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團人力資源辦公事務與保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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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集團人力資源辦公事務與保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人事管理制度 聘用第一條 一般員工的招聘原則上由企管部統一組織,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崗位招聘由公司管理委員會負責,董事長批準。第二條 新員工錄用后公司應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建立個人相關資料檔案,同時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沒有發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否則可解除該勞動合同。第三條 公司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健康狀況體檢。第四條 自合同訂立之日起,被聘用人員享受公司規定的應該享受的各種待遇。2、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簽:A 解除員工有下列兩種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第一條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第二條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第三條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第四條在簽訂合同時,提供虛假資料,采取欺詐手段的;第五條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第六條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七條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述幾種情形的。第八條公司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裁減人員。B 終止第一條 公司或員工欲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應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該法規定不需要提前告知的除外),否則依法賠償損失。第二條 被辭退員工如無理取鬧以致影3、響工作秩序,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處理。第三條 各部門辭退員工須報經公司主管部門審查并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C 再簽第一條 合同期滿,公司將根據其工作實績、工作能力和個人小結進行考核。凡考核合格者,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第二條 若一方欲不再簽,需提前15天通知對方,雙方同意再簽,應在合同期滿后15日內辦理再簽手續。1.2 考勤制度 作息制度第一條 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月底企管部將考勤記錄核查后,送交財務部核算工資。第二條 元旦、春節、清明、勞動、端午、中秋和國慶節按照國家規定休假,月薪制員工平時每月可調休四天。休假采用輪休制,工休可根據各崗位性質,統一安排。工時制員工不享受調4、休,但加班給予加班補助。第三條 遲到、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2元,遲到、早退半小時扣5元,遲到、早退1小時扣10元。扣款的遲到早退時間以1小時為限,遲到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為曠工半天。曠工半天罰款30元;曠工一天罰款50元,并扣除全月獎金的30%;曠工兩天罰款100元,并扣除全月獎金。第四條 扣罰數額以當月工資為限。 考勤打卡制度第一條 打卡是記錄員工上下班考勤的依據,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第二條 不論日夜班,上班時間必須打卡進公司,下班時必須打退卡。常白班員工每日打卡四次。第三條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結束離開公司時方可打退卡。第四條 員工因公遲到、早退時應在門衛保安處登記注明并打卡后方5、可進入或離開公司。第五條 如打卡記錄中當班人員未打卡,特殊情況須在24小時內由上級主管出具書面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第六條 員工打卡情況由保安人員負責監督。第七條 嚴禁請別人代打卡和替別人打卡。1.2.3 病、事假管理制度 A 病假第一條 持醫院的有效證明,請病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呈公司領導審批報企管部備案。第二條 病假每月2天(含)以內不扣當月獎金,2天以上7天(含)以內扣除當月獎金的30,7天以上扣除當月全額獎金。第三條 工傷事故發生后,必須24小時內報企管部,同時企管部向縣人事和社會保障局通報工傷情況。工傷事故相關事宜按國務院頒布工傷保險條例辦理。B 事假第一條 員6、工無特殊事情不得請假。如需請假者,必須先填寫請假條注明請假原因并經批準。第二條 事假1天(含)以內由主任批準,超過1天由部門經理批準,超過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審批,并報企管部備案。第三條 請事假一天扣當日工資,1天以上3天(含)以內扣當日工資并扣除當月10獎金,3天以上7天(含)以內扣當日工資并扣除當月50獎金,7天以上扣當日工資并扣除當月全額獎金。第四條 請假者須提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除不可抗力)可以電話請假或委托代辦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無故不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正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1.2.4 婚、喪、產假管理制度第一條 婚假假期7天。第二條 產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進7、行休假,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第三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帶薪喪假3天。第四條 需延長休假時間的按事假處理,并履行請假手續。第五條 事假結束后未到公司報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2 辦公事務管理制度2.1 工作服、胸卡、考勤卡管理制度第一條 新員工上崗培訓時到企管部領取胸卡、考勤卡,并登記簽字,試用期滿憑企管部證明到倉儲部領取工作服并登記簽字。第二條 工作服、胸卡、考勤卡務必妥善保管,保持整潔,不得隨意損壞。第三條 企管部負責監督檢查工作服、胸卡著裝情況。第四條 員工離職前須將工作服、胸卡、考勤卡交還公司,并保證清潔、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或丟失的,按價賠償。