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鑄造制品企業人力資源制度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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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屬鑄造制品企業人力資源制度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XX金屬鑄造制品有限公司制度管理規定編制部門:人力資源部發布日期:XX年3月21日生效日期:XX年3月21日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流程化,增強制度建設規范的可執行性,提高各部門建章立制的質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原規章、制度管理規定進行修改。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制度是指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安全、質量、成本、管理等各項活動制定的管理規范的總稱。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廠部,在公司范圍內發行制度的管2、理工作;各廠部內部發行制度可參照執行。第二章 職 責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一)負責公司制度的規劃和研擬工作。(二)負責公司制度的編制、修訂、廢止的審核工作。(三)負責文件審批流轉及制發工作。(四)負責檢查制度主辦單位的培訓及執行情況,組織公司重點制度的抽查工作。(五)負責對主辦單位制度建設各環節工作進行綜合評價。第五條 制度主辦單位(一)負責制定本部門制度規劃和研擬工作。(二)負責本單位制度編制、修訂工作及廢止申請。(三)負責推動本部門主辦制度的貫徹執行,并按要求組織培訓及檢查工作。(四)負責配合公司組織的制度抽查工作。第六條 各單位(一)負責按要求在本單位內組織制度培訓。(二)負責按時向制度主3、辦單位反饋意見。(三)負責組織本單位內部工作按制度規范要求執行。(四)負責配合制度的自查、抽查工作。第三章 制度層級及分類第七條 制度層級根據公司業務開展需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分為規定、辦法、細則、要點及工作條例五個層級。(一)規定:針對專業工作的整體性描述及各方面、各環節管理的指導性原則;(二)辦法:依據規則制訂,是對專業工作某方面、某環節具體作業項目的要求;(三)細則:依據辦法制訂,為完成具體業務工作制訂的工作方法及要求; (四)要點:依據特殊需要而制訂,為完成單一工作項目制訂的詳細作業方法及要求;(五)工作條例、標準:局部性的、階段性的、非同一個系統的相關方面的工作所作出的系列化的規定和4、標準。第八條 制度分類按專業和使用的范圍不同,公司制度共分為十類。(一)人事類:與人力資源管理有關的管理規定;(二)財務類:與會計、成本、財務管理及法務有關的管理規定;(三)設備、工程類:與設備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投資及工程設計等有關的管理規定;(四)資材類:與材料的采購、請購、倉儲等有關的管理規定;(五)經營類:與銷售、產成品倉儲及出口事務等有關的管理規定;(六)生產管理類:與設計、技術、過程管控、產品質量、安全環保、能源管理、生產管理等有關的管理規定;(七)行政類:與行政管理、企業文化及檔案管理、黨群管理等有關的管理規定;(八)審計監察類:有關審計、監察及保衛等的管理規定;(九)共通類:與5、合理化建議、制度建設、統計等共通業務有關的管理規定;(十)其他類:未能納入上述分類的管理規定。 第四章 制度編寫要求第九條 制度編制原則(一)堅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做重復規定。(二)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三)堅持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動公司企業制度的建設和創新。(四)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和遺漏。(五)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范”的原則。(六)制度要具有全面性、準確性、可操作性、實際性、穩定性和服務性。第十條 表頭格式如下所示: (公司名稱)制度編號:制度頁數:共 頁(制度名稱)編6、 制 人: 審 核 人: 批 準 人: 主辦單位:發布日期: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說明:制度首頁表頭第一列的“公司名稱”、“制度名稱”、“主辦單位”用“四號、黑體、居中”,第二列內容用“宋體、小四號、左對齊”,表格整體寬度設定為15厘米。第十一條 章節設置(一)第一章 總則:一般包括目的、定義、適用范圍三條。(二)第二章 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權限。業務流程涉及的所有單位,都需一一列出其具體的職責,職責具體各款的設置一般按照業務的先后順序排序。特殊說明的是,如果本制度僅僅涉及主辦單位的職責,可將職責的相應條款調整到第一章總則中說明。(三)中間章節:用來規定制度的內7、容、要求、步驟、方法等主體內容。中間章及每章各條款的設置一般以業務流程的先后順序為依據。如果業務流程很明晰也可用一章分條說明的形式。(四)最后一章 附 則:1、附件:要求以正文中出現的順序排序。當制度涉及一個流程圖時,一般將流程圖放在附件一的位置;若多個流程圖則可按實際順序排序。2、貫徹范圍:如果能細化到崗位的必須細化到崗位,不能細化到崗位的必須限定人員范圍或單位范圍。3、執行日期:一般為制度下發之日,若制度為修訂版本原制度的廢止情況也必須說明。(五)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應附相關工作流程圖;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一同附后。第十二條 編寫格式要求(一)正文格式要求1、制度正文一8、般應按照章、條、款、項、目的格式編寫。