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人力資源假期與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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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業公司人力資源假期與考勤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規范辦事流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章 假期管理第三條 公司假期包括:法定假、公休假、事假、病假、婚假、產檢假、產假、陪產假、補休假、工傷假、喪假。第四條 法定假法定假是指國家法定節日,放假時間參照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法定節安排,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具體時間由公司統一發布。第五條 公休假公司公休日以員工工齡為準.統籌2、安排職工公休假。公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第六條 事假事假是指因私事或其他個人原因請的假。事假可用公休假沖抵,最小單位為0.5個工第七條 病假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的醫療假期。第一款 病假在3個工作日以內的,無需開病假證明;三個工作日及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假證明,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相關材料可根據情況以假前或假后補充。 第二款 請長病假,且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將根據國家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第八條 婚假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實行晚婚(指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的職3、工婚假為18日(如遇周末及法定節假日合并計算)。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婚假。第九條 產檢假懷孕6個月以內可享受1天;第6、7個月每月享受1天;第8個月享受2天;第9個月以上4天,其中2天包含在產假(產前)內。第十條 產假第一款 女職工產假98天,晚育增加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二款 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在上班時間可安排45分鐘到60分鐘的休息時間。第三款 女職工在產假休滿到嬰兒1周歲以前,每班享受兩次,每次30分鐘的哺乳假,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第十一條 陪產假4、晚育者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3日。第十二條 補休假第一款 員工因雙休日加班而累計有加班天數的,可申請補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直接發加班補貼,不累計加班天數。第二款 各部門要合理安排本部門員工的補休假,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前提。第十三條 喪假公司員工的親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5個工作日喪假。 第十四條 工傷假員工因公負傷假期及工資待遇按國家及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除法定假外,請其他假種均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原則上需本人至少于請假日的上個工作時間前填寫請假單并審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請假的,須本人主動聯系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第十六條 請事假、病假、補休假和公休假的5、,時間為0.5至2.5天的,只需部門負責人簽字和人事部批準;請假3天及以上的,需部門負責人簽字、人事部簽字和總經理批準。請其他假種的,需部門負責人批準、人事部同意和總經理批準。第十七條 假期的薪酬待遇,參照薪酬待遇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第三章 考勤第十八條 公司作息時間的調整公司統一公布。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上班出勤時間按規定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第二十條 納入績效考核的員工,上下班均須按手印打卡。個別員工因手印無法識別不能打卡的,須到有關部門簽到。第二十一條 因忘記或公事未打卡或簽到的員工,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單。第二十二條 人事部應當在總經理辦公會向總經理提交上月員工未打卡或簽到6、報備情況統計表。第二十三條 打卡顯示遲到10分鐘以內,每次扣20元。打卡顯示遲到10(含)-30(不含)分鐘,每次扣30元。打卡顯示遲到30分鐘及以上者,扣罰40元。第二十四條 打卡顯示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20元。打卡顯示早退10(含)-30(不含)分鐘,每次扣30元。打卡顯示早退30分鐘及以上者,扣罰40元。早退且未打卡者,視曠工處理。第四章 加班第二十五條 公司不鼓勵加班,確因無法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的,需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完成的,由當事者填寫加班表,加班三天以內的部門領導核實同意,可視為加班。三天及以上的,部門負責人同意,人事部批準,可視為加班。第二十六條 需要加班的,原則上提7、前填寫登記表。填寫登記表后,實際加班日有增減的,員工應當在加班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內重新填寫登記表。特殊情況無法提前填寫的,須本人主動聯系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并于加班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填登記表。第二十七條 公司集體或者公司大部分人加班,且加班時間一致的,由人事部門統一填寫登記表,無須部門或個人填寫。第二十七條 雙休日加班的原則上擇日安排補休,確無法調休的,報人事部批準,每天發放2倍日崗位工資;國家法定節日加班的,每天發放3倍日崗位工資。第二十八條 登記表是公司核定補休假和加班補貼的依據,應填寫卻未填寫登記表,有關部門可認為沒有加班。第二十九條 工作日期間超過工作時間工作的,一律不算加班,但會8、作為增加績效的參考因數。第五章 出差第二十五條 員工在市地區外出差的,應于加班日上一個工作時間填寫出差表。特殊情況無法提前填寫的出差表的,須本人主動聯系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并于出差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表。第二十七條 公司集體或者公司大部分人在市地區外出差,且出差時間與地點一致的,由人力部門統一填寫出差表,無須部門或個人填寫。第二十七條 出差表是人事部核查差旅費的重要憑證,未填寫出差表的,有關部門可以不核發相關差旅費。第二十五條 員工在周末或節假日期間在市地區內出差的,無須填寫出差表,只須按照加班有關流程執行。第二十五條 員工在工作日期間在市地區內出差的,無須填寫出差表,只須按照未打卡有9、關流程執行。第二十七條 員工涉及周末或節假日在地區外出差的,出差表是公司核定補休假和加班補貼的依據,應填寫卻未填寫出差表的,有關部門可認為沒有加班。第二十九條 出差表可以充當未打卡單使用,出差期間未打卡的可以無須再填寫未打卡單。第六章 入職第三十一條 員工入職是指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擬定人事招聘到員工正式轉正的過程。第二十七條 新聘用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未拿到畢業證之前為見習生,見習期不限,見習期內不能轉正。第二十七條 入職員工試用期至少滿一個月后,可由員工直屬上級提名,可轉正。第二十七條 在員工試用期間,發現該員工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經人力資部門和總經理批準,可隨時取消試用。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試用期10、間提出辭職的,人力資源部門須在員工提出書面辭職三天內安排工作交接。第二十七條 因公司取消試用或員工本人辭職的,所屬部門須收回公司有關材料和辦公用具等。人力資源部門將退還員工個人材料,并根據員工實際上班天數通知財務部核發工資。第二十七條 企業急需引進的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優秀人才或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且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經總經理決定直接轉為正式員工,無須試用。第七章 任免第十三條 員工試用期滿后經考核符合轉正條件的,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表現決定任免。任免條件如下:(一)有職級的應予以職務任命;(二)員工因調轉、晉升或者降低職務等,需要通過免除原職務、任命新職務以確認新的職務關系;(三)員工因辭職、11、被撤職、被辭退或因各種原因(健康原因、脫崗長期進修、個人原因等)不能履行職責的,應當免去其所任職務。第十五條 員工晉升的,有0.5-3個月的考察期,考察通過者,將正式任命。第十五條 員工任免以公司下發的任免通知為準,公司根據任免崗位級別和性質決定下發的形式。第八章 離職第十五條 離職是指員工因退休、辭職、辭退、死亡、擅自離職、勞動合同到期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第十一條 辭職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自動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第十一款 勞動合同到期是指員工勞動合同期限已滿,員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續簽合同。第十二條 辭退是指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或不符合公司用人標準,由公司提出與其解12、除勞動關系。第十二條 擅自離職是指合同期內,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第十二條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員工退休根據國家法律或有關規定執行,但員工須履行公司離職手續。第十二條 死亡是指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因公或非因公死亡。員工死亡將根據國家法律或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一般職員提出辭職時,所屬部門負責人須在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并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須在個工作日簽署意見并報送總經理審批。第十三條 中、高層管理人員需要辭職時,由本人直接向總經理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人力資源部門將根據總經理的意見做好相應手續。第十三條 員工未履行或拒絕履行相應離職手續的,將扣押工資直至該員工履行相應手續。員工離職時有財務問題或重要工作問題尚未解決的,一律不許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三條 員工未按照公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且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責任。第五章 附則第三十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提交例會通過,報董事會批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