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機械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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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工機械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一、目的:為使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三、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所有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級別依次為總經理級、部門經理級、主管級、職員級、工人級。四、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錄用一、公司各部門因業務發展或員工辭職、辭退而缺員需要增補時,由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遞交員工需求表。二、行政人事部采用網絡招聘、人才交流、刊登招聘廣告等招聘方式。招2、聘一般有如下程序:1、行政人事部收集到部門增員報告后,經審批,屬編制內人員,擬定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2、由行政人事部根據應聘人員情況,采取面試、筆試、調查的方式篩選應聘人員,確定進行復試。3、復試: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共同組織,采用面試、筆試、上崗操作等方法,對應聘人員進行復試,主管及主管以上級別的人員,特殊崗位人員的確定,須經過總經理面試合格后錄用上崗,其他人員由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門主管領導共同討論決定后安排試用。4、試用期(1)、員工試用,由行政人事部簽發試用通知單,員工憑通知單到部門報到上班。未通過行政人事部,各部門不得擅自安排人員上崗,否則行政人事部有權要求財務部不核算3、該人員工資,并且將被安排人辭退,對擅自安排的負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2)、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須通過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到三個月,試用期內表現優秀,經考核合格后報請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三、下列人員不能聘用:1、年齡未滿16周歲者;2、健康狀況明顯不佳,不能勝任工作的;3、刑滿釋放未滿兩年的;4、被通輯尚未撤消的;5、與原單位未辦清離職手續的;6、犯嚴重錯誤被原單位開除的人員;7、其他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第三章 培 訓一、為陶冶員工品德提高其素質和工作效率,應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員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二、員工培訓分為:1、職前培訓:新進入員工實施入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4、統籌辦理,內容為:(1)公司簡介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2)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的說明;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鼓勵;各級主管應相機施教,以求精益求精。3、專業培訓:根據生產和業務需要,挑選各級優秀干部或各專業人員,接受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利任務的完成。三、本公司培訓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具體見員工培訓管理辦法)第四章 轉 正凡公司所聘人員,均需通過試用考核合格后才能轉正。1、依照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定,確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2、員工入職后,在試用期滿前三天可向部門申請轉正,執行如5、下程序:(1)申請轉正員工必須詳細填寫公司提供的轉正申請表。(2)部門負責人須在轉正申請表上簽署意見,送行政人事部。(3)部門和行政人事部進行轉正考核合格,須報請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轉正手續。3、試用期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經部門負責人申請,報批后,按本章轉正程序可提前辦理轉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4、已辦理轉正手續員工,公司行政人事部將為之建立員工檔案,成為公司正式員工。第五章 考 核一、員工考核分為: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3個月,由試用部門經理負責考核,報經相關領導核準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錄用。2、平時考核:(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操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等,隨時作嚴格公6、正的考核,以此作為獎懲、調職的依據。(2)行政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假、勤、獎、懲隨時記錄,作為年終考績的參考。3、年終考核,公司于每年底將組織對全體管理人員,后勤人員進行考核,以此作為年終獎懲和調職的依據。二、考核具體實施辦法由行政人事部擬定,報總經理核準后實施。第六章 任免、調動一、公司各級人員的任免1、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員,特殊崗位人員由總經理決定任免。2、一般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與部門確定任免。二、公司各級人員的調動1、公司由于工作需要,經調動程序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任何人不得借故推拖。2、部門內部員工平級調動,由部門負責人決定,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3、部門間員工的調動,由雙方7、部門負責人同意,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后,需于5天內辦理有關交接手續,如情況特殊,可酌情延長。5、員工調動屬升職或降職,主管級及以上人員、特殊崗位人員需報經總經理批準,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6、部門內員工平級調動,主管級人員需由部門負責人報經主管副總同意。第七章 解 職一、本公司員工解職分為:自動離職,辭職,辭退三種。1、員工因意外死亡和自然死亡為“當然解職”。2、員工辭職, 按如下規定進行:(1)員工認為自己不適應工作的,可以向公司提出辭職;(2)員工因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可以辭職;(3)試用期內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提出;(4)本公司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8、提出,否則以相應之天數薪金向公司支付償金。3、辭退。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為員工辦理辭退手續:(1)合同期滿,公司不再續聘之員工;(2)試用期內,公司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者;(3)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規定應予以辭退;(4)公司因經營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需裁員時,可與員工在商議的情況下辭退員工;(5)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拘留或提起公訴者;(6)公司在為以上五種情況之員工辦理辭退手續時,不必提供任何補償;(7)公司辭退合同期內員工,應提前30天知會該員工。4、離職程序:公司所有員工離職,須按以下程序辦理:(1)員工主動離職,需填寫辭職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復核,最后報經總經理批準。9、(2)核準離職員工由行政人事部簽發員工離職交接單到各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和財物交接,方可從財務部結算應得的薪資。當月薪資在公司發薪日由財務部打到離職人員銀行卡上。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各級人員辦理移交時,應會同監交人依移交清單逐項點收清楚并會簽呈報。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要責令于五日內移交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物或致公司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第八章 獎勵與處罰一、員工的獎勵分以下四種:1、嘉獎:每次加發20元獎金并于年終獎一起發放;2、記功:每次加發60元獎金并于年終獎一并發放;3、大功:每次加發1000獎金并于年終獎一并發放;4、獎金和晉級:一次給予若干獎金,由總經理裁定。二、有下列事情之10、一者,經總經理同意給予嘉獎: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交辦事務者;2、拾金不昧;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務者;4、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經總經理同意,予以記功:1、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2、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者;4、發現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及時避免了公司損失者。