續假同意就續假者,作曠工處理。六、請假者假滿后到行政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否則視為無故曠課或曠工(或曠坐班)。七、凡不按程序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曠課或曠工(或曠坐班)。八、教職工因急事或特殊原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需電話向執行校長請假并告知行政辦公室,再由行政辦公室通知教務處、學生處做好調課或安排代課、代班,回校后及時做好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或曠工(或曠坐班)處理。九、學習假為帶薪休假。教職工參加學歷考試8、職稱考試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專業培訓,可申請學習假。學習假為考試或培訓當天使用,并需提供準考證書復印件或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十、其他情形的假期,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缺勤處理規定:一、請事假一節課,扣工資(或津貼)10元,請事假一天,(一天以八小時計)扣減工資(或津貼)50元,以此類推。二、請病假一天(以八小時計)以內,不扣工資(或津貼)。請病假一天(以八小時計)以上,扣工資(或津貼)25元/天。請病假一月以上,次月工資停發。三、公差、學習假不作扣減工資處理。四、上課及輔導 (一)教師無故曠課每節扣罰工資(或津貼)50元,職工無故曠工每天扣罰工資(或津貼)100元(半天扣罰50元)。 (二)上9、課及輔導遲到5分鐘內(含5分鐘)扣罰工資(或津貼)20元/次,遲到5分鐘以上視為曠課一節扣罰工資(或津貼)50元/節,如果遲到5分鐘以上就不到堂者,另加扣罰坐班缺勤30元/節。 (三)上課及輔導早退5分鐘(含5分鐘)扣罰工資(或津貼)20元/次,早退5分鐘以上視為曠課一節扣罰工資(或津貼)50元/節。五、坐班缺班一節扣罰工資(或津貼)30元/節,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工資(或津貼)10元/次,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視為曠坐班一節扣罰工資(或津貼)30元/節(坐班時間上午四節,下午三節)。 六、會議及教研活動 (一)學校召開的各類會議,無故不到會者扣罰工資(或津貼)20元/次。遲到10分鐘內扣罰10、工資(或津貼)10元/次,遲到10分鐘以上視為曠會,扣罰工資(或津貼)20元/次,開會中途無故離會視為曠會扣罰工資(或津貼)20元/次。 (二)無故不參加學校教研活動扣罰工資(或津貼)30元/次。遲到早退在10分鐘內,扣罰工資(或津貼)10元/次,10分鐘以上視為無故缺勤,扣罰工資(或津貼)30元/次。 (三)無故不參加學校的集體活動,扣罰工資(或津貼)30元/次。 七、一學期曠工(或曠坐班)累計10節以上,或曠課累計5節以上,或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在30天以上(大病除外),學校將對其解除勞動合同。參會制度:一、準時參加學校召開的會議和組織的活動,未經允許,中途不得退場。二、會議和11、活動過程中,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如看書、玩手機、看報、改作業等),不隨便說話,不來回走動,做好筆記,三、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廢棄物,保持場地整潔。四、不帶小孩進入會場。值周制度: 一、 值周人員24小時在崗,全天值班,每天6:30起床,晚上9:30查寢后方可休息。二、 行政值周領導、業務值周教師要按要求佩戴標志。三、 業務值周教師負責查夜。四、 行政值周領導職責:(一)安排好值周老師值勤工作(早上學生到校管理,學生中午就餐秩序管理分工,衛生檢查領隊,課間巡查),加強對值周工作的指導,把握好校園動態,督查值周業務教師到崗情況。(二)負責對當日教師的上崗情況的檢查,發現缺席、不負責的12、情況要及時督促并做好記錄。(三)檢查、登記各班課堂教師到位情況。(四)做好下午放學校門口秩序維持工作。(五)認真填寫好校務日志、值周記錄表,并于次日上午9:00前將校務日志、值周記錄表交到行政辦公室簽字。(六)國旗下講話。五、業務值周教師職責:(一)負責學生文明禮儀、安全、紀律、兩操、課間活動、衛生等情況的督查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糾正,出現重大問題或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值周領導。(二)認真細致做好常規工作的檢查,規范填寫檢查記錄表,同時在周末填寫好值周工作反饋表,做好下周一向全校師生反饋發言準備。(三)負責維持食堂學生就餐秩序,保證學生安全,防止擁擠或燙傷,教育學生勤儉節約,愛惜糧食,13、杜絕浪費。(四)認真填寫好值周記錄。(五)男女業務值周教師周日至周四晚上必須在學生宿舍就寢,維持學生就寢紀律,避免威脅學生安全的事件發生。其他規定:一、學期無曠課曠工(或曠坐班),無遲到早退,無病、事假,無任何違規行為,學校將給予適當獎勵(具體獎勵辦法期末由行政會商討決定)。二、教師上班情況由教務處負責考勤的人員考核記載,每周星期天下午一式三份匯總報校長辦公室和行政辦公室,一份留教務處備查。三、學校領導上班情況由行政辦公室考核記載,每周星期天下午一式兩份匯總報校長辦公室,一份留行政辦公室備查。四、部門員工由部門主要負責人考核記載,每周星期天下午一式三份匯總報校長辦公室和行政辦公室,一份留本處室14、備查。五、老師因公因事需要臨時調課,需報告教務處,由教務處領導作出調課安排。職工因公因事需要調班,需報告主管的科、處室領導,由科、處室領導作出調班安排,并報告教務處。凡私自調課、調班者,視為曠課曠工,做曠課曠工處理。六、上班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擅自離崗、聚眾閑聊、搞娛樂(含上網看娛樂片、下棋、打撲克等)等,發現查實者扣罰工資或津貼50元/次,提供場所者和圍觀者受同等處罰。上班期間或下班后在校內聚賭,一經發現查實,每次每人扣罰100元,提供方便和場所者受同等處罰。七、老師在上課期間接打手機(緊急事、特殊事除外)扣罰工資或津貼20元/次。教職工在會議期間接打手機扣罰工資或津貼10元/次。八、穿拖鞋,穿超短裙、褲,穿背心進教室扣罰工資或津貼20元/次。在教室內吸煙扣罰工資或津貼10元/次。嚴禁女教師穿過緊過露的衣服進入學校和學生活動場所。九、所有的出勤考核結果與教職工當月工資、津貼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