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行政辦公區人事財務車輛制度匯編3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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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化公司行政、辦公區人事、財務、車輛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經營和管理實現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進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和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務的發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條 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完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第二節 管委會議 第三條 公司管理工作會議每周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公司管理委員會成員參加,必要時通知有關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制定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投資項目及2、規章制度的實施和需要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四條 每月召開一次管理委員會業務工作匯報會,由總經理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參加,業務工作匯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員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績、業務發展情況等。匯報部門應于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匯報。 第五條 管理委員會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 綜合辦公室指定專人做好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并整理存檔。 第七條 公司日常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由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定事項的協調落實。第三節 公文處理 第八條 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正式文件。 第九條 凡以公3、司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及用公司印章的,綜合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核,并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并負責指導加油(氣)站文檔基礎資料的建立。 第十一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制定公司保密工作條例并指導加油(氣)站做好經營銷售保密工作。 第四節 印章使用 第十二條 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報經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十三條 涉及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綜合辦公室審核,經分管領導簽批后用印。第十四條 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綜合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用印。其中,蘭州銀輪運4、輸有限公司皋蘭分公司業務公章的使用由具體分管負責人批準用印。第五節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第十五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綜合辦公室做計劃、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 第十六條 所有辦公用具必須統一由保管員管理,建立臺帳。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第十七條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十八條 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印制。 第十九條 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二十條 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5、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第二章 辦公區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區的管理,創造干凈、整潔、文明的辦公環境,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第二條 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各加油(氣)站作息時間嚴格按照各自作息時間表執行。公司機關上班時間:早8:00一12:00:下午14:0018:00,特殊情況除外。 第三條 上班時間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 第四條 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公司。 第五條 辦公時間不得因私會客;休息時間不得在辦公區內搞娛樂活動。 第六條 辦公區嚴禁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聚堆聊天;使用不文明語言。 第七條 辦公6、區及公共區域應保持環境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擺放鞋、雨傘及其他私人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八條 公司辦公區域、樓前院內及機動車內嚴禁吸煙。 第九條 按規定時間到食堂用餐,不得飲酒。午餐時間:12:30一13:30。 第十條 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須關閉所有電器。公文、印章、票據及貴重物品、現金等須鎖入保險柜或抽屜內,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遵守保密紀律,保存好各種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第十二條 文明用廁,注意保潔。 第十三條 辦公區內除辦公桌椅外不得擺放其它用具。