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開發公司員工試用期及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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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開發公司員工試用期及人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人事管理工作,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促進集團和諧穩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全體員工。各事業部、各子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人事管理制度。集團派駐子公司人員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由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代理。第二章員工入職第三條對被確定錄用的員工,應當及時辦理入職手續,指導新員工填妥員工入職檔案,并與新員工簽訂保密協議。第四條新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時應當提交下列資料:(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三)相關資格、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四)半年內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表;(五)6張證件照;(六)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需注明公司全稱、部門全稱、崗位全稱、任職起止時間及工作表現情況);(七)戶口薄復印件;(八)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應屆畢業生報到證;(九)銀行儲蓄卡復印件;(十)特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第五條在辦理新員工入職手續時,應當指導新員工在試用期不購買社會保險承諾書上簽字。第六條各級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在辦完新員工入職手續后5天之內建立新員工人事檔案,10天之內將新員工個人信息錄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新員工入職引導3、表規定的內容,在新員工入職第一天完成入職引導手續和崗前培訓引導工作,并在1個月內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第八條新員工報到15天后,用人單位應將員工入職引導表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存檔。第三章員工試用期第九條新員工辦完入職手續后,即進入試用期。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密切協作,切實加強員工試用期管理。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以新員工進入試用期后第一周、第一個月、第二個月為時間節點,對新員工進行考核跟蹤,并適時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反饋相關信息。第十一條如發現試用員工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溝通,并妥善辦理該試用員工的辭退手續。第十二條在辦理試用員工辭退手續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4、幾個環節:(一)檢查該員工的工作日志;(二)填寫試用員工跟蹤表;(三)全面了解該員工的思想動態以及用人單位的意見;(四)與該員工談話時應有兩人以上在場。第十三條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終止新員工的試用期:(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二)患精神疾病或傳染病的;(三)應聘時隱瞞自己真實情況的;(四)不勝任崗位工作、不符合公司崗位要求的;(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關系規定的;(六)違反員工守則應當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第十四條試用員工轉正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收集各項信息,全面了解試用員工思想動態以及用人單位意見,并在試用員工跟蹤表中填寫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意見5、。第四章員工轉正第十五條對試用期滿的員工,應當及時辦理轉正手續。試用員工請假時間超過3天以上的,按請假天數延期轉正。第十六條試用員工轉正,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試用員工提交轉正申請書(附本人工作總結),填寫員工轉正表和員工轉正考評表(員工只填自評欄);(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將試用員工跟蹤表送交試用員工所在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進行打分;(三)用人單位審核并提出是否轉正的建議;(四)撰寫述職報告(述職報告應包括對公司價值觀的認識和認同、對崗位職責與工作內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是否達到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主要工作業績、對崗位或部門工作的建議、今后工作打算等內容)。(四)召開轉正述職會議(主要適用于經理級6、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有關領導組成評審組,按照員工述職評審人員提問評審人員評分轉正述職小結工作人員收集評分表進行統計匯總的流程辦理);(五)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轉正員工進行綜合考核,并作出轉正或延長試用期或直接淘汰的決定;(六)按照程序報批。第十七條試用員工轉正前應當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工作表現、試用員工跟蹤情況和轉正述職情況。第十八條試用員工的綜合考核實行100分制。(一)參加轉正述職的試用期員工(一般為經理以上崗位試用人員),試用期轉正考核表得分占考核總分的50%,試用期員工跟蹤表得分占考核總分的20%,轉正述職得分占考核總分的30%。7、(二)不參加轉正述職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表得分占考核總分的65%,試用期員工跟蹤表得分占考核總分的35%。第十九條試用員工綜合考核總分在80分以上的,可當即轉正;考核總分在80分以下、60分以上的,應當延長試用期,并待延長試用期滿后再進行考核,考核總分達到80分的可批準轉正,達不到80分的可視情予以淘汰;考核總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予以淘汰。第二十條轉正時間均從每月1日起計。入職時間在15日(含15日)以前的,轉正時間從轉正當月1日起計;入職時間在15日以后的,轉正時間從轉正次月1日起計。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在試用員工轉正考核結束3天以內,向試用員工及其所在單位反饋考核情況。8、試用員工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的,可在3天以內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訴。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復核,并將復核情況反饋給申訴人。員工對轉正考核結果不滿意而且不簽字確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采用郵寄方式將云南省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和考評表寄送給該員工。第二十二條集團中高層員工及核心崗位員工轉正,原則上按照本制度第十九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但應在述職報告中增加以下兩項內容:(一)入職后集團領導交辦工作的完成情況;(二)在履職中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給公司帶來的管理效益或經濟效益(舉例說明)。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可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參照本制度有關規定,確定員工轉正流程,辦理員工轉正手續。(一)9、一般員工、經理級員工轉正,原則上參照本制度第十七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二)副總經理級、總經理級員工轉正,原則上參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程序辦理。第二十四條集團派駐子公司人員的轉正,由集團人力資源管控中心辦理,但應充分征求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該員工的意見。第二十五條試用員工的轉正手續辦理完畢后,應當按照員工人事管理權限,及時將轉正資料存入該員工人事檔案。第五章勞動合同第二十六條一般應在新員工入職1個月之內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第二十七條根據錄用人員的不同類別,建立不同的勞資關系。(一)長期錄用的、并且與其他單位沒有勞動關系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二)被返聘的軍地退休人員、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停薪留職人員、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人員,簽訂返聘合同(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三)各單位招用的保安員、保潔員、后勤服務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四)招聘的未畢業大中專學生,簽訂實習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