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公司人事考勤及轉正調動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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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業公司人事考勤及轉正調動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規范員工日常行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2 目標實現管理過程的公正、公開,保證管理結果的公平。3 適用范圍適用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不含荊門公司)全體正式員工。4 定義4.1 試用:公司為了解新員工與崗位的匹配程度與新員工協商一致采取的用工行為。4.2 試用考核:公司檢驗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合格程度的行為。4.3 轉正:新員工經試用合格而成為正式員工的行為。4.4 正式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員工。4.5 調動:因工作2、需要員工調換工作崗位的行為。4.6 升級:員工因工作表現優異而被提拔的行為。4.7 降級:員工因工作表現不良或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而被降職或降薪的行為。4.8 辭職:員工方面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4.9 辭退:公司方面提出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4.10 考勤:員工在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之內工作的行為。4.11 遲到:員工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后10分鐘-30分鐘(8:40-9:00)之間到達工作崗位的行為。4.12 早退:員工在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之內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4.13 曠工:員工在未經請示或請示未獲批準的情況下脫離工作崗位的行為。4.14 出差:員工在公3、司指定的區域之內處理公事的行為。4.15 請假:員工在工作時間里因故需要離開工作崗位且被批準的行為。4.16 休假: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及年休假的行為。4.17 工傷: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受傷的行為。4.18 加班: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行為(不含因本人原因而增加工作時間)。4.19 調休:員工因加班后,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享受與加班時間相等休息時間的行為。4.20 投訴:員工因不滿意工作中的某種狀態而提出申訴的行為。5 人事檔案管理5.1 建立檔案: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新員工入職后的一周內建立員工檔案,完整的檔案應包含以下內容:-員工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員工學歷、職4、稱、資格、獎勵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驗證后退還本人)-員工近期1寸相片2張-員工體檢表-戶口復印件(視崗位需要而定)-員工個人情況登記表-擔保書(視特殊崗位需要而定)(附件1)-勞動合同5.2 檔案管理:人事檔案的日常管理參照檔案管理制度執行。6 試用6.1 試用期限:新員工試用期為2個月,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6.2 試用期薪酬:試用期員工的工資、待遇由公司與員工協商決定。6.3 試用期內辭退: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則表明該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予以辭退:-道德品質惡劣;-所呈報材料和證件有虛假;-有嚴重違紀行為;-無法勝任本職工作;-事假累計3天以上(含35、天);-曠工1天以上(含1天)。7 轉正7.1 轉正程序:7.1.1 人力資源部在試用期滿前15日內通知擬轉正員工。7.1.2 轉正申請:擬轉正員工在接到人力資源部書面通知后3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并向直接上級提交以下資料:-轉正審批報告(附件2)-轉正業績考評表(一)(附件3)-轉正考評表(二)(附件4)7.1.3 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在3日內完成對擬轉正人員的考核工作,填寫轉正業績考評表(一)、轉正考評表(二)和轉正審批報告對應欄目。7.1.4 人力資源部在部門考評結束后的2日內完成對擬轉正員工的考核審核工作,填寫轉正審批報告對應欄目。7.1.5 公司領導在人力資源部考核審核結束后的3日內完成6、轉正申請表的審批工作。7.1.6 人力資源部在公司領導審批結束后的2日內辦理完畢轉正手續并與用人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共同進行轉正溝通7.2 轉正考核結果運用:人力資源部根據轉正業績考評表(一)和轉正考評表(二)確定擬轉正員工的轉正工資待遇,具體按薪酬管理制度執行。