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業人事工作規范化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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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企業人事工作規范化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科技人事管理制度為促進XX科技人事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全力啟動內在動力,更好地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特制定本制度。一、 人力資源渠道公司員工來源于以各種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人員及臨時性雇傭的人員。二、 健康檢查公司無義務錄用身體不健康的人員,必要時須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三、 勞動(聘用)合同的簽訂1. 員工經公司錄用后,公司將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并辦理錄用手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2. 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時,員工必須向公司2、辦公室(人事部)提交下列有效證明:(a)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b) 最高學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c) 員工的勞動手冊或其它有效勞動關系證明。3. 因公司經營管理需要,所聘確有專長、身體健康的離退休人員或因季節性需要所聘用的臨時工,也必須簽訂聘用合同。四、 試用期1. 新進員工將按其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的長短,必須接受為期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公司將對其進行全面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2. 因表現突出公司決定提前正式錄用的員工和試用期滿而工作表現符合公司要求者,將收到公司以書面形式接納其為公司正式員工的通知書。3. 如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解除其勞動3、(聘用)合同。五、 權利1. 員工有權享有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各種權利。2. 員工有權享有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3. 員工有參加工會組織,社會合法組織、團體活動的權利和自由,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公司工作為前提。4. 員工有權對公司和所在部門的經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六、 義務1. 員工應把他的全部工作時間專心致志地用在完全履行其工作義務上,充分發揮自己的知識和才干,不折不扣地完成崗位職責的明確規定和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2. 員工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七、 工作時間1. 公司實行每周5天即40小時的工作制。2. 具體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4、:00-17:30,季節性調整將另行通知。八、 超時工作1.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超時工作時,其超時工作計劃由部門主管事先安排,經總經理批準,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2. 一般情況下,超時工作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如遇特殊情況,在不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在遇到不可抗拒的突發事件及緊急情況下影響公共利益時,不受此限制。3. 如公司需要員工超時工作的,公司將在事后的一個月內安排員工補休,或按照規定發放給員工超時工作津貼。采用補休或發放超時工作津貼,由公司決定。4. 公司已為每名員工規定了合理的工作時間和合理的勞動定額,并以此向員工支付了合理的勞動5、報酬。公司認為,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圓滿完成本職工作是每位員工應盡的義務。員工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自行超時工作的,公司將不予補償。5. 凡擔任以下工作或職位的人員不享用超時工作津貼待遇:總經理、部門經理、主任,因為在這些人員的薪資中已包括了適量的超時工作津貼成份。九、 工作證件1. 員工將獲得公司頒發的員工工作卡一張,用作識別員工身份。因此,員工除在出入公司時要主動出示員工工作卡外,還必須在當班時間內將員工工作卡佩戴于左胸前。2. 員工工作卡若受損或遺失時,員工應及時向辦公室(人事部)報告,辦公室(人事部)將安排補發。同時,辦公室(人事部)將向員工收取補發工本費RMB5元6、。同樣,員工離職時也應及時把員工工作卡退還辦公室(人事部),否則將賠償RMB10元。十、 薪資待遇公司嚴格執行集團管理中心規定的待遇標準和發放方法。1. XX科技各級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決定。2. 根據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實績,經個人述職,公司考核后,所有員工的月薪標準由總經理決定。3.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和獎金組成,不含特殊情況的臨時獎勵。薪資發放日為次月8日。4. 公司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為正式員工(勞動合同)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基本社會保障項目。5. 員工社會保障項目中由個人繳納的部分,將由公司在員工每月的薪資收入中代扣代交。7、同時公司將按照國家的規定,每年定期調整員工的社會保障繳費率。6. 所有待遇采取模糊的發放形式,嚴禁本人泄露和私下相互詢問。十一、 業績考評1. 公司每三個月將對員工進行一次業績考評。通常先由員工對自己的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作出自我鑒定,然后由職能部門聽取員工所在部門、主管領導的意見,報總經理作出考評結論。2. 業績考評共分A、B、C、D、E五種標準,其結果將與考核工資掛鉤。3. 考評成績結論將及時反饋給員工本人。十二、 調位調動1. 公司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或長期變動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2. 員工的工作變動必須通過部門直屬最高主管批準并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因8、個人原因要求變動工種的員工,首先應向所在部門的直屬最高主管提出申請,而不是直接向其他部門接洽。員工長期變動工作的同時須變更合同有關內容。3. 員工被調到其他部門或崗位工作,均需試用一個月。如因各種原因不適應新的工作崗位,原則上應退回原部門或由公司另行分配。十三、 晉升1. 若公司現有職位出現空缺時,公司將首先考慮從在職員工中選拔符合要求的員工晉升現有的空缺職位。本公司的晉升原則是以員工服務期間的工作表現、工作態度、道德品行以及相應學歷為依據。2. 員工晉升后的首月為晉升考核期,公司將全面考核被晉升員工在新職位上的工作能力和潛在能力,以決定是否正式任命。十四、 個人人事資料1. 新進員工報到時,9、必須填寫員工情況登記表。在勞動或聘用合同期限內,若個人人事狀況發生變動,都應及時通過主管報人事行政處備案。如,(1) 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及戶籍關系變更;(2) 本人及家庭內部狀況的變化(結婚、生育、離婚、贍養、死亡等)(3) 個人進修、職稱、職位等變化;(4) 疾病、損傷和個人能力的變化等(5) 其他須報人事行政處備案的變更。2. 員工禁止擅自更改本人的人事資料。十五、 解除和終止勞動(聘用)合同1. 員工因各種原因離職,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中的相關約定條款。2. 員工在試用期內,如因個人原因辭職的,必須至少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過部門主管報總經理10、批準,轉辦公室(人事部)備案,并妥善辦理好離職交接手續后,方可終止勞動合同。3. 試用期滿后,員工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提前終止)勞動(聘用)合同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過部門主管報總經理及辦公室(人事部)。否則,將按違約處理。4. 凡是在勞動(聘用)合同履行期限內,員工提前離職的,公司將保留要求員工賠償由本公司或委托其它單位主辦的培訓費用的權利。5. 若員工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十六、 員工離職手續1. 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應事先填寫員工離職登記表,說明離職理由。該離職登記表經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批準后生效。2. 離職員工須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交接,向各有關部門歸還公司發放的個人工作用品(如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制服、更衣箱、員工工作卡以及考勤卡等),并接受公司的財務審計。上述各項交接須經各有關部門主管在該員工的離職登記表上簽章確認。3. 辦公室(人事部)在確認離職員工辦理完各項交接內容后,即按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及時辦理該離職員工的退工手續。否則,由此造成的種種后果將由離職人員個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