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7、輕重給予口頭警告、罰款、通報批評等處罰。 第十五條 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現損壞應及時報修,無法修復的應注明原因申請報廢。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公司對員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第二節 招 聘第三條 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第四條 公司招聘錄用的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企業。 (二)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低學歷有實際工作經驗的8、也可擇優錄用。 (三)具有勝任本職崗位的業務能力和業務素質。 (四)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根據工作需要,管理人員及特殊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 第五條 公司招聘錄用員工的專業要適合其業務崗位。 第六條 員工上崗需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二年以上者培訓費由公司承擔,不滿二年的由員工本人承擔。第三節 試 用 第七條 新員工上崗,對其進行崗前培訓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第八條 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九條 試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一)患有疾病,可能影響工作或危及他人身體健康的; (二)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違9、反勞動紀律的; (三)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 (四)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損害公司利益的; (五)利用公司條件為他人從事經營服務及謀取私利的; (六)道德水平低下,思想意識不好的;(七)有其它嚴重損壞公司形象、損害公司聲譽和利益行為的。第十條 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所在部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解除聘用手續第十一條 員工辭職應于30天內向公司提出申請,(特殊時期應提前1-2月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后,交清工作手續,方可離崗。若不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予支付當月工資,當月工作時間不足一月的,從上月工資中扣除。第四節 工作紀律及考勤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10、,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須經領導同意。 第十二條 實行住站員工出入登記制度。夜班人員白天外出必須在中午12點以后,住站員工每周外出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并向站長或班長請假。已婚員工經班、站長批準后可適當放寬。 住站員工外出的晚上10點以前歸站。看電視和其它活動時間不得超過晚12點。 第十三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有病、有事應書面請假,不得口頭、電話請假(突發情況除外),病、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加油(氣)站站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假滿后向批準人銷假,病、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11、扣除兩天工資。加油(氣)站員工請假不足6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一天計算。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天,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天(住院治療除外),連續曠工三天的予以辭退,不予發放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 公司機關、加油(氣)站必須設立兼職考勤員,按照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對員工每日進行考勤。由專人進行監督、檢查,考勤員要堅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對考勤記錄進行月底匯總公示。由總經理審核簽字,核對無誤后,做為發放工資的依據。第五節 優秀員工評選制度第十五條 為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穩定員工工作期限、激勵員工不斷進取,保持高水準的優質服務,給員工一個展現自我價值的空間,特制定以下優秀員工評選制度。第十六條 12、優秀員工評選方法:(一)優秀員工1、年度優秀員工公司所屬各加油(氣)站評選人數為12名,優秀員工侯選人名單于1月10日前上報 ,按照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標準選出站內及部門優秀員工,并列出主要先進事跡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在管理委員會上進行審核評選。2、綜合辦公室、財務辦公室落實優秀員工獎金和證書的發放。3、對年度優秀員工進行表彰,在年度員工聯誼會上,由董事長、副總經理向受獎員工頒獎,并同優秀員工合影留念。4、綜合辦公室負責優秀員工照片的收集,并將照片張貼于公司宣傳欄目。(二)獎勵方法 1、公司對各加油(氣)站月評選的優秀員工進行口頭表揚;半年度評選的優秀員工進行通報表揚;年度優秀員工可獲得有董事長簽名13、的證書及獎金。2優秀員工獎金標準由管理委員會議定。3、根據公司經營實際情況可安排外出參觀學習。4、公司對優秀員工進行表彰,并組織員工學習其先進事跡。5、向其家屬或親人發出公司慰問信,以此感謝和鼓勵。(三)優秀員工評選標準1、工作中無任何過失,表現突出,得到服務對象口頭、書面表揚,年內被加油(氣)站評為一等獎五次以上者。 2、年內出滿勤、無遲到、早退,累計請假在3天以內的。3、工作積極主動熱情,服務意識好的。4、與站內員工團結協作好,無顧客投訴的。5、善于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本崗位技能,服從站內工作調配的。6、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時出入登記及按規定外出的。7、積極、按時參加班務會議及衛生大掃除的。14、8、在工作中有其它優異表現,應予以嘉獎的。第四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財務管理和資金的良好運行,制定本制度。