2.2 辦公用品管8、理制度第一條 辦公用品由供應部統一購買、由公司辦發放與管理,建立領用臺帳。第二條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常規辦公用品。第三條 辦公用品領取人員為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第四條 非常規性的辦公用品,由部門負責人申請,交公司辦和供應部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購買。第五條 對辦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如無故損壞或遺失的,將不再給予配備。第六條 領用過低損耗品再次領取時,須以舊換新,否則視為遺失,不予領取,并照價賠償。2.3 圖書管理制度第一條 圖書的購買、保存由公司辦統一管理。第二條 借閱書刊一律登記方可借閱。第三條 各類書籍借出后,借閱人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折疊、涂畫,造成損壞和丟失,按價賠償。第四9、條 各部門如需添置專業書籍,須部門負責人申請,公司辦核準后報分管領導核準,方可購買。第五條 借閱者應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如需延期,應到公司辦辦理續借手續。2.4 保密制度2.4.1保密范圍第一條 公司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第二條 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決算報告、繳納稅款、營銷報表和綜合統計報表。第三條 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咨詢調研資料。第四條 公司競爭策略、計劃、招投標資料、價格表、技術資料、生產情況。第五條 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各類合同。第六條 未公布的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第七條 公司其他規定需保密的資料。.10、4.保密管理第一條 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含超越自己職責、業務范圍的文件、資料機密、電子文件)。第二條 建立健全文件、傳真收發登記、簽收、催辦、清退、借閱、歸檔制度。第三條 凡需保密的資料或文件,必須在資料或文件的左上角注明。第四條 公司員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種文件、資料、電子文件,當本人離開辦公室外出時,須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屜,不準隨意放置或攜帶外出。第五條 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資料。第六條 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的行為及時舉報投訴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不遵守公司規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關法規及公司的紀律規定, 11、給予處罰。2.5費用管理制度2.5.1差旅費開支管理:第一條 出差人員需預借差旅費的應履行借款程序。第二條 出差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乘坐超標車船席位。第三條 市縣城區內原則上不允許乘出租車,如工作需要,根據業務輕重緩急,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合理安排。第四條 事務辦理完畢后應及時返回,不得在外住宿。如有特殊原因當日不能返回的,需電話向上級匯報,否則不予報銷出差費用并追究其責任。第五條 出差人員憑合法有效票據按標準報銷。第六條 出差人員出差歸來后于七日內按照*費用報銷管理及列支標準暫行規定履行報銷手續。第七條 出差人員的住宿標準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2.5.2費用開支管理: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費12、用報銷管理及列支標準暫行規定的規定履行報銷手續。第二條 所有報銷的原始單據必須完整、合法,其所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是真實的。財務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同時財務部將定期對部分原始單據進行核查,如發現所反映的經濟業務不是真實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回所報銷款項,情節嚴重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第三條 購買物品必須列出清單,并在發票憑證上注明經辦人或驗收人。第四條 招待費用實行對口接待,無關人員不得參加。招待前須填寫招待費申請表,注明來客單位、人數、陪客人數、招待標準,經簽字批準后,方可招待。未經允許擅自招待客戶的,費用自理。13、第五條 招待費用標準參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2.6 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第一條 各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第二條 相應部門和人員要相互監督工作流程的執行情況,積極參與工作流程的貫徹執行。第三條 不斷完善,對工作流程提出合理更改建議并進行驗證,積極反饋有關信息,保持其有效性。2.7 會議管理制度第一條 與會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議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缺席,如因特殊情況,需履行請假手續。第二條 將手機等有聲設備設于靜音狀態,會議進行中不得接打電話、中途離席或隨意出入、走動,如遇特殊情況,須征得主持人同意。第三條 會前做好準備工作,集思廣義,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第四條 會議召開前應做好會議簽14、到記錄。第五條 會中不可打斷他人發言或進行人身攻擊,主持人應及時制止不禮貌言行或與會無關的言行。 第六條 會議內容涉及公司隱密的,未經批準不得外傳。第七條 會議時間一般控制在2小時以內。第八條 會議記錄由專人負責,并定期將會議內容進行整理、匯總、送發、存檔。 2.8 培訓管理制度第一條 企管部負責安排、管理統一培訓項目并參與督導各部門的內部培訓。第二條 培訓分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新員工培訓一般在新員工進廠一個月內進行。公司公共管理制度為必須培訓學習內容。第三條 部門內部組織培訓,應將培訓計劃及內容提前報企管部備案,以便進行監督與統一管理。第四條 企管部按照培訓計劃和需求,將培訓內容通報相關部門15、,以便部門合理安排。第五條 培訓期間凡遲到、早退或缺席者,將按考勤管理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第六條 每次培訓結束后,企管部將安排考評。考評的形式為書面問卷或口頭問答及崗位抽查。a.崗位抽查指培訓教師就所講授的課程內容是否被學員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進行隨機考核。b.書面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給予評分:90分以上為優秀,7089為良好,70分以下為不及格。