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產品批發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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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產品批發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的政策法規,為規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所有員工。第三條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第二章 人員需求第四條 各部門在每個經營年度結束前,根據經營發展情況做下一年度的員工需求計劃并書面報告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第五條 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協助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計劃,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第六條 經集團公司2、批準人力資源計劃后,由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第三章 員工的選聘第七條 公司招聘錄用員工可通過內部或外部招聘的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第八條 部門需要招聘人員時,應填寫延安王家坪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招聘申報表報送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審核后報經理及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企業管理處,經批準后組織招聘。第九條 員工招聘要組織面試、資格審查及健康體檢。在確定擬錄用人員之后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填寫延安王家坪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職工試用審批表并上報集團公司人資源企業管理處,經批準后開始試用。 第四章 員工試用與轉正第十條 新員工一般試用期為三個月。第十一條 試3、用期的考核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依據在試用期間的表現填寫轉正申請書,部門主管公正地寫出評語,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組織召開公司領導會議,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決定是否轉正或延長試用期,并填寫延安王家坪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職工轉正審批表上報集團公司。經批準后,新員工正式錄用。第五章 員工培訓第十二條 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并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外出參加各種培訓。第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負責,內容為: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4、的說明;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三、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第六章 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一、行為規范第十四條 員工基本守則作為本公司員工的行為準則。第十五條 每位員工均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第十六條 行為準則:1、遵紀守法,堅持高尚的道德情操;2、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3、愛護公司財務,不浪費,不化公為私;4、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工作守則;5、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5、情;6、注意個人自身的品德修養,拼棄不良嗜好;7、不得私自從事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職務。第十七條 工作態度:1、員工應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2、熱愛本員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3、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幫助,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是非;4、待人接物態度謙和,以爭取公司同仁與客戶的合作;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6、服從上級指揮,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7、工作時間內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玩游戲等。第十八條 工作規范有下列行為者之一,公司保留對員工辭退的權力;1、連續曠工2日或全年6、累計超過6日;2、擅自離職為其他單位工作者;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只是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5、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6、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7、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8、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只是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9、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勸不改者;10、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12、泄漏業務上的秘密情節嚴重者;13、辦事不力,疏忽職守,具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14、精神或機能發生障礙,或身體虛弱、衰老7、殘廢等經公司認為不能再從事本員工作者,或因員工對所從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15、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16、年終考核成績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17、工作時期因受刑事務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18、員工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20、由于其他類似原因業務上之必要者。第十九條 工作紀律1、勞動紀律(1)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2)上崗后要堅守崗位,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做有損公司利益的事。(3)服從上級主管下達的命令、分配的工作和任務,并按時完成。(4)員工要自覺愛護公司的公共財物、節約材料等物資,不應該有浪費的現象和問題發生。(5)員工要做到安全生8、產,要自覺穿戴好公司統一發放發的勞動用品,不違規操作,工作時間不喝酒,不得在禁煙區吸煙。(7)領導要關心愛護下屬、耐心細致做好思想工作,維護員工尊嚴,不訓斥,大罵侮辱下屬,不報復下屬。(8)全體員工應自覺保護環境,不亂扔棄物,不隨地吐痰,不得在公共辦公室抽煙。(9)員工應遵紀守法,不準賭博、吸毒、看淫穢錄像、不準罵人、打架、斗毆。(10)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自由散漫、扎堆聊天、打瞌睡,必須提高工作生產效率。2、工作紀律(1)員工應隨時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和安靜,做到衣著端正,不準穿拖鞋、背心,不得大聲喧嘩。辦公時應保持桌面整潔,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2)員工相互交談或接電話時應盡量簡潔明了,避9、免影響其他同事。(3)員工應以親切的微笑和禮貌的態度接待每一位來訪者和接聽每一個電話。(4)注重員工間的交流合作,發揚團隊精神。(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資源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情。(6)未經許可不得保留、復制、復印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公司內部文件資料。(7)妥善保管公司的各類秘密文件資料、不與不相關的人談論公司機密,不翻閱不屬于自己的文件。(8)員工不得利用公司所知悉的商業秘密直接或間接進行內幕交易。(9)其他部門主管交辦的事或糾正的事應匯報本部門主管。(10)離開辦公室要將秘密文件、貨幣、印章、支票及賬簿等收到抽屜里鎖起來。(11)下班后整理好辦公的文件資料,放在抽屜柜子里,擺放整齊,將10、座椅歸位,關好窗、燈、電腦、空調,關好門。3、經營紀律(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2)事事處處以維護公司的利益為重,不得做任何有害公司形象的事。(3)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私利或為他人謀利。(4)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或出賣公司資源,禁止盜用公司品牌謀取個人私利。(5)恪守職業道德,不得串通他人損害公司形象。(6)在合同簽訂中不得隱瞞對公司不利的事實情況或條款。(7)嚴格遵守財務報銷制度,不得偽造或使用假憑證、假發票報銷。(8)做事認真仔細,避免應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嚴禁泄漏公司的商業秘密與機密,出賣公司的商務情報。