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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鍛造公司人力資源薪資管理制度及經理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規范人力資源管理,有計劃地對人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更好地發現和使用人才,調動職員地積極性,發揮職員地潛能,提高工作績效,為企業公司創造價值,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2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組織機構設計和崗位設定、崗位分析與崗位工作說明書編制、人員需求和各級職員的聘用、試用及報到、異動、職務任免、解聘、考核、獎懲、待遇、守則、培訓等人力資源管理事項。3 職責3.1 董事會職責3.1.1 負責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審批。3.12、.2 負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的人力資源事項的確定。3.2 總經理職責3.2.1 負責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編制。3.2.2 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審批。3.2.3 負責公司部門設置、人員編制和職員待遇的確定。3.2.4 負責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的人力資源事項的建議。3.2.5 負責公司主管及以下職員人力資源事項的確定。3.3 綜合部職責3.3.1 公司人力資源的歸口管理部門。3.3.2 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人力資源規劃。3.3.3 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與實施。3.3.4 負責公司組織機構設計與崗位設定方案的編制。3.3.5 組織各部門進行崗位分析與崗位工作說3、明書的編制并審核。3.3.6 主導并協助各部門辦理職員的招聘、錄用、晉升、調動、解聘等手續,負責職員勞動合同的簽定和勞動關系管理。3.3.7 負責組織公司職員的培訓與開發。3.3.8 負責公司職員人事檔案資料的管理。3.3.9 負責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工作。3.3.10 負責公司薪資福利和社保方案的制定、實施、修訂和日常管理。3.4 各部門職責3.4.1 負責本部門的崗位分析與崗位工作說明書的編制。3.4.2 負責提出本部門人員需求計劃。3.4.3 提出本部門主管以下職員的聘用、任免、考核、去留、晉降、待遇建議,參與相應的人力資源事項管理。4 工作程序4.1 人力資源管理的4、內容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規劃崗位分析與崗位工作說明書招聘與錄用教育培訓與開發薪資管理績效考核激勵與懲處人事調整勞動關系管理組織機構設計和崗位設定人員需求4.2 人力資源管理流程:綜合部根據人力資源規劃、公司目標,協助總經理確定組織機構和崗位設定,各部門進行崗位分析和編制崗位工作說明書,根據崗位需要和崗位工作說明書要求招聘符合條件的職員,職員進入公司后,通過上崗培訓,具備上崗資格后擔任某一崗位,公司對職員進行績效管理,績效管理考核結果形成的信息反饋是調整職員的使用(獎勵、晉升、降級、辭退)依據。流程圖如下:人力資源規劃與公司任務組織機構設計與崗位設定崗位分析與崗位工作說明書員工招聘員工培訓員工使5、用薪資管理員工績效管理員工任免晉升與辭退4.3 公司組織機構設計和崗位設定4.3.1 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用人實行定員、定崗。4.3.2 公司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綜合部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及或下屬公司提出方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4.3.3 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的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總經理提出方案,報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4.3.4 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職能部門或下屬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4.3.3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4.4 崗位分析與崗位工作說明書4.4.1 崗位分析是指對組織中各項特定崗位的性質、內容、6、任務和責任進行分析研究和做出明確的規定;同時又對承擔和完成這些工作的人員所具有的素質與能力做出明確規定,形成一系列崗位工作說明書的過程。是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公司職員招聘錄用、目標和績效管理、制定薪酬政策、教育培訓與開發、晉升等的基礎和依據。4.4.2 崗位分析及崗位工作說明書編制的管理由綜合部部負責。4.4.3 各管理、技術、營銷、操作等崗位,由該崗位的直接主管負責進行崗位分析與崗位工作說明書編制,綜合部長和人力資源專員輔助,并提供制定崗位工作說明書的框架格式及參考性和指導性建議。編制后報上一級主管和綜合部長審核,再上一級領導批準。4.4.4 崗位工作說明書一般二年修訂一次,7、如果崗位工作內容發生變化,應隨時變更崗位工作說明書,變更程序按編寫時程序辦理。4.4.5 經批準的崗位工作說明書由各部門保存并復印發放各一份至該崗位工作人員保管和綜合部存檔,作為該崗位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4.5 人員需求4.5.1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綜合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至各部門,部門主管根據實際填寫,經主管領導審核,上報綜合部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報總經理審批。4.5.2 各部門需臨時招聘的,需提前1個月填寫招聘申請表報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招聘。4.6 聘用4.6.1 公司所有職員,一律面向社會招聘,競爭上崗。4.6.2 公司聘請各級職員必須以品德、學識、能力、經8、驗、體格適合于崗位或職務工作的要求為原則,并嚴格按崗位任職資格的規定執行。4.6.3 綜合部根據各部門業務需要和申報的人員需求計劃進行職員招聘,并按招聘及錄用程序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招聘手續。4.7 試用及報到4.7.1 新聘用人員應試合格后,憑綜合部開具的新進職員報到介紹信到用人部門報到上崗,試用期一至六個月,簽訂勞動合同,經試用考核合格后按制度規定辦理轉正手續。