8 調動8.1 申請:8.1.1 員工在需要的情況下可填寫調動申請表(附件5)提出工作調動申請。8.1.2 部門因需要也可以填寫調動申請表,提出對員工的調動申請。8.2 審批:8.2.1 對員工提出的調動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在2日內簽署審核意見,填寫調動申請表對應欄目。8.2.2 人力資源部在2日內簽署審核意見。8.2.3 員工所在部門的7、主管領導在2日內簽署審核意見。8.2.4 公司領導在2日內完成審批工作。8.2.5 對部門提出的調動申請,參照員工調動的審批程序執行。8.3 后續處理:8.3.1 對獲批準的調動申請,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需求安排辦理擬調動人員的內部調動手續。8.3.2 對未獲批準的調動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在調動申請單審批結束后的2日內完成跟進擬調動員工的解釋工作。9 升級與降級員工的升級與降級參照中層及以上人員競聘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執行。10 辭職10.1 申請:擬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單(附件6),按規定提前書面申請。提前申請時間規定如下:-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3天。-已轉正員工提前30天。10.8、2 審批:10.2.1 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在2日內完成辭職申請單的初審工作。10.2.2 人力資源部在2日內完成辭職申請單的復審工作。10.2.3 公司領導在2日內完成辭職申請單的審批工作。10.3 手續辦理:10.3.1 擬辭職員工在最后工作日與相關人員辦理完全部工作移交手續,使用工作移交清單(附件7)。10.3.2 擬辭職員工持辭職申請單和工作移交清單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包括:-勞動關系解決-社保轉移-考勤統計-工資結算10.3.3 已離職員工在在勞動關系解除后三日內到公司領取離職前的工資。10.3.4 員工辭職未獲批準或者尚未批準就擅離崗位,按曠工處理,員工要承擔因此造成的工作損9、失。11 辭退11.1 辭退條件界定:員工出現下述任何行為之一的,公司可依照勞動合同法予以辭退。-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泄露公司機密、代人打上下班考勤卡兩次以上、月累計曠工2日,季累計曠工3日,一年累計曠工達5日、捏造事實損害他人名譽,被證明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等行為均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惡意損害公司形象并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因個人原因致使公司損失1萬人民幣以上,貪污或挪用公款等行為均屬于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詐、虛假信息10、虛假證件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季度或年度考核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虛假投訴他人,造成他人名譽受到損害;-利用公司資源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11.2 辭退申請:部門負責人、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直接上級、人力資源部可就辭退人員事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辭退申請單(附件8)。11.3 審批:參照辭職的審批程序執行。11.4 手續辦理:11.4.1 人力資源部在審批結束后2日內向被辭退人員發送辭退通知書(附件9)。11.4.2 手續辦理參照辭職執行。12 考勤12.1 適用范圍11、:公司除董事長外,其余人員均在考勤之列。特殊情況須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12.2 上下班時間規定:12.2.1 周一至周五:8:3012:00(上班);13:3018:00(上班)。12.2.2 周六:9:0012:00(中高層管理人員參加例會,其余人員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完成情況自主安排)。12.3 打卡:12.3.1 員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部門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可以不打下班卡,但必須打上班卡。12.3.2 員工應本人親自打卡,惡意代人打卡隱瞞實際上班情況者, 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肅處理。發現兩次以上者,給予當事人辭退處理。12.3.3 員工有正常上班,但是未打卡的,必須在2日內由其直接12、上級簽卡證明。12.4 遲到:12.4.1 員工超過上班時間1030分鐘到崗為遲到。12.4.2 遲到的處罰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執行。