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橋梁建設集團公司人力資源教育培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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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橋梁建設集團公司人力資源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實施人才興企戰略,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提升核心競爭力,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職業教育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以及公司的發展戰略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手冊,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人力資源是企業的第一資源。人力資源教育培訓是公司管理和人才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開發人力資源,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基礎2、工作。公司各級組織應當創建學習型組織,倡導全員培訓,努力為公司全體員工創造接受教育培訓的條件和機會。第三條 教育培訓工作必須緊緊圍繞公司中心工作和發展戰略,堅持以人為本,有計劃、有重點、多形式、分層次地培養公司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著力提高人力資源的整體素質。第四條 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體系。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教育培訓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重點實施。各級公司應當加強對本公司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協調和實施。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有關的教育培訓工作。第五條 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有:政治理論、職業道德教育;崗前培訓;崗位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以及適應性培訓;3、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富余員工轉崗轉業培訓;根據需要對員工進行的各類文化教育和技術技能培訓。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和市場競爭需要持證上崗及按期審驗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符合其規定和要求。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股份)公司的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第二章 教育培訓的計劃與備案第七條 各級公司應當把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公司整體規劃。根據國家的大政方針和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規劃,制定明確的中長期教育培訓規劃。第八條 根據當前工作和未來發展需要,集團公司制定年度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性計劃,于當年3月底前下發。各分子公司應當制定本公司的年度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填制xx路橋教育培訓工作(計劃4、)備案表(附件一),逐級上報備案,于當年4月底前完成。第九條 各部門擬舉辦的各類培訓和外送培訓的人員情況,應當于當年3月15日前報送同級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以利于制定較為完善的公司年度教育培訓工作計劃。未備案的培訓,原則上不得實施,經主要領導特批的除外。第十條 根據實際情況,年度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經過報備、審核,可作適當調整。臨時追加、并經主要領導特批的培訓,需及時報送同級人力資源部門備案。未能實施的培訓計劃,需說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第三章 教育培訓的資源與實施第十一條 教育培訓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歸口管理,人力資源部門應設立二級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根據年度工作計劃,主動開展5、培訓需求分析,以此確定培訓重點,確立培訓內容,明確目標學員。第十二條 充分挖掘公司內部可用資源,組建培訓師團隊,培養、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具有路橋特色的培訓師隊伍。第十三條 培訓師的選聘,遵循“政治素質過硬、理論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工作業績優秀”的原則。培訓師隊伍的建設,體現“專兼結合、內外互補”的思路,通過加強校企合作,在相關院校聘用一批兼職教師,完善培訓師隊伍的知識結構。第十四條 建立培訓師信息數據庫,對培訓師進行動態管理。根據教學工作量、學員評價對培訓師進行考核;統一安排培訓師接受繼續教育,促進其更新知識和提高水平。第十五條 根據培訓目標選定培訓教材和輔助性材料。有指定教材的就用指定教6、材,無指定教材的原則上選用公開發行的能滿足要求的教材,特殊情況下可自編教材。輔助性材料包括閱讀材料、視覺材料、聽覺材料、感覺材料、教師的個人備注資料。第十六條 鼓勵培訓師自行開發課程。需事先提交教材開發提綱,經公司審核后,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開發符合公司培訓需求課程的培訓師,實行獎勵制度,獎勵金額視開發課程的內容、實用性和受訓人員反饋意見確定。第十七條 培訓場所的選擇要堅持“滿足需要,費用合理”原則,要滿足安全、安靜、方便、舒適和具體培訓項目的特殊要求。一天以內的培訓,要盡量利用公司自有場地;一天以上的培訓,要綜合就餐、住宿等客觀條件進行考察、篩選;有實作內容的培訓,硬件設施必須能滿足7、實作的最低要求。第十八條 努力優化培訓方法,為員工提供高水平、高標準的培訓課程,體現多層次、多樣化的發展需求。培訓課程以傳授式培訓為主,主要包含講師開辦講座和個別指導。同時應積極運用參與式培訓方法,如:會議研討、小組培訓、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模擬演練、頭腦風暴會、參觀訪問、事故處置訓練、影視法、業務游戲等等。第十九條 對于每一單獨辦班的內訓項目,主辦單位都要制定培訓實施方案。安排好就餐、住宿,派專人負責現場秩序和紀律,做好書面考勤記錄,配合講師開展教學活動。第二十條 原則上每個培訓項目都要安排測試(考試)。特殊專業培訓的測試應安排有關專業人員協助、配合。第二十一條 為方便管理和提高效率,可引進8、或開發一套面向全員的信息管理系統,購買或自行設計計算機輔助教學程序、軟件、課件。在條件成熟時,對于內訓項目,可依托公司內部網絡為平臺實施。第四章 教育培訓的評估與改進第二十二條 教育培訓評估的標準是提高人力資源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增強公司發展后勁。第二十三條 完成年度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性計劃是對當年教育培訓工作的一種檢驗,是各級公司的一項基本任務。第二十四條 各級公司組織、實施的內訓項目(培訓班),都要進行評估。對批量外送培訓的人員,由派出單位組織評估。對零星外送培訓的人員,也應采用靈活的方式和方法進行評估。第二十五條 內訓項目完成前,必須向學員發放意見反饋表,9、及時收集、匯總反饋意見。