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資源監管及勞動合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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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人力資源監管及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治理層次和主要治理人員即可)第4條本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治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治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2、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非凡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治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制度權等權利。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非凡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非凡規定的從其規定。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3、。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4、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假如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5、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勞動合同治理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xx年以上6、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制度7、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被勞動教養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8、;(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9、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10、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有非凡規定的從其規定。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