c.凡考評優秀或不及格者,按照公司獎懲制度執行。第七條 企管部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記錄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考核成績等。培訓考評結果將作為評優、晉升、調整工資等的依據。2.9 文件檔案管理制度第一條 公司管理類有效文件檔案由公司辦統一進行管理;其它技術類文件16、檔案由相關部門進行管理,并交公司辦備份。第二條 公司文件及各類通知由相關部門起草核校,經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公司辦發放。第三條 部門內部發放行政通知應按照統一格式自行起草、核校、出稿,并存檔。第四條 文件的發放根據部門需要或涉及到相關部門范圍,需全員領會的,發放到每個部門。第五條 文件領取人需對公司發放的文件進行本部門的歸檔、保存,并及時領會,宣貫到位。第六條 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可分為永久保存(如公司章程、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政府機關核準文件、不動產所有權及其他債權憑證、工程設計圖、其他經核定須永久保存的文書)和定期保存(期滿或解除的合約、各類記錄、其他核定保存年限的文書)。第七17、條 部門內的文件收發管理參照公司文件收發程序。第八條 文件的收發、更改、作廢、銷毀參照相關工作流程。2.10 公共設施管理制度第一條 自覺維護公司的各類設施,保持設施的整潔。第二條 各部室應妥善保管好本部門的財物、設施,如有自然損壞,及時通知動力部修理。第三條 嚴禁在墻壁及各類設施上踏踩、刻畫。第四條 做好安全使用,各類電器、線路、裝置未經動力部同意不得隨意變換、挪動、另裝插座、開關等。第五條 節約水、電、氣,無需使用時要及時關閉。第六條 不得以任何借口,占據或變相占據公司財物。第七條 未經常務副總同意,任何人無權外借公司財物。第八條 故意造成公司財物損壞的,按價賠償;其他情況造成公共設施損毀18、,按相關規定處理。2.11 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條 當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匯總本班工作,做好交班準備。第二條 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進行交接。第三條 接班人員酗酒或情緒、行為異常時,交班人員應拒絕交班并上報。第四條 接班人員未按時到崗時,交班人員應繼續堅守崗位,并與領導取得聯系。第五條 交接班時雙方須同時在崗,接班人員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確認,責任轉移后,交班人員方可離崗。第六條 如遇特殊事情,接班人員應在交班人員指揮下,共同處理完畢后,再進行交接。第七條 交接班記錄應保持清晰、工整。內容包括:交辦事務、設施狀況、清潔衛生、其他事宜等。2.12來訪、參觀管理制度第一條 來訪、參觀必須遵照來人接19、待程序。第二條 涉及公司領導的來訪,事先通知,如不在,可通知公司辦。未經同意的來訪,保安人員應當婉言拒絕。第三條 重要的外事參觀,由公司辦組織,通知相關領導參與。第四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接待與工作無關的來訪人員,如確有急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在指定地點或廠房外接待。第五條 員工不得私自帶人參觀。第六條 各部門在來人來訪接待和參觀過程中要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3 保障制度3.1 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切實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第二條 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避免事故發生。第三條 嚴格執行部門內安全考核方案,并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和學習,進行現場教育。第四條 新進員工20、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廠級、部門、工段(班組),掌握安全知識和要領,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第五條 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第六條 凡發生事故,必須按程序立即報告,保護現場,組織調查分析。嚴禁對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不報,違者將按有關條例處罰。第七條 按物品特性,合理設置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不得挪用,并嚴格遵守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第八條 凡對安全生產思想麻痹、嚴重失職,不遵守安全制度,違章作業,甚至強迫命令,瞎指揮而造成的重大事故,要依國家有關法律追究責任。3.2 特、大、突發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條 各部門應按事故性質、等級制定處理方案。第二條 當事故21、發生時應及時正確地進行處理,將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第三條 處理事故過程中,首先以維公護公司利益、保障安全為前提,盡早恢復正常秩序。第四條 處理事故應做到快速、有條不紊,切實維護好公司信譽。第五條 事故發生,在緊急處理的同時,現場人員應根據事故等級通知相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第六條 事故現場由總指揮統一調配,相關人員緊密配合,各司其職。第七條 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和事故處理并制定改進和預防措施。3.3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第一條 在非火災情況下,未經動力部許可,任何人不準動用消防器材。第二條 各類消防器材均應正確使用,嚴禁任意操作,如因此造成器材損壞,必須賠償。第三條 消防器材22、使用后,應及時復位并擺放整齊。(干粉等滅火器內介質使用完后,應及時處理更新藥劑;水帶使用完后,須曬干,整理放入消防箱中定位。)第四條 動力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并填寫檢查表。第五條 定期清掃消防器材表面灰塵、油污并填寫檢查表。第六條 器材應放置于指定位置,周圍嚴禁堆放阻礙物,以防緊急情況影響使用。第七條 由于工作過失損壞消防器材者,按相關規定處理。3.4 衛生管理制度第一條 各部門工作、辦公所轄區域自行劃分清理,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地面、設施保持清潔,物品、工器具擺放整齊。第二條 室內窗明幾凈,墻壁無蜘蛛網,雜物、廢料按規定擺放,廁所沖洗干凈、無異味,責任區內無煙頭、紙屑及其它垃圾。第三條 公司23、辦會同各部門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評比,評比結果張榜公布。第四條 各部門衛生狀況,按公司環衛管理制度或部門內部獎罰標準進行獎罰。3.5公司財物出門管理制度第一條 公司一切財物出門都必須受到門衛的監督檢查。第二條 公司的產品、設備、材料等財物出門前須填寫出門證,說明出門物品的放行原因及放行責任人,出門證必須有放行部門經理簽字,經理不在時,由放行部門匯報,副總簽字。