4.7.2 用人部門根據新進職員報到介紹信對報到人員及時落實崗位與工作,并向綜合部反饋新進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實際表現情況。4.7.3 職員在試用期內經用人部門考評、綜合部審核,因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崗位工作的,解除勞動合同,不予聘用。49、.7.4 職員錄用時應提交如下資料,并確保提交的證件真實有效:a) 填寫好的個人履歷表;b) 登記照片兩張;c) 身份證原件;d) 學歷證原件;e) 其他能證明能力、特長的相關證件原件;f) 體檢證明。4.8 異動異動是指職員的工作調職、晉升、降職、臨時待崗。職員異動其薪酬根據異動時間重新核定,15日以前異動的在當月調整薪酬,15日(不含15日)以后異動的在次月調整薪酬。4.8.1 晉升晉升指表現卓越,業績、能力突出且有較高道德水準的職員被公司提拔。4.8.1.1 一般職員晉升為主管級及以上的需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綜合部審核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4.8.1.2 一般職員晉升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務10、的,由總經理申報,集團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集團董事長審批。4.8.2 降職降職職員因工作業績不佳及其他原因,被公司降低工作職位或工資等級。4.8.2.1 公司主管級職員降職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綜合部審核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4.8.2.2 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職員降職,由公司總經理申報,集團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集團總經理審批。4.8.3 調職調職指因工作需要,職員從現崗位調配至同級崗位。4.8.3.1 公司內部職員調職由公司總經理批準。4.8.3.2 跨公司調職的,由公司總經理協調集團人力資源部并征求相關方面意見后辦理。4.8.4 臨時待崗臨時待崗指因重新組閣未組上或競聘上崗落選,以及業務調整崗位11、消失或職員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等原因而導致職員暫時無合適工作崗位(不含公司辭退解雇的職員)。4.8.4.1 失去工作崗位的職員原則按辭退處理,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員由綜合部根據其表現及貢獻情況,決定是否臨時待崗,經公司批準同意待崗的人員,由本人在三天內向綜合部提出待崗申請。4.8.4.2 臨時待崗期限最長為3個月,超過3個月未安排工作的作辭退處理。4.8.4.3 待崗期間的工資:總經理助理以上人員按降職一至兩級同崗位工資標準計發,其他職員統一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4.8.5 職務任免4.8.5.1 各級領導崗位的任命分為實授、代理二種。4.8.5.2 公司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任免,副總經理12、總經理助理由公司總經理提名報董事會任免;各部門負責人、副職、技術人員由總經理任免。4.8.5.3 各部室一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任免,由綜合部提出任免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提請總經理同意后任免。4.8.5.4 所有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在任免前必須進行考察、考核、報審三個環節的工作,遵循德、才、績三者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唯才是舉,適崗是用,寧缺毋濫,既不埋沒一個人才,也不浪費一個人才。4.8.5.5 對管理、技術人員的任免必須符合崗位競爭以及組織考核與毛遂自薦相結合的原則,使各類人才都有脫穎而出的機遇。4.8.5.6 根據責、權、利三者對等的原則,職務一經任免,即負有相應責任,享有相應的權力和待13、遇。4.9 述職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實行年度述職制。4.9.1 公司總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向集團公司總經理述職。4.9.2 公司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度結束后向公司總經理述職,本部門職員和公司主管級以上職員參加。4.9.3 述職評議作為年度考核考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4.10 解聘解聘是指職員辭退、辭職和開除,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4.10.1 職員解除勞動合同:4.10.1.1 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員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部門提交書面申請,試用期的職員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部門提交書面申請。4.10.1.2 一般職員14、提交書面申請3天內,用人部門應根據情況提出建議或做出答復,對認同企業文化且業績優秀者,應與之溝通,應盡可能挽留,如挽留不成,報綜合部按程序辦理解聘手續。4.10.1.3 勞動合同期滿后,無正當理由不按相關規定續簽合同的,關鍵崗位的職員或部門主管級以上職員有解聘意向或已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應于當天與之面談,并將真實原因書面報綜合部,綜合部應在3天內與當事人及其領導溝通,應盡可能挽留,挽留不成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同意,做好補員準備,按程序辦理解聘手續。4.10.1.4 負責公司或上級交給的重點項目尚未完成的職員不得自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4.10.1.5 由公司出資培訓(包括國內外培訓、考察、上大學、專15、業技能培訓、職業資格培訓等)后,未達到約定服務期限提出辭職的職員,按培訓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4.10.2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4.10.2.1 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職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即刻與其解除勞動合同。