第二節 現金管理第二條 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支付員工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第三條 會計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15、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第三節 處 罰第四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16、;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第五章 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17、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經營安全用車,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機關及銀輪公司的車輛及駕駛人員。第二節 車輛調配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 各部門公務用車,由用車人先向辦公室申請,經分管經理批準,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綜合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第四條 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第五條 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如有臨時安排,其他人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第六條 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第18、七條 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第三節 安全管理第八條 駕駛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開快車、帶病車,做到故障不過夜,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九條 銀輪公司應成立安委會和設立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并實施安全管理監督。駕駛人員根據公司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及相互技術交流,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第十條 專職駕駛員年度內安全行車,費用開支在規定范圍內,且未發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獎勵。第四節 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 車輛維修、保養責任到人,堅持故障不過夜的原則,由駕駛員列出需維修的項目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專人負責維修、保19、養,并建立維修檔案,維修中做到舊件回收,更換輪胎必須登記。 第十二條 建立車輛耗油臺帳,每月由專人負責核算百公里耗油情況并予以公示。第十三條 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公司規定指標以內。第十四條 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第五節 駕駛人員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總經理及部門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十六條 其它工作車輛需持有駕照的員工駕駛,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書面檢查,并實行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 對于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準單獨駕車。 第十八條 員工報考駕駛證,20、按規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同意批準,學車人員一律用業余時間自費學習。不得以公司車輛學車練車。第十九條 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配件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經發現,視情節輕重按盜竊公共財物論處,除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外,情節嚴重、數額巨大的,報經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按時督促辦好本車車輛保險及其它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妥善保管。 第六章 崗 位 職 責第一條 經理崗位職責(一)組織員工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二)認真履行職責對公司的經營和管理及重大投資項目負主要責任。(三)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員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1、,堅持事故三不放過的原則。(四)掌握了解員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工作,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五)負責公司外部經營環境的建設工作。做好與政府各業務部門的協作,按規定要求做好本公司的管理。 (六)負責公司經營資金的安全運營和固定資產的合理投入。第二條 副經理崗位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做好加油(氣)站油品購、銷、存工作;(二)合理安排公司車輛外出及運輸工作;(三)負責審核、報銷公司各項費用開支工作;(四)負責公司及加油(氣)站職工工資及各項開支審批;(五)負責協調工商、稅務、安檢、計量、銀行等方面的工作;(六)負責統計、復核公司及加油(氣)站收支情況;(七)負責安排公司員工請假、休息事宜。第三條 辦22、公室主任崗位職責(一)負責公司業務接持、文件打印及整理歸檔工作;(二)負責公司辦公設施的管理工作;(三)負責公司水、電、電話費的繳納;(四)負責公司員工的培訓及考核; (五)完成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四條 會計崗位職責(一) 嚴格按照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文件的要求,在總經理的指導下,管理好公司的一切開支,專款專用,按政策辦事。(二)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三)審核現金和轉帳收支憑證,及時結算記賬,每項開支符合規定,一切賬目清楚準確,做到帳款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如發現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四)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23、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總經理參謀。