2、正文的章、條用“第章”、 “第條”表示,序號用中文數字分別依次表示。其中正文的“條”不分章、節,采用連續順序號表示。3、正文的“條”下設“款”,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示,(一)(二)()。4、款下設“項”,項下設“目”,“項”、“目”分別用阿拉伯數字“1、2、3”和“(1)、(2)、(3)”表示;“目”下用“、”表示;再往后可以用英文字母“a、b、c”等表示。(二)頁面設置要求1、紙張:A4紙,縱向;2、頁碼:頁碼底端(頁腳)、居中,無頁眉。3、邊距:上,2.5厘米,下,2厘米,左,2.5厘米,右,1.5厘米,左側裝訂;4、行距:固定行距26磅;正文的9、字符間距為標準間距。(三)正文:字體、字號及對齊要求 1、“第章”標題用“四號、宋體、加粗、居中”;2、“第條”用“小四號、宋體、加粗”,與條文正文之間空2格;3、正文中的其他文字內容一律用“小四、宋體”。(四)表單:1、排版:表單在無特別需求情況下均采用A4紙張規格,排版方式可按業務需要。2、字體及標題:表單標題為宋體四號字加粗,表格中字號以實際需要為準,但不得大于標題字號;表單標題位于表單上部正中。3、編碼:表單編碼位于表單的右上角,表單名稱之下。 4、表單涉及填報單位、填報日期及使用說明的,填報單位需位于表單的左上角,表單名稱之下;填報日期需位于表單編碼之下;表單使用說明位于表單下方。第10、十三條 制度編碼原則依公司組織編碼規則由5位組成,即:制度類別+制度層級+流水號。具體規定如下:(一)第1位代表制度的類別:M:人事類 F:財務類 V:工程類 C:資材類 W:生產管理類 O:經營類 A:行政類 S:審計監察類 Y:共通類 Z:其他類(二)第2位代表制度的層級:1:規定 2:辦法 3:細則 4、要點 5:條例、標準(三)第35位代表制度的流水號具體請見下圖: - - 制度流水號:用三位阿拉伯數字組合表示公司發布制度的數量,如:001,002 . 制度層級代碼:用一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如:1,2,3 . 制度類別代碼:用一位英文字母表示,如:F、Y .第十四條 表單編碼原則:表單編11、碼由7位組成,代表意思如下:(一)第15位為表單所屬制度的編碼;(二)第67位為表單的流水號,具體請見下圖: - - - 表單流水號: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每項制度中表單的數量,如01,02,03 制度流水號:用三位阿拉伯數字組合表示公司發布制度的數量,如:001,002 . 制度層級代碼:用一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如:1,2,3 . 制度類別代碼:用一位英文字母表示,如:F、Y .第五章 制度審批流程第十五條 新建制度審批流程(見附件一)(一)制度起草:制度編制人研擬制度初稿,報本單位一級正主管審核后,轉人力資源部初審。(二)征求意見階段:1、人力資源部初審后填寫制度征求意見單(見附件四),轉相關12、單位審核,各單位反饋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2、人力資源部按時收集反饋意見,轉交制度編制人,指導編制人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制度初稿,并形成制度征求意見匯總單(見附件五)。(三)會審階段:1、編制人填寫制度審批單(見附件三),將制度文本及征求意見匯總單一同呈報本單位一級正主管審核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形成終稿。2、人力資源部負責轉呈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四)發布階段:審批后的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號,行政管理部負責制發、存檔。第十六條 修訂制度管理(一)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訂:1、 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2、 規章制度的全部或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抵觸的;3、 制度本身內容前后矛盾的13、;4、 同一事項所適用的制度,其內容彼此沖突的;5、 制度涉及的部門、職責、管理權限等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并或變更的。(二)制度修訂程序(見附件一)1、制度起草:制度編制人研擬制度初稿同時填寫制度修訂條文對照表(見附件六),報本單位一級正主管審核后,轉人力資源部初審。2、征求意見階段:同第十五條第二款。3、會審階段:同第十五條第三款。4、發布階段:同第十五條第四款。人力資源部在發布制度時須將制度修訂條文對照表一同發布,同時將原制度廢止。第十七條 廢止制度管理(一)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廢止: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2、與企業現時情況完全不相切14、合的;3、同一事項已有新的規定并已公布實施的;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實施必要的;5、其他情形無保留或繼續執行必要的。(二)制度廢止程序(見附件二)1、制度編制人提出廢止申請,報本單位一級正主管審核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2、人力資源部負責轉呈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并進行廢止作業。3、廢止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及時通知各單位執行,于年度統一發布公司有效/廢止制度清單。第六章 制度執行檢查與考核第十八條 公司制度下發后,要求主辦單位和執行單位按規定進行執行范圍內的培訓、傳達和執行情況檢查。(一)主辦單位: 1、培訓:制度下發后二周內,主辦單位必須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培訓學習,培訓時要求有15、人員簽到表、培訓課件。2、檢查:主辦單位對相關執行單位至少進行兩次培訓和執行情況的自查,并填寫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單,時間為下發后一個月、三個月。