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公司人事職務任免調配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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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科技公司人事、職務任免調配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均按本規定辦理。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指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人員。第二章 人員需求第四條 公司因業務需要需增加人員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報人員需要申請表呈送人事部門,并經總經理簽批后,方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進行招聘,或由各部門主管/總經理直接招聘面試。第三章 職員選聘第五條 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一)2、 所有求職人員應帶好相關簡歷資料,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二) 初試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相關部門主管復試;骨干人員、區長、科長級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三) 人力資源部對應聘人員進行情況核實;(四) 應聘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通知上班時間、地點等事宜;招聘程序:人力資源部初試-部門主管復試-骨干/區長/科長由總經理面試-人力資源部通知第六條 部門所有錄用人員,必須以傳真、電話或郵件等形式報批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主管,簽批后方可按入職辦理,入職時間以簽批確認的時間為準。如未按規定辦理的,將不予確認該員工為本公司或下屬企業員工。第七條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錄用:(一) 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3、復者;(二) 品行惡劣,曾被雇傭公司除名者;(三)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四) 與第三方工作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者;(五) 其它明顯不適合公司要求者。第四章 職員報到第八條 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并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第九條 員工報到時應辦妥如下手續,并按照上班要求準時到崗:(一) 填寫員工人事資料登記表;(二) 身份證復印件叁份;(三) 交(驗)最高學歷證;(四) 駕駛證復印件壹份;(五) 兩張1寸個人免冠彩色照片(二代身份證標準);(六) 試用期簽訂臨時雇傭協議;(七) 簽署公司承諾函和員工保密協議;第十條 前條逐項辦理完畢后,人事部門應辦4、妥下列手續:(一) 填具員工職務任免書并將該員工人事檔案錄入到集團的OA網上;(二) 發放公司宣傳資料、文化手冊、規章制度等相關資料、發放工作牌并安排好住宿;(三) 組織相關人員對其進行崗前培訓;(四) 帶新進人員向所分配部門主管報到,由部門主管安排其工作。錄用程序:辦理報到手續-領用相關資料-崗前培訓-到崗第五章 職員試用第十一條 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期滿合格者由其部門主管按其工作能力與等向人事部門提出轉正申請,員工填報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經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簽批后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業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第十二條 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或無故曠工的,5、可隨時停止使用,予以解雇,試用不滿三日者(含三日,計件、計量人員除外),不發放工資。第六章 職員錄用第十三條 被正式聘用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交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后,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員工自留,雙方共同遵守。第十四條 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應按規定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等。第七章 員工職務任免、調配第十五條 區長、科長級以上或專業人才任免由事業部總經辦提出研究討論后批準執行,由人力資源部出具職務任免書通告并備案,其他人員由其部門主管定級任免。第十六條 調配權限:部門主管具有在所轄范圍內調配員工的權利,總經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圍內調配員工的權利。第十七條 調配程序:員6、工內部部門崗位間的調整,只需原部門與接收部門同意,區長、科長以上或專業人才調配須報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即可調動。第十八條 員工升職:(一) 升職條件1、 由于公司發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門或職位;2、 其他原因引起的職位空缺等。(二) 升職者應具備的條件1、 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業績,工作效率高,執行力強;2、 具有與新任職務所相適應的領導能力、組織能力和業務能力;3、 具有做好新職工作的自信心、責任心;4、 個人品德好,團結協作精神強;(三) 升職審批權限及程序1、 根據業務需要和職位空缺,升職人員需填寫人事任免申請表;2、 區長、科長以上的由公司總經辦研究批準;第十九條 員工免職或降職:7、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辦理免職或降職1、 不能勝任所擔任職務的。2、 違反國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紀律,已經不適合繼續擔任該職務的。3、 公司裁減部門、職務的。第八章 離職、解聘與除名第二十條 職員要求離職,應提前三十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第二十一條 職員要求離職程序辦理: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 - 部門主管審批(部門主管以上離職須報總經理批準) - 人力資源部批準并開具離職通知書 - 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 人力資源部辦理合同解除/臨時雇傭協議解除等- 財務結算 - 人力資源部退還證件、資料等 - 出納付款第二十二條 公司根據職8、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三十天通知被解聘的職員。第二十三條 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流程辦理: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人力資源部批準并通知被解聘人員 -人力資源部批準并開具離職通知書 - 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 人力資源部辦理合同解除/臨時雇傭協議解除等- 財務結算 - 人力資源部退還證件、資料等 - 出納付款第二十四條 凡辭職、辭退的員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債務、費用、罰款及帳目、文件等,如不按時按規定清還,公司有權從該員工工資、獎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第二十五條 被解聘的員工可享受如下補償:(一) 工作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發給半個月9、工資;(二) 工作滿1年以上的,發給一個月工資;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除名:(一) 員工違法犯罪,視為自動解聘,公司立即將其除名或送國家司法部門處理。(二) 員工自行離職(一年內曠工10天以上或無故曠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處理,一切后果有自行離職者自負。第九章 職員培訓第二十七條 職員培訓: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專業技能,公司根據員工的業務需要和員工的表現對其進行各種培訓。(一) 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和專業培訓三種。(二) 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26號集中當月新員工對其進行統一培訓,內容為:1、 公司簡介及公司規章制度;2、 公司的企業文化知識培訓;3、 工作要求、工作職責10、的說明;4、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三) 在職培訓:即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結合工作和需要進行培訓,由各部門主管負責,培訓內容為:公司的相關制度強化、每個員工的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專業知識技能等,要求每月對各部門員工培訓的時間不少于4小時,使每個員工對培訓的內容全面掌握。