第二十六條 根據學員反饋意見、考勤表、考試卷(考核記錄)、課堂記錄,編制培訓效果評估報告,并留檔備查。檔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二十七條 建立長期跟蹤反饋制度,收集受訓員工及其單位(部門)的非當期反饋意見。第二十八條 了解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場需求的變化,不斷調整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和更新培訓項目。第二十九條 掌握本行業的發展動態,順應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后的新形勢,改進培訓內容和方式。第三十條 定期匯總、分析受訓員工及其單位(部門)的當期和非當期反饋意見,據此調整和改進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第五章 教育培訓的登記與統計第三十一條 教育培訓登記與統計的口徑為:10、1、教育培訓登記的相關規定,集團(股份)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內的公司須遵照執行,體系外的公司可參照執行。進行教育培訓登記的人員范圍是指納入勞動工資統計的員工。2、教育培訓統計的相關數據,應與勞動工資統計一致。凡是向集團(股份)公司報送勞動工資統計報表的公司都必須按本制度報送教育培訓統計和總結資料。3、培訓的分類標準:專業崗位,指會計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建設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等崗位的崗前培訓和定期復訓;執業資格,指為取得建造師、造價工程師、安全工程師等注冊執業資格而參加的培訓、考試;職業技能,指為獲取各等級職業資格(技術等級)證書而參加的培訓、鑒定;特種作業,指對從事政府部門明確11、的特種作業的人員進行的取證、復審、換證培訓;學歷教育,指為獲取各種學歷或學位證書而參加的在職教育;上(轉)崗培訓,指各種形式的入職、崗前、轉崗等培訓;適應性培訓,指為適應工作需要開展的各種短期培訓;其他,凡是不具有以上任一類別屬性的,如發表論文、承擔內訓任務等均可列入;同時具有多個類別屬性的,列入順序在先的類別。4、培訓方式的區分:外訓,指本集團以外的組織或單位舉辦的各種培訓;內訓,指由本集團各級單位舉辦或承辦的各種培訓;自學,指有明確目的、不脫產、未報銷費用的各種學習活動,如參加(學歷)自考或注冊執業資格考試、發表論文、承擔內訓任務等。第三十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適用xx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驗12、證登記卡(附件二),其中“繼續教育主要內容和成績、成效”欄必須填明培訓內容和主辦單位或培訓機構;非專業技術人員適用xx路橋員工教育培訓備案登記卡(附件三)。在本制度中對這兩張卡合并簡稱登記卡。第三十三條 登記卡每人一張,記滿應加頁。培訓記錄應于培訓結束后10內記入登記卡。第三十四條 登記卡應由員工所在的正式建制單位匯集成冊、存檔備查。專業技術人員的現任專業職務任期前和非專業技術人員三年前的登記卡,應存入其人事檔案。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的登記卡冊是xx路橋教育培訓工作登記表(附件四)的臺帳。卡、表的記錄應基本一致。第三十六條 每年年終,各公司要認真編制xx路橋教育培訓工作登記表、xx路橋教育培訓工13、作完成情況統計表(附件五),并做好總結工作。第三十七條 各公司要認真總結當年人力資源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將年初計劃和年末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對比,分析原因,結合各自實際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第三十八條 各公司將書面總結和有關統計資料于次年元月十日以前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開發處。如無特殊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第六章 教育經費的提取與使用第三十九條 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規定: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14、費,并按照計稅工資總額和稅法規定提取比例的標準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當年結余可結轉到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第四十條 各級公司要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保證經費專項用于員工特別是一線員工的教育和培訓,做到專款專用,禁止挪作他用。第四十一條 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列支與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制度的規定。第四十二條 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1、上崗和轉崗培訓;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8、購置教學15、設備與設施;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第四十三條 經單位批準或按有關規定必須到本單位之外接受培訓的員工,與培訓有關的費用由員工所在單位按規定承擔。第四十四條 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第四十五條 對于高層管理人員的境外培訓和考察,其一次性單項支出較高的費用應從其他管理費用中支出,避免擠占日常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開支。第四十六條 加強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管理。1、建立健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提取和使用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和控制額度開支。2、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16、管理由財務部門負責。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教育培訓計劃合理安排。3、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紀檢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要分別履行監督同級公司提取與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職責。4、逐步建立員工個人學習與培訓帳戶制度,采取單位、個人、工會共同向帳戶注資方法,支持員工個人學習與培訓。第四十七條 各級公司為員工提供技術、業務培訓的費用達到一定額度的,應與該員工訂立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約定服務期。第七章 附 則第四十八條 在人力資源教育培訓管理工作中, 對有創新、完成年度目標任務較好的單位和個人,公司予以獎勵,費用在職工教育經費中支出.第四十九條 在人力資源教育培訓管理工作中,發現有不作為、未履行相應管理職責、違反有關規定等行為的,公司依據規章制度予以處罰。第五十條 分子公司可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并報集團(股份)公司備案。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由xx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實施,集團公司原職工教育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