(見附件八: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單)(二)執行單位: 制度下發后三周內,必須組織本單位人員培訓學習和傳達,要求有培訓簽到表。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抽查(一)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公司重點制度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內容包括培訓、落實和具體執行情況等。(二)檢查對象為:制度主辦單位、各執行單位和執行范圍內全體人員。第二十條 制度執行情況考核(一)考核權限1、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制度主辦單位的制度建設情況和執行督導情況進行考核;對各執行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察考核。2、制度主辦單位16、:有權對執行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二)考核標準:序號考核項目考核執行單位被考核單位考核對象及標準備注被考核單位廠部長直接責任人1未按規定組織培訓人力資源部制度主辦單位各執行單位50元/次50元/次主辦單位各執行單位50元/次50元/次2制度宣貫不到位(員工抽查不合格達2項/次)人力資源部制度主辦單位各執行單位30元/2人次10元/次主辦單位各執行單位30元/2人次10元/次3未按制度規范辦理業務,并保存管理痕跡的人力資源部制度主辦單位各執行單位30元/次20元/次主辦單位各執行單位30元/次20元/次4未進行自查、抽查、督導評價的人力資源部制度主辦單位30元/次50元/次5制度文本存檔17、不健全人力資源部各執行單位30元/次50元/次說明:1、考核第二項,為人力資源部面向員工層面的抽查,如有不合格項,考核面向員工所在單位和員工本人;2、如因制度主辦單位宣貫不到位則直接考核主辦單位領導和責任人。3、所有項目累計考核。(三)考核方式:實行月度考核制,即各制度主辦單位于每月20號前,將本部門制度監督考核情況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審核后呈公司總經理審批,在工資中直接扣除。第七章 附 則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的附件有: 附件一:制度新建、修訂審批流程圖附件二:制度廢止審批流程圖附件三:制度審批單附件四:制度征求意見單附件五:制度征求意見匯總單附件六:制度修訂條文對照表附件七:制度廢止申18、請單附件八: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單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需貫徹到公司全體員工。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同時廢止。附件一:制度新建、修訂審批流程圖 附件二: 制度廢止審批流程圖附件三: XXXX金屬鑄造制品有限公司制 度 審 批 單 編號:Y100101 制度名稱 呈送部門呈送日期起草人審核人內容概述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核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總經理審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董事長審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備注附件四: XXXX金屬鑄造制品有限公司制度征求意見單 編號:Y100102制度名稱主辦單位征求意見單位征求人送達時間要求反饋時間反饋意見:序號條目修改建議備19、注說明:反饋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請各征求意見單位在要求反饋時間內反饋。反饋人: 年 月 日 附件五: XXXX金屬鑄造制品有限公司制度征求意見匯總單 編號:Y100103制度名稱主辦單位征求意見單位征求單位共 個:其中 反饋無意見; 反饋有意見。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匯總:采納意見 條、不采納意見 條單位條數具體意見采納情況采納情況說明備注附件六: XXXX金屬鑄造制品有限公司制度修訂條文對照表 編號:Y100104主辦單位原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制度名稱原制度編號條文對照詳情序號原條款修訂條款理由附件七: XXXX金屬鑄造制品有限公司制度廢止申請單 編號:Y100105制度名稱適用范圍主辦單位20、生效日期廢止理由單位一級正主管審核日期: 年 月 日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核日期: 年 月 日總經理審批日期: 年 月 日董事長審批日期: 年 月 日備注附件八: XXXX金屬鑄造制品有限公司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單 編號:XX制度名稱:序號被檢查單位被檢查人檢查日期培訓情況檢查的管控點檢查結果未執行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時間被檢查單位確認備注11、2、3、23備注:執行情況總結:填表說明:1、本表為主辦單位執行情況自查和人力資源部抽查用表。2、關于培訓情況,要求填寫培訓時間、簽到表、人員貫徹范圍、培訓課件等情況。3、關于管控點的選定應為制度涉及重要流程、權限、時限等;管控點數量最少不能低于3項,最高不限。4、關于檢查結果、未執行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及被檢查單位確認簽字五欄,必須有詳細的記錄,不能空欄。對無整改措施的制度,主辦單位需做出詳細的原因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5、備注總結內容,要求三部分:整體概述、分析不足、改善措施;字數不限說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