(四) 專業培訓:根據業務的需要,由公司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參加培訓人員回公司后應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第二十八條 由公司出資培訓(含境內、外進修)的員工,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合同上規定的服務期年限,因個人原因辭職或自行離職的,需按公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第十章 員工工作11、守則和行為準則第二十九條 員工工作守則要求:(一) 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二) 所有員工都應樹立強烈的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高質量、高標準的服務;(三) 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不斷提高;(四) 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要有愛崗、敬業精神;(五) 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六) 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第三十條 員工行為守則要求:(一) 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二) 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12、級,遵照指示辦理;(三) 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四) 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五) 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六) 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七) 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八) 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九) 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文件、帳簿表冊或函件,未經同意不得使用非工作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和設施、條件。(十) 不得攜帶違禁品、引火物品及非必要物品進入工作和生活場所。(十一) 未經核準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公司公共場所或留宿非公司人員。(十二13、) 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如有更好的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理學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十三) 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十四) 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加強溝通與交流;(十五) 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第十一章 員工考勤、休假、請假制度第三十一條 每月考勤時間:每月26日起至次月25日止為一個月度(若有變更以公司通知為準)。第三十二條 公司內部的出勤、請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市場部的考勤由市場督察專員負責,負責記錄的人員應逐日認真負責記錄考勤登記表,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14、。第三十三條 負責考勤記錄的人員應在每月28日前當月考勤匯總報至人力資源主管處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市場督察專員于每月26日前當月考勤匯總報至財務部作為核算差旅費的依據之一。第三十四條 公司辦公室人員(計件、計量工資人員除外)月休息時間為四天,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休,但休息前應事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報人力資源處備案,未備案的視同曠工。第三十五條 辦公室人員每天工作7.5-8個小時,各下屬企業或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夏秋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春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第15、三十六條 本公司特定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預先公布),如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征得員工同意,并加倍發給薪資:(一) 例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限女性)、勞動節、國慶節。(二) 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三) 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除規定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早退或任意曠工,如有違反按下烈規定處理:(一) 遲到、早退:超過上班時間3-15分鐘以上均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下班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每次負激勵30元;當月累計3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二) 遲到或16、早退除事先批準者外,超過30分鐘起至1小時內,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以曠工半天論處。(三) 員工任意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并負激勵30元/次。(四) 無故連續曠工三日、當月累積曠工五日者,公司有權給予勸退,并不發放資遣費。第三十八條 員工請假分以下六種:(一) 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5天為限。(二) 病假:因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應持具勞保局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15天為限。(三) 婚假: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四)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請假三個月,男員工可請5天(包括例假日)。(五) 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喪假7天(包括例假日); 祖父母、兄弟姊17、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例假日)。(六) 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服務2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5天;服務 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5年以上未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0天,服務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2天。但員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事、病假積計逾20天者; 曠工達3天以上者。第三十九條 員工請假工資發放標準:(一) 以上請假范圍內薪資全額發放;(二) 事假、病假年累積超限者,只發放其基本工資,沒有績效考核和各項補貼的人員按工資總額的60%發放;(三) 凡請事假、病假年累積一律不得超過三個月;(四) 請產假三個月18、以上的按工資總額的60%發放;(五) 按計件、計量發放工資的人員除外。第四十條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報人力資源處備案,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審批,三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第四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引起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三個月為限,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總部有關規定或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辦理。第十二章 加班第四十二條 所有員工應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部門主管批準。第四十三條 部門主管人員平時加班4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4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第四十四條 員工平時加班按實19、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由部門主管安排調休,確實不能存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的百分之一百三十計發加班工資;第四十五條 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百分之二百計發加班工資。第四十六條 公司員工在公司公休假值班的,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計發加班工資第四十七條 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作好存休的記錄管理。第十三章 薪資與考核第四十八條 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第十四章 員工福利第四十九條 員工轉正后,公司將按照政策條例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第五十條 每年員工生日,公司人力行政部應在員工生日前夕表示祝賀,并代表公司送上小禮20、品一份。第五十一條 每年5-9月份,對工廠部所有人員發放防暑降溫費,標準50元/人/月。第五十二條 生產車間工人從入職開始按公司統一著裝要求發放兩套工作服,每年六套。入職后不滿叁個月離職的,個人承擔衣服款的50%。第五十三條 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發放禮品/禮金一份,金額不超過200元。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生小孩,公司發放禮品/禮金一份,金額不超過200元。第五十五條 法定節日公司將發放一定標準的過節費:節日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元旦標準1005050100第五十六條 員工結婚的公司將按照以下標準發放禮金:級別總經理總經辦成員區長、科長員工標準800600400200第五十七條 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行政部組織人員慰問。第五十八條 員工均有機會參加集團或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包括學習、培訓、外出參觀、慶?;顒拥鹊谖迨艞l 其他公司公布的福利項目。第十五章 附則第六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27日將當月人力資源報表報至公司總經理第六十一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第六十二條 本制度實施之前與本制度相關的規定一律廢止,以本制度為準。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