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材料公司行政與人事管理制度22頁.doc
下載文檔
1、高溫材料公司行政與人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考勤管理規定2二、人事制度4三、工資管理制度7四、員工應遵守的事項11五、嘉獎與懲罰制度12六、保密制度14七、檔案管理制度16八、印鑒管埋制度17九、電話管理規定17十、辦公用品的管理18十一、員工著裝管理規定19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與人事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經股東會審批后,現予實施,所有員工必須按本制度遵照執行。一、 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 冬季上午8時00分至l2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夏季上午8時00分至l2時,下午3時至6時。 周六及周日不上班,因變化需調整工作時向時由總公司辦公室男行通知。第二條 員工均可享受國定休假日。第三條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統一時間登記制度。第四條 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或登記上下班時間,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編制報告交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財務部,財務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工資。第五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第六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3、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第七條 遲到者或早退者每次扣罰l0元,并警告一次。第八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第九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警告一次。第十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日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曠工一日扣罰兩日工資;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第十一條 出差: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出差人的部門主管批準。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財務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著扣發缺勤工資,不予4、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病假: 因病須治療可請病假,半年累計不得超過l5天。 事假: 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半年累計不得超過7天。 婚假: 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五天。 喪假: 祖父母喪亡者可請喪假兩天;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五天。 產假: 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一)員工請假,請假應于一日前填寫請假單,l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2天以上的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辦妥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論。(5、二)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財務部留存辦理。(三)請假未滿l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累積滿4小時為半日。1-4小時內為半日,超過4小時為1日(四)除事假外,其余請假均不扣發工資。事假根據請假時間按日工資比例扣發,病假憑醫院病假證明及病歷本核銷請假單。二、 人事制度第一條 錄用(一)公司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新進人員任用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各部門辦理考選事宜。(二)新進人員考試或面試及審查合格后,可進行試用,原則上職員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三)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6、予以解雇,試用不滿七日者,不給工資。(四)試用人員于報到時,應向人事處繳驗下列表件: 1、簡歷,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2、學歷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全戶戶口本復印件。 4、如有需要,還需提供:1)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2)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5、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書或證件等)。(五)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雇用: 1、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2、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4、吸食鴉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5、虧欠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6、患有神精病或傳染病者。 7、品性惡劣,經公私營機關開除者。 8、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9、未滿18歲者。第二條 員工離職處7、理 本公司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悉依本細則辦理。 (一)員工離職區分: 1、自請辭職。 2、職務調動離職。 3、解雇離職。 4、其他原因離職。(二)自請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向總公司或分支機構領導提交辭職報告,在單位安排好合適接替人員后,方予辦理離職。(三)自請辭職者,如平時工作成績優良,應由領導加以疏導挽留,如其去意仍堅,可辦停薪留職,但不發離職證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四)離職手續: 1、由分公司向總公司人事部索取員工離職通知單,按規定填妥后,再送人事部審核。 2、員工離職時,應向人事部索取移交清冊兩份,按移交內容詳填入移交清冊,辦妥移交手續后,一份存原單位,一份離職人保存。 3、移交清8、冊由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應分別簽名蓋章,監交人由移交人的部門主管擔任,或主管領導派專人辦理。 (五)移交手續: 1、工作移交: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帳冊、文件、資料(包括公司章則,項目資料、用戶資料、技術資料圖樣)等均應列入移交清冊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員或主管領導,并應將已辦而未結案的事項交待清楚。 2、事務移交: 原領的工作服交還總務科(一年以上的免)。 原領的辦公用品交還發放部門。 3、移交期限以5天內辦妥。(六)離職人員辦理移交時應由主管領導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時應臨時指定人員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選確定后再轉交,如無人可派時,暫由離職人員的部門主管自行接收。(七)各員工所列移交清9、冊,應由該員工的部門主管詳加審查,不合之處,應予更正,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后,再發現財物、資料或對外的公司應收款項有虧欠未清的,應由該部門主管負責追索。 (八)后任核對或盤查交案,發現虧短舞弊時應向主管領導揭報,由部門主管負責向前任追究。倘有隱匿,應與前任負連帶賠償的責任。(九)離職手續辦妥后,始準填發離職證明。第三條 調職 本公司基于業務上需要,可隨時調動住一員工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應予配合。(一)公司領導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二)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后,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職部門報到。(三) 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遣職務由10、公司領導指派適當人員暫行代理。第四條 留職停薪(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簽請留職停薪: 1、久病不愈,逾30天者。 2、平時工作成績優良,自請辭職經挽留仍有去意,公司仍希其再返者。 3、因特殊事故,但經各機構領導特準者(二)留職停薪期滿后未辦理復職者,視為離職。(三)員工于留職停薪期間,擅就他職,經查明屬實者予以免職。三、 工資管理制度(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資管理,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正確進行工資的統計、計算、發放和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工資是指公司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物價補貼、獎金等。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11、職能部門,報股東會批準后施行。 (二)工資的調控原則與制度 第四條 公司股東會對員工工資總額實行總體調控,調控的基本原則是:保持公司工資總額的增長率低于利潤的增長率;員工的實際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率。 第五條 員工工資的制定原則是:工資與員工的能力、崗位、責任、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掛鉤。 第六條 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員工結構和管理需要,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工資制度。(三)結構工資 第七條 公司所有員工實行結構工資制。 第八條 結構工資由“基礎工資”、“崗位津貼”、“物價補貼”和“獎金”四部分組成。(一)基礎工資:體現員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A工資依據員工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來確12、定。 基礎工資標準 崗 位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總經理(含副職)1200150018002000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含副職)7008009001000業務員、技術員及一般管理崗位600650700800生產工人300350400450(二)崗位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的復雜程度和擔負的責任。公司各類崗位的工資標準如下表所示。 崗位工資標準表崗 位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總經理(含副職)800100012001500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含副職)350400450500業務員、技術員及一般管理崗位250300350400生產工人150200250300(三) 物價補貼:體現公司為消除員工生活水平受物價水平影響的補助。13、每年按當地物價水平進行適當調整。(四)獎金:體現員工的個人收益與公司的效益掛鉤。 獎金根據每名員工月度、年度的考核結果和公司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確定,以月度獎金、年度獎金的形式發放。(四)工資的調整 第九條 若公司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資結構中的某一部分或某幾部分的標準,報股東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十條 凡在公司工作滿半年,并于統計年度終結前一個月轉正的員工,均參加當年度業績考評,公司依據考核結果確定其獎金等事項。 第十一條 員工崗位發生變動時,自調令生效之日起,其崗位津貼也相應發生變動。(五)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第十二條 公司各類員工工資計算分工及時間要求如下: (一)每月2號14、前,人事部將各部門員工的出勤記錄及罰款、扣款事項表編制完畢; (二)每月6號前,人事部工資核算員將工資計算完畢,并編制“工資發放表”;(三) 每月8號前,人事部負責人將“工資發放表”審核完畢,并交總經理審核;(四) 每月l0號前,人事部將經總經理審核的“工資發放表”送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第十三條 每月10日,工資核算會計會同銀行辦理工資轉存手續,并據此填制工資記賬憑證。