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經總經理同意,予以記大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難,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失者;2、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4、有其11、他重大功績者。五、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經總經理同意,予以獎金或晉級:1、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2、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3、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4、服務每滿五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六、員工的懲罰分為四種:1、批評:每次減發10元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2、記過:每次減發50元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3、大過:每次減發200元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4、開除。七、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經總經理同意,予以批評處罰:1、上班時,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2、因個人過失以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3、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12、節輕徵者;4、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情節輕微者;5、不能適時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且無合理解釋者。八、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經總經理同意,予以記過:1、對上級批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2、在工作場所喧嘩、嬉鬧、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4、工作中酗酒以至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5、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者。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經總經理同意,予以記大過:1、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2、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3、怠慢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4、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配,又無13、正當理由;5、一月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6、不服從上級指導,屢勸不聽,造成工作失誤;7、其他重大違規行為。十、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經總經理同意,予以開除: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2、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3、在公司內或宿舍內賭博者;4、偷竊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5、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涂改重要文件者;6、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7、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到刑事處分者;8、一年內記大過兩次,且功過無法抵消者;9、無故連續曠工達3天或全月累計曠工6天或以上者;10、煽動怠工或罷工者;11、吸食毒品者;12、撒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14、情者;13、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14、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15、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失者;16、參加非法組織者;17、違反法令或法規規定情節嚴重者;第九章 工作紀律一、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二、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1、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2、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已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4、不得泄露業務、職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5、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615、不得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7、員工在工作時不得怠慢拖延,嚴禁上網聊天、看雜志、電視等。 8、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讓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9、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及產品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一達到互相合作,企業與個人兩利的目的。10、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注意自身的涵養,領導與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11、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接打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誰后方可使用電話。12、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第十章 薪資與福利一、公司16、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鼓勵員工通過公平競爭、勤奮勞動獲得物質報酬,拉大差距。具體見薪資福利管理制度。二、員工福利和保險1、福利(1)提供力所能及的公共娛樂場所和學習場所。(2)公司隨業務發展將對員工提供各種形式的培訓。(3)升職。對加盟本公司員工成績突出者,當有職位空缺時由部門主管對其表現作出評估及提出晉升,由行政人事部核實后報總經理審批。(4)年度優秀員工的評定。公司對每年度所評定的優秀員工給予榮譽稱號和獎勵。(5)公司對向單位提出優良建議或意見的員工,經實踐取得較好的成績的,將給予獎勵。2、保險:公司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總經理批準,逐步參加國家社會保險。三、員工工資的確定和調17、整1、公司新進實行月薪制的員工,其工資的確定:(1)公司一般員工工資的確定,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工資管理制度確定。(2)主管及以上級別的員工、特殊崗位人員,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工資管理制度制定具體方案,報總經理核準。2、公司員工工資的調整 公司員工因為表現優良,升職或處分等原因,需對工資進行調整的由該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并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核實同意后確定,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的人員,特殊崗位人員工資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擬具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同意后辦理。四、休假:本公司實行每月二十六天工作日制。法定假日、其他休假及核假程序在另訂的員工考勤管理辦法中規定。第十一章 員工檔案一、行政人事部為每個員工建立檔案,內容包括:1、應聘登記表2、學歷(畢業)證、身份證、專業職稱或技術等級證等個人證件的復印件。3、職務任免、工作業績、工作調動、獎懲記載等資料。4、其他應歸檔的資料。二、員工檔案為公司機密,非人事管理人員和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不許查閱。員工在公司內的工作調動,檔案不得轉移,公司實行員工持證上崗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設計配置員工證,且該證作為公司員工參加公司各項工作的合法有效證明,其具體管理辦理另訂。第十二章 附 則 一、本人事管理制度報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二、本制度實施后,根據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進行適當修訂。 XXxx水工機械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