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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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術語解釋1第三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的原則1第四章 機構設置及職責2第五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涉及范圍和權限2第六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的內容3第七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的程序5第八章 獎懲6第九章 附則7第一章總則一、為了規范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工作,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特制訂本制度。集 團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由集團審計監察中心負責實施。監督員工遵守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防患違規風險;防止舞弊,保證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二、本制2、度是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工作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和規范,適用于深圳市xx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部(下稱“公司”)及屬下單位(包括全資及控股企業、下稱“子 公司”)。公司其他參資企業可參照執行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各公司”包括“公司”和 “子公司”。第二章術語解釋人力資源管理審計,是指按照特定的標準,采用綜合性的研究分析方法,對企業的 人力資源管理領域內的政策、實踐以及結果進行檢查、分析與評估,是檢查有關一個組 織人力資源功能的政策、程序、文件、系統和實踐的過程。第三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的原則一、依法審計原則。即審計人員應當以國家法律、當地省(市)政府和集團公司制 定的財經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依據進行審計。二、3、獨立審計原則。即審計人員依法獨立進行審計監督權,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 干涉。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則。第四章 機構設置及職責一、集團的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在集團董事長及分管副總裁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 集團總部及各業務單元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等進行監督,獨立行使審計職權, 對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負責并報告工作。二、集團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常設機構在集團審計監察中心,代表集團實施人力 資源管理審計監督。其職責包括:1、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的要求,起草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制度;2、制定年度和季度人力資源管理審計計劃;3、負責實施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程序;4、對公司人力4、資源管理內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5、對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報告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結果;6、完成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交辦的其他人力資源管理審計事項。第五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范圍和權限一、審計監察中心對集團及下屬各業務單元的下列事項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審計: 1、檢查人力資源部門的崗位編制及崗位分工是否合理;2、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各部門人員配置是否與業務需求想適宜;3、檢查與人力資源相關的制度、流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如招聘、考核、培訓等內 容;4、審核人力資源管理日常工作是否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 授權批準制度是否嚴 格,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全面;5、其他人力資源管理審計事項。5、 二、審計監察中心的主要權限是:1、根據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工作的需要,要求有關單位、部門按時報送相關文件 和資料;涉及薪酬方面的信息,按部門累計數提供相關數據。2、對人力資源管理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查閱并審核與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文件和資料; 3、有權根據管理層的要求,靈活安排人力資源管理審計項目的范圍、深度、審計重點和時間,對發現重大風險的,有權向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報告; 4、人力資源管理審計活動在確定內部審計范圍、實施審計以及報送審計結果時應不受干擾,以保證審計機構以及審計人員的獨立性; 5、為獲取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保證審計工作的整體質量,若某些審計內容需要聘請外部專家或者社會審6、計機構協助審計的需報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批準; 6、對阻撓、妨礙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情況,報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批準,可以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 7、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和造成嚴重損失或浪費的直接責任人員,可建議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給予行政處分并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可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 任;8、監督被審計單位嚴格執行審計決定。第六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的內容一、外部招聘管理審計內容: 1、了解被審計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是否擬定近幾年的人員招聘規劃,人員的招聘進度是否與規劃相符,是否滿足公司發展需求; 2、核查被審計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公司招聘制度和程序開展招聘工作7、,招聘過程是否公、合理;3、核查面試階段面試官是否以客觀、公正的態度對應聘者做出評價,避免由于主觀 因素及非工作因素影響對應聘者的判斷,與面試官存在親屬關系或由面試官推薦的應聘 者是否進行關系回避;4、核查招聘過程中是否對求職者的履歷進行背景調查,是否對求職者的工作經歷、 工作職位、工作職責、為人品格等方面進行核實與了解,應聘經理及以上崗位的應聘者 是否提供了上一家公司的薪酬確認單;5、核查被審計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對決定錄用的人員審批流程是否齊全,抽查入職人員的入職手續是否完備,提交資料是否齊全。 