(五) 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仔細審核每一張原始單據、記帳憑證,做到每一筆收付都符合制度標準。(六)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及時整理、裝訂、歸檔。 (七) 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五條 出納崗位職責(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如有特殊情況,應由主管經理同意后方可支取。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24、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六條 安技部長崗位職責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二)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負主要責任。(三)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維修的原則,全面抓好運營車輛的安全管理。(四)負責車輛事故的現場勘察記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及提出處理意見。(五)做好駕駛員的技術鑒定和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學習;25、定期檢查駕駛戶籍、技術檔案;定期對車輛的安全設備檢查。(六)負責駕駛員證照的換發補發工作及車輛技術狀況的年度審驗工作。(七)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第七條 安全領導小組工作職責(一)研究決定公司安全工作重大事項,協調工作關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的安全政策、法規及制度。(三)制定和審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開展安全經營競賽活動,制定與推行安全措施,總結和交流安全經營經驗。(四)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和研究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確定下季度工作目標并督促落實。(五)對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26、彰和獎勵,對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做出行政處理。(六)檢查年度計劃及日常工作的落實情況。第八條 加油(氣)站站長崗位職責(一) 組織和領導全站員工開展各項經營、管理和服務工作。(二)負責加油(氣)站人事安排,合理調整班員,保證正常運營。(三)負責加油(氣)站日、月報表編制及發票的領用、管理、審核工作。(四)負責加油(氣)站員工工資編制及發放工作。(五)負責加油(氣)站進、銷、存和數質量管理,保障供應,提高銷量,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經營銷售指標。(六)每月2日前必須把核算無誤的上月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匯總表交公司財務。(七)負責領取普通發票及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加油(氣)站安全管理工作。嚴27、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員工、顧客、加油(氣)站安全目標的實現。 (八)負責加油(氣)站的現場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日常巡檢,帶領員工做好加油(氣)站設備設施的清潔保養,解決現場客戶投訴,確保員工按規定著裝和親情服務,保障加油(氣)站正常有序運營。 (九)負責站內便利店管理,督促營業員按時訂貨、上貨、補貨及進貨驗收。同時做好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管理及每月定期盤庫上報報表工作。(十)完成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九條 加油(氣)站副站長崗位職責 (一)主管加油(氣)站安全工作。組織全體人員執行生產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工藝規程,保證安全生產,積極完成生產任務。(二)負責加油(氣)站機械設備管28、理,做好加油機、壓縮機及所有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達到安全運行。(三)負責加油(氣)站的機械維修,及時解決機械故障,確保正常運行。(四)負責加油(氣)站水、電、暖的管理,及時繳納水、電、暖等費用。(五)負責加油(氣)站涉外工作。(六)協助站長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十條 收銀員崗位職責(一)熟悉公司規定的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及加油站現金、支票、信用卡、發票等管理制度。規范操作、按章辦事。(二)熟悉加油站經營的商品知識、商品價格和收款、開票程序,快捷準確地收款、開票。(三)收銀時要做到唱收唱付、有零找零、無零讓零、準確、快速、對顧客保持親切友善的笑容。(四)29、認真做好本班加油員上交的現金、支票、加油憑證的核對、匯總工作。填制本班銷售日報。 (五)妥善保管發票、印章、現金、支票等,嚴防丟失、被盜。(六)熟悉站內消防器材性能,并會操作和撲救火災。 (七)搞好本工作場所的衛生工作,保持工作環境整潔。第十一條 加油員崗位職責(一) 在站(班)長領導下,作好當班加油工作。(二)按照加油操作服務規范的要求和標準,主動、熱情、規范地為顧客提供加油服務。(三)負責職責范圍內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清潔。(四)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監督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阻止和匯報。(五)熟悉站內消防器材性能并熟練使用。(六)熟悉站內應急預案,并能熟練完成預案中相應角色任務。(七)負30、責職責范圍內的衛生,保持環境整潔。(八)了解本站便利店商品分布、價格及促銷內容,具備一定的推銷技巧。第十二條 超市營業員崗位職責(一)按時交接班,不準遲到早退、無故脫離崗位、私自調換班次。(二)當班時間不準看電視、看閑書、吃零食、干私活、接打電話。(三)當班營業員不準帶私款,營業款必須放入指定地方,不準挪用、轉借公款,不準賒欠商品。(四)每日營業款須及時上交總收。(五)短款、過期商品、損壞商品均照價賠償,超市營業員須熟悉超市貨物的名稱、單價、使用方法、物品性能、用途,了解庫存貨物數量,及時充貨(大量充貨時調整到交接班時段)、進貨,不能出現缺貨、斷貨現象。(六)超市月末(25號)必須按規定進行盤31、點,盤點盈虧核算每3個月為一個周期。(七)營業員之間相互配合,進貨、驗貨、核單均責任到人,不準涂改進貨單及其它單據,需由營業員簽字的單據均須營業員核算確認后簽字。進貨款一律從總收處領取,超市間需要調貨時所有營業員須認可簽字并報告負責人(本單位人員批發價取貨應與超市進貨單分開,其余外部人員不得以批發價取貨)。