12.5 曠工12.5.1 下述情況視為曠工:-超過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以上未到崗的;-采取不正當手段,偽造、涂改、騙取休假證明的;-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缺崗的;-先缺崗然后再回公司說明情況的;-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的;-不服從安排而缺崗的;-其他違紀行為造成缺崗的。12.5.2 曠工的處罰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執行。12.6 早退:12.6.1 員工提前下班時間1030分鐘離崗為早退。12.6.2 早退的處罰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執行。12.7 考勤統計:人力資源部負責于每13、月2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數據的統計工作,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附件10)。13 加班13.1 加班原則:13.1.1 公司提倡高效完成本職工作,以目標達成為前提,原則上不倡導加班。13.1.2 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的副職),每月可享受一天除正常休息之外的帶薪假(當月休完,不延期不累計)。13.1.3 各事業部、采購部人員、職能部門副職及基層人員須由上級指派或書面申請獲準后方可加班。13.2 管理流程:13.2.1 申請:擬加班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附件11)報部門負責人審批。13.2.2 審批:部門負責人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加班申請單的審批工作。13.2.3 考勤:加班人員在加班結束時應及時打卡,人力資14、源部按照打卡時間計算加班工資。13.2.4 調休:13.2.4.1 員工加班后,可以在正常時間內享受與加班時間相等的休息行為。13.2.4.2 部門負責人應在員工加班的兩個月內與其協商安排調休事宜。13.2.4.3 部門負責人應及時給已調休員工簽卡,以便計發當月工資。13.2.5 計發加班工資:部門負責人在無法安排調休的情況下也可采用計發加班工資的方式處理員工加班事宜,具體按薪酬管理制度執行。14 出差14.1 申請:擬出差人員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附件12)并報批。14.2 審批:出差審批具體權限詳見深中司辦字2007第023號文件之管理授權表(附件13)。14.3 出差手續辦理:擬出差人員憑15、已獲批準的出差申請單辦理出差手續,包括:14.3.1 提交一份出差申請單給人力資源部做考勤證明。14.3.2 憑出差申請單申請出差借款。14.3.3 憑出差申請單申請訂票。14.3.4 出差期間的工作移交。14.4 出差銷假:已出差人員第一時間辦理銷假手續,包括:14.4.1 工作移交。14.4.2 出差費用報銷及還款。14.4.3 考勤銷假。15 請假員工因故可請假。請假的最低計算時間為1小時,最長時間由公司確定。請假分為事假和病假。管理流程為:15.1 申請:15.1.1 擬請假員工填寫員工請假單(附件14)并報批。禁止委托他人代請假或是本人短信請假。緊急事件需請假又不能填寫員工請假單時,16、須本人親自電話向直接主管上級請假,回公司正常上班后,補交員工請假單。15.1.2 請假審批具體權限見深中司辦字2007第023號文件之管理授權表。15.1.3 未經申請或申請未獲批準擅自休假的,均視同曠工。15.2 工作交接:15.2.1 擬請假員工將已審批的員工請假單交人力資源部登記考勤。15.2.2 擬請假員工按部門負責人安排與相關人員交接工作。15.3 續假:15.3.1 當原申請假期因故導致需超期時,已請假員工必須續假。15.3.2 優先考慮書面續假,在缺乏書面續假的條件下,可電話申請,銷假時補辦請假手續。15.4 銷假:已請假員工應在休假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117、6 休假16.1 休假種類: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公休日、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16.2 時間規定:16.2.1 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11天,周六、日為公休日。16.2.2 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因公受傷,由醫院診斷證明、勞動部門鑒定和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經上級領導批準后,可休假,時間根據實際需要而定。16.2.3 婚假:員工結婚,公司給假3天。晚婚假(夫妻雙方均是晚婚)13天16.2.4 產假:女職工享受基本產假90天(其中包含產前休假15天)。16.2.5 喪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喪葬,公司按規定給假3天。年休假在本公司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休假5天;已18、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操作規定詳見正式員工年休假規定附件15)其他假期三八婦女節,公司女職工放假半天六一兒童節,子女不滿12周歲的女職工放假半天17 內部投訴17.1 投訴原則:17.1.1 員工享有按規定程序進行內部投訴的權利。17.1.2 投訴人必須遵循逐級投訴原則,禁止越級投訴。17.1.3 投訴人必須遵循實事求是舉證原則。17.1.4 投訴受理人必須對投訴事件保密。17.1.5 被投訴人不得打擊報復投訴人。17.1.6 公司具有給予違反原則的人員處罰的權利,包括辭退、開除。17.2 投訴申請:17.2.1 擬投訴人員隨時向部門負責19、人遞交書面投訴申請。