二、內部人才推薦管理審計內容:1、了解被審計單位內部人才推薦管理制度是否全面、合理,內部人才推薦制8、度執行 是否到位,人才推薦管理的具體操作是否符合公司規定;2、核查被審計單位在進行內部人才推薦工作時是否遵守親屬關系回避原則;3、核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按照規定對被推薦人進行招聘面試,人力資源管理相關部門 是否按照公司用人標準嚴格對被推薦人進行篩選和把關,是否存在直接內定的舞弊情況 發生;4、核查被審計單位在內部人才推薦工作中,被推薦人是否按照規定提供了真實可靠 的信息,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三、員工考勤管理審計內容: 1、核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載員工考勤,是否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并及時匯總各部門考勤結果; 2、核查被審計單位員工請假、休假是否按照規定填寫請假單并由相關部9、門進行審批,相應負責人是否對請假單及時、認真地進行審批,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3、核查考勤結果是否與工資掛鉤,計算是否準確。 四、員工福利管理審計內容:1、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否按照國家規定準確計算各員工的薪酬福利,是否及時為員工 繳納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等保險險種,個稅扣繳是否準確;2、了解被審計單位工作時間、加班補貼和法定節假日放假制度等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五、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審計內容 1、核查被審計單位對試用期員工績效評估情況,新員工試用期間崗位輔導員每個月是否及時、公正、客觀地對新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并向人力資源中心提交試用期月度考 核表,新員工試用期滿是否及時向人力資源10、中心提交試用期轉正申請表,崗位輔導 員是否及時、公正、客觀地對新員工試用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評估并向人力資源中心提 交試用期轉正考核表,新員工試用期滿且考核達到公司要求時人力資源中心是否及 時按照勞動法和公司流程為新員工辦理轉正事宜;2、核查被審計單位正式員工績效考核的執行情況,績效考核是否流于形式,考核是否公平、合理,各個級別員工是否按照規定提交本級別類的季度考核表、年度考核 表以及面談表,員工直接領導是否及時、公正、客觀地對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并 安排績效面談;3、核查被審計單位人力資源部是否及時、公正、客觀地根據員工提交的季度考核 表、年度考核表、面談表以及考勤情況評價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對11、于考核等級 靠前的員工是否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給予晉升、加薪、獲得更廣闊的發展和 提升機會以及重點接受培養和輔導等獎勵措施,對于考核等級靠后的員工是否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采取相應地改進和提升措施; 4、核查被審計單位績效考核的資料保管情況,是否按照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規定由人力資源中心統一存檔并作為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的依據。 六、核查被審計單位員工的離職與晉升管理是否符合公司規定,離職與晉升是否按照規定流程進行辦理,審批的手續和資料是否齊全,晉升是否公平合理。 七、培訓管理審計內容: 1、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否擬定年度培訓計劃,核查培訓的開展、落實情況,對培訓效果是否有考評,各項培訓是否達到預12、期效果; 2、了解被審計單位新員工的入職培訓是否定期舉行,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八、人力資源部是否每年開展員工敬業度調查,人員流失率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對改善員工敬業度是否采取有效改善措施。 九、了解被審計單位目前各部門的在職人員的配置與公司的業務需求和公司的發展狀況是否相符合,是否有閑置人員。 十、其他需要審核的人力資源管理內容。第七章 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的程序一、審計監察中心根據董事長及分管副總裁的要求,結合集團審計需求的實際情況 確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報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批準后實施。二、在實施審計計劃時應擬訂審計方案、審計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并通知被審計單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13、。三、審計人員現場審計時,檢查被審計單位人力資源類的業務檔案以及其他有關的 資料等,被審計單位應如實提供,不得拒絕。四、審計人員現場審計時,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可以根據需要就審計事項的問題向 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調查及取證(如函證、外調),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和協助, 如實向審計人員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五、在審計中應做好審計工作底稿,記錄審計過程,確保各種旁證材料齊全。 六、每項審計工作結束后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事實清楚,數據確實,依法有據、建議恰當。 七、被審計單位在聽取審計監察中心審計報告草稿后有不同意見時,可補充事實或數據,經審計監察中心查證后,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不同意見,審計14、監察中心可選擇采 納或者不采納。八、審計人員在征求、補充被審計單位意見后,作出審計結論和處理建議,報分管 副總裁及董事長批準后,通知被審計單位執行。九、出具審計報告后,由于情況變化或有新的重要事實查明后,被審計單位應向審 計監察中心報告,由審計監察中心向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報告,由分管副總裁及董事長 決定原審計報告修改或繼續執行。十、每個審計報告以及工作底稿附件在審計結束后按照內審工作管理制度要求 及時整理、裝訂成冊歸檔備查。第八章獎懲一、審計人員工作成績顯著,對集團權益做出貢獻者,應根據集團相關規章制度予 以表彰和獎勵。二、審計人員違反工作守則,致使集團蒙受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處理, 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三、對于打擊、報復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單位或個人,集團應視情節嚴 重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九章 附則本制度自xx年一月一日開始執行,由審計監察中心負責解釋與修訂,與以前 相關規定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