a)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b)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應做辭退處理的;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d) 同時與其他用人部門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e) 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f)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4.10.2.2 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職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16、知本人。a) 職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 職員不能勝任工作,且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c)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d) 其他符合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之情形。4.10.3 職員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事項,應依法賠償公司以下損失。4.10.3.1 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試用期職員除外)(按培訓管理制度執行)。4.10.3.2 因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損失額的100%(賠17、償管理規定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4.10.3.3 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的10%-50%(賠償管理規定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4.10.3.4 職員未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公司從通知日起停發工資,并不予結算工資。移交時對不能或未歸還物品者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4.10.4 被解聘人員統一由綜合部辦理解聘手續。4.10.5 解聘前的工作移交:4.10.5.1 工作移交由直接主管或指定專人監督交接。4.10.5.2 工作移交清單經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名蓋章,直接主管審查確認,一式三份,分別由所在部門、離職人和綜合部各存一份。4.10.5.3 接交人應認真核對盤查,發現虧短18、舞弊時,應會同監交人報告上一級主管或直接報告公司主管領導,若有隱瞞,除給予當事人懲處外,部門主管和接交人負連帶賠償責任。a)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的解聘人員,所在部門應在當天通知綜合部備案,并清理個人資產后,報財務部,財務部清理往來帳務并暫停當月工資發放。b) 所在部門領導出具書面證明,確認財物交接清楚或當事人補辦離司手續后,補發暫停發放的工資。c) 如財物交接不清,除追究當事人相關經濟、法律責任外,視情況追究其主管領導的連帶賠償責任。4.10.5.4 職員離司應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執行,主動完成本職崗位的緊要工作,對有電腦的職員,應保護好資料,并做好工作移交,否則,追究其相應賠償責任。4.10.19、5.5 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違法犯罪被司法機關處以拘留以上處罰,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各單位應立即督促其辦理錢物清欠和工作移交手續。4.10.5.6 相關部門的經辦人員應熱情誠懇對待離司職員并協助辦理物品交接手續,防止公司資料泄密和財產的流失。 4.10.5.7 職員無論何種理由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部門主管及綜合部均應與之面談,了解情況,做好相關記錄。4.10.5.8 綜合部應及時做好人事資料的變更與維護,整理文字檔案并保留五年,每年末將本年度離司職員電子檔案拷貝兩份,一份自存,一份存人事檔案室永久保存。4.10.5.9 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離司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三個月內公司不20、受理其復職要求。4.10.5.10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相關內容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執行。4.11 考核考評4.11.1 試用考核職員試用期間1-6個月,由綜合部及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職員轉正審批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正式聘用。4.11.2 績效考核4.11.2.1 公司綜合部及各級主管對于所屬職員應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隨時作嚴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4.11.2.2 綜合部應將職員考勤獎懲隨時記錄存檔,以作為辦理年度考核的依據。4.11.3 年度、季度、月度考核:4.11.3.1 考核成績與考核工資掛鉤,具體考21、核考評按年度考核考評辦法執行。4.11.3.2 職員年度考核定于第二年的元月舉行,月度考核在翌月的上旬進行,由直屬單位主管與考核小組核定。4.12 獎罰4.12.1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獎勵:a) 為公司爭得榮譽者。b) 某一方面工作表現突出,成為全體員工楷模者。c) 對公司發展、業務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d) 在生產、銷售、管理、成本控制、產品開發或技術改進活動中,為企業經濟效益作出顯著成績者。e) 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4.12.2 獎勵形式分為通令嘉獎、授予獎狀、頒發獎品、發給獎金。4.12.3 職員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具體22、規定如下:4.12.3.1 警告: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減發當月工資5%:a) 未經批準私自調班; b) 請假未辦理有關手續;c) 在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d) 因個人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e) 妨礙經營管理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f)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g) 不按規定著工裝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h) 不能適時完成重要特別交辦任務者。