第三條 無出門證的公司財物,一律禁止放行,違者追究門衛個人責任。特殊情況無法填寫出門證的,須接到副總本人通知,方可放行。第四條 其他公司借用我公司財物的,須辦理正式借用手續,經副總批準后,填寫出門證后予以放行。4 獎懲制度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24、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4.1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外聘保安人員。4.2 獎懲的原則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等。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做出的貢獻和正確地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除保護舉報人者外)。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員工的表現只有25、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教育從嚴,懲罰從寬,初犯從寬,屢犯從嚴,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處罰金額用于獎勵。4.2.7 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公布或送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向上級主管申訴的權利。4.2.8 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管理委員會將對之進行處罰。4.3 獎勵獎勵的目的在于肯定26、員工的工作成績,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鼓勵,并頒發1020元或獎品,隨當月工資發放。鼓勵張榜公布。第一條 月評選先進工作者。第二條 公司全員培訓考評成績優秀者(取前三名)。第三條 公司組織的技術比武優勝獎獲得者。第四條 衛生評比月平均成績第一者(按衛生標準考核成績優秀)。第五條 合理化建議得到應用者。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視情節給予嘉獎,并頒27、發50100元或獎品,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全公司。第一條 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者。第二條 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第三條 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第四條 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事假者。第五條 檢舉、揭發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聲譽或財產損失者。第六條 年度培訓考核平均成績前三名者(考核次數不得少于12次)。第七條 公司年度評選先進工作者。第八條 合理化建議得到應用并取得較好效果者。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視情節給予以記功,并頒發100500元獎金或獎品,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全公司。第一條 在提高產品質量,節約成本等方面作出28、顯著成績者。第二條 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第六條 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很好效果并創造較大經濟效益者。第七條 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第八條 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視情節予以記大功,并頒發5001000元獎金或獎品,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第一條 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第二條 不畏艱險,挽救公司財產,表現突出者。第三條 連續三年,培訓考核平均成績第一者。第四條 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第五條 通過自身的努力,29、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施事故者。第六條 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第七條 爭取到各項優惠政策者。對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視其情節,由部門申報,公司評審,給予其它獎勵或經公司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公司管理委員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業績突出人員依照其能力可考慮給予調動、升遷。調至管理崗位者,須經過3個月的試用,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用。3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30、獎勵申請報告。獎勵的核實由企管部負責,獎勵的辦理見公司獎罰程序。本制度未加規定的參照各部門的規定執行。4.4 懲戒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4.4.2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4.4.3經濟處罰為罰工時、罰款。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解除勞動關系。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執行,也可合并執行。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210元。第一條 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者,當月漏刷卡三次以上者。第二條 未經許可公話私用、違反公司著裝規定者、浪費飯菜者。第三條 上班時間串崗聊天、吃早點、零食、看與工作無關的書31、刊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第四條 說臟話、粗話或有其它不文明行為者。第五條 不從指定出入口進入工作場地,翻越、攀爬窗戶、防護欄者(緊急情況時例外)。第六條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在員工宿舍留宿者。第七條 不遵守會議紀律者。第八條 擅自出入“禁入區”、開啟“禁啟門窗”者。第九條 未按規定擺放車輛、亂堆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第十條 違反工作流程,但未造成損失者。第十一條 上下班或工作期間進出廠門不按規定打卡者。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同時給予50元以上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根據其情節按損失的10-30%承擔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第一條 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怠慢工作者。