營業員須保存好每月的盤點表,其他進貨單須在盤點完畢后交各站負責人處,統一帶回公司核算。(八)超市內、機油房、庫房、柜臺、貨架、冰柜(箱)、商品、場地及其他所屬衛生區必須每某持干凈,貨物擺放整齊。(九)部分貨物經負責人同意后可適當給予顧客優惠,并真實記錄由當班營業員簽字;允許范圍內的自用商品須32、真實記錄并有領取人和當班營業員簽字。(十)不準撕開空白發票,虛開和涂改發票。(十一)作好加油記錄,作好門衛工作。(十二)認真完成銀輪公司及公司其他人員交辦的事項。(十三)超市營業員請假須經負責人同意方可,自動離職須提前30天向負責人打招呼,否則不予發放當月工資。(十四)超市營業員儀容儀表應得做到體大方、言談舉止文明禮貌。(十五)對不嚴格遵守上述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不勝任超市工作的營業員予以辭退。 第七章 加油(氣)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貫徹以人為本抓安全的經營理念 ,落實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安全工作目標和責任,保證公司經營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加油33、(氣)站員工 。第二節 安全責任第三條 防火防爆管理實行領導責任制,加油(氣)站站長為所在站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站防火防爆重大事項及員工安全教育學習,并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預案的演練。第四條 “安全領導小組”和站長必須履行下列職責:(一)把防火防爆工作納入站內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二)組織開展防火防爆演練,制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并督促執行。(三)定期研究分析站內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四)對站內消防設備組織員工定期維護保養,并指導員工熟練使用。(五)發生事故,積極組織撲救,查明原因,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第三節 34、安全措施第五條 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安全”六條禁令”(一)嚴禁站內明火作業,嚴禁吸煙。(二)用電設施由有關部門按防火防爆規定安裝,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嚴禁使用電爐等不符合規定的電器。(三)加油(氣)站安全重點部位:儲罐區、加油(氣)站現場、配電室、營業室等區域設立警示標記。(四)各種燈具、開關、閘刀要采用防火防爆專用產品。(五)嚴禁加油(氣)站人員穿化纖衣服、釘子鞋,攜帶手機、打火機等物品上崗。(六) 嚴禁在加油(氣)站內維修車輛,所有車輛均要熄火加(氣)油。(七)嚴禁向汽車化油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汽油。(八)遇高強閃電、雷擊時停止作業。(九)加油機、儲油罐的靜電接地裝置完好,電阻符合要求,每年檢測兩35、次,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十)加油(氣)站固定電話必須保持完好,保證24小時暢通。第四節 安全檢查制度第六條 安全檢查制度(一)按工作職責實行分級管理。(二)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對加油(氣)站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三)站長每月對本站防火防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四)安全員對每班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第五節 事故處理第七條 事故處理與獎勵(一)發生事故后要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沒有分清不放過、領導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二)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按國家法規和公司制度予以嚴肅處理。(三)對有教育意義的案件,可在36、一定范圍內召開現場會以教育廣大員工。(四)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公司制度,積極工作為公司挽回損失的按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第八章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節 責 任第二條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領導,成立“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履行下列職責:(一)決定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管理重大事項。(二)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落實。(三)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三條 加油(氣)站所銷售的均為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其主要危險性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另外,也有一定的毒性和污染性。第三節37、 管 理第四條 運輸管理(一)用專用油罐車運輸,油罐車要配齊危險品標志、靜電接地線完好。(二)駕駛員經專業培訓,三證齊全(駕駛證、上崗證、操作證)。第五條 卸油管理(一)接好靜電接地線。(二)有專人監護,防止跑、冒、滴、漏。(三)采用開放式卸油方式。(四)油罐開始卸油前,要關閉發動機,做好制動措施。第六條 儲存管理(一)儲油罐地下實埋。(二)靜電接地裝置良好,電阻在規定范圍之內,每年檢測兩次。(三)儲油罐出氣口安裝阻火器。第七條 銷售管理(一)操作員工必須經安全培訓,持證上崗。(二)每班有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監督,嚴格按規程操作。(三)加油、加氣現場消防器材按要求配置,符合消防規定的要求。(四)遵守“顧客須知”的要求。第四節 事故處理及處罰規定第八條 事故處理 (一)出現跑、冒、滴、漏等一般事故時,應將所漏油品收拾干凈,無法收拾干凈時,應用砂土掩埋。(二)大量泄漏對環境造成污染時,應報告環保及衛生部門。(三)發生重大事故,應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并上報主管安監局。第九條 事故處罰(一)違反油品接卸操作規程,造成冒油、混油、漏油事故的,扣罰月薪總額的20%。(二)因工作責任不到位,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隱瞞不報者必須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5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并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