i) 違反儀表儀容及處事禮儀等各項規定; 4.12.3.2 記過: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減發當月工資20%:a)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導致影響公司效益者;b) 在工作場所喧23、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c)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d) 工作中酗酒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情節嚴重者;e) 未經許可不等候接替先行下班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和較大損失者。4.12.3.3 記大過: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減發當月工資50%;a) 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b) 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不聽勸阻,影響生產、業務、事務及團體秩序者;c) 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d) 怠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e) 輪班制職員拒不接受輪班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者;f) 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炊煮等;(主管領導連帶處24、分)g)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3天者。4.12.3.4 辭退: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辭退,解除勞動合同。a) 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謾罵、造謠、毆打、妨害團體秩序者。b) 有吸食毒品行為者。c) 參加非法組織團伙者。d) 偷竊、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者。e) 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f) 提供虛假證明和記錄者。g) 在公司辦公場所和生產經營區內賭博或有傷風化之行為者。h) 攜帶管制刀具、槍支彈藥、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進入公司者。i) 私自集會結社或煽動怠工或罷工者。j)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k) 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偽造、變造或私用公司印信者。l) 損毀涂改公司財務憑證、25、帳薄、重要文件或損毀公司公物者。m) 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導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n) 不服從組織工作安排,經教育無效的。o) 一年中記大過兩次者。p) 委托他人或受他人之托代簽、代打出勤紀錄表者。q) 連續曠工3天以上的(含3天),年累計曠工7天以上(含7天)。r) 泄漏公司技術、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s) 擅離職守,導致發生事故使公司名譽受重大損害者。t) 違背職務上重大義務,損害公司權益者。u) 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v) 怠忽職務或過失而情節重大,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w) 行為不檢損失公司名譽情節重大者。x) 不遵守安全規定致使公司損失重大者。y) 因違反法律法規受到26、司法機關處罰的。z) 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4.13 薪資管理4.13.1 本公司秉著勞資兼顧、互利互惠、薪隨崗變原則,給予職員合理的待遇.4.13.2 職員待遇包括:4.13.2.1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評工資、效益工資按年度職員薪資方案確定的標準執行。4.13.2.2 工齡工資: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工齡工資,每滿一年按20元/月計算(依此類推),最高300元/月封頂。4.13.2.3 學歷、職稱工資:a) 學歷工資:專科,每月加30元;本科,每月加100元;碩士,每月加1000元;博士,每月加3000元。b) 職稱工資(公司聘任):中級職稱,每月加30元;副高職稱,每月27、加100元;高級職稱,每月加500元;c) 學歷和職稱的確定按公司相關規定及程序審定。4.13.2.4 津貼:a) 值班加班津貼:5元/天;b) 晚班津貼:晚班保衛人員按實際出勤計發3元/天的津貼。4.13.2.5 職員工資發放:按職員薪資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4.13.2.6 職員簽訂了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4.13.2.7 其它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待遇,另按有關批示辦理。4.14 考勤4.14.1 工作作息時間4.14.1.1 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為休息時間。4.14.1.2 管理行政類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如下:28、夏季冬季上午7:3012:008:0012:00下午13:305:3014:0017:304.14.1.3 部門負責人和考勤員需提前和推遲10分鐘上下班。4.14.1.4 保潔員:7:304.14.1.5 生產類工作人員4.14.1.6 工作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綜合部另行公布。4.14.2 考勤方式4.14.2.1 管理類工作人員實行打卡與每日部門簽到相結合進行考勤,以打卡記錄為考勤權威依據,部門簽到記錄為補充依據;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打卡簽到,中午休息時間不打卡簽到。4.14.2.2 公司在廠門衛、 大門處分別設置考勤打卡機.在 范圍內的工作人員,廠門衛值班室考勤機打卡, 工作人員到 29、大門考勤機打卡。4.14.2.3 考慮到上下班人員擁擠等因素,離準時上班時間后10分鐘之內打卡的,離準時下班時間前10分鐘之內打卡的有效。4.14.2.4 各部門設兼職考勤員一名,負責本部門職員考勤的手工登記。4.14.2.5 因公(公務、緊急情況或外出)而未打卡或因忘記而未打卡者,必須在日內報綜合部領取(未刷卡)出勤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綜合部登記于未打卡登記表備查。