17.2.2 如投訴問題涉及部門負責人時,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遞交投訴申請。17.2.3 如投訴問題涉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時,可直接向總裁投訴。17.3 投訴處理:17.3.1 所有受理內部投訴,最遲在7日給予書面答復。17.3.2 一級處理:17.3.3 受理投訴人員在3日內書面回復。17.3.4 如投訴人員滿意回復,則投訴結束。17.3.5 如投訴人員不滿意回復,可向更高一級申訴。17.3.6 二級處理:17.3.7 分管的公司領導在3日內書面回復。17.3.8 如投訴人員滿意回復,則投訴結束。17.3.9 如投訴人員不滿意回復,可申請內部最終裁決。17.3.10 最終裁決20、:17.3.11 涉及績效考核與薪酬的投訴,由薪酬委員會在7日內做出最終裁決。17.3.12 其他投訴,由總裁在3日內做出最終裁決。17.3.13 投訴人員必須服從薪酬委員會或總裁的裁決作為內部最終裁決。18 證書管理18.1 證書借用18.1.1 因公司辦理業務資質需要可以臨時借用,員工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職稱證書原件,借用期間由公司統一保管,用完后立即歸還員工。18.1.2 借用證件操作部門開具員工證件借用證明(附件16)給員工。18.2 員工參加培訓的證書管理18.2.1 員工參加由公司支付全部或部分費用(包括學費、路費及學習期間的薪酬等)的培訓所獲得的證書所有權屬公司。1821、.2.2 員工因故可按檔案管理的程序借用證書。19 相關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中層及以上人員競聘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97.4.28)、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20 改廢 本人事管理制度的修改與廢止,由人力資源部起案,經公司領導批準發布實施。21 實施 本制度2006年10月1日開始制定實施。 本制度2007年12月21日進行部分修訂,并于2007年12月30日正式實施。22 附件:22.1 附件1:擔保書22.2 附件2:轉正審批報告22.3 附件3:轉正業績考評表(一)22.4 附件4:轉正考評表(二)22.5 附件5:調動申請單22.6 附件6:辭職22、申請單22.7 附件7:工作移交清單22.8 附件8:辭退申請單22.9 附件9:辭退通知書22.10 附件10:月度考勤統計表22.11 附件11:加班申請單22.12 附件12:出差申請單22.13 附件13:管理授權表22.14 附件14:員工請假單22.15 附件15:正式員工年休假規定22.16 附件16:員工證件借用證明正式員工年休假規定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本著以人為本和充分考慮正式員工(不包含臨時工、借調工和返聘人員)福利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一、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的假期1、法定假(元旦節1天、五一節1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共11天) 2、公23、休假(根據公司和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休假) 3、婚假(3天),晚婚假13天 4、產假(女職工享受基本產假90天,包括產前休假15天) 5、喪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喪葬可以享3天假期) 6、工傷假(根據相關法律和公司規定) 7、病假、事假(根據公司規定) 8、部門經理(含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職)及以上職務的干部調休假 9、員工加班的調休假 10、公司統一安排的假期(如:春節放假)二、公司正式員工享受年休假的條件和期限根據2007年12月14日公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在本公司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24、假要提前半個月申請,用途自行支配(可用于探親、旅游等)。注:公司春節統一放假假期超過法定和公休假期部分,用于沖抵符合休年假條件員工當年的休年假。年休假期限不包括假期內的公休假、法定假和公司規定的其它帶薪假。三、享受年休假員工的路費報銷規定1、只有符合享受休年假條件的員工才能報銷路費。2、已婚員工,配偶常住地在廣東省外,按火車硬座標準報銷一次往返路費。3、未婚員工,父母常住地在廣東省外,按火車硬座標準報銷一次往返路費。4、往返路費特指已婚員工由工作地到配偶常住地,未婚員工由工作地到父母常住地之間的往返路費。5、年假與出差同時進行時,以出差標準報銷路費。四、本規定從2007年12月30日起實行特別說明:1、公司以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為主,與項目獎或年終獎掛鉤,工作時間要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一般情況下必須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目標,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經過申請方可算作加班。因此,由工作需要而造成的加班、值班(不包括國家法定假日的加班),未另外計算加班費(值班費)時,以調休予以彌補。總部員工調休要在2個月內進行,超過不能累計;項目部、分公司員工調休可以累計,全年總數不超過15天。2、病假、事假可以經過事前申報獲得同意后,以加班調休的形式來彌補。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