第二條 違反32、交接班制度,不按規定請假者、替代打卡者。第三條 培訓期間曠課、無故缺考、考試作弊、補考不合格者,重要會議遲到者。第三條 酒后上崗(工作需要除外); 妨礙現場工作秩序;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工作時間睡覺、打牌下棋、玩電腦游戲,不聽勸告者。第四條 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工作失職發生事故未及時處理者。第五條 衛生考評不合格者。第六條 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未經允許擅自動用公司物品者。第七條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擅自動用明火者。第八條 私自帶外來人員進入公司、帶小孩進入生產場地者。第九條 私自使用公司技術資料、文件檔案,私自使用電腦、傳真和復印設備辦私事者。第十條 工作失職情節33、輕微者、無故未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者。第十一條 工作期間無出門證或未辦理出門手續私自外出者。第十二條 違反管理制度,情節輕微未造成損失者。第十三條 不聽從上級安排,但未造成損失者。第十四條 故意損壞、丟棄、污毀技術工藝文件或檔案者。第十五條 一個月內違反規定3次(含)以上者。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給予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如造成損失,根據其情節按損失的20-50%承擔賠償責任。記過通報全公司。第一條 在公司內賭博、惡意辱罵他人、故意引起矛盾或激化矛盾者。第二條 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及調動,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任務者。第三條 觀看、傳播黃色影像、書刊,利用計算機瀏覽反動色34、情網頁者。第四條 對能夠避免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第五條 違反保密制度,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第六條 違反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者。第七條 違章駕駛、擅自動用公司車輛、擅自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未造成嚴重后果者。第八條 擅自改變工藝,違反操作規程者。第九條 工作失職較為嚴重者。第十條 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第十一條 發生較大事情未能及時匯報者。第十二條 偽造病假單證明者。第十三條 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含)以上者。4.4.9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或留廠查看處分,同時給予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罰款,如造成損失,根35、據其情節按損失的30-100%承擔賠償責任,記大過通報全公司。第一條 對其他員工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對同事惡意攻擊、打罵或誣害、作偽證、制造事端者。第二條 故意或過失損壞、遺失公司文件、記錄或公物者。第三條 未經允許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嚴重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者。第四條 擾亂公司正常秩序,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者。第五條 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者而妄取成績、榮譽者。第六條 對能夠避免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經濟損失者。 第七條 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含)以上者。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停崗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處理通報全公司,全額賠償公司損失、繳36、回贓款,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第一條 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刁難、辱罵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第二條 違反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者。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虛假證件,或用虛偽意思表示者。第四條 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第五條 對其他員工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或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公共秩序者。第六條 泄露秘密、偽造票據、盜用印件、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收受回扣、偷竊、侵占、挪用公司財產及有其它違法行為,使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第七條 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造謠惑眾抵毀公司形象者。第八條 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第九條 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第十條 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含)以上者。第十一條 連續曠工3天、全年累計曠工6天(含)以上者。第十二條 公司全員培訓考核三次(含)以上不合格者。第十三條 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5000元元以上損失者。5 員工失職造成公司財物損壞或丟失的,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其情節,承擔賠償責任。6 員工被處罰時,對其上級領導根據責任大小,給予適當處罰。7 管理人員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處分,日后重新考核定崗。8 本制度經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并經公司管委會批準,自2008年元月1日起頒布實施。本制度實施后,曾頒布的類似相關規定自行終止,其他與此有抵觸的制度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