4、有下列行為者之一,公司保留對員工辭退的權力:(1)連續曠工2日或全年累計11、超過6日:(2)擅自離職為其他單位工作者:(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只是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5)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6)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7)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8)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只是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9)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勸不改者:(10)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12)泄漏業務上的秘密情節嚴重者:(13)辦事不力,疏忽職守,具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14)精神或機能發生12、障礙,或身體虛弱、衰老、殘廢等經公司認為不能再從事本員工作者,或因員工對所從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15)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16)年終考核成績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17)工作時期因受刑事務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18)員工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19)由于其他類似原因業務上之必要者:二、員工禮儀第二十條 著裝規定1、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規范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表儀容,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3、員工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臃腫的服裝。女性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過分艷麗。襯衫:無論是什13、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都不得沾有污穢。領帶:外出前或在公共場合出現時,提倡男士佩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匹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鞋子: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第二十一條 日常禮儀1、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頭發:員工的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男性員工頭發,胡子不宜太長。指甲:指甲不宜太長,應常注意修剪:女性員工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的食品。2、女性員工化妝后應給人清爽健康的印象,不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金銀首飾及其他飾物佩戴應得當。3、在公司上班時間內,員工應舉止優雅,姿勢和諧。4、會見客戶出席儀式等站立14、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手叉胸前相報。5、公司與同事相遇應行禮表示致意: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搶行。握手時,站好并目視對方眼睛,脊背挺直,不彎腰低頭,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輕的,異性間應先像男方伸手。6、出入房間的禮貌:進房間先敲門,聽到應答后再進,不能粗魯的擅自闖入。進入房間后如遇對方正在談話,要靜候稍等,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要看準機會,并說對不起:對不起,打斷你們的談話。7、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不能大聲喧嘩,更不得唱歌吹口哨等。第二十二條 辦公禮儀1、正確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2、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15、對待,擅自挪為私用。3、及時清理、整理賬簿和文件:對墨水瓶、印章盒等蓋子使用后及時關閉。4、借用他人或公司的東西、使用后及時送還或歸放原處。5、工作臺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6、公司內以職務稱呼上司:同事、客戶間以先生,小姐相稱。7、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等。8、通電話時先問候,并應自報公司、部門。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并記下要點,結束時禮貌道別。通話簡明扼要,不得用電話聊天:工作時間內,不得打私人電話9、不知名的電話,判斷自己不能處理時,可坦白告訴對方,并馬上將電話交給能夠處理的人。在轉交前,應先把對方所談內容簡明扼要告訴接收人。第七章 考勤制度第二十三條 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16、制度,各種考勤與員工的工資收入掛鉤。第二十四條 公司各節假日的休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五條 考勤要求:員工上班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工作時間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須請假。第二十六條 請假審批權限1、一般員工:請假在三天以內由所在部門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十天以下由公司經理批準,十天以上需報集團公司批準。2、中層干部:請假在五天以內由公司經理批準,五天以上需報集團公司批準。第二十七條 請假程序1、一般病、事假須由本人提前填寫 XX XX有限公司職工請假單,經規定權限負責人批準后報送辦公室。2、如因特殊情況(急病、急事等)無法履行正17、常請假程序的,可委托本公司同事代辦或先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在事后一個工作日之內進行補辦。3、病假逾三日以上的必須附有醫院有效診斷證明。4、因故不能參加早操的,必須向人事企管部部長請假。 5、病、事假到期后上班,須辦理銷假手續。第二十八條 處罰規定 1、員工因公外出,須由本人或所在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考勤負責人告知,否則視為曠工。 2、員工請假到期未履行續假手續,也未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對待。 3、員工因公離崗外出,經查屬假公利私行為,按曠工對待。 4、員工違反上下班規定,無故不參加早操或遲到早退,浮動工資考核每次扣2分。扣分達到4分的扣除本人當月浮動工資。遲到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半天考核18、。5、員工曠工半天,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和浮動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和季度浮動工資;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作除名處理,企業不負責一切善后事宜。第二十九條 員工的日常考核與浮動工資掛鉤,具體考核辦法按照 XX集團發字【2008】28號文件員工浮動工資考評標準執行。 第八章 工資待遇與福利第三十條 公司執行以崗定薪的工資制度。員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效益工資、浮動工資、 午餐補助、地區差、洗理費等部分組成。第三十一條 員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工資采用下發薪的方式于次月 日以貨幣形式發給。新到崗試用員工按照實際到崗工作日數發給試用工資及各種補貼,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19、按日計算。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根據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員工享有社會保險福利。困難補助:員工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第三十三條 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公司組織人員進行慰問。第三十四條 勞保: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每月發給員工一定的勞保。第三十五條 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可與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聯系。第三十六條 員工因病住院5天以下,扣除當天崗位工資;達到5天,扣除當天崗位工資及當月浮動工資的50%;達到60或以上天數,扣除請假期間崗位工資及當月浮動工資。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事、病(非住院)假,扣除當日20、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地區差、午餐補助。第三十八條 員工請婚、產、喪、探親假,扣除當天補助。第九章 人員調動與晉升第三十九條 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第四十條 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做出具體安排,并報公司領導批準、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存檔。第四十一條 員工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后,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公司經理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存檔。第十章 獎懲第十一章 離職與解聘第四十二條21、 員工要求調離本公司,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當月工資。第四十三條 公司根據員工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員工。第四十四條 員工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報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填寫延安王家坪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干部、職工離退崗結算審批表,經公司批準,報集團公司備案;科級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集團公司批準,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第四十五條 所有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員工,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人力資源企業管理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辦妥后再予發給。第十二章 后記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由公司人事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