4.14.2.6 因工作性質特殊,無法定期打卡的,如銷售人員等,由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視為沖銷憑據。4.14.3 考勤統計公布和復核辦法4.14.3.1 每月28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各部門考勤員將考勤表提交綜合部30、。4.14.3.2 綜合部負責考勤打卡機數據的統計,并與部門提交考勤表進行核對;每月1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并公布,同時匯總報財務部。4.14.3.3 財務部對考勤情況統計采取抽查方式復核。4.14.4 處罰規定4.14.4.1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親自打卡,嚴禁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一次各扣罰20元,代打卡記錄無效,按未打卡處理。4.14.4.2 因公(外出)而未打卡者未在規定時限內履行相應手續的按曠工處理。4.14.4.3 因忘記而未打卡者按早退處理,若無法舉證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履行相應手續的按曠工處理。4.14.4.4 考勤員未按規定準時上報考勤表和考勤統計,每31、超過一天扣5元。4.15 休假4.15.1 正常休假4.15.1.1 職員每月可按公司規定享受每周一日的正常休假,按國家規定享受法定節假日的休假。4.15.1.2 休假由各單位統籌安排,不能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4.15.1.3 行政部門原則上休息星期天,但必須安排人員值班,負責處理銜接本系統的工作,確保正常運轉。4.15.1.4 生產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部門職員的休假進行具體安排實行輪休,每逢有其他特別接待、特殊活動的日子不得安排輪休。4.15.1.5 當月的假應在當月休完,因當月工作任務繁重不能休完的,應在下一個月休完,否則,視為未及時完成當月計劃工作自動放棄休假。4.15.2 事假4.132、5.2.1 事假1天(包括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先核準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需報綜合部備案后方可休假。4.15.2.2 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請事假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原則上一個月請事假不能超過3天。假期不計發工資。4.15.3 病假4.15.3.1 病假1天(包括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先核準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病假逾3天以上的,應隨同請假單附上縣級人民醫院醫師診斷書,報綜合部批準和備案后方可休假,病假超過10天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無效。假期不計發工資。4.15.3.2 因病住院或在家連續病休需請病假的,原則上一年內累計病假不能超過60天(含60天)。4.15.4 婚假職員33、結婚可休婚假3天,假期工資照發,超過規定假期必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休假,不計發工資。4.15.5 喪假職員直系親人去世,經所屬部門核準報所在單位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報綜合部備案,可休喪假3天,假期工資照發。4.15.6 產假4.15.6.1 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4.15.6.2 憑醫院及相關部門證明,由部門主管先核準報公司主管領導簽署意見,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綜合部備案后,方可休假;34、休假期間計發本人基本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發放),不享受其他工資和獎金。4.15.6.3 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每年只能享受一次。4.16 培訓 本公司為陶冶職員品德,提高其素質及工作效率,舉辦各種業務教育和技能培訓,被指定參加職員,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拒絕參加。 職員培訓分為:素質培訓和技能培訓。 鼓勵自學成才,經聘用的在崗職員,凡在現有學歷(職稱)基礎上取得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更高一級學歷(職稱)者(國家承認的),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勵。4.17 資遣4.17.1 公司有下35、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資遣:4.17.1.1 停業或轉讓時;4.17.1.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4.17.1.3 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4.17.1.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4.17.1.5 工程項目完工或掃尾時。4.17.2 職員資遣先后順序:4.17.2.1 歷年平均考核業績(水平)較低者;4.17.2.2 曾受懲誡較未受懲誡者;4.17.2.3 工作效率低者。4.18 安全與衛生4.18.1 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本公司各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以維護職員身體健康。4.18.2 職員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遵守公司有關勞36、動安全衛生的規定。4.18.3 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公司才予聘用。4.18.4 職員在應聘前必須提供身體健康的體檢證明(指定為婁底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方可聘用。4.18.5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含一年)以上,并簽訂了勞動合同者,由公司定期組織進行體檢。5 相關及支持性文件5.1 績效管理操作手冊5.2 薪酬管理制度5.3 工傷管理規定5.4 職員教育培訓管理制度5.5 員工手冊6 相關表單6.1 應聘人員登記表6.2 面試及錄用審批表6.3 加班申請單6.4 職員離職(崗)移交手續審批表6.5 職員基本檔案信息確認表6.6 新職員入職手續清單6.7 職員考勤記錄表6.8 職員轉正審批表6.9 職員異動審批表6.10 職員請假單6.11 出差申請單6.12 假期審批流程權限表6.13 職員保險記錄表