第十四條 需要在工資表中代支、代扣的各種款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方能辦理。四、 員工應遵守的事項第一條 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第二條 不得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第三條 15、全體員工務須時常鍛煉自己的業務能力,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第四條 對于本公司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不得泄漏。第五條 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第六條 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文件、帳簿表冊或函件。 第七條 嚴謹操守,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招待或向其挪借款項。第八條 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訪問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第九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影本)出公司。第十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辦公環境16、的干凈整齊。第十一條 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第十二條 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財物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員工在工作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和防止危險。第十四條 員工應團結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第十五條 各級主管務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第十六條 在工作時間中,員工不提倡頻繁接聽私人電話,以避免影響工作。五、 嘉獎與懲罰制度第一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嘉獎: (一)對公司的經17、營提出建議方案,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對公司確有貢獻者。 (二)對公司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三)工作有重大業績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六)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七)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處分者。第二條 員工懲罰分為四種: 警告:每三次扣發1日工資。 記過:每次減發7日工資。 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開除:予以解雇。 (一)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3、妨害工18、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5、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 6、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7、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2、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3、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4、在工作或辦事過程中酗酒,影響工作、業務、團體秩序者。 5、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7、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情節嚴重者。 8、一個月內曠工19、達5日者。 9、設備、車輛、儀器等須專人使用的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 1、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2、偷竊、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4、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5、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7、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鑒者。8、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9、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10、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20、。六、 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保密范圍:(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四)公司的客戶信息及資料。(五)公司的項目信息及資料。(六)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七)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八)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九)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二條 保密措施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21、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由文秘專人負責保管。(二)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三)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四)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五)公司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第三條 責任與處罰(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并扣發工資l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22、密但還可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開除,并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七、 檔案管理制度第一條 歸檔范圍:公司的業務計劃、經營情況、項目情況、通告、通知,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協議、合同、客戶資料、公司行政文件、財務資料、人事檔案、勞動工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機密及秘密檔案必須保證安全。(一)機密檔案,僅限總經理、副總經理保管。如:協議、合23、同、己完成的項目資料、價格目錄;(二)秘密檔案,僅限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經理保管,如: 公司的業務計劃、經營情況、項目方案、重要客戶資料、通告、通知、會議記錄、決議、決定;(三)秘密檔案,由財務部主管保管。如: 財務資料、人事檔案、勞動工資;(四)一般內部檔案,由銷售部經理及員工保管。如: 普通用戶資料、公司情況資料;(五)一般內部檔案,由文秘專人保管。如: 供應商的一般文件資料;第三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借閱所有檔案均可通過保管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機密及秘密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二)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24、潔,嚴禁涂改、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屬機密及秘密檔案,必須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三)一般內部檔案經保管人員的部門主管批準可摘錄和復制。八、 印鑒管埋制度 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保管。第一條 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第二條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三條 不允許在空白紙上蓋印鑒。第四條 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九、 電話管理規定第一條 本公司的電話,主妻是作為方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25、不允許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第二條 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第三條 接聽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公司”,當對方告知需找人員時,說:“請稍等!”;如需找人員不在,說”不在,請稍后再打!”,并留下對方電話。 其他內容視情況和公司不同要求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第四條 電話鈴聲響兩聲即要接聽。第五條 員工掛私人電話的,除電話費由本人負責外:私掛本市電話的,每次罰款20元:私掛國內長途的,每次扣罰50元;私掛國際長途的,每次罰款20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直至辭退處理。十、 辦公用品的管理第一條 辦公用品的購買: 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26、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采購人員,采購人員統計后再提交總經理辦公室。(一)采購程序: 主管副總經理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由采購人員先核對請購內容,查閱“供應商資料”、”采購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后,開始辦理詢價并進行議價,再整理報價資料,最后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 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二)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辦公用品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二)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存處。27、如庫存辦公用品發生丟失,由管理人員承擔賠償責任。第二條 辦公用品的發放:(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領用人簽字領回;(二)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批準方可領用;(三)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十一、 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第一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第二條 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車間工人著工作服。第三條 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第四條 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第五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一般不準留胡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第六條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半月工資。附則: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制度。一個月內累計本部門員工違反規定超過三人次或超過該部門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受警告一次并處罰200元。(本制度呈奉股東會核定后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